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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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肅靜!」

  「被告人陳德福,利用其父時任縣教育局局長陳建國之職務便利,於一九九二年七月,夥同縣教育局招生辦主任王守正、縣公安局戶籍科科長趙有才,偽造,調包檔案材料,成績單,使其冒用原告劉光明之高考成績,進入上京師範大學就讀。」

  「畢業後,被告人陳德福憑藉該學歷進入公職系統,歷任縣教育局幹事、副鎮長、縣教育局局長。」

  說完,審判長頓了一下,翻過一頁。

  「經查,被告人陳德福高考實際成績為三百一十二分,原告劉光明高考實際成績為五百八十七分,二者相差二百七十五分。」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現在宣判,被告人陳建國,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王守正,犯濫用職權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趙有才,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陳德福,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其所獲學歷、學位證書依法撤銷,公職身份依法取消。」

  法槌最後一聲。

  「以上判決為一審判決,各被告如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日內提起上訴。」

  被告席上,陳德福低著頭,西裝皺巴巴的,跟三個月前在電視上接受採訪時判若兩人。

  那時候他還坐在辦公桌後面,對著鏡頭侃侃而談什麼教育公平。

  他旁邊坐著的陳建國,七十多歲,頭髮全白了,從頭到尾沒抬過頭。

  倒是趙有才,被法警帶走的時候還扭頭朝側邊看了一眼。

  側邊是原告席。

  此刻,原告席上坐著一個男人。

  正是劉光明。

  五十三歲的他,滿頭白髮,看著卻比被告席上七十多歲的陳建國還老。

  判決書念完了,他沒動。

  律師在旁邊跟他說話,他沒聽見。

  法庭里的人陸續站起來,有記者舉著相機往這邊拍,閃光燈一下一下的,他也沒眨眼。

  只是獨自沉默,淚流滿面。

  三十年了。

  一九九二年夏天,他考了五百八十七分,卻沒等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等來的只有三百一十二分的結果。

  他不理解,去問,怎麼可能三百一十二分,怎麼沒有錄取通知書?

