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投放原子彈,你管這叫高空拋物?
小陳下麥後,直播間裡的討論還在繼續。
【江晨講的那個張三案例,我回去得好好琢磨琢磨!】
【所以以後開超市,有人打架進來買刀,我賣不賣?】
【賣,但別問人家幹嘛,問就是不知道。】
【有錢不賺王八蛋啊!】
【是這樣的,別人問為什麼,就說跟著江晨學的!】
【你們這些人,遲早把江晨送進去。】
江晨看著彈幕,無奈地搖了搖頭。
「行了行了,別瞎琢磨了。」
「最後再找一個連麥的網友,待會兒要下播了。」
他正要點下一個連麥申請。
突然,直播間屏幕被一片金燦燦的禮物特效淹沒了。
【東盛集團-王總送上了一個「嘉年華」】
嘉年華的禮物特效不斷出現。
一個。
兩個……
三個!
……
整整十個嘉年華!
特效在屏幕上炸開,金碧輝煌,晃得人眼花。
一個嘉年華三千塊,十個就是三萬!
江晨愣了一下,眨了眨眼。
直播間彈幕瞬間炸了:
【臥槽!十個嘉年華!】
【這是三萬啊!哪裡來的大佬!】
【誰啊?這麼豪橫!】
【有錢人的世界,我不懂。】
【快看江晨的表情,哈哈哈哈他懵了!】
江晨確實有點懵。
他以前當藝人的時候,直播也收過禮物。
但那是以前。
現在他是個過氣的劣跡藝人。
直播間雖然人多,但刷這麼大禮物的,還是頭一回!
「這是……哪位老闆?」
江晨坐直了身子,語氣裡帶著點意外,客氣道。
「有事說事,不用刷禮物!」
屏幕上,一條醒目的留言飄過。
「江律師,連我一下,有急事!」
發送留言的帳號,ID叫「東盛集團-王總」。
頭像是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男人。
江晨看了一眼,有些尷尬地撓撓頭。
「老闆,咱們直播間連麥是按照順序的,你這樣……讓我很難辦啊。」
哪有刷禮物就能插隊的說法?
聽到江晨的話,網友都有些驚訝。
【就是!選人有順序!不能搞特殊!】
【看不出來,江晨還是挺有原則的!】
【有錢也不能插隊呀!】
【支持江晨!公平公正!】
不過,剛說完這話,江晨又沉默了兩秒,話鋒一轉。
「但你既然這麼著急,肯定有急事兒。」
「那就連你吧!」
說著,他直接點了那個ID的連麥申請。
網友瞬間懵了!
【?????】
【江晨,你踏馬原則呢!】
【剛才誰說他有原則的?臉疼不疼?】
【哈哈哈哈笑死,原則在金錢面前不值一提!】
【三萬塊,換我也沒原則!】
【這不是沒有原則,這是有原則彈性!】
【有沒有原則,取決於對面刷了多少禮物!】
江晨看著彈幕,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了狡黠的微笑。
「家人們,人家刷了十個嘉年華,說明是真有急事。」
「我這叫靈活處理,懂不懂?」
連麥接通,對面傳來一個沉穩的中年男聲,帶著點成功人士的從容。
「江律師,你好。」
「我是東盛集團副總裁,王建國。」
江晨點了點頭,滿臉附和的笑:「王總好,需要法律援助嗎?」
江晨的態度,發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臉上的笑停不下來。
但網友卻沒說什麼。
畢竟……誰收到這種禮物,能控制住嘴角不上揚呢?
真能控制住的,可以確診抑鬱症了。
王建國笑了笑,語氣變得玩味。
「江律師,我的目的……稍後再跟你說。」
「我想先請教一個問題。」
江晨挑了挑眉:「說。」
這位……難道是來考驗自己的?
