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團聚
不一會,李母和李紅英就把菜陸續端上了桌。
一盤蒜苗炒肉,一盤豆角炒肉,一盤醋熘白菜,一盤燒茄子,最後是一盆熱騰騰的燉雞。
「怎麼弄這麼多。」李敬安看著滿桌的菜說道。
「本來就打算做四個菜,誰知道你還買了雞。」李母嘴上埋怨,眼裡卻掠過一絲傷感,「唉,這幾年過年都沒怎麼吃過這些,總算是熬過來了。」說著,抬手輕輕擦了擦眼角。
「哎,你這是幹嘛,好好的說這些做什麼。」李父用手指點了點桌面,語氣裡帶著不滿,「兒子現在有出息了,往後只會越來越好。去,拿兩個杯子來。」
李母應聲起身去拿杯子。
李敬安看著父親那副「一家之主」的架勢,心裡暗笑:這派頭,得讓後世多少男人羨慕。
他家地位排序很明確:李敬安排第一,李父第二,李母第三,李紅英最後。沒辦法,誰讓就這麼一個獨子。
「都坐吧。姐,給孩子拿個碗,他們夠不著。」李敬安招呼著,又轉向父親:「爸,今天咱爺倆喝哪個?」
「喝汾酒吧,西鳳讓你姐帶回去。」李父說。
「得嘞,那我少來點,下午還得回去。」李敬安一邊開酒一邊說。
「那就少喝點。都動筷子吧。」李父發話。
兩個孩子早就饞得坐不住了,一聽趕緊伸出筷子。李敬安給他們一人夾了個雞腿。
「來,咱爺倆碰一個。」李父舉起杯子,和李敬安輕輕一碰。他先看了看杯中的酒,小心抿了一口,閉眼、皺眉、吞咽一氣呵成,最後「嘖」的一聲,回味般咂了咂嘴。
「這酒在百貨大樓賣四塊多呢,真好!不辣嗓子。」李父讚嘆道。
「爸,我給你帶的煙也不嗆嗓子。我那還有,下次再給您拿。」李敬安笑著接話。
李父又抿了一口,擺擺手:「別拿了,嘗嘗味兒就行。給我喝這麼好的,浪費。」
「哈哈,爸,往後您兒子缺不了這些。我孝敬您二老還不是應該的?」李敬安聲音爽朗,「再說,您二老吃得好、穿得好、喝得好,走出去我也有面子不是?」
這話把大家都逗笑了。
李敬安心裡清楚,這年頭用不著像小說里寫的那樣,這也怕、那也躲。在他的記憶里,這兒的人可不那樣。
這裡的人講究「倒驢不倒架」。哪怕飯都快吃不上了,出門前嘴上也得抹點油——不能讓人看不起。
因為大多數人,多少都捧高踩低。你窮,別人未必拿你當回事,說不定還會踩你一腳;你過得體面,別人反而覺得你有本事,願意捧著,不敢輕易得罪。這樣,麻煩反而少。
越是藏著掖著,越容易招人注意。
有人或許會說:不怕被人舉報嗎?
