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求和解!願意補償!
法官嚴戈見雙方都有和解意向,遂道:
「這個案件現在外界關注度很高。從法院的角度,我也建議你們雙方和解。
案子材料我已經仔細看過,雙方的辯論觀點都非常值得討論和商榷。
我想如果二審仍是以判決的方式,結果可能無法做到讓雙方都滿意,而且可能助推事件進一步發酵。
如果你們能夠和解,那說明案件的處理結果是在一種雙方都能接受的程度。
和解協議的內容可以保密,不對外公開。
雙方都是從事商業經營的,這一點對你們雙方而言應該都有用處。
那今天就先不正式開庭,我組織你們談談。」
法官說完,先看向好多魚公司一方,問道:
「剛才李律師也說可以談和解,但要看你們這邊的誠意。之前雙方有沒有談過具體的和解方案?好多魚公司這邊有沒有初步方案?說一說。」
好多魚公司總經理趙澤陽答道:
「法官,我們雙方還沒有正式談過和解方案。」
說到這,趙澤陽看了眼身旁的法總王志傑和市場總監陸蓓,接著道:
「我們這邊願意拿出十足的誠意,願意給對方一些補償。
只要對方提的要求不是太過分,我們都能接受。
最主要的是,能夠儘快解決此事。
當然,我方也有一點要求,那就是雙方必須對案件處理結果保密。
對外統一宣稱,雙方均已撤訴,達成和解,互相不再追究責任。」
法官嚴戈聽完,點點頭,先看向孟傑夫妻倆,後朝李言問道:
「李律師,你們這邊有沒有具體和解方案?」
李言此前已同孟傑和林小敏夫妻倆商量過,如果走和解,有什麼要求?
孟傑表示只要能繼續開店不改名,也不給對方賠償,有這個底線就行。
林小敏則表示:
「既然是對方來主動找我們和解,那說明肯定是他們心虛了!
這件事情不僅給我們造成時間精力和經濟上的損失,前段時間還讓我們夫妻倆遭受了精神折磨。
李律師,我想問,能不能讓他們給我們公開道歉?」
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
林小敏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非常有主見,也很有骨氣。
既然是對方錯了,那就應該讓他們道歉!
如果僅僅只是金錢上的賠償補償,那麼林小敏覺得這口氣咽不下去!
「對方是大公司,有的是錢。但我不多要他們的,只賠錢不道歉,也就是大公司的傲慢,這點我絕對不會接受的。哪怕二審我們不一定會贏,但也要跟他們拼到底!是非黑白,讓法院作決斷。」
李言知道林小敏的想法後,問道:
「如果對方不同意道歉,你們是不是就不願意和解?」
「是的。不道歉就不和解。」
既然讓對方道歉是當事人的核心訴求點,那李言自然會為其爭取。
李言朝法官嚴戈道:
「法官,對方剛才提到願意賠償補償。其實對我方當事人而言,賠償金額多少倒還在其次。我方要求對方以好多魚公司名義,對外發布書面道歉聲明,對孟傑夫妻倆進行公開道歉。這點是我方談和解的前提。」
以好多魚公司名義公開道歉?
那豈不就是直白告訴社會大眾,好多魚公司錯了?
那對於公司聲譽,是不是會造成更壞的影響?
一時間,好多魚公司的三人皆眉頭緊鎖。
法總王志傑開口道:
「李律師,這點能不能再商量?其實整件事中,我們公司也是受害者!
從一開始的商標註冊,再到後面發起商標維權訴訟,都是那間外包律所的律師鼓動好多魚公司做的。
等我們真正發現問題時,已經晚了!
那幾個律師已經被我們解聘了,永遠不會再合作!
你看能不能互相體諒下?補償金額可以再商量。
我是公司的法務總監,這事我也有責任。
我在這裡代表公司和我個人,正式向孟先生和林女士道歉,你看可以嗎?」
聽到王志傑這麼說,李言看向林小敏。
林小敏輕輕搖了搖頭。
李言便回道:「你雖然是好多魚公司法總,但現在起訴是公司行為,既然是和解,公司也該體現點誠意不是?要道歉自然也是得以公司名義。」
法總王志傑還想開口爭論兩句,被總經理趙澤陽抬手制止。
經此一事,趙澤陽深刻意識到,
請到一名優秀的律師,對公司到底有多重要!
