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我們不是來找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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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柳河鎮三樓會議室。

  審計組的其他人被孟組長支去了財務室繼續翻帳,只剩下他和方志文兩人。

  門關上,百葉窗拉下一半。

  方志文坐在孟組長對面,兩人之間隔著一張寬大的會議桌。

  桌上那幾份材料排成一排——

  300萬一次性付款的合同、簽字用錯墨水的驗收報告、招標期限違規的文件、水泥生產日期對不上號的供貨清單。

  每一份都折到了問題所在的那一頁,用紅色鉛筆在空白處畫了圈,旁邊寫著簡短的批註。

  方志文的目光在那幾份材料上掃了一圈,沒有伸手去拿,也沒有問「這是什麼」。

  但他都知道,每一份合同都是他簽的字,每一份驗收報告都是他授意補的,每一個項目都是他親手操作的。

  孟組長沒有急著開口,他端起面前的茶杯,吹了吹浮沫,喝了一口,又放下。

  他的動作很慢,但越是這樣,方志文的心跳越快。

  「方書記。」孟組長終於開口了,「這四份材料,你看看吧。」

  方志文伸出手,拿起最上面那份——300萬一次性付款的合同。

  他翻開折角的那一頁,目光落在孟組長用紅筆畫圈的地方:「一次性支付」、「無分期付款審批記錄」、「無會議紀要」。

  他看了兩秒放下,又拿起第二份——驗收報告簽字用錯墨水的。

  紅筆圈出了「簽字日期」和「墨水顏色」兩處,旁邊寫著「2022年全縣統一要求使用藍黑墨水,本報告使用黑色中性筆,疑似後補」。

  第三份——污水處理項目招標文件。

  紅筆圈出了「招標公告發售日期」和「投標截止日期」,旁邊寫著「間隔7天,違反招投標法關於『不得少於20天』的規定」。

  第四份——水泥供貨清單。

  紅筆圈出了每一批水泥的生產日期,旁邊列了一個簡表:「合同簽訂:2023年3月;合同約定供貨:2023年3月;實際供貨水泥生產日期:2024年9月、10月。時間差:18個月以上。」

  方志文把第四份放下,手指在桌面上停了一下。

  他沒有抬頭,目光落在那些紅筆圈出的地方——每一條都指向同一個問題:違規。

  「方書記,這些問題,你解釋一下。」

  方志文的喉結上下滾動了一下。

  他抬起頭,看著孟組長。

  「孟組長,這些項目……」方志文的聲音有些乾澀,「有些是歷史遺留問題,有些是操作層面的疏漏。具體情況,我需要安排相關人員來向您說明。」

  「相關人員?」

  孟組長靠在椅背上,雙手交握放在桌上。

  「方書記,柳河鎮經開區污水處理項目,招標是你主持的,合同是你簽的。300萬一次性付款,簽字欄里是你的名字。驗收報告,驗收組組長那一欄,簽的是『方志文』。」

  他頓了一下。

  「項目是你批的,合同是你簽的,驗收是你簽的字。你跟我說安排相關人員說明?」

  會議室里的空氣頓時像凝固了,方志文的手在桌面下慢慢攥緊。

  他的臉上沒有表情,嘴角甚至還掛著一點弧度——不是笑,是多年官場生涯練出來的肌肉記憶,不管心裡怎麼翻江倒海,臉上的表情不能崩。

  「孟組長,我不是推卸責任。我的意思是……」

  「你的意思是什麼?」

  方志文張了張嘴,沒說出話來。

  「方書記,不是我在逼你。是這些材料在問你。

  你做過的每一件事、簽過的每一個字、批過的每一筆錢,都在這堆材料里。

  你解釋得清楚就解釋,解釋不清楚就說不清楚。但你不要跟我說『安排相關人員』——相關人員就是你。」

  方志文的喉結又滾動了一下。

  「孟組長。」方志文的聲音有些顫,「有些手續,確實不全。當時工期緊,項目推進任務重,程序上可能有些……」

  「有些什麼?」

  「有些不到位的地方。」


  孟組長看著他,目光沉了沉。

  「方書記,『有些不到位』和『完全沒有』,不是一回事。」

  方志文閉上了嘴。

  「300萬一次性付款,有沒有書面審批手續?」

  「沒有。」

  「污水處理項目的招標,有沒有按規定公示?」

  「沒有。」

  「驗收報告的簽字,為什麼要補簽?」

  方志文沉默了。

  他不能說「因為原來的驗收報告是我虛構的」,不能說「那筆錢根本沒買那麼多建材」,不能說「500萬走了帳沒走貨」。

  他只能說:「孟組長,這些問題,我需要時間梳理。」

  孟組長盯著他看了幾秒,然後點了點頭。

  「好。」

  他從公文包里拿出一張紙,放在桌上,推到方志文面前。

  那是一份空白的工作聯繫函,抬頭印著「省審計廳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處」幾個字,紅色的,很醒目。

  「方書記,我給你三天時間。

  你把這些問題一個一個說清楚——合同為什麼要一次性全額支付?

  審批手續在哪裡?

  為什麼沒有走正常程序?

