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高層一個都別想躲
說到底,這兩個位置也只是名頭好聽。
警務處內部,真正掌權的人依舊是他查爾斯。
從上到下,到處都是他的班底。
只要他這個一哥還坐在這裡,馬志超就算真升了總警司,也別想在警務處里擁有多少真正的話語權。
至於西九龍總署副署長?
確實算是個有權的位置。
可再怎麼說,也只是副職。
上頭還壓著一個正署長。
馬志超想靠這個位置翻天?
簡直做夢!
艾德蒙:有位英俊人士默默路過……
就在查爾斯剛準備把這件事定下時,馬志超卻忽然又開口:「這還不夠。」
查爾斯臉色瞬間黑了。
「馬志超,你不要太得寸進尺!」
他差點當場拍桌子,目光陰沉地死死盯住馬志超。
馬志超卻一臉坦然,滿身正氣地迎上他的視線。
「我要一份書面保證。」
「只要我成功把吳少雄解決掉,你必須按約定給我升銜、升職。」
這種保證書當然不具備什麼太強的法律約束力。
但有些東西,就跟錄音一樣。
平時看似沒用,真到了關鍵時刻,往往能發揮意想不到的效果。
查爾斯聽完,怒火更盛。
「我是警務處處長!」
「我以一哥的榮譽向你承諾,還不夠嗎?」
馬志超表情不變:「親兄弟還明算帳呢。」
「這種事情,還是白紙黑字更穩妥。」
最後,查爾斯還是沒辦法。
他強忍著滿腔火氣,親手寫下並簽署了一份保證書。
內容很簡單。
四天之內,馬志超負責引出並解決吳少雄。
而他這個警務處處長,則必須在事成後履行承諾,給馬志超升職、升銜。
堂堂一哥,居然被人逼著寫保證書。
這事要是傳出去,恐怕能被整個警隊當成笑話傳上一年!
馬志超接過那份簽好的保證書,確認無誤後,滿意地收了起來。
隨後。
立正。
敬禮。
「請處長放心!」
「我馬志超一心為民,哪怕刀山火海,也一定會把吳少雄這個罪犯揪出來!」
聲音洪亮。
神情堅定。
正氣凜然!
查爾斯差點被氣得吐血。
一心為民?
這種話,你馬志超到底是怎麼厚著臉皮說出來的?
查爾斯冷聲提醒:「記住,你只有四天。」
「四天內,如果你抓不到吳少雄,那剛才的一切承諾全部作廢。」
馬志超自信地笑了笑:「沒問題。」
查爾斯面無表情道:「出去吧。」
「之後的具體安排,全部聽蔡元祺處長指揮。」
「可以。」
馬志超輕輕一笑,轉身離開辦公室。
等他走出去,並順手關上辦公室大門之後。
查爾斯立刻拿起電話,撥給蔡元祺。
他的聲音冷得嚇人:「給我把宣傳聲勢拉滿。」
「讓馬志超公開挑釁吳少雄,狠狠刺激那個瘋子。」
「最好能把吳少雄徹底激怒。」
「如果他們兩個最後斗到兩敗俱傷,那就更完美了。」
蔡元祺幾乎秒懂。
「Yes,sir!」
「我現在就去安排!」
很快,蔡元祺便把任務交給了公共關系科負責人布朗。
他的要求也很直接。
安排一場記者會。
讓馬志超當眾向吳少雄發起挑釁。
布朗聽完後,遲疑了一下:「可是處長,這樣做的話,馬志超會非常危險。」
蔡元祺語氣意味深長:「危險,才是我們想要的效果。」
「他連一哥都敢威脅,這種刺頭,也該吃點苦頭了。」
威脅一哥?
