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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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將睡過兩個字咬得特別重,所以在男人聽起來就顯得有幾分放蕩的意味。

  男人試圖從摁壓他的保鏢手上掙扎開。

  安歌見狀,想了想,對秦朗說:

  「反正他那個什么妹妹不是被你給綁回來了嗎?人質在我們手上,料他也不敢胡來。給他鬆綁吧。」

  說話間,秦朗就叫保鏢給男人鬆了綁。

  得了自由的男人,幾步就走到了安歌的面前。

  他接近一米九的身高,身型高大又精壯,將沒有穿高跟鞋的安歌映襯的格外嬌小。

  他俯身逼近,帶著強大而又冰冷的氣場朝安歌壓迫而來。

  安歌雙手環抱,目光不屑地看著他,「怎麼,你不信?」

  此時,男人的情緒比起之前平靜的多了,一雙濃黑的鳳眸甚至連怒意都沒有了。

  他甚至眼底掠起了細微的笑意,他對安歌如耳鬢廝磨的口吻,卻說出最無情且冷漠的話。

  「我們睡過?你從頭到腳,從上而下都散發著難搞又老派的氣息,得是多饑渴的男人才會找你這種精於算計的女人睡?

  何況,我聽說你還是個寡婦……你就算再美貌如花,我也不可能去碰一個寡婦。」

  坦白來說,面對男人的冷嘲熱諷,她並不生氣。

  當然,她也做不到一點情緒都沒有。

  女人無論什麼時候,被人說老派,都是一種侮辱。

  或許是她這幾年混跡商場,身上的的確確多了一些商場上的冷冽強勢,但不至於到老派的地步。

  她唇角仍然掛著極淡的笑意,波瀾不驚地反問道:

  「你只聽說我是個精於算計又心狠手辣的寡婦,那有沒有聽說過我那個死鬼丈夫呢?」

  安歌這樣說完,就伸出手,幫男人皺巴巴的衣領給撫平了一些。

  她仰頭,看著他精緻且濃郁的五官,繼續說道,

  「你一口一個寡婦地叫我,令我很不開心。我能做到今時今日這個位置,男人對我來說不過是一個消遣品,從來都是他們千方百計地想要巴結討好我,

  已經很久沒有人敢在我的面前像你這般囂張了。你腦子壞了,記不得從前的事,我不會怪你。但你這麼大把年紀了,不應該還學不會說話。

  不要再一口一個寡婦地叫我,我有名字的,我叫安歌。你高興了,可以叫我一聲安小姐或者是安總,不高興了,可以直呼其名。但,寡婦寡婦的叫,顯得你很沒有教養。」

  女人有條不紊地說著話,臉上的笑意沒有絲毫減少。

  她跟他說話時,帶著一種高人一等的姿態,好似他在她的眼底,卑微的連她腳底下的一隻螞蟻都不如。

  她真的,令他感到很不喜歡。

  高人一等又目中無人的姿態,令他很不喜歡。

  「我說的不對?你一看就是個很久都沒有被男人滋潤過的寡婦,行事作風刻薄又冷血,就算有男人追捧你,

  看中的也是你的錢而不是你這個人。沒有哪個男人,會像條狗似的願意屈服在一個女人的腳下。我更不會!」

  安歌看著他,仍然是她熟悉的再也不能熟悉的那張臉,只是他陌生的再無從前半點的氣息了。

  她一言不發的看了會兒他,

  半晌,她道:「你真的是……還不如死了算了!」

  她這句話,讓男人不禁眯深了眼,他說:

  「聽你這口吻,我們不僅認識,還真的關係匪淺?你一副對我咬牙切齒的口吻,我是辜負過你還是對不起你了?」

  安歌抿了會兒唇,想了想,說道:「你叫什麼?」

  「南懷瑾!」

  安歌很淡的哦了一聲,道:

  「好的,南懷瑾先生,我們正式認識一下吧。你就是我那個死鬼丈夫,那個叫我做了這麼多年寡婦的男人。」

  震驚!

  甚至是驚愕!

  可除了這些情緒,南懷瑾又無別的情緒。

  他眼瞳有幾秒的收縮,但,很快就恢復了平靜。

  安歌頭疼的老毛病犯了,她現在不想面對這個令她添堵的男人。


  她掐了掐隱隱作痛的眉心,對秦朗道:

  「帶下去關起來,等明天早上天亮了再說……」

  「安小姐。我想你來月亮灣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你先把我妹妹放了,我留下來當你的人質?不然,你今晚恐怕很難有好夢的。」

  說話間,男人已經擼起了袖子,露出了精壯緊實的手臂,那樣子隨時要跟她的人打一架呢。

  真的很久沒有人能讓安歌的情緒這麼壞了。

  她眉頭皺了起來,想了想,對秦朗道:「按照他說的,把他那個所謂的妹妹給放了吧。」

  秦朗道:「是。」

  安歌視線從秦朗身上撤回,落在男人的臉上,道:

  「現在能讓我好好休息了嗎?」

  男人並沒有要走的意思,他看著她的眼睛,帶著困惑:

