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方志文的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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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期限的第二天。

  方志文把自己關在辦公室里,窗簾拉得嚴嚴實實,百葉窗也放了下來。

  外面的陽光被擋在外面,屋裡只有日光燈慘白的光,照得所有人的臉都像蒙了一層灰。

  桌上攤滿了材料——合同、驗收報告、支付憑證、會議紀要,一摞一摞的,堆得像小山。

  他昨晚一夜沒睡。

  不是不想睡,是睡不著。

  一閉上眼就能看到孟慶山的眼睛——不是在看,是在確認,確認他有罪的那種。

  方志文今天要做的事很簡單:把審計組發現的問題,一個一個補上。

  300萬一次性付款,補一份會議紀要,寫上「經鎮黨委會研究決定」,日期寫在2023年3月,參會人員寫鎮領導班子全體成員,主持人寫「方志文」。

  驗收報告簽字用錯墨水,重新列印一份,用藍黑墨水重簽,日期還是寫2022年12月20日,跟原來一樣。

  污水處理項目招標期限違規,補一份「情況說明」,寫「因項目工期緊迫,經請示上級同意,縮短了招標公告時間」。

  上級是誰?不寫。

  同意的人是誰?不寫。

  倉庫水泥生產日期對不上,補一份「供貨說明」,寫「因廠家發貨錯誤,誤將新批次水泥發至我鎮,我鎮已要求廠家整改」,日期寫在審計組發現之前。

  他在腦子裡把這些說辭過了一遍又一遍,每一句都反覆推敲,試圖讓它們聽起來合理、可信、經得起追問。

  但推敲到最後,連他自己都覺得假——這些說辭,每一句都在說「不是我們的錯」,每一句都在推卸責任,每一句都經不起深究。

  但他沒有別的辦法。

  方志文拿起電話,撥了黨政辦的座機號碼。

  響了兩聲,接通了。

  「是我。方志文。」

  「方書記。」

  接電話的正好是黨政辦主任吳曉琪,他的聲音帶著一絲緊張——方志文很少直接給黨政辦打電話,一般有事都是讓人轉達。

  「你幫我做幾份材料。第一份,2023年3月的黨委會會議紀要,內容是研究經開區污水處理項目資金支付問題。格式按標準來,參會人員寫鎮領導班子全體成員,主持人寫我。日期寫2023年3月15日。」

