第四百十三章酒不醉人人自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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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振國在旁邊看得有些羨慕。

  方家雖然出生貧寒,一家人卻特別和睦,出生在這樣的家庭,想來非常幸福吧!

  他只想著人家好的一面,卻忘了窮人家的痛苦。

  當初兩人剛認識時,方糖可是差點被父母賣給徐家,抵電視機的錢。

  「怎麼不敬振國一杯?」見女兒只顧著自已喝,沒有給姜振國敬酒,方媽媽不滿意了。

  其它事都可以依女兒,但是絕不允許她辜負准女婿。

  這麼好的男人,打著燈籠都難找,如果女兒不重視,她一定會站在他那邊,好好教訓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丫頭一頓。

  「我知道了。」對媽媽的態度,方糖心知肚明。「你現在這麼姜振國,小心阿曉帶對象回來時,埋怨你偏心。」

  說完,把杯里的汽酒一飲而盡,重新倒了一杯啤酒,朝姜振國舉過去。

  都說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歡喜。

  姜振國這麼出色,媽媽偏心一點也正常,就是別讓弟弟妹妹覺得她偏心就好。

  「謝謝你今天的禮物,我們一起喝一杯。」

  家人不明白,她和姜振國之間,其實不需要這些表面的東西,來證明彼此的感情。

  「你不用喝得這麼急,容易傷肝。」姜振國舉起杯子和她輕輕碰了碰,同時提醒道。「多吃些菜,防止醉倒。」

  方糖已經接連喝了好幾杯,雖然是啤酒汽酒,酒精濃度很低,喝多了依然會醉。

  「沒事。」方糖不在意地擺擺手。「再喝幾瓶啤酒,我也醉不了。再說今天在家裡,就算真的醉了,也沒有關係。」

  何況她的體質不同一般人,更沒理由這點酒就倒下。

  姜振國見她這樣說,也不再勸她。

  今天是方糖的生日,還是別勸她了,就讓她任性一回吧!

  兩人認識以來,難得有機會像今天這麼放鬆,又有一桌子好菜,於是你來我往,隔一會就舉起杯子碰一下,不知不覺中,把姜振國做的幾個海鮮,全部吃完了。

  爸媽和弟弟妹妹早已起身,去看電視了,只有方糖和姜振國,面對面坐著一直吃喝,直到忘了時間。

  「我們也結束吧!」見方糖的臉已經變成胭脂色,姜振國提醒道。

  今天吃得有些多,好在自已身體好,一會兒去消消食,應該馬上能消化下去。

  「也好。」方糖無所謂地回答。

  見兩人吃好了,方媽媽連忙從客廳走過來,要收拾桌子。

  見女兒臉紅成這樣,又有些擔心。

  「你是不是喝醉了?」

  以前女兒去給人家釀酒,主人家客氣一點的,會在忙完後,請她吃喝一頓。

  那時候年紀小,喝醉是常有的事。

  最近倒是沒見她喝醉過,像今天這樣滿身酒氣的情形,還是第一次碰到。

  「沒事。」方糖笑了笑。「這點酒還醉不了。」

  站起來拉起姜振國,要和他一起去外面散步消食。

  見她這麼主動,姜振國自然不會說什麼,就由著她挽著自已的胳膊,往外面走去。

  兩人沿著通往村里菜地那條路,緩緩而行。

  今天晚上的月亮高掛在天上,非常明亮,不影響兩人在夜色中散步。

  「姜振國,你知道嗎?」朝到半路,方糖忽然把頭朝他的肩上靠了靠,在他耳邊悄悄說道。「其實你菜做得好不好吃,錢賺得多不多,都不重要,我最喜歡你的,是你長得這麼帥,身材又這麼好——」

  說完,伸手主動摟住他的腰,還輕輕捏了捏,感受他精瘦但彈性十足的腰腹肌肉。

  作為一名資深顏控,只要男孩子長得好看,就足夠吸引自已了。

  當然人品也不能有問題,如果是渣男,開了玩笑可以,真的交朋友或者成為對象,就沒必要了。

  「你是不是醉了?」姜振國沒想到她突然變得這麼大膽,大吃一驚。「還能走路嗎?要不要我扶著你回去——」

  借著月光,發現方糖的臉確實更加紅了,難道是吹風後,酒意上來,從微熏變成真醉?

  一個人只有喝醉酒,才會說活不經大腦,說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話。


  「才這麼一點酒,怎麼可能醉?」方糖自我感覺頭腦依然很清醒,「我還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時,那天才是真的喝醉了,還走錯進了別人家,好在你把我抱到床上——」

  想起那天的旖旎風光,她忽然有些燥熱。

  「那時候我以為你是男的。」姜振國見她確實口齒清楚,說話條理分明,就沒有多想。「如果知道你是女孩子,我肯定不好意思這樣做,更不可能跟你睡同一張床。」

  比起其它女孩子,方糖確實女生男相,卻又沒有過多的男性陽剛特徵,反而多了種其它女孩子沒有的英氣。

  特別是她的性格方面,也不像普通女孩子,兼具了男孩子才有的大方和果斷。

  這些特徵加在一起,才讓她有了別具一格的魅力。

  「騙鬼!」方糖在他腰上扭了一下。「真把我當成男孩子了,那我抱著你又親又摸,你會不介意?」

  沒有直男能接受同性這種程度的親近,如果不是沒有發現姜振國跟其它同性有超出友誼的關係,她真的會懷疑他的性取向。

  特別是兩人認識到現在,已經確定了戀愛關係,他都沒有進一步的想法,也讓酒後的方糖,突然有些在意起來。

  他不會真的對自已沒有興趣,所以才一直對自已以禮相待吧!

  「你別誣衊我。」這話說到他的男性尊嚴方面了,就算姜振國脾氣好,也不能忍受被人這樣說。

  天知道兩人在一起時,他忍得有多辛苦。

  「那就證明給我看。」方糖往前一步,站在他對面,身子已經跟他緊緊貼在一起。

  都說朦朧產生美,燈下的美人,粉面含羞,不美也美。

  其實換成帥哥,也是同樣的道理。

  平時看姜振國,已經是少有的帥哥了,現在在月下,借著淡淡的月光,看到他注視自已的眼睛,仿佛像星星一樣燦爛,方糖承認自已已經被他迷得不行了。

  不等他反應過來,主動親了上去。

  姜振國沒想到她會這麼主動,原本還一直控制自已的情緒。

  此時不再客氣,反手摟住她。

  不知道什麼時候,他才清醒過來,發現方糖躺在旁邊,正對著自已笑。

  「方糖——」他只覺得喉嚨發乾。「對不起。」

  自已明明喝得不多,怎麼控制力居然變得這麼差?

  「不怪你,是我自已喝醉了作死,主動勾引你的。」方糖不在意地摸了摸他的臉,又湊過去親了一下。

  剛才流了很多汗,酒意散發出去後,大腦也徹底清醒過來。

  方糖突然想起那句前世經常聽到的話:自已選擇的路,跪著也要走完。

  既然已經到了這一步,那就順其自然好了。

  過程不用細說,反正她現在全身上下每個細胞都很滿足,真的太棒了。

  不愧是自已選擇的男人,身體就是強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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