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6章吃虧是福
罵聲被一陣猛烈的乾嘔打斷。
陳建的胃早就空了,什麼都吐不出來,只有胃酸往上翻,燒得嗓子眼冒火。
他整個人趴在血泊和嘔吐物之間,渾身痙攣。
不是疼。
是那種積攢了七年的窩囊和憋屈,在這一刻全部決了堤,沖得他五臟六腑都在翻。
但岩縫深處沒有任何回應。
王嵐沒理他。
張濤更沒理他。
只有王嵐偶爾傳出來的幾個字,聲音很輕,聽不真切,但語調溫順得不像話。
陳建的罵聲漸漸小了。
不是不想罵了。
是沒力氣了。
他的臉貼在冰冷的碎石地面上,眼淚和血混在一起,糊了滿臉。
嘴唇還在動,含含糊糊的,已經聽不清在說什麼了。
可能是在罵。
也可能是在求。
沒人在乎。
該說的話在十分鐘前就全說完了。
夫妻這層皮,扒得乾乾淨淨。
七年婚姻,最後就剩這麼一個畫面,丈夫趴在血泊里,連翻身的力氣都沒有。
妻子在三米外,用從沒給過丈夫的溫柔,伺候著一個她以前看都不會看一眼的男人。
而這一切,就發生在陳建面前。
林帆走出岩縫的時候,海風灌進來,把裡面那股酸腐味衝散了大半。
林帆走出沙灘上,找了塊背風的礁石,一屁股坐下來。
鏟子靠在旁邊,他擰開水瓶喝了一口。
海浪一下一下拍上來,節奏很穩。
後面岩縫裡偶爾還有一兩聲動靜傳出來,被風攪碎了,聽不真切。
原本他想直接弄死陳建,但他動了宋雅就不應該便宜他。
林帆想到了小時候的事。
那年他十歲。
家裡的錢基本上全讓他老子灌了酒,一個禮拜能吃上三頓飽飯就算老天開眼。
他媽走了兩年了,走的時候連句話都沒留。
他爸喝完酒就打他,不喝酒也打,區別只是喝了酒打得更狠。
那天下午,他拿攢了兩個禮拜的零錢去巷口小賣部買一袋鹽。
家裡炒菜沒鹽了,連著吃了三天白水煮白菜,嘴裡淡得發苦。
兩塊錢。
他把錢遞過去,那個姓趙的胖老闆接了,掃了他一眼,把鹽丟過來。
他拿了鹽轉身要走,胖老闆叫住他。
「哎,錢呢?」
林帆回頭。
「給了。」
「誰給了?我沒收到。」胖老闆翹著二郎腿坐在櫃檯後面,嘴裡叼著一根煙,眼皮都沒抬。
林帆看著那張油乎乎的臉,十歲的孩子已經懂了。
錢收了,不認了。
吃定他是個沒人管的野孩子,賴他兩塊錢不會有任何後果。
「我給了。」林帆的聲音放大。
「放屁,你給了我咋沒看見?」胖老闆把煙掐了,從櫃檯後面站起來。
一米八,二百斤往上,整個人堵在櫃檯口,低頭看著面前這個瘦得跟猴子一樣的孩子,「再說一遍,你給沒給?」
林帆沒說話,手攥緊了。
胖老闆伸手就要搶回那袋鹽。
然後一個小丫頭從旁邊竄出來了。
「叔叔!他給了!我看見了!」
是小時候的宋雅。
比他矮半個頭,扎兩個羊角辮,穿著一條碎花裙子,胳膊上挎著一個塑料籃子,裡面裝著幾根蔥和一瓶醬油。
胖老闆低頭看了她一眼。
「你看見了?你看見個屁,小屁孩一邊去。」
宋雅站在那兒沒動,咬著嘴唇,翻了半天兜,掏出兩塊錢,摞在櫃檯上。
「那,這是他的錢,我替他給。」
胖老闆掃了一眼,哼了一聲,撥拉進抽屜里,轉身回了櫃檯後面。
「行了,滾吧。」
宋雅拉著林帆的手就往外走,走得很快,碎花裙子的下擺甩來甩去,小塑料籃子在胳膊上咣當響。
林帆甩開她。
「我付了錢的。」
「我知道你付了呀。」宋雅仰頭看他,臉上沒有一點被甩開的委屈,反而笑嘻嘻的。
「那你為什麼替我給?」
「因為他是大人呀。」宋雅歪著腦袋,說這句話的時候表情特別認真。「他那麼高那麼壯,你跟他爭,你能爭過嗎?他要是打你怎麼辦?」