  「方書記,這個紀要……」吳曉琪些猶豫,「這個會當時好像沒開過吧?」

  「沒開過就不能補了?」

  方志文的聲音冷了下來。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秒。

  「能補,能補。我這就弄。」

  「第二份,經開區污水處理項目招標情況的說明。寫因項目工期緊迫,經請示上級同意,縮短了招標公告時間。不要寫請示了誰,就寫『經請示上級』五個字。」

  「好。」

  「第三份,關於經開區建材倉庫水泥批次問題的說明。寫因廠家發貨錯誤,誤將新批次水泥發至我鎮,我鎮已要求廠家整改。日期寫上周的。」

  「好。方書記,這些材料什麼時候要?」

  「今天下午。下班之前送到我辦公室。」

  「好,我抓緊。」

  方志文掛了電話,靠在椅背上。

  他不知道這些材料能不能糊弄過去。

  也許能,也許不能。

  孟慶山不是傻子,那些補的會議紀要、後簽的字、編的情況說明,他或許一眼就能看出來。

  但他只能死馬當活馬醫。

  方志文又拿起桌上的簽字筆——藍黑墨水的,他專門讓人去買的那種,和2022年全縣統一要求的墨水一模一樣。

  筆是新的,墨水是新的,但他要簽的日期是2022年12月20日,差不多兩年前,那時候他用的那支筆早就不知道扔到哪裡去了。

  新墨水和舊墨水的化學成分不一樣,筆跡鑑定能查出來。

  簽字的時間可以偽造,但墨水的化學年齡騙不了人。

  他明知道這些,但還是要補。

  因為他沒有別的選擇了——不補,是「材料缺失」;補了,最起碼帳面上有東西。


  至於這些東西是真的還是假的,那是下一步的事,先把第一步走了再說。

  方志文在驗收報告上簽了字。

  方志文三個字,一筆一划,寫得很慢。

  他故意模仿了兩年前的筆跡——那時候他簽字還比較工整,不像現在這樣龍飛鳳舞。

  他寫得很小心,每一筆都控制著力道,寫到「文」字的最後一捺時,手頓了一下,筆尖在紙上停了一瞬,留下一個小小的墨點。

  他盯著那個墨點看了幾秒,然後把驗收報告放到一邊,繼續寫下一份。

  一份,兩份,三份。

  簽到最後一份的時候,他的手開始發抖。

  不是害怕,是困——接連三十多個小時沒有合眼,身體已經到了極限。

  他的手在抖,但他的字還是穩的。

  在官場上摸爬滾打這麼多年,他早就學會了在發抖的時候寫字要寫得穩——開會的時候、面對上級的時候、接受檢查的時候,不管心裡怎麼翻江倒海,臉上要穩,手上也要穩。

  方志文放下筆,把簽好的材料一摞一摞地整理好。

  會議紀要、情況說明、供貨說明、驗收報告——每一份都按順序排好,用長尾夾夾住,放在桌子左手邊。

  那些是給審計組看的。

  桌子右手邊,放著原始材料——那些發黃的、邊角捲曲的、墨跡褪色的原件。

  合同、驗收報告、支付憑證,每一份都有他的簽字,每一份都記錄著真實的時間和內容。

  兩摞材料,一左一右,一新一舊。

  新的像昨天剛從印刷廠出來的,白的發亮;舊的像在地里埋了好幾年,黃的泛褐。

  方志文看著這兩摞材料,沉默了很久。

  他在想一個所有人都知道答案的問題——孟慶山會看不出來嗎?

  一個在省審計廳幹了二十多年的人,會連新舊紙張都分不清嗎?

  他知道答案,但他必須賭一把。

  賭孟慶山不會一頁一頁地比對新舊,賭審計組不會把每份合同都拿去鑑定紙張年代,賭方明遠在省城的關係網能在三天之內找到突破口,賭這場風暴刮著刮著就停了。

  每一個「賭」字,都像在刀尖上走路。

  忽然,桌上的手機震了。

  方志文拿起來一看——錢程。

  他接通電話,還沒來得及開口,電話那頭就傳來錢程的聲音,帶著明顯的慌張。

  「方書記,出事了。」

  方志文的手指微微收緊,但聲音沒有任何波瀾。

  「什麼事?」

  「審計組在比對我的簽字。他們把我們前幾年報上去的材料和最近補的那些放在一起,說我的筆跡不一致。」

  方志文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筆跡不一致——這個問題他早就想到了,但他以為審計組不會查這麼細。

  簽字而已,誰會在意你今年寫的字和去年寫的是不是一模一樣?

  但孟慶山在意。

  「方書記,他們拿了三份材料——一份是2022年的原件,一份是上次縣審計組來的時候補的,還有一份是這次省審計組來了之後我重新簽的。三份放在一起,說筆跡一次一個樣,懷疑是不同時間簽的。」

  方志文沒有立刻說話。

  他在想——三份材料,不同時間簽的,筆跡不一樣。

  這不是「懷疑」,這是「確認」。

  審計組不是傻子,筆跡鑑定能查出簽字的先後順序,能查出簽字時用的什麼筆、什麼墨水、什麼力度,甚至能查出簽字的人當時是什麼情緒狀態。

  「比對就比對,你慌什麼?」

  「方書記,筆跡鑑定能查出是不是同一時間寫的。如果鑑定出來這些簽字不是同一個時期的——」

  「那就讓他們鑑定。」方志文打斷他,「鑑定出來又怎樣?你當然不是同一個時期簽的。第一次簽是2022年,第二次簽是上個月,時間差了兩三年,筆跡不一樣不是很正常?你在怕什麼?」

  電話那頭沉默了。

  錢程在怕什麼,兩個人都知道。


  審計組不是在查筆跡,是在查「為什麼需要補簽」。

  如果驗收報告是當時就簽好的,為什麼兩年後還要再簽一次?

  這不是筆跡不一致的問題,是「這份報告本來就不存在」的問題。

  「方書記,那怎麼辦?」

  方志文沉默了幾秒。

  「你把所有的材料都整理好——不管真的假的,全部送到我辦公室來。」

  「全部?原件也送?」

  「全部。」

  錢程猶豫了一下。

  「方書記,原件要是被審計組看到了——」

  「我沒說給審計組看。」方志文的聲音沉了下來,「送到我這裡來。」

  「好。」

  方志文正準備掛電話,錢程又開口了。

  「方書記。還有一件事。」

  「什麼?」

  「周敏……今天沒來上班。」

  方志文的手指頓了一下。

  「她請假了?」

  「沒有。打電話沒人接,發消息沒人回。我問了她隔壁辦公室的人,說她昨天下午就不在,今天也沒來。」

  方志文的腦子裡忽然閃過一個念頭——周敏昨天下午就不在,今天也沒來。

  她去哪兒了?

  方志文想起這幾天周敏的狀態——話少了,臉色不好,總是低著頭像是在想什麼事。

  他以為她只是被審計組嚇到了,以為她過幾天就好了。

  「方書記?方書記你在聽嗎?」

  「在聽。」方志文的聲音恢復了平靜。「她可能有什麼事,你找人去她家裡看看。」

  「好。」

  電話掛了。

  方志文把手機放在桌上,盯著屏幕。

  周敏沒來上班。打電話沒人接,發消息沒人回。

  她在幹什麼?