李敬安心裡一笑:這算什麼事?理由多的是——廠里發的、跟人換的、以前存的。再說了,他有底氣,有什麼好怕的。
酒桌上,李父又提起一事:「小安,你堂叔家老二節後結婚,離你們廠不遠。有空去看看,能幫就幫點。」他頓了頓,「咱家親戚不多,得多走動。」
這話不錯。李家已是兩代單傳,最近的親戚就是李父的兩個叔伯兄弟。其中老大解放前去了南方,如今來往密的,也就這一家了。
「知道了,我抽空就去。」李敬安應下。
李母這時插話道「小安,你也29了。以前是因為打仗,你在軍隊不經常回來。但現在回家了,工作也分配了。是不是也該成家了。」
李母的話讓李父和李紅英都停下手裡的動作,想聽聽李敬安的意思。
「媽,我現在不想結婚。我剛回來我想先忙一下工作。 先您別著急,我保證最多3年,3年之後不管能幹出什麼樣,我肯定結婚。」李敬安趕忙保證。
「好了,小安的事他自己拿主意就行了。以後別說這事了。」李父看李母還想說話馬上打斷她。
父子倆喝酒閒聊,李母和李紅英一邊吃,一邊給兩個孩子夾菜。倆小傢伙幾乎把頭埋進碗裡,就沒抬起來過。
孩子吃完就跑出去玩了。李母和李紅英收拾了碗筷,進屋說家常去了。
李敬安陪著父親,把那瓶汾酒喝完。他只喝了三兩,剩下的全進了李父肚裡。
李父喝得有點多,舌頭都大了。
這年頭的酒,度數普遍高。像今天喝的汾酒,足足六十五度。
李敬安把他扶進裡屋躺下,李母她們出來收拾桌子。
「小安,你也去旁邊屋歇會兒吧,喝得也不少。」李母關切地說,姐姐也在一旁點頭。
李敬安便去了隔壁屋。這床鋪蓋一直備著,就是給他偶爾回來住的。
本來不覺得困,可一躺下,沒一會兒就睡著了。
不知過了多久,他被母親輕輕叫醒。
「小安,不早了,趁天還沒黑趕緊回去吧。」
李敬安應了一聲,起身出門。
李母叫來李紅英,把準備好的東西一樣樣裝好,又遞過一個飯盒:「裡面是中午留的雞肉和倆饅頭,帶回去晚上吃。」
「來,都掛我車把上,我送你們到車站。」李敬安見狀連忙說。
「對,正好讓你弟送送。這隻雞也帶上。」李母又提來一隻雞。
李紅英趕緊推辭:「媽,您留著吃吧。小安帶來的東西,我哪能連吃帶拿的……別人該說閒話了。」
「你爸今天買的肉還沒吃完呢。再說了,你家小的和他爸今天都沒吃著。」李母執意要給。
「姐,你就拿著吧。下回我回來再買就是了。你每星期都來幫爸媽幹活,這點東西算什麼。」李敬安說著,接過母親手裡的雞。
李紅英推讓不過,只好收下。
別過母親,李敬安推著自行車——車前梁坐著小外甥,后座載著大的,和姐姐一路往公交站走去。
姐姐家住在朝陽區,就在後世東三環邊上。她們坐車回家,比李敬安騎車還快些。
車站裡,看著娘仨上了車,李敬安才蹬上車往四合院趕。
一盤蒜苗炒肉,一盤豆角炒肉,一盤醋熘白菜,一盤燒茄子,最後是一盆熱騰騰的燉雞。
「怎麼弄這麼多。」李敬安看著滿桌的菜說道。
「本來就打算做四個菜,誰知道你還買了雞。」李母嘴上埋怨,眼裡卻掠過一絲傷感,「唉,這幾年過年都沒怎麼吃過這些,總算是熬過來了。」說著,抬手輕輕擦了擦眼角。
「哎,你這是幹嘛,好好的說這些做什麼。」李父用手指點了點桌面,語氣裡帶著不滿,「兒子現在有出息了,往後只會越來越好。去,拿兩個杯子來。」
李母應聲起身去拿杯子。
李敬安看著父親那副「一家之主」的架勢,心裡暗笑:這派頭,得讓後世多少男人羨慕。
他家地位排序很明確:李敬安排第一,李父第二,李母第三,李紅英最後。沒辦法,誰讓就這麼一個獨子。
「都坐吧。姐,給孩子拿個碗,他們夠不著。」李敬安招呼著,又轉向父親:「爸,今天咱爺倆喝哪個?」
「喝汾酒吧,西鳳讓你姐帶回去。」李父說。
「得嘞,那我少來點,下午還得回去。」李敬安一邊開酒一邊說。
「那就少喝點。都動筷子吧。」李父發話。
兩個孩子早就饞得坐不住了,一聽趕緊伸出筷子。李敬安給他們一人夾了個雞腿。
「來,咱爺倆碰一個。」李父舉起杯子,和李敬安輕輕一碰。他先看了看杯中的酒,小心抿了一口,閉眼、皺眉、吞咽一氣呵成,最後「嘖」的一聲,回味般咂了咂嘴。
「這酒在百貨大樓賣四塊多呢,真好!不辣嗓子。」李父讚嘆道。
「爸,我給你帶的煙也不嗆嗓子。我那還有,下次再給您拿。」李敬安笑著接話。
李父又抿了一口,擺擺手:「別拿了,嘗嘗味兒就行。給我喝這麼好的,浪費。」
「哈哈,爸,往後您兒子缺不了這些。我孝敬您二老還不是應該的?」李敬安聲音爽朗,「再說,您二老吃得好、穿得好、喝得好,走出去我也有面子不是?」
這話把大家都逗笑了。
李敬安心裡清楚,這年頭用不著像小說里寫的那樣,這也怕、那也躲。在他的記憶里,這兒的人可不那樣。
這裡的人講究「倒驢不倒架」。哪怕飯都快吃不上了,出門前嘴上也得抹點油——不能讓人看不起。
因為大多數人,多少都捧高踩低。你窮,別人未必拿你當回事,說不定還會踩你一腳;你過得體面,別人反而覺得你有本事,願意捧著,不敢輕易得罪。這樣,麻煩反而少。
越是藏著掖著,越容易招人注意。
有人或許會說:不怕被人舉報嗎?
