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三種計策
翌日午時剛過,燕王便前來拜訪了。
(午時: 11:00——13:00)
兩人此時用了午膳,崔清漪在後花園散步消食,李承璟則眉頭緊鎖地複習知識點。
「這破草跟這破草到底有什麼區別!」
兩人前往前廳時,燕王已經坐著在喝茶了,關姑姑站在一旁伺候著。
「燕王殿下。」崔清漪含笑行了個禮。
李昭站起身來還禮道:「皇叔,皇嬸。」
她說話開門見山:「昨日皇嬸的信,我看了。映竹的事處理得乾淨利落,只是這件事暴露出來的問題,只怕棘手得多。」
崔清漪點頭:「殿下說得是。那對夫妻不過是小角色,但他們能找上門來,說明慈幼院出來的孤女如今有了手藝,已經被某些人盯上了。」
李承璟在旁邊插了一句:「就是嘛!養孩子的時候沒人管,孩子會掙錢了就蹦出來認親!」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只要有利可圖,別說十幾年沒見過的閨女,就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猴子,也多得是人搶著當爹。
李昭目光沉了幾分:「映竹這樁事之所以能解決,是因為她在梁王府的莊子裡做工,有皇嬸和皇叔撐腰。但慈幼院裡幾百個孤女,將來分散到各地的作坊、藥鋪、工坊去做事,不可能每一個都有梁王府罩著。」
崔清漪手指摩挲著杯沿:「殿下說得對。京城尚且如此,若將來慈幼院的模式推到各州各府,地方上的宗族勢力可比京城的地痞無賴難對付得多。一個'孝'字壓下來,官府都得掂量掂量。」
李承璟聽到這裡,皺起了眉頭:「等等,她都被扔了,還要講什麼孝?」
崔清漪耐心地解釋:「大寧律法以孝治天下,父母對子女有天然的處置權。哪怕當年是被遺棄的,只要血緣關係成立,親生父母隨時可以出面主張權利。官府若要判,十有八九也會偏向父母那邊。昨天那對夫妻之所以被嚇退,是因為你搬出了兩萬兩銀子和京兆尹,但如果換一個地方,換一個沒有王爺身份鎮著的場景,只怕那姑娘多半要被帶走。」
李承璟張了張嘴,想反駁,又咽了回去。
李昭放下茶盞,指尖輕輕叩了叩桌面:「關於這件事,我已經想了三條路,今日來就是同皇叔皇嬸商量一二。」
崔清漪坐正了身子,微微點頭示意她繼續。
「第一條路,是短期內能立刻施行的。」李昭從袖中取出一卷寫滿小字的紙箋,展開來放在桌上,「所有經慈幼院培養、學有所成並在相關作坊或鋪子做工的孤女,無論官辦還是私營,一律簽下文契。文契中載明:此女由慈幼院養育成人、教授技藝,慈幼院及合作方對其有培養之恩。若有人中途以親緣關係主張帶走,須先償還全部費用。」
李承璟湊過去看了兩眼,嘟囔道:「跟昨天我那個兩萬兩差不多意思?」
崔清漪搖頭:「不一樣。殿下這個做法比你昨天那個正式得多。你昨天那個是臨場編的,主要靠你背書。但如果是正式文契,走的是官府存檔的流程,效力完全不同。」
她轉向李昭:「文契的金額怎麼定?若定得太高,怕有人說朝廷藉此牟利、變相蓄奴;若定得太低,那些貪心的親屬掏得起錢,契約便成了廢紙。」
李昭讚許地看了她一眼:「皇嬸慮得周全。金額不宜一刀切,應當據實核算,每個孤女從入院到出師,吃穿用度、延請師傅的費用、損耗的原料,逐筆記帳。最終的培養費用因人而異,但每一筆都有據可查。如此一來,既堵住了'牟利'的口實,也讓那些想撿便宜的人掂量掂量自己的錢袋子。」
李承璟拍了一下大腿:「這個好!讓他們拿錢贖人,贖不起就別來碰瓷!」