  招生辦的人說,就是這樣,沒有就是沒有。

  「不可能!」

  他那年十八歲,站在招生辦門口喊了一整天,無果而終。

  三姐劉翠蘭帶著他去省城告狀,走之前,四個姐姐把家裡最後一隻老母雞殺了,給他燉了一碗湯,讓他補補身體。

  大姐說,光明,你去找個說理的地方。

  咱爹媽走得早,四個姐姐沒本事,就指望你讀書出人頭地。

  你讀書那麼認真,先前成績也好,沒道理才考三百一十二分。

  後來,市里也好,省城也好,信訪辦的人把材料收了,說會查。

  等了三個月,沒回音。

  又去,材料找不到了,讓重新填。

  填了,又等。

  等到第二年開春,他收到一封信,信上蓋著公章,四行鉛字,經查,無誤。

  大姐和三姐把那封信翻來覆去看了七八遍,沒有說話了,蹲在門檻上,拿袖子捂著臉哭。

  二姐沒來,因為本來在磚廠上班的二姐夫,被莫名的辭退了,她得多做雜工養家。

  四姐也沒來。

  她本來在鎮上小學代課的,結果校長跟她說,不用再來了,也只能抓緊出去找活干。

  所以,劉光明沒再找了,索性去了南邊的磚廠打工。

  搬磚,和泥,一天一塊二。

  手上的繭磨了一層又一層,指甲縫裡的紅磚灰洗不完。

  後來,磚廠幹了三年,又去了礦上。


  礦上塌過一次方,他被埋了四個小時,挖出來的時候左腿骨折,在床上躺了半年。

  三十歲那年,經人介紹,娶了隔壁村一個離過婚的女人。

  女人帶著個四歲的男孩。日子湊合著過,沒好過,也沒散。

  四十歲的時候,那女人走了。

  不是死了,是跟一個跑長途的貨車司機走了。

  走之前把家裡的存摺和他藏在枕頭底下的八百塊錢全捲走了。

  頂替的事,最終還是家裡人發現的,還是純屬巧合。

  三姐做雜工,偶然聽見閒言蜚語:「這教育局局長陳德福,怎麼就這個水平?」

  「不知道啊,聽說人家當年高考,超常發揮了一兩百分呢!」

  「哎,你說,有沒有可能,他是頂替......」

  「別亂說,等下給你抓起來!」

  正好當時社會上報導了一個高考頂替的事件,三姐一下子就警惕起來了。

  隨後四個姐姐對了對,決定要告訴劉光明。

  就這樣,四個老的老,病的病,六十多歲的人了,連夜打車到劉光明打工的城市。

  大姐拉著他的手,渾身發抖。

  「光明,你.....你的命,搞不好,是被人偷了啊。」

  隨後,自然便是再次上訪,打官司。

  可哪有那麼容易。

  陳德福背後站著一整個系統。

  他爹陳建國雖然退了休,但經營幾十年的關係網還在。

  第一次去縣法院,材料被退回來三次,理由不是少了這個材料,就是那個材料不合格。

  哪裡不合格,反正就不說。

  第二次找了律師,律師調查取證的時候,兩個穿皮夾克的中年男人直接找到了他打工的工地。

  「劉光明啊,過去的事就別翻了。翻出來對誰都沒好處。」

  其中一個把一個牛皮信封拍在他面前。

  「這裡面二十萬,你拿著,回老家蓋個房子,好好過日子。」

  二十萬。

  他搬了三十年磚,下了三年礦,一輩子沒見過這麼多錢。

  他看了那個信封三秒鐘,退了回去。

  「我的人生值多少錢,你們算不出來。」

  那人笑了,收起信封,臨走撂下一句話。

  「你想清楚了。你那幾個姐姐,孩子都在本地上學呢。」

  第二天,四姐劉翠英家的門上被人潑了紅漆。

  第三天,大姐家的玻璃半夜被砸碎了。

  四個姐姐沒一個退縮。

  大姐說:「光明,你告。砸了再裝,潑了再刷。咱爹媽在地底下看著呢,這輩子不能白讓人欺負。」

  官司打了一年零四個月。

  換了三個律師,跑了十一趟省城,大姐住了兩次院。

  直到省里督辦組介入,案子才真正動了起來。

  今天,判決下來了。

  劉光明坐在原告席上,聽著法槌一聲一聲落下,眼淚也隨之流下。

  正義來了。

  但是遲了三十年。

  十八歲的少年,本該走進大學校門,本該站在講台上教書育人,本該讓四個姐姐享福,本該過上另一種人生。

  那種人生,被人偷走了。

  偷走的人穿著他的學歷,住著他該住的房子,領著他該領的工資,活著他該活的命。

  而他,在磚廠搬了三十年磚,在礦井裡差點丟了命,被女人卷了全部家當跑了,五十三歲滿頭白髮,孤身一人。

  法律還了他一個公道,但沒人能還他一個人生。

  眼淚流幹了,他忽然覺得天旋地轉。

  胸口一陣劇痛,呼吸突然接不上來。

  旁邊的律師正在整理文件,餘光瞥見劉光明的身子往一側歪。

  「劉叔?」

  律師伸手去扶,發現不對。


  這分明,整個人都癱軟了!

  「來人啊!叫救護車!「

  「沒心跳了!誰會心肺復甦?快!」

  頓時,法庭一片混亂。

  法警在維持秩序,有人在打120,有人在喊讓開讓開。

  這一切,劉光明都聽不到了。

  不過,他聽到了別的聲音。

  是近處的雞叫,遠處的狗在叫。

  劉光明猛地睜開眼。

  頭頂是一片發黑的木樑,樑上掛著蜘蛛網。

  左邊牆上貼著報紙,報紙泛黃卷邊,上面印著「堅持改革開放」幾個大字。

  突然,門外傳來腳步聲,然後是一個年輕女人的嗓門。

  「光明!起了沒?明天就高考了,給你煮了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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