「江律師,按照法律角度。」
王建國一字一句地說。
「你怎麼看……漂亮國對島國投下兩顆原子彈的行為?」
此話一出,直播間瞬間炸開了鍋。
【?????】
【這什麼問題?從法律角度看?】
【當然是在電視上看啊,難道要去現場看?應該會被蒸發吧!】
【包的!】
【現在很多孩子都吃不得苦,天一熱就喊這喊那,看那兩個投原子彈的地方,他們的居民在幾千度的環境下說什麼了?】
【好傢夥……這真的說不了什麼!】
江晨略微思忖,淡淡一笑。
他已經明白了對方的意思。
從法律角度來看,向島國投放原子彈的行為,如果放在國際法庭上,那漂亮國一方需要有一個完美的脫罪藉口。
這是對方想問的點。
「按照法律角度來看……」
江晨頓了頓,不緊不慢地說道。
「這是高空拋物!」
直播間瞬間安靜了。
隨後,網友們炸開了鍋!
【?????】
【高空拋物?】
【我草?這回答!】
【這踏馬算高空拋物?我腦子轉不過來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這什麼腦迴路!】
【從法律角度來看……好像沒毛病?】
【沒毛病個鬼啊!那是原子彈!不是花盆!】
江晨看著網友的議論,嘴角微微上揚。
「你們別急,我給你們解釋。」
他坐直身子,豎起一根手指。
「高空拋物,指從高處拋擲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
「按照咱們《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漂亮國用飛機把原子彈運到島國上空,然後扔下去,這不就是從高空拋擲物品嗎?」
「原子彈是不是物品?是!」
「從飛機上扔下去,是不是高空?是!」
「造成他人損害了嗎?造成了,幾十萬人傷亡。」
「所以從純粹的法律定義出發,這就是高空拋物!」
這話一出,網友已經笑瘋了:
【我竟無法反駁!】
【江晨,你他娘真是個天才!這都能圓回來!】
【所以……那兩個地方的受害者可以起訴漂亮國高空拋物?】
【起訴可以,但起訴總得有個人吧!】
【噗哈哈哈哈!是啊,起訴沒毛病,但也得有人去起訴吧!】
王建國也愣了一下,然後笑出了聲。
「江律師,你這回答……角度清奇。」
隨後,王建國饒有興趣地繼續開口。
「江律師,我就直說了吧。」
「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之前因為一場意外事故去世,職位空缺到現在。」
「我覺得……您是個不錯的人選!」
【江晨講的那個張三案例,我回去得好好琢磨琢磨!】
【所以以後開超市,有人打架進來買刀,我賣不賣?】
【賣,但別問人家幹嘛,問就是不知道。】
【有錢不賺王八蛋啊!】
【是這樣的,別人問為什麼,就說跟著江晨學的!】
【你們這些人,遲早把江晨送進去。】
江晨看著彈幕,無奈地搖了搖頭。
「行了行了,別瞎琢磨了。」
「最後再找一個連麥的網友,待會兒要下播了。」
他正要點下一個連麥申請。
突然,直播間屏幕被一片金燦燦的禮物特效淹沒了。
【東盛集團-王總送上了一個「嘉年華」】
嘉年華的禮物特效不斷出現。
一個。
兩個……
三個!
……
整整十個嘉年華!
特效在屏幕上炸開,金碧輝煌,晃得人眼花。
一個嘉年華三千塊,十個就是三萬!
江晨愣了一下,眨了眨眼。
直播間彈幕瞬間炸了:
【臥槽!十個嘉年華!】
【這是三萬啊!哪裡來的大佬!】
【誰啊?這麼豪橫!】
【有錢人的世界,我不懂。】
【快看江晨的表情,哈哈哈哈他懵了!】
江晨確實有點懵。
他以前當藝人的時候,直播也收過禮物。
但那是以前。
現在他是個過氣的劣跡藝人。
直播間雖然人多,但刷這麼大禮物的,還是頭一回!
「這是……哪位老闆?」
江晨坐直了身子,語氣裡帶著點意外,客氣道。
「有事說事,不用刷禮物!」
屏幕上,一條醒目的留言飄過。
「江律師,連我一下,有急事!」
發送留言的帳號,ID叫「東盛集團-王總」。
頭像是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男人。
江晨看了一眼,有些尷尬地撓撓頭。
「老闆,咱們直播間連麥是按照順序的,你這樣……讓我很難辦啊。」
哪有刷禮物就能插隊的說法?