布朗心裡一震,立刻明白該怎麼做了。
「明白,我馬上安排。」
布朗思索片刻,先把電話打給梁紫薇,讓她接下來負責和馬志超進行對接。
同時,他又安排了一場新聞發布會,準備讓馬志超作為警方代表出面發言。
隨後,布朗找來公共關系科里最擅長寫稿的人,專門給馬志超準備了一份發言稿。
主題很簡單。
公開挑釁吳少雄。
想了想,布朗眼底又閃過一絲壞水。
「稿子裡加一點粗話。」
「讓馬志超說得難聽一點,最好顯得他素質很差。」
「這樣一來,市民對他的觀感也會下降。」
寫稿的人一聽,頓時表示這太簡單了。
布朗越想越覺得不夠,又生出一個更狠的念頭。
他轉頭吩咐下屬:「去聯繫TVB和亞視。」
「問問他們,願不願意做一場現場直播。」
既然要把事情鬧大,那就乾脆鬧到最大。
直接上電視直播車。
不得不說,為了巴結一哥和蔡元祺,布朗也算是絞盡腦汁了。
……
中午十二點。
警務處正式召開記者會。
主題是關於抓捕吳少雄的最新行動安排。
全港幾十家報社,幾乎全部派了記者到場。
甚至連彎彎那邊,都派人趕了過來。
顯然,這件事已經不只是港島市民在吃瓜,外面同樣看得津津有味。
至於TVB和亞視,更是直接動用了最新設備——電視直播車。
現場畫面可以實時傳回電視台,再同步播送到全港觀眾面前。
這一次的新聞發言人共有兩位。
一位是公共關系科高級督察梁紫薇。
另一位,則是西九龍總區高級警司馬志超。
又是雙發言人。
又是一個低級別的高級督察搭配馬志超。
不少記者立刻嗅到一股不尋常的味道。
記者會正式開始。
梁紫薇率先對著鏡頭開口:「各位港島市民,大家中午好。」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中午好。」
與此同時。
全港許多家庭、辦公室、茶餐廳、商鋪里,大批市民正趁著午休時間打開電視,收看當天的午間新聞。
「警方開記者會了?」
「估計是昨天吳少雄差點炸死行動處處長,警方徹底坐不住了。」
「這個吳少雄,是真的猛啊。」
「怎麼發言人只有兩個?」
「咦?那不是馬sir嗎?」
「真是馬sir!」
「罪惡克星啊,我偶像!」
「因為自己淋過雨,所以想替別人撐傘……這句話我到現在還記得,真的感動。」
……
記者會現場。
梁紫薇繼續宣讀內容:「本次發布會,由警務處公共關系科主持,主要說明吳少雄案件的專項偵查進展。」
「經警務處研究決定,警方將正式成立特別行動小組,代號為——擒熊專案組。」
「該小組將專門負責追捕罪大惡極的逃犯吳少雄。」
「而擒熊專案組的組長,將由連續偵破兩宗重大軍火案件的馬志超警司擔任。」
台下。
方思維和樂慧貞聽到這裡,臉色幾乎同時微微變了。
兩人心裡都忍不住為馬志超擔心起來。
可電視機前的許多市民,卻已經開始鼓掌叫好。
「警務處終於做對了一件事!」
「馬sir出手,肯定比那些廢柴靠譜。」
「希望他快點把吳少雄抓回來!」
「馬sir可是罪惡克星!」
「不過吳少雄那麼瘋,我還真有點擔心馬sir會不會遇到危險。」
記者會繼續進行。
梁紫薇腰背挺直,神情端莊地說道:「下面,請馬sir發言。」
馬志超坐在發言席前,面容堅毅,眼神沉穩鋒利。
整個人透著一種強烈的自信與從容。
電視機前,不少女性觀眾看得一陣心跳加速。
馬志超拿起面前那份稿子,緩緩開口:「各位記者朋友,各位港島市民,大家好。」
「我是馬志超。」
「相信大家對我並不陌生。」
「很多市民說我是正義之光,是罪惡克星,是港島英雄……」
市民:「……」
記者:「……」
念稿?
一瞬間,不少人心裡都湧起一陣失望。
這種照本宣科的東西,太假,太空,太沒有靈魂。
大家想看的是真正的馬sir。
而不是一個公共關系科訓練出來的發言機器。
馬sir,這不應該是你啊!
就在這時。
馬志超嘴角忽然微微揚起。
他低頭看了一眼稿子,輕笑道:「這份東西,是公共關系科讓我照著念的。」
「呵。」
「內容空洞,廢話太多。」
嘶啦——
下一秒,他直接當著全場記者和直播鏡頭的面,把那份稿子撕成了碎片。
隨後隨手一揚。
紙屑飄散而下。
整個記者會現場,瞬間陷入短暫寂靜。
緊接著,所有記者和電視機前的大批市民,情緒一下子被點燃了。
漂亮!
這才是馬sir!
真實!
率性!
夠勁!
公共關系科負責人布朗:「……」
Fuck!
我準備的妙計就這麼沒了?
馬志超沒有再看那些碎紙,而是直視鏡頭,語氣誠懇地說道:「剛才那份稿子裡說,我是正義之光,是罪惡克星,是英雄。」
「不。」
「我不是。」
「我只是一個普通人。」
「我沒有大家想像中那麼偉大。」
「我只是想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儘可能守護港島市民的安全。」
「這件事無關榮譽,也無關利益。」
「它只是我的理想。」
「也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
許多一直崇拜馬志超的市民,聽到這裡,再回想這些日子以來他做過的事,心裡不由一陣感動。
小時候被社團欺負。
後來毅然選擇當警察。
又在黑暗裡臥底整整十年。
回歸警隊之後,他接連破獲兩宗重大軍火案。
遇到普通市民被古惑仔欺凌,他更是毫不猶豫挺身而出。
這一件件事擺在那裡。
他不是英雄,誰才是英雄?