崔清漪順著李昭的思路往下想:「但殿下,光靠一紙文契,擋得住市井無賴,未必擋得住宗族耆老。地方上的宗族,若是聯合起來施壓地方官,說慈幼院'收養人家骨肉、斷人香火',朝廷就被架在火上了。到時候一頂'不孝'的大帽子扣下來,契約再硬也得軟。」
李昭點點頭。
「所以有第二條路。」她將紙箋翻到第二頁,「以忠壓孝。」
李承璟歪頭:「啥?」
崔清漪解釋道:「殿下的意思是,把一部分學有所成的孤女,編入官家的差事裡去。」
李昭點頭:「慈幼院培養出來的女子中,有一批已經在做整理軍用藥材的活計,也有一些被工部借調去協助營繕。這些人在做的,是官家的事務。一旦她們有了'為朝廷效力'的身份,那她們首先是朝廷的人,其次才是誰家的女兒。《大寧律》第三十七條明文:'凡在官差役者,非經主官允准,親屬不得擅自干預其公務。'換言之,她的親生父母想帶走她,得先過她上官這一關。」
李承璟聽懂了:「妙啊!自古忠孝不能兩全!敢攔朝廷的人,那就是抗旨!」
崔清漪想了想道:「殿下這一步走得精妙,但有個隱患我想提一提。」
李昭做了個「請」的手勢。
「這些孤女編入官差,確實能用'忠'壓'孝',但前提是她們的差事得是實打實的。若只是掛個名頭,實際還在私人作坊里做工,一旦被人查出來,反而授人以柄,說朝廷假公濟私。」崔清漪頓了頓,「而且這個做法只能護住一部分人。那些有本事、有手藝、能被官府用得上的。剩下的呢?不是每個從慈幼院出來的孤女都能進工部或者藥庫做事。」
李昭沉默了片刻,緩緩點頭:「皇嬸說得對。所以第二條路只能覆蓋一部分人,但覆蓋的這部分人,恰恰是最容易被覬覦的。她們有手藝、能掙錢,正是那些貪心親屬最想帶走的。至於其餘的人……」
她頓了一拍,目光微凝。
「第三條路,是長遠之計。推廣女戶。」
(午時: 11:00——13:00)
兩人此時用了午膳,崔清漪在後花園散步消食,李承璟則眉頭緊鎖地複習知識點。
「這破草跟這破草到底有什麼區別!」
兩人前往前廳時,燕王已經坐著在喝茶了,關姑姑站在一旁伺候著。
「燕王殿下。」崔清漪含笑行了個禮。
李昭站起身來還禮道:「皇叔,皇嬸。」
她說話開門見山:「昨日皇嬸的信,我看了。映竹的事處理得乾淨利落,只是這件事暴露出來的問題,只怕棘手得多。」
崔清漪點頭:「殿下說得是。那對夫妻不過是小角色,但他們能找上門來,說明慈幼院出來的孤女如今有了手藝,已經被某些人盯上了。」
李承璟在旁邊插了一句:「就是嘛!養孩子的時候沒人管,孩子會掙錢了就蹦出來認親!」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只要有利可圖,別說十幾年沒見過的閨女,就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猴子,也多得是人搶著當爹。
李昭目光沉了幾分:「映竹這樁事之所以能解決,是因為她在梁王府的莊子裡做工,有皇嬸和皇叔撐腰。但慈幼院裡幾百個孤女,將來分散到各地的作坊、藥鋪、工坊去做事,不可能每一個都有梁王府罩著。」
崔清漪手指摩挲著杯沿:「殿下說得對。京城尚且如此,若將來慈幼院的模式推到各州各府,地方上的宗族勢力可比京城的地痞無賴難對付得多。一個'孝'字壓下來,官府都得掂量掂量。」
李承璟聽到這裡,皺起了眉頭:「等等,她都被扔了,還要講什麼孝?」
