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最低收費
封彬辦公室。
封彬不僅是通盛律所的主任,還是管理委員會主席。
通盛作為一家大型律所,管委會成員有三人,另有三十多名在冊合伙人。
平時律所一般性事項由管委會商議決定。
對於律所重大事項,則需要召開全體合伙人大會。
此刻,封彬看著行政部門呈報上來的審批材料。
是李言那份待蓋章的委託合同,還有一份情況簡報。
通盛律所那麼多律師,每天簽署的合同不在少數,基本上由行政主管審查把關即可。
行政主管江薇在通盛所待了十年之久,業務熟練。
所以基本上合同蓋章的事情無須到管委會審批這個層面。
除非是重大疑難案件,或者就是收費特別高的,才需要到管委會審批和報備。
當然,也有個例。
李言這個案子就是因為收費沒有達到律所最低標準,又是李言加盟通盛後接的第一個案子,所以行政主管江薇思索再三,還是呈報至管委會。
封彬組織管委會另外兩名成員,高凌鈞律師和羅蔚律師一起討論。
「高律,羅律,你們看下這個委託合同材料,發表下意見吧。」
高凌鈞粗略掃過材料,道:
「是那個新加盟咱們所的李言?他不是選了一年百萬創收配備單人江景辦公室嗎?怎麼接的第一個案件就拉胯了?」
高凌鈞一向口快。
其他兩名管委會成員都習慣了。
羅蔚是管委會三人中唯一的女性。
她看上去四十多歲,短髮造型,帶著一副金絲眼鏡,整個人顯得知性大方。
她仔細看完委託合同後才道:
「這份合同我仔細看過,雖然前面的本訴部分只收500律師費,但反訴部分則是按風險代理,約定了30%,這樣算下來,總收費不一定就少於1000。」
高凌鈞當即反駁道:
「羅律,這就是個商標批量維權的案子。你也做了那麼多年律師,見過這種案子有幾個反訴成功的?
還有,這個案子的爭議金額也就5000,不管你再怎麼本訴反訴搞來搞去,能收多少?
要我說,這種案子放在比我們規模小很多的律所,都不一定有律師願意做。
除非就是像原告律師代理商標方那樣走批量,一批幾十上百個案子打包收費倒是還行。」
羅蔚也知道高凌鈞說的不無道理,但她沒有附和,而是看向封彬。
李言是封彬負責引進的。
不看僧面看佛面。
這裡面,封彬的態度非常重要。
「這李言我聽說剛畢業?不過前面一個遺產案子打得非常漂亮,我覺得不能以常理度之。既然現在他已經加盟咱們律所了,第一個案子不讓人家簽也有點說不過去,封律,你覺得呢?」羅蔚問。
還沒等封彬開口,高凌鈞先出聲了:
「對啊,老封你說說?之前是為何同意讓李言進通盛?」
封彬這才解釋道:
「李言前面的遺產案件沒請其他律師是他自己做的,報導你們也都看過,辦案水平應該不遜於很多資深律師。況且,他是劉老介紹的。劉老對他,頗為推崇啊。」
此言一出。
高凌鈞和羅蔚都訝然。
「是劉為民教授他老人家?」
「沒錯。」
劉為民和通盛律所的淵源,幾人都是知道的。
通盛所最初由漢東政法幾位教授聯手創立,給通盛帶來第一批案源。
後來創始人各自帶的學生選擇做律師的,不少都在通盛。
封高羅三人分別是原先幾位創始人的徒弟,如今成長為律所的中流砥柱。
劉為民在創所早期也給通盛做過不少貢獻,不過劉為民的主要經驗還是放在研究和教學,後面就退出通盛所。
但劉為民是法學界的泰斗,通盛所每一代的管理者都願意和劉為民維持良好關係。
「奇怪,這李言怎麼和劉老搭上線了?」高凌鈞不解。
這一點,封彬也不十分清楚,故未吭聲,而是把重點重新移回這份委託合同本身,他道:
「現在進行管委會表決吧,羅律,你是否同意本所簽這份合同?」
羅蔚想了想,表示同意。
「高律,你呢?」封彬問。
高凌鈞沒有直接表態,先說道:
「事先聲明啊,我是就事論事。
咱們也不能因為這李言是劉老介紹來的,他做就都任何事都放任自流了。
咱們所走的是高檔精品路線,服務的客戶要麼是上市公司、大型國企,要麼是政商名流,社會精英。
我們給客戶的報價標準擺在那,簽的合同都收幾萬幾十萬的律師費,上百萬的律師費也不是沒有。
接這種案件,說實話,我是怕被外面的客戶知道,拉低咱們所的整體檔次!
