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閆冬萍的直播間裡,彈幕還在瘋狂滾動。
許多網友都為她感到不值。
【姐姐你別哭,那個江晨就是個蹭熱度的!】
【他之前是個明星,但是黑料滿天飛,現在裝什么正義律師!】
【姐妹們,我已經去他評論區留言了,讓他要點臉!】
【我也去了,這種人就不配當律師!】
【沖就完事兒了,給姐妹出頭!】
【grils help girls!】
閆冬萍抽泣著,擦了擦眼角的淚水。
看著那些彈幕,她聲音雖然哽咽,卻又帶著一絲溫柔。
「姐妹們,謝謝你們這麼幫我。」
「可是……不要因為我而影響到別人。」
「聽說那個江晨,還是個名人呢……」
她低下頭,聲音越來越小。
一副受盡了委屈,又害怕連累別人的模樣。
「我不想因為我,讓他的名聲也受牽連……」
這下,直播間彈幕徹底炸了!
【姐姐,你太善良了,都這個時候了還在替別人著想!】
【你是受害者,他是幫渣男的,你有什麼好愧疚的!】
【放心吧姐姐,我們保證把那個江晨給沖了!】
【讓他知道什麼叫做群眾的怒火!】
【惹這麼一個善良的姐姐,那個江晨是怎麼想的!】
【哼……我要讓他知道,咱們姐妹不是好惹的!】
閆冬萍抬起頭,眼眶還紅著。
臉上擠出一個勉強的笑容:
「大家……還是理智一點吧。」
「我心情不太好,先下播了,謝謝你們……」
說完,她關掉了直播。
也就在屏幕暗下去的瞬間。
她臉上的楚楚可憐,瞬間煙消雲散!
她靠在椅背上,長長地呼出一口氣,嘴角微微上揚。
在她旁邊,一個男人的聲音響起。
「怎麼樣?」
閆冬萍轉過頭,看向沙發上坐著的一個男人。
對方三十多歲,穿著花襯衫,手裡夾著一根煙,正笑眯眯地看著她。
「沒事了。」
閆冬萍的語氣輕鬆了不少。
甚至……帶著點得意的笑!
「那個江晨不敢接案子的!」
「我今晚這一哭,全網都在心疼我,誰還敢幫他?」
聞言,花襯衫男人站起身,走到她身邊,順勢摟住了她的肩膀,語氣曖昧。
「還是我的寶貝聰明!」
「等離完婚……我就搬過來跟你一起住!」
閆冬萍靠在他懷裡,笑著低聲說:「房子、錢,一個都不能少。」
「至於孩子撫養權……你應該也不想替他養孩子吧?」
「那是自然!」男人在她額頭上親了一下。
「等你這事兒辦好了,咱們的日子還在後頭呢!」
兩人相視而笑。
窗外夜色沉沉,而這次事件,卻在網絡上掀起了軒然大波。
次日一早。
江晨背著一個簡單的背包,走進高鐵站。
他買了一張前往京都的車票。
盛注寶就在京都打工,自從事情發生後,他就沒離開過出租屋。
他一邊走,一邊拿出手機,打開了直播。
等直播間人數漸多,他對著鏡頭打了個招呼。
「家人們早上好,今天準備出發去京都,跟當事人見面!」
「在這之後繼續收集信息,了解事情原委。」
然而,江晨剛剛說完,一些正常的網友還沒回應。
密密麻麻的彈幕就炸開了鍋。
許多都是從網上了解到一面之詞,跑進江晨直播間的黑子。
【江晨,你還要不要臉了?!】
【幫渣男打官司,你良心被狗吃了?】
【閆冬萍一個人帶孩子多不容易,你幫她前夫,你還是人嗎!】
【你真讓我感到噁心!】
【他就是為了錢去的!】
【虧我以前還覺得你是個好律師,現在看來,你跟那些無良律師一個樣!】
【那個渣男給了你多少錢?說出來讓我們開開眼。】
【……】
一時間,彈幕幾乎都被這些所覆蓋。
對江晨各種角度的謾罵層出不窮。
就像是有人故意為之。
看到這些彈幕,江晨明顯愣了一下,隨即皺了皺眉。
這種程度的網暴,他之前也經歷過。
自然不會對心態產生多大影響。
我連更狠的罵都挨過,這些算什麼啊!