李敬安心裡一笑:這算什麼事?理由多的是——廠里發的、跟人換的、以前存的。再說了,他有底氣,有什麼好怕的。
酒桌上,李父又提起一事:「小安,你堂叔家老二節後結婚,離你們廠不遠。有空去看看,能幫就幫點。」他頓了頓,「咱家親戚不多,得多走動。」
這話不錯。李家已是兩代單傳,最近的親戚就是李父的兩個叔伯兄弟。其中老大解放前去了南方,如今來往密的,也就這一家了。
「知道了,我抽空就去。」李敬安應下。
李母這時插話道「小安,你也29了。以前是因為打仗,你在軍隊不經常回來。但現在回家了,工作也分配了。是不是也該成家了。」
李母的話讓李父和李紅英都停下手裡的動作,想聽聽李敬安的意思。
「媽,我現在不想結婚。我剛回來我想先忙一下工作。 先您別著急,我保證最多3年,3年之後不管能幹出什麼樣,我肯定結婚。」李敬安趕忙保證。
「好了,小安的事他自己拿主意就行了。以後別說這事了。」李父看李母還想說話馬上打斷她。
父子倆喝酒閒聊,李母和李紅英一邊吃,一邊給兩個孩子夾菜。倆小傢伙幾乎把頭埋進碗裡,就沒抬起來過。
孩子吃完就跑出去玩了。李母和李紅英收拾了碗筷,進屋說家常去了。
李敬安陪著父親,把那瓶汾酒喝完。他只喝了三兩,剩下的全進了李父肚裡。
李父喝得有點多,舌頭都大了。
這年頭的酒,度數普遍高。像今天喝的汾酒,足足六十五度。
李敬安把他扶進裡屋躺下,李母她們出來收拾桌子。
「小安,你也去旁邊屋歇會兒吧,喝得也不少。」李母關切地說,姐姐也在一旁點頭。
李敬安便去了隔壁屋。這床鋪蓋一直備著,就是給他偶爾回來住的。
本來不覺得困,可一躺下,沒一會兒就睡著了。
不知過了多久,他被母親輕輕叫醒。
「小安,不早了,趁天還沒黑趕緊回去吧。」
李敬安應了一聲,起身出門。
李母叫來李紅英,把準備好的東西一樣樣裝好,又遞過一個飯盒:「裡面是中午留的雞肉和倆饅頭,帶回去晚上吃。」
「來,都掛我車把上,我送你們到車站。」李敬安見狀連忙說。
「對,正好讓你弟送送。這隻雞也帶上。」李母又提來一隻雞。
李紅英趕緊推辭:「媽,您留著吃吧。小安帶來的東西,我哪能連吃帶拿的……別人該說閒話了。」
「你爸今天買的肉還沒吃完呢。再說了,你家小的和他爸今天都沒吃著。」李母執意要給。
「姐,你就拿著吧。下回我回來再買就是了。你每星期都來幫爸媽幹活,這點東西算什麼。」李敬安說著,接過母親手裡的雞。
李紅英推讓不過,只好收下。
別過母親,李敬安推著自行車——車前梁坐著小外甥,后座載著大的,和姐姐一路往公交站走去。
姐姐家住在朝陽區,就在後世東三環邊上。她們坐車回家,比李敬安騎車還快些。
車站裡,看著娘仨上了車,李敬安才蹬上車往四合院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