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 合作剪彩
與此同時,江總請的狗仔也給他的手機里發了一張沈星離開的照片,他似乎緩緩鬆了一口氣。
我越發覺得沈星的離開和江總有關係。
剪彩儀式結束以後,江總開車送我去橫店的片場,我們十分默契的,誰都沒有提沈星。
……
一個多月以後,沈星的官司正式開庭了。
我付了一大筆律師費,郭律師是業內知名度很高的律師。
他接手完這個刑事案子,主要的辯護思路是往正當防衛這個方向打。
開庭那天,我戴著墨鏡和帽子,穿著一條白色的長裙,披著黑色的直長發,低調的去了法院,坐在觀眾席的位置。
沈星也被傳喚到現場,這段時間他回了老家,雖然被保釋出來,但還是在警方的監視當中,因為他還沒有完全洗清罪名。
辯方的律師很無恥的說:沈星打死了人,當時那種情況,那幾個流氓調戲了演員姜小姐!
沈星可以幫忙制止,但不能直接把人給打死了,致他人死亡,至少要判刑三年。
郭律師直接當庭出示了監控視頻,說:「經過這一個多月的發酵,這件事情已經上了熱搜和新聞,現在很多的觀眾都想看清這件案子該怎麼解決!
我們從監控上可以看出,當天晚上是那四名黑衣壯漢,故意調戲姜小姐,姜小姐不答應,對方惱羞成怒,不僅開始撕姜小姐的衣服,甚至還要拿刀子捅她……
我的當事人是為了阻止對方殺人,才不小心將對方推倒,撞擊到了後腦勺,意外去世。
從始至終,我的當事人都是見義勇為,正當防衛,而不是故意傷人?」
「法官大人,可是被告播放的視頻證據畫面角度有限,只能拍到流氓圍著姜小姐糾纏的畫面,並沒有看到他們追出去之後纏打在一起的畫面。」
對方的律師厚顏無恥,在法庭上竟然說:「我們那邊有證人可以證明當時在現場,那四個流氓後來已經停止攻擊,是沈星不依不饒,拿喝酒的玻璃瓶子打碎了,揮了揮手,瘋狂的攻擊四位流氓,簡直殺紅了眼……
我方有請證人上場。」
法院准許了。
很快目擊證人是一個遛狗的大叔,鬍子邋遢的上來證明,說那天他正在遛狗,就看到燒烤店那邊出現了打架,爭吵的聲音。
他連忙跑著過去看熱鬧,正好就看到沈星在打那幾個流氓,有一個流氓被他打的倒在地上,後腦勺流了很多血,當場就不行了。
證人說:「我親眼看到,是沈星打死了人,那幾個流氓當時停手了,是沈星還纏著不放,想要報復那幾個流氓,才把流氓打死的!」
「是嗎?」
好在郭律師也沒讓我失望,他立刻向法院提出:「我可以問證人幾個問題嗎?」
因為一旦證人上場,就涉及到一個質證環節,不光是法院,檢察院,還有正反方律師都可以詢問證人意見。
郭律師上前問:「請問你為什麼在凌晨12點去遛狗,當時街上都沒什麼人了!據我走訪鄰居調查的情況,你一般從來沒有去夜間遛狗的習慣。
一般情況下你都是在下午的3點,晚上的5點遛狗,散步,然後再帶狗回去休息一會,對嗎?」
「那天,我臨時想起牽狗出去遛狗怎麼不行嗎?誰規定我不能夜裡出去遛狗。那天,我洗完澡,在家裡待著無聊,就決定出去遛狗,難道不行嗎?」
證人說這話的時候聲勢浩大,不過明顯裡面有點兒心虛了。
因為,他在說假話。
我的律師問了第二個問題:「既然如此,那我就請問,你那天出門遛狗的時候戴眼鏡了沒?」
「帶了」
證人說。
「但你提到你是洗完澡才下來遛狗的,難道你洗澡的時候不摘眼鏡嗎?