  是在家裡躲著,還是——

  他不敢往下想,盯著桌上的手機看了很久。

  他在猶豫要不要打這個電話。

  方明遠昨天從省城回來之後,一直沒有聯繫他。

  以前不是這樣的——以前每次方明遠去省城,回來都會第一時間給他打電話,告訴他「事情辦妥了」或者「還要再等等」。

  但這次,方明遠一個字都沒說。

  方志文拿起手機,翻到方明遠的號碼。

  他盯著屏幕上「哥」這個字看了很久,然後按下了撥出鍵。

  電話響了三聲,接通了。

  「志文。」

  方明遠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沒有什麼異常——還是那種沉穩的、不緊不慢的語調,像是在說一件很普通的事。

  但方志文聽出了異常——他接電話太快了。

  以前打方明遠的電話,至少要響五六聲他才會接,因為他要看是誰打的、要不要接、對方有沒有資格讓他接。

  但現在,才響三聲,他就接了。

  他在等電話。

  他在等誰的電話?

  方志文不知道,也沒有問。

  「哥,省城那邊怎麼樣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

  那種沉默,不是方明遠在想怎麼回答,是他根本不想回答。

  方志文等了幾秒,又問了一遍。

  「哥,老聶怎麼說?」

  方明遠終於開口了。

  「志文。」他的聲音有些澀。「老聶跟我們切割了。」

  方志文的腦子裡嗡的一聲,像是有什麼東西炸開了,從腦門炸到後腦勺,嗡嗡的,好一會兒才停下來。

  切割了——

  他從方明遠嘴裡聽過這個詞,但從沒想過這個詞會用在老聶身上。

  老聶是他們最硬的關係,是他們在省城最可靠的信息來源,同時也是最大的依仗。


  但現在切割了。

  「哥,什麼意思?」

  「就是他不想再跟我們有任何往來了。」

  方志文明白這句話的分量。

  老聶切割了,不是暫時避避風頭,是徹底劃清界限——以前的帳目要清理,以前的往來要銷毀,以前的交情一筆勾銷。

  從今天起,老聶不認識方明遠,也不認識他方志文。他們在省城的那個關係網,斷了。

  「那……我們怎麼辦?」

  方明遠又沉默了。

  方志文能聽到電話那頭的呼吸聲——急促的、壓抑的、在努力控制情緒的呼吸聲。

  方明遠從來不會在電話里讓他聽到這種聲音,他總是把情緒藏得很好,笑的時候該笑,嚴肅的時候該嚴肅,從不會讓人看到他的慌張。

  但現在,他的呼吸出賣了他。

  「我在想辦法。」

  方志文忽然笑了。

  「哥。」

  「嗯。」

  「你不用騙我了。」

  電話那頭安靜了。

  「你沒辦法了。我也沒辦法了。我們都完了。」

  方明遠沒有說話。

  電話那頭只有沉默,長長的、沉重的、讓人喘不過氣的沉默。

  方志文握著手機,看著窗外的天空。

  他想說「哥,我小時候你幫我打架,我一直記著」,想說「不管怎麼樣,你是我哥」,想說「你放心,我不會把你供出來」。

  但他什麼都沒說。

  因為他知道,現在說什麼都沒有意義了。

  所有的意義,都在這十年裡被他親手毀掉了,毀在那些簽過的合同里,毀在那些批過的錢里,毀在那些默許的造假裡。

  「哥。」

  「嗯。」

  「掛了。」

  「好。」

  方志文掛了電話,把手機放在桌上,然後拿起筆,翻開一個新的筆記本。

  他在第一行寫下日期,寫得很慢,每一個數字都寫得很用力。

  十月十七日。

  然後他開始寫。

  「我叫方志文,1969年生,現任晴順縣柳河鎮黨委書記。」

  「以下是我任職期間在柳河鎮參與的主要違規違紀問題。」

  「一、2019年至2024年,我先後多次違規批准財政資金支出,涉及金額共計約1240萬元……」

  「……」

  他寫得很慢,但很穩。

  每一筆每一划都很穩——比開會時簽字穩,比接受檢查時匯報穩,比面對孟組長時回答問題穩。

  因為他不是在編,他是在寫,編需要動腦子,寫只需要回憶。

  手機亮了,他低頭看了一眼——是錢程發來的消息。

  「方書記,材料整理好了。現在就送過來?」

  方志文回了兩個字。

  「送來。」

  他把手機扣在桌上,放下筆,看著寫了一半的筆記本。還沒寫完,只寫到一半,但已經夠了——夠讓紀委立案,夠讓檢察院起訴,夠讓他下半輩子不用再操心任何事了。

  方志文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他在想,如果能回到十年前,回到剛來柳河鎮的那一天,他會不會做同樣的選擇?

  會不會為了把柳河鎮搞起來,默許那些違規操作?

  會不會為了政績,讓下面的企業偷稅漏稅?

  會不會為了省錢,讓工程隊先開工後補手續?

  會不會為了完成指標,讓統計部門調整數據?

  會不會為了保住方家的利益,把那1160萬從財政所轉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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