「我不怕他打。」
「不是怕不怕的問題。」宋雅拍了拍手上的土,「你打不過他,到頭來鹽被搶走,人還挨一頓揍,兩塊錢沒了,還多挨一頓打,虧兩次。」
她掰著手指頭給他算。
「我替你給了,兩塊錢就兩塊錢嘛,多花了點錢,但是鹽拿到了,人也沒挨打,只虧一次。」
林帆看著她,不說話。
「我媽說了,吃虧是福。」宋雅把籃子換了只手挎著,朝他笑了一下。
那種笑很乾淨,十歲小女孩特有的、沒被任何東西污染過的那種。
「你不懂。」林帆說。
「我懂的呀。」
「你不懂。」他說完轉身走了,手裡攥著那袋鹽。
他沒回頭看宋雅有沒有追上來。
吃虧是福。
這四個字在他腦子裡轉了十四年。
十歲的時候他不信,十五歲不信,二十歲不信。
到了二十四歲,被一艘破遊輪拉到這個鬼地方,餓過、殺過、從懸崖上推過人,他依然不信。
吃虧不是福,吃虧就是吃虧。
被人坑了一塊五不反抗,對方只會覺得你好欺負,下次坑你三塊。
但宋雅信。
她信了二十多年年,信到在公司里被同事排擠也不爭,信到在這座島上差點被人打死、差點被人分食,她的第一反應依然是求情而不是報復。
蠢嗎?蠢。
但有一點她說對了。
她付那兩塊錢的時候,確實沒讓他挨打。
那天回去以後,他把鹽倒進鍋里,白水煮白菜第一次有了鹹味。
他嚼著白菜幫子,想了很久。
因為那是他童年裡為數不多的光。
海浪又拍上來一次,衝到了林帆腳邊。
他從礁石上站起來,嘴角有了一點弧度。
但轉瞬即逝。
然後他的臉沉下去了。
陳建,踹宋雅胸口三腳,踢肚子一腳,拽頭髮摔在礁石上。
宋雅身上到現在還有傷疤。
陳建說是王嵐指使的。
可能是真的。
但踹人的那隻腳,長在陳建腿上。
所以這筆帳得替宋雅討回來。
他替宋雅討的帳,不是一刀捅死陳建那麼簡單。
一刀捅死太便宜他了。
陳建的胃早就空了,什麼都吐不出來,只有胃酸往上翻,燒得嗓子眼冒火。
他整個人趴在血泊和嘔吐物之間,渾身痙攣。
不是疼。
是那種積攢了七年的窩囊和憋屈,在這一刻全部決了堤,沖得他五臟六腑都在翻。
但岩縫深處沒有任何回應。
王嵐沒理他。
張濤更沒理他。
只有王嵐偶爾傳出來的幾個字,聲音很輕,聽不真切,但語調溫順得不像話。
陳建的罵聲漸漸小了。
不是不想罵了。
是沒力氣了。
他的臉貼在冰冷的碎石地面上,眼淚和血混在一起,糊了滿臉。
嘴唇還在動,含含糊糊的,已經聽不清在說什麼了。
可能是在罵。
也可能是在求。
沒人在乎。
該說的話在十分鐘前就全說完了。
夫妻這層皮,扒得乾乾淨淨。
七年婚姻,最後就剩這麼一個畫面,丈夫趴在血泊里,連翻身的力氣都沒有。
妻子在三米外,用從沒給過丈夫的溫柔,伺候著一個她以前看都不會看一眼的男人。
而這一切,就發生在陳建面前。
林帆走出岩縫的時候,海風灌進來,把裡面那股酸腐味衝散了大半。
林帆走出沙灘上,找了塊背風的礁石,一屁股坐下來。
鏟子靠在旁邊,他擰開水瓶喝了一口。
海浪一下一下拍上來,節奏很穩。
後面岩縫裡偶爾還有一兩聲動靜傳出來,被風攪碎了,聽不真切。
原本他想直接弄死陳建,但他動了宋雅就不應該便宜他。
林帆想到了小時候的事。
那年他十歲。
家裡的錢基本上全讓他老子灌了酒,一個禮拜能吃上三頓飽飯就算老天開眼。
他媽走了兩年了,走的時候連句話都沒留。
他爸喝完酒就打他,不喝酒也打,區別只是喝了酒打得更狠。
那天下午,他拿攢了兩個禮拜的零錢去巷口小賣部買一袋鹽。
家裡炒菜沒鹽了,連著吃了三天白水煮白菜,嘴裡淡得發苦。
兩塊錢。
他把錢遞過去,那個姓趙的胖老闆接了,掃了他一眼,把鹽丟過來。