崔清漪耐心地解釋:「大寧律法以孝治天下,父母對子女有天然的處置權。哪怕當年是被遺棄的,只要血緣關係成立,親生父母隨時可以出面主張權利。官府若要判,十有八九也會偏向父母那邊。昨天那對夫妻之所以被嚇退,是因為你搬出了兩萬兩銀子和京兆尹,但如果換一個地方,換一個沒有王爺身份鎮著的場景,只怕那姑娘多半要被帶走。」
李承璟張了張嘴,想反駁,又咽了回去。
李昭放下茶盞,指尖輕輕叩了叩桌面:「關於這件事,我已經想了三條路,今日來就是同皇叔皇嬸商量一二。」
崔清漪坐正了身子,微微點頭示意她繼續。
「第一條路,是短期內能立刻施行的。」李昭從袖中取出一卷寫滿小字的紙箋,展開來放在桌上,「所有經慈幼院培養、學有所成並在相關作坊或鋪子做工的孤女,無論官辦還是私營,一律簽下文契。文契中載明:此女由慈幼院養育成人、教授技藝,慈幼院及合作方對其有培養之恩。若有人中途以親緣關係主張帶走,須先償還全部費用。」
李承璟湊過去看了兩眼,嘟囔道:「跟昨天我那個兩萬兩差不多意思?」
崔清漪搖頭:「不一樣。殿下這個做法比你昨天那個正式得多。你昨天那個是臨場編的,主要靠你背書。但如果是正式文契,走的是官府存檔的流程,效力完全不同。」
她轉向李昭:「文契的金額怎麼定?若定得太高,怕有人說朝廷藉此牟利、變相蓄奴;若定得太低,那些貪心的親屬掏得起錢,契約便成了廢紙。」
李昭讚許地看了她一眼:「皇嬸慮得周全。金額不宜一刀切,應當據實核算,每個孤女從入院到出師,吃穿用度、延請師傅的費用、損耗的原料,逐筆記帳。最終的培養費用因人而異,但每一筆都有據可查。如此一來,既堵住了'牟利'的口實,也讓那些想撿便宜的人掂量掂量自己的錢袋子。」
李承璟拍了一下大腿:「這個好!讓他們拿錢贖人,贖不起就別來碰瓷!」
崔清漪順著李昭的思路往下想:「但殿下,光靠一紙文契,擋得住市井無賴,未必擋得住宗族耆老。地方上的宗族,若是聯合起來施壓地方官,說慈幼院'收養人家骨肉、斷人香火',朝廷就被架在火上了。到時候一頂'不孝'的大帽子扣下來,契約再硬也得軟。」
李昭點點頭。
「所以有第二條路。」她將紙箋翻到第二頁,「以忠壓孝。」
李承璟歪頭:「啥?」
崔清漪解釋道:「殿下的意思是,把一部分學有所成的孤女,編入官家的差事裡去。」
李昭點頭:「慈幼院培養出來的女子中,有一批已經在做整理軍用藥材的活計,也有一些被工部借調去協助營繕。這些人在做的,是官家的事務。一旦她們有了'為朝廷效力'的身份,那她們首先是朝廷的人,其次才是誰家的女兒。《大寧律》第三十七條明文:'凡在官差役者,非經主官允准,親屬不得擅自干預其公務。'換言之,她的親生父母想帶走她,得先過她上官這一關。」
李承璟聽懂了:「妙啊!自古忠孝不能兩全!敢攔朝廷的人,那就是抗旨!」
崔清漪想了想道:「殿下這一步走得精妙,但有個隱患我想提一提。」
李昭做了個「請」的手勢。
「這些孤女編入官差,確實能用'忠'壓'孝',但前提是她們的差事得是實打實的。若只是掛個名頭,實際還在私人作坊里做工,一旦被人查出來,反而授人以柄,說朝廷假公濟私。」崔清漪頓了頓,「而且這個做法只能護住一部分人。那些有本事、有手藝、能被官府用得上的。剩下的呢?不是每個從慈幼院出來的孤女都能進工部或者藥庫做事。」
李昭沉默了片刻,緩緩點頭:「皇嬸說得對。所以第二條路只能覆蓋一部分人,但覆蓋的這部分人,恰恰是最容易被覬覦的。她們有手藝、能掙錢,正是那些貪心親屬最想帶走的。至於其餘的人……」
她頓了一拍,目光微凝。
「第三條路,是長遠之計。推廣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