還有,我觀察過你遛狗的那條街,離事發現場隔著一條長街,你就算戴著眼鏡,也不一定能看清楚當時的情況,你怎麼都一眼斷定是我的當事人故意打死的人?」
郭律師犀利的提醒。
我越發覺得沈星的離開和江總有關係。
剪彩儀式結束以後,江總開車送我去橫店的片場,我們十分默契的,誰都沒有提沈星。
……
一個多月以後,沈星的官司正式開庭了。
我付了一大筆律師費,郭律師是業內知名度很高的律師。
他接手完這個刑事案子,主要的辯護思路是往正當防衛這個方向打。
開庭那天,我戴著墨鏡和帽子,穿著一條白色的長裙,披著黑色的直長發,低調的去了法院,坐在觀眾席的位置。
沈星也被傳喚到現場,這段時間他回了老家,雖然被保釋出來,但還是在警方的監視當中,因為他還沒有完全洗清罪名。
辯方的律師很無恥的說:沈星打死了人,當時那種情況,那幾個流氓調戲了演員姜小姐!
沈星可以幫忙制止,但不能直接把人給打死了,致他人死亡,至少要判刑三年。
郭律師直接當庭出示了監控視頻,說:「經過這一個多月的發酵,這件事情已經上了熱搜和新聞,現在很多的觀眾都想看清這件案子該怎麼解決!
我們從監控上可以看出,當天晚上是那四名黑衣壯漢,故意調戲姜小姐,姜小姐不答應,對方惱羞成怒,不僅開始撕姜小姐的衣服,甚至還要拿刀子捅她……
我的當事人是為了阻止對方殺人,才不小心將對方推倒,撞擊到了後腦勺,意外去世。
從始至終,我的當事人都是見義勇為,正當防衛,而不是故意傷人?」
「法官大人,可是被告播放的視頻證據畫面角度有限,只能拍到流氓圍著姜小姐糾纏的畫面,並沒有看到他們追出去之後纏打在一起的畫面。」
對方的律師厚顏無恥,在法庭上竟然說:「我們那邊有證人可以證明當時在現場,那四個流氓後來已經停止攻擊,是沈星不依不饒,拿喝酒的玻璃瓶子打碎了,揮了揮手,瘋狂的攻擊四位流氓,簡直殺紅了眼……
我方有請證人上場。」
法院准許了。
很快目擊證人是一個遛狗的大叔,鬍子邋遢的上來證明,說那天他正在遛狗,就看到燒烤店那邊出現了打架,爭吵的聲音。
他連忙跑著過去看熱鬧,正好就看到沈星在打那幾個流氓,有一個流氓被他打的倒在地上,後腦勺流了很多血,當場就不行了。
證人說:「我親眼看到,是沈星打死了人,那幾個流氓當時停手了,是沈星還纏著不放,想要報復那幾個流氓,才把流氓打死的!」
「是嗎?」
好在郭律師也沒讓我失望,他立刻向法院提出:「我可以問證人幾個問題嗎?」
因為一旦證人上場,就涉及到一個質證環節,不光是法院,檢察院,還有正反方律師都可以詢問證人意見。
郭律師上前問:「請問你為什麼在凌晨12點去遛狗,當時街上都沒什麼人了!據我走訪鄰居調查的情況,你一般從來沒有去夜間遛狗的習慣。
一般情況下你都是在下午的3點,晚上的5點遛狗,散步,然後再帶狗回去休息一會,對嗎?」
「那天,我臨時想起牽狗出去遛狗怎麼不行嗎?誰規定我不能夜裡出去遛狗。那天,我洗完澡,在家裡待著無聊,就決定出去遛狗,難道不行嗎?」
證人說這話的時候聲勢浩大,不過明顯裡面有點兒心虛了。
因為,他在說假話。
我的律師問了第二個問題:「既然如此,那我就請問,你那天出門遛狗的時候戴眼鏡了沒?」
「帶了」
證人說。
「但你提到你是洗完澡才下來遛狗的,難道你洗澡的時候不摘眼鏡嗎?
還有,我觀察過你遛狗的那條街,離事發現場隔著一條長街,你就算戴著眼鏡,也不一定能看清楚當時的情況,你怎麼都一眼斷定是我的當事人故意打死的人?」
郭律師犀利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