他沒有急著回應,只是看著彈幕飛速滾動。
那些罵聲鋪天蓋地,幾乎淹沒了所有支持他的聲音。
他微微眯起眼睛,淡淡一笑。
「家人們,你們看到了嗎?」
「這就是當事人盛注寶每天看到的東西。」
當然了,自己直播間裡的只是一小部分。
盛注寶看到的,恐怕更多!
直播間裡,少數支持江晨的網友開始反擊:
【你們憑什麼罵江晨,他還沒見到當事人呢!】
【就是,網上那些視頻只是一個說法,你們看過男方的證據嗎?】
【事情沒搞清楚就罵人,你們跟網暴犯有什麼區別?】
【別說了,他們就是故意來網暴的!】
【原來網絡暴力這麼可怕啊!】
【……】
雖然有人支持,但罵聲實在太多了。
支持江晨的聲音,很快就被壓了下去。
江晨看著屏幕,沉默了幾秒。
而後,他嘴角上揚,臉上帶著一絲淡淡的冷笑。
「你們罵的倒是挺開心,但是……」
「你們以為,網絡暴力是不犯法的嗎?」
此話一出,那些罵人的彈幕短暫地停頓片刻。
江晨語氣平靜,繼續開口道。
「在這裡呢,我覺得我有義務跟大家科普一下。」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關於法律條文,江晨背得滾瓜爛熟,張口就來。
同時,還不止這一個法律條文。
「另外……還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注意……這裡說的情節嚴重,包括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
「你們現在罵我的每一條評論,都是可以被截屏、保存、公證,作為證據使用的!」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你在鍵盤上敲出來的每一個字,都可能成為你被告上法庭的理由!」
「想試試的,別忘了我剛剛失業,有的是時間。」
「你們……耗的起嗎?」
許多網友都為她感到不值。
【姐姐你別哭,那個江晨就是個蹭熱度的!】
【他之前是個明星,但是黑料滿天飛,現在裝什么正義律師!】
【姐妹們,我已經去他評論區留言了,讓他要點臉!】
【我也去了,這種人就不配當律師!】
【沖就完事兒了,給姐妹出頭!】
【grils help girls!】
閆冬萍抽泣著,擦了擦眼角的淚水。
看著那些彈幕,她聲音雖然哽咽,卻又帶著一絲溫柔。
「姐妹們,謝謝你們這麼幫我。」
「可是……不要因為我而影響到別人。」
「聽說那個江晨,還是個名人呢……」
她低下頭,聲音越來越小。
一副受盡了委屈,又害怕連累別人的模樣。
「我不想因為我,讓他的名聲也受牽連……」
這下,直播間彈幕徹底炸了!
【姐姐,你太善良了,都這個時候了還在替別人著想!】
【你是受害者,他是幫渣男的,你有什麼好愧疚的!】
【放心吧姐姐,我們保證把那個江晨給沖了!】
【讓他知道什麼叫做群眾的怒火!】
【惹這麼一個善良的姐姐,那個江晨是怎麼想的!】
【哼……我要讓他知道,咱們姐妹不是好惹的!】
閆冬萍抬起頭,眼眶還紅著。
臉上擠出一個勉強的笑容:
「大家……還是理智一點吧。」
「我心情不太好,先下播了,謝謝你們……」
說完,她關掉了直播。
也就在屏幕暗下去的瞬間。
她臉上的楚楚可憐,瞬間煙消雲散!
她靠在椅背上,長長地呼出一口氣,嘴角微微上揚。
在她旁邊,一個男人的聲音響起。
「怎麼樣?」
閆冬萍轉過頭,看向沙發上坐著的一個男人。
對方三十多歲,穿著花襯衫,手裡夾著一根煙,正笑眯眯地看著她。
「沒事了。」
閆冬萍的語氣輕鬆了不少。
甚至……帶著點得意的笑!