聽到江晨的話,網友都有些驚訝。
【就是!選人有順序!不能搞特殊!】
【看不出來,江晨還是挺有原則的!】
【有錢也不能插隊呀!】
【支持江晨!公平公正!】
不過,剛說完這話,江晨又沉默了兩秒,話鋒一轉。
「但你既然這麼著急,肯定有急事兒。」
「那就連你吧!」
說著,他直接點了那個ID的連麥申請。
網友瞬間懵了!
【?????】
【江晨,你踏馬原則呢!】
【剛才誰說他有原則的?臉疼不疼?】
【哈哈哈哈笑死,原則在金錢面前不值一提!】
【三萬塊,換我也沒原則!】
【這不是沒有原則,這是有原則彈性!】
【有沒有原則,取決於對面刷了多少禮物!】
江晨看著彈幕,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了狡黠的微笑。
「家人們,人家刷了十個嘉年華,說明是真有急事。」
「我這叫靈活處理,懂不懂?」
連麥接通,對面傳來一個沉穩的中年男聲,帶著點成功人士的從容。
「江律師,你好。」
「我是東盛集團副總裁,王建國。」
江晨點了點頭,滿臉附和的笑:「王總好,需要法律援助嗎?」
江晨的態度,發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臉上的笑停不下來。
但網友卻沒說什麼。
畢竟……誰收到這種禮物,能控制住嘴角不上揚呢?
真能控制住的,可以確診抑鬱症了。
王建國笑了笑,語氣變得玩味。
「江律師,我的目的……稍後再跟你說。」
「我想先請教一個問題。」
江晨挑了挑眉:「說。」
這位……難道是來考驗自己的?
「江律師,按照法律角度。」
王建國一字一句地說。
「你怎麼看……漂亮國對島國投下兩顆原子彈的行為?」
此話一出,直播間瞬間炸開了鍋。
【?????】
【這什麼問題?從法律角度看?】
【當然是在電視上看啊,難道要去現場看?應該會被蒸發吧!】
【包的!】
【現在很多孩子都吃不得苦,天一熱就喊這喊那,看那兩個投原子彈的地方,他們的居民在幾千度的環境下說什麼了?】
【好傢夥……這真的說不了什麼!】
江晨略微思忖,淡淡一笑。
他已經明白了對方的意思。
從法律角度來看,向島國投放原子彈的行為,如果放在國際法庭上,那漂亮國一方需要有一個完美的脫罪藉口。
這是對方想問的點。
「按照法律角度來看……」
江晨頓了頓,不緊不慢地說道。
「這是高空拋物!」
直播間瞬間安靜了。
隨後,網友們炸開了鍋!
【?????】
【高空拋物?】
【我草?這回答!】
【這踏馬算高空拋物?我腦子轉不過來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這什麼腦迴路!】
【從法律角度來看……好像沒毛病?】
【沒毛病個鬼啊!那是原子彈!不是花盆!】
江晨看著網友的議論,嘴角微微上揚。
「你們別急,我給你們解釋。」
他坐直身子,豎起一根手指。
「高空拋物,指從高處拋擲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行為。」
「按照咱們《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漂亮國用飛機把原子彈運到島國上空,然後扔下去,這不就是從高空拋擲物品嗎?」
「原子彈是不是物品?是!」
「從飛機上扔下去,是不是高空?是!」
「造成他人損害了嗎?造成了,幾十萬人傷亡。」
「所以從純粹的法律定義出發,這就是高空拋物!」
這話一出,網友已經笑瘋了:
【我竟無法反駁!】
【江晨,你他娘真是個天才!這都能圓回來!】
【所以……那兩個地方的受害者可以起訴漂亮國高空拋物?】
【起訴可以,但起訴總得有個人吧!】
【噗哈哈哈哈!是啊,起訴沒毛病,但也得有人去起訴吧!】
王建國也愣了一下,然後笑出了聲。
「江律師,你這回答……角度清奇。」
隨後,王建國饒有興趣地繼續開口。
「江律師,我就直說了吧。」
「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之前因為一場意外事故去世,職位空缺到現在。」
「我覺得……您是個不錯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