警務處內部,真正掌權的人依舊是他查爾斯。
從上到下,到處都是他的班底。
只要他這個一哥還坐在這裡,馬志超就算真升了總警司,也別想在警務處里擁有多少真正的話語權。
至於西九龍總署副署長?
確實算是個有權的位置。
可再怎麼說,也只是副職。
上頭還壓著一個正署長。
馬志超想靠這個位置翻天?
簡直做夢!
艾德蒙:有位英俊人士默默路過……
就在查爾斯剛準備把這件事定下時,馬志超卻忽然又開口:「這還不夠。」
查爾斯臉色瞬間黑了。
「馬志超,你不要太得寸進尺!」
他差點當場拍桌子,目光陰沉地死死盯住馬志超。
馬志超卻一臉坦然,滿身正氣地迎上他的視線。
「我要一份書面保證。」
「只要我成功把吳少雄解決掉,你必須按約定給我升銜、升職。」
這種保證書當然不具備什麼太強的法律約束力。
但有些東西,就跟錄音一樣。
平時看似沒用,真到了關鍵時刻,往往能發揮意想不到的效果。
查爾斯聽完,怒火更盛。
「我是警務處處長!」
「我以一哥的榮譽向你承諾,還不夠嗎?」
馬志超表情不變:「親兄弟還明算帳呢。」
「這種事情,還是白紙黑字更穩妥。」
最後,查爾斯還是沒辦法。
他強忍著滿腔火氣,親手寫下並簽署了一份保證書。
內容很簡單。
四天之內,馬志超負責引出並解決吳少雄。
而他這個警務處處長,則必須在事成後履行承諾,給馬志超升職、升銜。
堂堂一哥,居然被人逼著寫保證書。
這事要是傳出去,恐怕能被整個警隊當成笑話傳上一年!
馬志超接過那份簽好的保證書,確認無誤後,滿意地收了起來。
隨後。
立正。
敬禮。
「請處長放心!」
「我馬志超一心為民,哪怕刀山火海,也一定會把吳少雄這個罪犯揪出來!」
聲音洪亮。
神情堅定。
正氣凜然!
查爾斯差點被氣得吐血。
一心為民?
這種話,你馬志超到底是怎麼厚著臉皮說出來的?
查爾斯冷聲提醒:「記住,你只有四天。」
「四天內,如果你抓不到吳少雄,那剛才的一切承諾全部作廢。」
馬志超自信地笑了笑:「沒問題。」
查爾斯面無表情道:「出去吧。」
「之後的具體安排,全部聽蔡元祺處長指揮。」
「可以。」
馬志超輕輕一笑,轉身離開辦公室。
等他走出去,並順手關上辦公室大門之後。
查爾斯立刻拿起電話,撥給蔡元祺。
他的聲音冷得嚇人:「給我把宣傳聲勢拉滿。」
「讓馬志超公開挑釁吳少雄,狠狠刺激那個瘋子。」
「最好能把吳少雄徹底激怒。」
「如果他們兩個最後斗到兩敗俱傷,那就更完美了。」
蔡元祺幾乎秒懂。
「Yes,sir!」
「我現在就去安排!」
很快,蔡元祺便把任務交給了公共關系科負責人布朗。
他的要求也很直接。
安排一場記者會。
讓馬志超當眾向吳少雄發起挑釁。
布朗聽完後,遲疑了一下:「可是處長,這樣做的話,馬志超會非常危險。」
蔡元祺語氣意味深長:「危險,才是我們想要的效果。」
「他連一哥都敢威脅,這種刺頭,也該吃點苦頭了。」
威脅一哥?