  污水處理項目的招標,到底是按規定組織的,還是走過場?

  倉庫里的水泥為什麼跟合同對不上?

  2023年買的水泥,為什麼收到的是2024年的貨?」

  他每說一個「為什麼」,就用手指在桌上輕輕敲一下,每一下都像是敲在方志文的心口上。

  方志文坐在那裡,看著那張空白的聯繫函。

  三天時間,他能做什麼?

  補手續?

  時間來不及。

  銷毀證據?

  已經來不及了。

  找人頂罪?

  找誰?

  「方書記。」孟組長的聲音緩和了一些,「我們審計組來晴順縣,不是來找茬的。」

  方志文抬起頭,看著孟組長的眼睛。

  「我們的目的,是發現問題、糾正問題。發現問題不是目的,糾正問題才是。」

  孟組長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

  「發現問題,在審計報告裡寫清楚;糾正問題,你們整改到位,審計工作就算完成了。但如果問題說不清楚,整改就無從談起;說不清楚,就不是『問題』,是『案件』。」

  「問題」和「案件」,截然不同。

  「問題」可以整改,「案件」要移交。

  移交到哪裡?

  ——紀委監委。

  方志文知道孟組長在說什麼——他在給他台階下,但台階只有三級。

  第一級,說清楚問題,審計報告裡寫「存在管理不規範問題」,整改了事。

  第二級,說不清楚但態度好,審計報告裡寫「存在疑似違規問題,建議進一步核查」,事情就會移交到縣紀委監委。

  第三級,態度不好也說不清楚,審計報告直接寫「存在嚴重違規問題」,移交省紀委監委。

  一級是批評教育,二級是立案調查,三級是直接進去。

  方志文看著桌上那張空白的工作聯繫函,伸手拿過來,放在面前。

  「孟組長,三天時間,夠嗎?」

  「夠不夠,看你。」

  方志文沉默了幾秒。

  「好。三天之內,我給審計組一個書面說明。」

  孟組長點了點頭,拿起筆,在工作聯繫函上寫了一行字——「請柳河鎮就審計發現的相關問題提供書面說明,時限3天。」然後簽了自己的名字,把筆遞給方志文。

  方志文接過筆,在「簽收人」一欄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方書記。」孟組長站起來,「這些問題,你能說清楚最好。說不清楚,審計報告裡就會寫『未能提供合理解釋』。」


  方志文也站起來。

  「孟組長。我會說清楚的。」

  孟組長看了他一眼,沒有說什麼,拿起桌上的公文包,走出了會議室。

  方志文拿起那份工作聯繫函,看著自己簽下的名字。

  「方志文」三個字,簽了十年。

  今天簽的這三個字,跟以前不一樣。

  以前簽字,是權力。

  今天簽字,是認帳。

  他在承認那些問題是存在的,他在承諾三天之內給出解釋。

  但他給不出解釋。

  有些事根本沒有解釋,只能編。

  怎麼編?

  他腦子裡一片空白……

  這時,手機震動了一下,是方遠明發來的信息。

  「審計組今天有什麼動作?」

  方志文盯著這行字,手指懸在屏幕上方,打了幾個字——「孟組長找我談話了。」

  又刪掉了。

  打了「給了我三天期限」,又刪掉了。

  最後他什麼都沒發,把手機扣在桌上。

  三天,七十二小時,能做什麼?

  他拿起那份工作聯繫函,又看了一遍,然後放進公文包,走出了會議室。

  走過財務室的時候,門開了一條縫,裡面傳來翻紙的聲音——審計組還在查帳。

  他沒有停,一直走到樓下,坐進自己的車裡,點燃了一支煙,深吸幾口後,他才撥通方遠明的號碼。

  響了三聲,接通了。

  「哥。」

  「志文,怎麼了?」

  「審計組給了三天期限。讓我把所有問題說清楚。三天之後,說不清楚,審計報告就會寫『未能提供合理解釋』。」

  「你能說清楚嗎?」

  「哥,有些事根本說不清楚。」

  「志文。你聽我說。先把能說清楚的說清楚,說不清楚的就說『需要進一步核實』。拖著,拖到審計組走了,後面的事後面再想辦法。」

  方志文沉默了,方遠明說了一句廢話。

  「哥,你跟我說實話。省城那邊,是不是出問題了?」

  「什麼?」

  「姓聶的。他是不是不接你電話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志文,這些事你別管。你先把審計組應付過去。」

  「我怎麼應付?孟組長已經把問題擺在我面前了,合同、驗收報告、招標文件、水泥,每一件都有實錘。我怎麼應付?」

  「志文……」

  「哥,我頂不住了。」

  電話那頭,方明遠沒有接話。

  「哥。」方志文的聲音低了下來,「如果我真的進去了,你會不會……」

  他沒有說完。

  他想問的是「你會不會來撈我」,但他知道答案。

  方明遠連自己都保不住,怎麼撈他?

  「志文,你別想那麼多。三天時間,我們一起想辦法。你聽我的,先把情緒穩住。穩住,就有機會。」

  聽到這句話,方志文沉默了。

  他心裡沒底,能不能穩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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