他拿了鹽轉身要走,胖老闆叫住他。
「哎,錢呢?」
林帆回頭。
「給了。」
「誰給了?我沒收到。」胖老闆翹著二郎腿坐在櫃檯後面,嘴裡叼著一根煙,眼皮都沒抬。
林帆看著那張油乎乎的臉,十歲的孩子已經懂了。
錢收了,不認了。
吃定他是個沒人管的野孩子,賴他兩塊錢不會有任何後果。
「我給了。」林帆的聲音放大。
「放屁,你給了我咋沒看見?」胖老闆把煙掐了,從櫃檯後面站起來。
一米八,二百斤往上,整個人堵在櫃檯口,低頭看著面前這個瘦得跟猴子一樣的孩子,「再說一遍,你給沒給?」
林帆沒說話,手攥緊了。
胖老闆伸手就要搶回那袋鹽。
然後一個小丫頭從旁邊竄出來了。
「叔叔!他給了!我看見了!」
是小時候的宋雅。
比他矮半個頭,扎兩個羊角辮,穿著一條碎花裙子,胳膊上挎著一個塑料籃子,裡面裝著幾根蔥和一瓶醬油。
胖老闆低頭看了她一眼。
「你看見了?你看見個屁,小屁孩一邊去。」
宋雅站在那兒沒動,咬著嘴唇,翻了半天兜,掏出兩塊錢,摞在櫃檯上。
「那,這是他的錢,我替他給。」
胖老闆掃了一眼,哼了一聲,撥拉進抽屜里,轉身回了櫃檯後面。
「行了,滾吧。」
宋雅拉著林帆的手就往外走,走得很快,碎花裙子的下擺甩來甩去,小塑料籃子在胳膊上咣當響。
林帆甩開她。
「我付了錢的。」
「我知道你付了呀。」宋雅仰頭看他,臉上沒有一點被甩開的委屈,反而笑嘻嘻的。
「那你為什麼替我給?」
「因為他是大人呀。」宋雅歪著腦袋,說這句話的時候表情特別認真。「他那麼高那麼壯,你跟他爭,你能爭過嗎?他要是打你怎麼辦?」
「我不怕他打。」
「不是怕不怕的問題。」宋雅拍了拍手上的土,「你打不過他,到頭來鹽被搶走,人還挨一頓揍,兩塊錢沒了,還多挨一頓打,虧兩次。」
她掰著手指頭給他算。
「我替你給了,兩塊錢就兩塊錢嘛,多花了點錢,但是鹽拿到了,人也沒挨打,只虧一次。」
林帆看著她,不說話。
「我媽說了,吃虧是福。」宋雅把籃子換了只手挎著,朝他笑了一下。
那種笑很乾淨,十歲小女孩特有的、沒被任何東西污染過的那種。
「你不懂。」林帆說。
「我懂的呀。」
「你不懂。」他說完轉身走了,手裡攥著那袋鹽。
他沒回頭看宋雅有沒有追上來。
吃虧是福。
這四個字在他腦子裡轉了十四年。
十歲的時候他不信,十五歲不信,二十歲不信。
到了二十四歲,被一艘破遊輪拉到這個鬼地方,餓過、殺過、從懸崖上推過人,他依然不信。
吃虧不是福,吃虧就是吃虧。
被人坑了一塊五不反抗,對方只會覺得你好欺負,下次坑你三塊。
但宋雅信。
她信了二十多年年,信到在公司里被同事排擠也不爭,信到在這座島上差點被人打死、差點被人分食,她的第一反應依然是求情而不是報復。
蠢嗎?蠢。
但有一點她說對了。
她付那兩塊錢的時候,確實沒讓他挨打。
那天回去以後,他把鹽倒進鍋里,白水煮白菜第一次有了鹹味。
他嚼著白菜幫子,想了很久。
因為那是他童年裡為數不多的光。
海浪又拍上來一次,衝到了林帆腳邊。
他從礁石上站起來,嘴角有了一點弧度。
但轉瞬即逝。
然後他的臉沉下去了。
陳建,踹宋雅胸口三腳,踢肚子一腳,拽頭髮摔在礁石上。
宋雅身上到現在還有傷疤。
陳建說是王嵐指使的。
可能是真的。
但踹人的那隻腳,長在陳建腿上。
所以這筆帳得替宋雅討回來。
他替宋雅討的帳,不是一刀捅死陳建那麼簡單。
一刀捅死太便宜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