好多魚公司不怕賠錢,但怕的是道歉會不會影響公司商譽。
畢竟好多魚公司決定走和解,也是希望把事情的負面影響控制到最低。
相較之下,賠點錢已經可以說無關痛癢了。
趙澤陽看了眼李言,又看了看法官,道:
「我們公司拿得起放得下,該承擔的責任,不會推脫。不過以公司名義進行公開道歉,這點我尚不能單獨做出決定,我可以把情況反饋給公司董事會。法官,能不能給我們點時間?我和公司董事長聯繫下?」
法官嚴戈點頭道:
「趙先生,你們好多魚公司幾人可以到旁邊的庭審等候室,書記員帶你們過去。」
等好多魚公司三人出了庭審室後,書記員把門帶上。
法官嚴戈看向李言三人。
這回法官沒有問李言,而是看著孟傑和林小敏。
「兩位當事人,如果好多魚公司願意道歉的話,對於補償金額,你們有什麼想法?」
孟傑看下妻子林小敏。
林小敏看了眼李言,見李言點頭後,林小敏對法官回道:
「法官,好多魚公司起訴我們明顯是沒道理的,是濫用商標權利,屬於惡意訴訟。其實我們也不清楚對方應該賠我們多少,但我覺得應該讓他們多賠點,我聽律師說,商標這塊也有什麼3-5倍的懲罰性賠償標準,是不是?」
關於賠償金額,李言事先問過孟傑夫妻倆。
能賠多少,自然是不嫌多。
商標侵權3-5倍的懲罰性賠償標準,跟這個案子不是一回事,但李言覺得可以作為一種參考,便告訴了林小敏。
好多魚公司在一審時起訴孟傑夫妻倆商標侵權,索賠金額是1萬塊。
如果按照3-5倍算,那就是3-5萬。
法官嚴戈對孟傑夫妻倆這邊要求的和解方案,已經心中有數了。
接下來就是看好多魚公司那邊怎麼說?
十幾分鐘後。
書記員進來,朝法官嚴戈匯報導:
「法官,好多魚公司那邊已經從候審室出來了,應該已經有了商議結果,是否讓他們進來?」
「讓他們進來吧。」
好多魚公司幾人進來後,剛坐下,法官嚴戈就問道:
「趙先生,你們公司是否願意接受道歉條件?」
好多魚總經理趙澤陽點頭:
「我們願意公開道歉。」
「這個案件現在外界關注度很高。從法院的角度,我也建議你們雙方和解。
案子材料我已經仔細看過,雙方的辯論觀點都非常值得討論和商榷。
我想如果二審仍是以判決的方式,結果可能無法做到讓雙方都滿意,而且可能助推事件進一步發酵。
如果你們能夠和解,那說明案件的處理結果是在一種雙方都能接受的程度。
和解協議的內容可以保密,不對外公開。
雙方都是從事商業經營的,這一點對你們雙方而言應該都有用處。
那今天就先不正式開庭,我組織你們談談。」
法官說完,先看向好多魚公司一方,問道:
「剛才李律師也說可以談和解,但要看你們這邊的誠意。之前雙方有沒有談過具體的和解方案?好多魚公司這邊有沒有初步方案?說一說。」
好多魚公司總經理趙澤陽答道:
「法官,我們雙方還沒有正式談過和解方案。」
說到這,趙澤陽看了眼身旁的法總王志傑和市場總監陸蓓,接著道:
「我們這邊願意拿出十足的誠意,願意給對方一些補償。
只要對方提的要求不是太過分,我們都能接受。
最主要的是,能夠儘快解決此事。
當然,我方也有一點要求,那就是雙方必須對案件處理結果保密。
對外統一宣稱,雙方均已撤訴,達成和解,互相不再追究責任。」
法官嚴戈聽完,點點頭,先看向孟傑夫妻倆,後朝李言問道:
「李律師,你們這邊有沒有具體和解方案?」
李言此前已同孟傑和林小敏夫妻倆商量過,如果走和解,有什麼要求?
孟傑表示只要能繼續開店不改名,也不給對方賠償,有這個底線就行。
林小敏則表示:
「既然是對方來主動找我們和解,那說明肯定是他們心虛了!
這件事情不僅給我們造成時間精力和經濟上的損失,前段時間還讓我們夫妻倆遭受了精神折磨。
李律師,我想問,能不能讓他們給我們公開道歉?」
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
林小敏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非常有主見,也很有骨氣。
既然是對方錯了,那就應該讓他們道歉!
如果僅僅只是金錢上的賠償補償,那麼林小敏覺得這口氣咽不下去!