「那個江晨不敢接案子的!」
「我今晚這一哭,全網都在心疼我,誰還敢幫他?」
聞言,花襯衫男人站起身,走到她身邊,順勢摟住了她的肩膀,語氣曖昧。
「還是我的寶貝聰明!」
「等離完婚……我就搬過來跟你一起住!」
閆冬萍靠在他懷裡,笑著低聲說:「房子、錢,一個都不能少。」
「至於孩子撫養權……你應該也不想替他養孩子吧?」
「那是自然!」男人在她額頭上親了一下。
「等你這事兒辦好了,咱們的日子還在後頭呢!」
兩人相視而笑。
窗外夜色沉沉,而這次事件,卻在網絡上掀起了軒然大波。
次日一早。
江晨背著一個簡單的背包,走進高鐵站。
他買了一張前往京都的車票。
盛注寶就在京都打工,自從事情發生後,他就沒離開過出租屋。
他一邊走,一邊拿出手機,打開了直播。
等直播間人數漸多,他對著鏡頭打了個招呼。
「家人們早上好,今天準備出發去京都,跟當事人見面!」
「在這之後繼續收集信息,了解事情原委。」
然而,江晨剛剛說完,一些正常的網友還沒回應。
密密麻麻的彈幕就炸開了鍋。
許多都是從網上了解到一面之詞,跑進江晨直播間的黑子。
【江晨,你還要不要臉了?!】
【幫渣男打官司,你良心被狗吃了?】
【閆冬萍一個人帶孩子多不容易,你幫她前夫,你還是人嗎!】
【你真讓我感到噁心!】
【他就是為了錢去的!】
【虧我以前還覺得你是個好律師,現在看來,你跟那些無良律師一個樣!】
【那個渣男給了你多少錢?說出來讓我們開開眼。】
【……】
一時間,彈幕幾乎都被這些所覆蓋。
對江晨各種角度的謾罵層出不窮。
就像是有人故意為之。
看到這些彈幕,江晨明顯愣了一下,隨即皺了皺眉。
這種程度的網暴,他之前也經歷過。
自然不會對心態產生多大影響。
我連更狠的罵都挨過,這些算什麼啊!
他沒有急著回應,只是看著彈幕飛速滾動。
那些罵聲鋪天蓋地,幾乎淹沒了所有支持他的聲音。
他微微眯起眼睛,淡淡一笑。
「家人們,你們看到了嗎?」
「這就是當事人盛注寶每天看到的東西。」
當然了,自己直播間裡的只是一小部分。
盛注寶看到的,恐怕更多!
直播間裡,少數支持江晨的網友開始反擊:
【你們憑什麼罵江晨,他還沒見到當事人呢!】
【就是,網上那些視頻只是一個說法,你們看過男方的證據嗎?】
【事情沒搞清楚就罵人,你們跟網暴犯有什麼區別?】
【別說了,他們就是故意來網暴的!】
【原來網絡暴力這麼可怕啊!】
【……】
雖然有人支持,但罵聲實在太多了。
支持江晨的聲音,很快就被壓了下去。
江晨看著屏幕,沉默了幾秒。
而後,他嘴角上揚,臉上帶著一絲淡淡的冷笑。
「你們罵的倒是挺開心,但是……」
「你們以為,網絡暴力是不犯法的嗎?」
此話一出,那些罵人的彈幕短暫地停頓片刻。
江晨語氣平靜,繼續開口道。
「在這裡呢,我覺得我有義務跟大家科普一下。」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關於法律條文,江晨背得滾瓜爛熟,張口就來。
同時,還不止這一個法律條文。
「另外……還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注意……這裡說的情節嚴重,包括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
「你們現在罵我的每一條評論,都是可以被截屏、保存、公證,作為證據使用的!」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你在鍵盤上敲出來的每一個字,都可能成為你被告上法庭的理由!」
「想試試的,別忘了我剛剛失業,有的是時間。」
「你們……耗的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