一個訴訟案件連1000的律師費都收不到,根本沒有做的必要!
要都是接這種三五百塊的小案子,豈不是跟那些擺地攤、發傳單的律所一個層次?
....」
封彬和羅蔚兩人聽著高凌鈞的高談闊論,沒有反駁,也未贊同。
高凌鈞見說的差不多了,才道:
「算了,簽就簽吧。但只此一回。如果以後李言再收破爛,管委會得找他談話!」
封彬匯總好高凌鈞和羅蔚的意見,三人簽字後,以管委會名義返給律所行政部。
次日。
李言從行政主管江薇處取回蓋好章的合同。
江薇輕聲提醒:
「李律師,咱們所的收費標準清單給您一份,這次管委會雖然破例同意低於最低標準收費,但後面還是不建議再過低收費了。」
江薇想了想,又補了一句:
「有些案件合適的話可以走法律援助,這樣低收費和不收費就比較好辦了。」
李言知道江薇這是變著法給自己建議,遂道:「好的,謝謝薇姐。」
隨後。
江薇遞過來一本證件。
「李律師,你的律師證到了,順便一起給你。」
這是李言的律師證。
有了律師證就可以正式代理案件,以律師身份出庭。
不過李言現在拿的是臨時律師證。
之前在學校時他已經通過司法考試,又在律所實習過,所以申請臨時律師證很順利。
在東國剛入行做律師,都是先拿臨時律師證。
臨時律師證和正式律師證效力相同,只不過只有一年有效期。
滿一年後可以轉為正式律師證,不註銷或被吊銷,則永久有效。
當然,持臨時律師證滿半年可以申請考核,考核通過則提前轉為正式律師證。
李言現在有了律師證,開始以代理律師身份向法院提交渝來小面侵權案件的應訴和反訴材料。
同時他還跑了工商登記部門,商標註冊處等機構,進行調查取證。
封彬不僅是通盛律所的主任,還是管理委員會主席。
通盛作為一家大型律所,管委會成員有三人,另有三十多名在冊合伙人。
平時律所一般性事項由管委會商議決定。
對於律所重大事項,則需要召開全體合伙人大會。
此刻,封彬看著行政部門呈報上來的審批材料。
是李言那份待蓋章的委託合同,還有一份情況簡報。
通盛律所那麼多律師,每天簽署的合同不在少數,基本上由行政主管審查把關即可。
行政主管江薇在通盛所待了十年之久,業務熟練。
所以基本上合同蓋章的事情無須到管委會審批這個層面。
除非是重大疑難案件,或者就是收費特別高的,才需要到管委會審批和報備。
當然,也有個例。
李言這個案子就是因為收費沒有達到律所最低標準,又是李言加盟通盛後接的第一個案子,所以行政主管江薇思索再三,還是呈報至管委會。
封彬組織管委會另外兩名成員,高凌鈞律師和羅蔚律師一起討論。
「高律,羅律,你們看下這個委託合同材料,發表下意見吧。」
高凌鈞粗略掃過材料,道:
「是那個新加盟咱們所的李言?他不是選了一年百萬創收配備單人江景辦公室嗎?怎麼接的第一個案件就拉胯了?」
高凌鈞一向口快。
其他兩名管委會成員都習慣了。
羅蔚是管委會三人中唯一的女性。
她看上去四十多歲,短髮造型,帶著一副金絲眼鏡,整個人顯得知性大方。
她仔細看完委託合同後才道:
「這份合同我仔細看過,雖然前面的本訴部分只收500律師費,但反訴部分則是按風險代理,約定了30%,這樣算下來,總收費不一定就少於1000。」
高凌鈞當即反駁道:
「羅律,這就是個商標批量維權的案子。你也做了那麼多年律師,見過這種案子有幾個反訴成功的?
還有,這個案子的爭議金額也就5000,不管你再怎麼本訴反訴搞來搞去,能收多少?