「對方是大公司,有的是錢。但我不多要他們的,只賠錢不道歉,也就是大公司的傲慢,這點我絕對不會接受的。哪怕二審我們不一定會贏,但也要跟他們拼到底!是非黑白,讓法院作決斷。」
李言知道林小敏的想法後,問道:
「如果對方不同意道歉,你們是不是就不願意和解?」
「是的。不道歉就不和解。」
既然讓對方道歉是當事人的核心訴求點,那李言自然會為其爭取。
李言朝法官嚴戈道:
「法官,對方剛才提到願意賠償補償。其實對我方當事人而言,賠償金額多少倒還在其次。我方要求對方以好多魚公司名義,對外發布書面道歉聲明,對孟傑夫妻倆進行公開道歉。這點是我方談和解的前提。」
以好多魚公司名義公開道歉?
那豈不就是直白告訴社會大眾,好多魚公司錯了?
那對於公司聲譽,是不是會造成更壞的影響?
一時間,好多魚公司的三人皆眉頭緊鎖。
法總王志傑開口道:
「李律師,這點能不能再商量?其實整件事中,我們公司也是受害者!
從一開始的商標註冊,再到後面發起商標維權訴訟,都是那間外包律所的律師鼓動好多魚公司做的。
等我們真正發現問題時,已經晚了!
那幾個律師已經被我們解聘了,永遠不會再合作!
你看能不能互相體諒下?補償金額可以再商量。
我是公司的法務總監,這事我也有責任。
我在這裡代表公司和我個人,正式向孟先生和林女士道歉,你看可以嗎?」
聽到王志傑這麼說,李言看向林小敏。
林小敏輕輕搖了搖頭。
李言便回道:「你雖然是好多魚公司法總,但現在起訴是公司行為,既然是和解,公司也該體現點誠意不是?要道歉自然也是得以公司名義。」
法總王志傑還想開口爭論兩句,被總經理趙澤陽抬手制止。
經此一事,趙澤陽深刻意識到,
請到一名優秀的律師,對公司到底有多重要!
好多魚公司不怕賠錢,但怕的是道歉會不會影響公司商譽。
畢竟好多魚公司決定走和解,也是希望把事情的負面影響控制到最低。
相較之下,賠點錢已經可以說無關痛癢了。
趙澤陽看了眼李言,又看了看法官,道:
「我們公司拿得起放得下,該承擔的責任,不會推脫。不過以公司名義進行公開道歉,這點我尚不能單獨做出決定,我可以把情況反饋給公司董事會。法官,能不能給我們點時間?我和公司董事長聯繫下?」
法官嚴戈點頭道:
「趙先生,你們好多魚公司幾人可以到旁邊的庭審等候室,書記員帶你們過去。」
等好多魚公司三人出了庭審室後,書記員把門帶上。
法官嚴戈看向李言三人。
這回法官沒有問李言,而是看著孟傑和林小敏。
「兩位當事人,如果好多魚公司願意道歉的話,對於補償金額,你們有什麼想法?」
孟傑看下妻子林小敏。
林小敏看了眼李言,見李言點頭後,林小敏對法官回道:
「法官,好多魚公司起訴我們明顯是沒道理的,是濫用商標權利,屬於惡意訴訟。其實我們也不清楚對方應該賠我們多少,但我覺得應該讓他們多賠點,我聽律師說,商標這塊也有什麼3-5倍的懲罰性賠償標準,是不是?」
關於賠償金額,李言事先問過孟傑夫妻倆。
能賠多少,自然是不嫌多。
商標侵權3-5倍的懲罰性賠償標準,跟這個案子不是一回事,但李言覺得可以作為一種參考,便告訴了林小敏。
好多魚公司在一審時起訴孟傑夫妻倆商標侵權,索賠金額是1萬塊。
如果按照3-5倍算,那就是3-5萬。
法官嚴戈對孟傑夫妻倆這邊要求的和解方案,已經心中有數了。
接下來就是看好多魚公司那邊怎麼說?
十幾分鐘後。
書記員進來,朝法官嚴戈匯報導:
「法官,好多魚公司那邊已經從候審室出來了,應該已經有了商議結果,是否讓他們進來?」
「讓他們進來吧。」
好多魚公司幾人進來後,剛坐下,法官嚴戈就問道:
「趙先生,你們公司是否願意接受道歉條件?」
好多魚總經理趙澤陽點頭:
「我們願意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