  「我們真的是夫妻?」

  安歌沒理他,而是對秦朗吩咐道:

  「我肚子有點餓,你下去準備點吃的送上來,叫兩個保鏢在門口守著,有需要,我喊你們進來。」

  秦朗帶人退下去後,安歌重新坐回到了沙發上。

  她示意男人也坐下,「我頸椎不好,麻煩你坐下來跟我說話。」

  安歌這會兒身上沒什麼戾氣,給男人的感覺,好像她真的是想要跟他坐下來好好聊聊一樣。

  因此,南懷瑾沒怎麼猶豫,很快就在她對面的沙發上坐了下來。

  他目光看著女人,說道:「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安歌想要喝水,她道:「你去給我倒杯水,要溫的。」

  男人覺得她……這命令他做事的口吻實在是太過於理直氣壯。

  他眉頭皺了起來,「安小姐,你總是這麼喜歡對人頤氣指使嗎?」

  安歌看著他,理所當然地道:「有什麼問題?」

  男人冷笑了一聲,但最終還是出於紳士,找到喝水的杯子給女人倒了一杯溫水。

  他將水杯重重地擱在她面前的茶几上,道:「現在可以回答我的問題了嗎?」

  安歌喝了口水,甩了甩泡澡時被弄濕的頭髮。

  頭髮粘連在脖頸上,濕噠噠的,有些不舒服。

  她找來擦頭髮的干毛巾,一邊擦著頭髮,一邊不緊不慢地說道:

  「你出事前,我們打算是復婚的。」

  她這句話對於南懷瑾來說,信息量很大。

  復婚,就意味著之前離過。

  離婚,就意味著婚姻關係破裂。

  既然婚姻關係曾出現過破裂,那就意味著他們曾經有過不少的矛盾。

  既然如此,又為什麼要復婚?

  「所以,你只是我的前妻?」

  安歌抬眸看他,道:「我聽你這口吻,你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南懷瑾很快回道:

  「不錯。誰攤上像你這種從頭到腳都透著資本家刻薄冷血的女人都不會高興。我從一開始也表明了我的態度,

  你怎麼都不是我喜歡的那種類型,既然已經是離異關係,那就不要再有別的牽扯最好。我不喜歡吃回頭草。」

  頓了頓,

  「何況,我現在有喜歡有想要呵護一生想要愛的女人。所以,你不要仗勢欺人,破壞我現在平靜且幸福的生活。」

  真的,在南懷瑾說完最後這句話以後,安歌真心覺得,他還不如死了。

  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呢?

  明明死了很多年了,你好不容易才將他從自己的生命里摘除乾淨,突然有一天他跳出來,隨便一兩句話,就能扎得你滿心滿肺都是傷口。

  真是鮮血淋漓的……疼。

  安歌擦頭髮的手,最終還是停了下來。

  她低著頭,長發遮住了她的臉。

  暖色光線里,幾乎看到她臉上的表情了。

  那一瞬間,她像是失去了萬丈光華,晦暗的猶如蒙了厚厚灰塵的明珠。

  南懷瑾將她的反應都盡收眼底後,道:「安小姐,你該不會是一直都對我余情未了?還愛著我吧?」


  「沒有。」

  安歌抬起頭。

  她目光平靜的看著他,「你想多了。」

  「是嗎?可是安小姐,你現在整個人看起來都失魂落魄的厲害,一點都不像是沒有事的樣子呢。」

  安歌把手上擦頭髮的毛巾砸到了他的臉上,說道:

  「你這張嘴,從始至終就沒討我喜歡過。從現在開始,你可以閉上嘴了。否則,你恐怕沒機會跟你那個所謂的未婚妻在一起了。」

  話落,男人臉色就變冷了一度,聲音也是,「你要幹什麼?」

  安歌站了起來,居高臨下的看著他,道:

  「我要幹什麼,取決你的態度。你聽好了,我不知道你活著還好,我為你霍氏一族勞心勞力的賣一輩子的命我也能認。

  但你現在好好的活著,你就必須得跟我回去,而不是一個人在這裡獨自瀟灑快活。」

  「安小姐,就因為我現在有想要愛護的女人,你就這麼大動肝火嗎?我聽你這口吻,我原來怎麼說應該也是億萬家產了。

  你讓我跟你回去繼承龐大的家業,我當然求之不得。但,你確定,我在繼承這樣大的家產以後,還能任由你擺布?」

  安歌竟然就被他給噎住了。

  南懷瑾的話還在繼續:

  「安小姐,我雖然不記得你了,但故人重逢本來是一件好事,你沒必要一上來就鬧得我們水火不容吧?你得罪我,對你能有什麼好處?」

  看看這個男人,他穿著最廉價的地攤貨,明明什麼也不是了,也明明什麼都沒有了,他還是能踩她一腳呢。

  安歌深吸一口氣,打了一個電話給秦朗,她開的是揚聲器。

  「秦朗,那個女孩要是還沒有放回去的話,就直接派人送到派出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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