布朗心裡一震,立刻明白該怎麼做了。
「明白,我馬上安排。」
布朗思索片刻,先把電話打給梁紫薇,讓她接下來負責和馬志超進行對接。
同時,他又安排了一場新聞發布會,準備讓馬志超作為警方代表出面發言。
隨後,布朗找來公共關系科里最擅長寫稿的人,專門給馬志超準備了一份發言稿。
主題很簡單。
公開挑釁吳少雄。
想了想,布朗眼底又閃過一絲壞水。
「稿子裡加一點粗話。」
「讓馬志超說得難聽一點,最好顯得他素質很差。」
「這樣一來,市民對他的觀感也會下降。」
寫稿的人一聽,頓時表示這太簡單了。
布朗越想越覺得不夠,又生出一個更狠的念頭。
他轉頭吩咐下屬:「去聯繫TVB和亞視。」
「問問他們,願不願意做一場現場直播。」
既然要把事情鬧大,那就乾脆鬧到最大。
直接上電視直播車。
不得不說,為了巴結一哥和蔡元祺,布朗也算是絞盡腦汁了。
……
中午十二點。
警務處正式召開記者會。
主題是關於抓捕吳少雄的最新行動安排。
全港幾十家報社,幾乎全部派了記者到場。
甚至連彎彎那邊,都派人趕了過來。
顯然,這件事已經不只是港島市民在吃瓜,外面同樣看得津津有味。
至於TVB和亞視,更是直接動用了最新設備——電視直播車。
現場畫面可以實時傳回電視台,再同步播送到全港觀眾面前。
這一次的新聞發言人共有兩位。
一位是公共關系科高級督察梁紫薇。
另一位,則是西九龍總區高級警司馬志超。
又是雙發言人。
又是一個低級別的高級督察搭配馬志超。
不少記者立刻嗅到一股不尋常的味道。
記者會正式開始。
梁紫薇率先對著鏡頭開口:「各位港島市民,大家中午好。」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中午好。」
與此同時。
全港許多家庭、辦公室、茶餐廳、商鋪里,大批市民正趁著午休時間打開電視,收看當天的午間新聞。
「警方開記者會了?」
「估計是昨天吳少雄差點炸死行動處處長,警方徹底坐不住了。」
「這個吳少雄,是真的猛啊。」
「怎麼發言人只有兩個?」
「咦?那不是馬sir嗎?」
「真是馬sir!」
「罪惡克星啊,我偶像!」
「因為自己淋過雨,所以想替別人撐傘……這句話我到現在還記得,真的感動。」
……
記者會現場。
梁紫薇繼續宣讀內容:「本次發布會,由警務處公共關系科主持,主要說明吳少雄案件的專項偵查進展。」
「經警務處研究決定,警方將正式成立特別行動小組,代號為——擒熊專案組。」
「該小組將專門負責追捕罪大惡極的逃犯吳少雄。」
「而擒熊專案組的組長,將由連續偵破兩宗重大軍火案件的馬志超警司擔任。」
台下。
方思維和樂慧貞聽到這裡,臉色幾乎同時微微變了。
兩人心裡都忍不住為馬志超擔心起來。
可電視機前的許多市民,卻已經開始鼓掌叫好。
「警務處終於做對了一件事!」
「馬sir出手,肯定比那些廢柴靠譜。」
「希望他快點把吳少雄抓回來!」
「馬sir可是罪惡克星!」
「不過吳少雄那麼瘋,我還真有點擔心馬sir會不會遇到危險。」
記者會繼續進行。
梁紫薇腰背挺直,神情端莊地說道:「下面,請馬sir發言。」
馬志超坐在發言席前,面容堅毅,眼神沉穩鋒利。
整個人透著一種強烈的自信與從容。
電視機前,不少女性觀眾看得一陣心跳加速。
馬志超拿起面前那份稿子,緩緩開口:「各位記者朋友,各位港島市民,大家好。」
「我是馬志超。」
「相信大家對我並不陌生。」
「很多市民說我是正義之光,是罪惡克星,是港島英雄……」
市民:「……」
記者:「……」
念稿?
一瞬間,不少人心裡都湧起一陣失望。
這種照本宣科的東西,太假,太空,太沒有靈魂。
大家想看的是真正的馬sir。
而不是一個公共關系科訓練出來的發言機器。
馬sir,這不應該是你啊!
就在這時。
馬志超嘴角忽然微微揚起。
他低頭看了一眼稿子,輕笑道:「這份東西,是公共關系科讓我照著念的。」
「呵。」
「內容空洞,廢話太多。」
嘶啦——
下一秒,他直接當著全場記者和直播鏡頭的面,把那份稿子撕成了碎片。
隨後隨手一揚。
紙屑飄散而下。
整個記者會現場,瞬間陷入短暫寂靜。
緊接著,所有記者和電視機前的大批市民,情緒一下子被點燃了。
漂亮!
這才是馬sir!
真實!
率性!
夠勁!
公共關系科負責人布朗:「……」
Fuck!
我準備的妙計就這麼沒了?
馬志超沒有再看那些碎紙,而是直視鏡頭,語氣誠懇地說道:「剛才那份稿子裡說,我是正義之光,是罪惡克星,是英雄。」
「不。」
「我不是。」
「我只是一個普通人。」
「我沒有大家想像中那麼偉大。」
「我只是想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儘可能守護港島市民的安全。」
「這件事無關榮譽,也無關利益。」
「它只是我的理想。」
「也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
許多一直崇拜馬志超的市民,聽到這裡,再回想這些日子以來他做過的事,心裡不由一陣感動。
小時候被社團欺負。
後來毅然選擇當警察。
又在黑暗裡臥底整整十年。
回歸警隊之後,他接連破獲兩宗重大軍火案。
遇到普通市民被古惑仔欺凌,他更是毫不猶豫挺身而出。
這一件件事擺在那裡。
他不是英雄,誰才是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