要我說,這種案子放在比我們規模小很多的律所,都不一定有律師願意做。
除非就是像原告律師代理商標方那樣走批量,一批幾十上百個案子打包收費倒是還行。」
羅蔚也知道高凌鈞說的不無道理,但她沒有附和,而是看向封彬。
李言是封彬負責引進的。
不看僧面看佛面。
這裡面,封彬的態度非常重要。
「這李言我聽說剛畢業?不過前面一個遺產案子打得非常漂亮,我覺得不能以常理度之。既然現在他已經加盟咱們律所了,第一個案子不讓人家簽也有點說不過去,封律,你覺得呢?」羅蔚問。
還沒等封彬開口,高凌鈞先出聲了:
「對啊,老封你說說?之前是為何同意讓李言進通盛?」
封彬這才解釋道:
「李言前面的遺產案件沒請其他律師是他自己做的,報導你們也都看過,辦案水平應該不遜於很多資深律師。況且,他是劉老介紹的。劉老對他,頗為推崇啊。」
此言一出。
高凌鈞和羅蔚都訝然。
「是劉為民教授他老人家?」
「沒錯。」
劉為民和通盛律所的淵源,幾人都是知道的。
通盛所最初由漢東政法幾位教授聯手創立,給通盛帶來第一批案源。
後來創始人各自帶的學生選擇做律師的,不少都在通盛。
封高羅三人分別是原先幾位創始人的徒弟,如今成長為律所的中流砥柱。
劉為民在創所早期也給通盛做過不少貢獻,不過劉為民的主要經驗還是放在研究和教學,後面就退出通盛所。
但劉為民是法學界的泰斗,通盛所每一代的管理者都願意和劉為民維持良好關係。
「奇怪,這李言怎麼和劉老搭上線了?」高凌鈞不解。
這一點,封彬也不十分清楚,故未吭聲,而是把重點重新移回這份委託合同本身,他道:
「現在進行管委會表決吧,羅律,你是否同意本所簽這份合同?」
羅蔚想了想,表示同意。
「高律,你呢?」封彬問。
高凌鈞沒有直接表態,先說道:
「事先聲明啊,我是就事論事。
咱們也不能因為這李言是劉老介紹來的,他做就都任何事都放任自流了。
咱們所走的是高檔精品路線,服務的客戶要麼是上市公司、大型國企,要麼是政商名流,社會精英。
我們給客戶的報價標準擺在那,簽的合同都收幾萬幾十萬的律師費,上百萬的律師費也不是沒有。
接這種案件,說實話,我是怕被外面的客戶知道,拉低咱們所的整體檔次!
一個訴訟案件連1000的律師費都收不到,根本沒有做的必要!
要都是接這種三五百塊的小案子,豈不是跟那些擺地攤、發傳單的律所一個層次?
....」
封彬和羅蔚兩人聽著高凌鈞的高談闊論,沒有反駁,也未贊同。
高凌鈞見說的差不多了,才道:
「算了,簽就簽吧。但只此一回。如果以後李言再收破爛,管委會得找他談話!」
封彬匯總好高凌鈞和羅蔚的意見,三人簽字後,以管委會名義返給律所行政部。
次日。
李言從行政主管江薇處取回蓋好章的合同。
江薇輕聲提醒:
「李律師,咱們所的收費標準清單給您一份,這次管委會雖然破例同意低於最低標準收費,但後面還是不建議再過低收費了。」
江薇想了想,又補了一句:
「有些案件合適的話可以走法律援助,這樣低收費和不收費就比較好辦了。」
李言知道江薇這是變著法給自己建議,遂道:「好的,謝謝薇姐。」
隨後。
江薇遞過來一本證件。
「李律師,你的律師證到了,順便一起給你。」
這是李言的律師證。
有了律師證就可以正式代理案件,以律師身份出庭。
不過李言現在拿的是臨時律師證。
之前在學校時他已經通過司法考試,又在律所實習過,所以申請臨時律師證很順利。
在東國剛入行做律師,都是先拿臨時律師證。
臨時律師證和正式律師證效力相同,只不過只有一年有效期。
滿一年後可以轉為正式律師證,不註銷或被吊銷,則永久有效。
當然,持臨時律師證滿半年可以申請考核,考核通過則提前轉為正式律師證。
李言現在有了律師證,開始以代理律師身份向法院提交渝來小面侵權案件的應訴和反訴材料。
同時他還跑了工商登記部門,商標註冊處等機構,進行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