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張前行,禍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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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嫂,你原籍是哪裡?」

  「王家集。」

  「父名?」

  「王大山。」

  「母名?」

  「李杏枝。」

  「夫家姓孫?」

  「是。亡夫孫二河。」

  張三郎一筆一筆記下來,片刻後把寫好的戶帖轉過來,推給孫嫂看。

  濮州鄄城縣戶房

  立女戶事。

  據本縣城東苦井巷住戶王氏,夫亡無子,依律許立女戶。

  戶主:王氏月娥,年三十三歲,濮州鄄城縣王家集人,父王大山,母李氏。

  同居:王芸,年十六歲,王氏之女,未嫁。

  右件戶帖給付王氏收執,以為永業。合行出給者。

  太平興國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戶房前行 張守禮

  孫嫂識字不多,只是看著自己名字那行字發呆。

  阿芸站在她身後,低頭看了一眼,又抬起頭,眼眶紅了。

  立了女戶,從今以後,她們母女倆的事便由自家做主,再不會有孫婆子之類的人,來逼她嫁人了。

  張三郎把戶帖收回來擱在案角,「等陶押司顧縣丞籤押蓋印,就算成了。明日你來取正式戶帖,或者我帶回去也行。」

  孫嫂站起來,朝張三郎福了福,「張前行,你的大恩大德,我王月娥記一輩子。」

  張三郎擺擺手笑道,「孫嫂,不,今後得叫王娘子了。你們母女不容易,能幫一把是一把。」

  兩人正說話間,門被猛地推開。

  方仲安站在門口,臉色煞白。

  他身後跟著風塵僕僕的徐方,衣裳還沒換,褲腿上全是幹了的泥點子,肩上的舊包袱都沒來得及放下。

  張三郎眉頭一皺。

  方仲安這人雖然嘴碎,但從不失態。

  他在縣衙混了十幾年,也算見慣了風浪,能讓他慌成這樣的事,恐怕小不了。

  果然,方仲安一步跨進來,聲音都變了調,「張前行,禍事了!」

  張三郎看了孫嫂一眼。

  孫嫂識趣地站起來,朝方仲安福了福,拉著阿芸往外走。阿芸走到門口時回頭看了一眼,被孫嫂拽了出去。

  門關上了。

  張三郎站起來,「方前行,有事慢慢說。」

  方仲安咽了口唾沫,指著身後的徐方,「徐方剛從臨濮縣回來。前幾日臨濮縣境內發現命案,死了好幾個人。」

  「疑似賊匪劫財殺人。死者身上發現的文引,是咱們鄄城縣發的。臨濮縣行文過來,讓咱們派人協查。我就讓徐方去了。」

  他頓了頓,聲音壓低了,「徐方到了臨濮,那邊已經查實了死者的身份。」

  張三郎看著他,心中有了不祥的預感。

  「是沈知縣!」方仲安說這四個字的時候,喉結上下滾了一下,「沈知縣和四個隨從,還有兩個車夫。一行七人,全被殺了!」

  張三郎的手按在案面上,停住了。

  「沈知縣?」他重複了一遍,心中也是震驚,萬沒想到竟是這般大事。

  「是。」方仲安抹了一把額頭的汗,「年後離任的沈知縣,赴京候缺。走到臨濮地界,遭了賊匪。財物被洗劫一空,人也沒了。」

  「是個樵夫進山打柴時發現的。他看見路邊倒著幾具屍首,嚇得連滾帶爬跑去報了官。臨濮縣的人到了現場,翻遍屍首才找到本文引,曉得是咱們鄄城的。」

  張三郎靠在椅背上,一時說不出話。

  方仲安繼續補充,「臨濮縣那邊起初不知道死者身份,後來又在草窠里找到了遞牒,才曉得死者是咱們鄄城前任知縣。」

  「現在案子報到州里了。憲司已經行文,責令濮州限期破案,緝拿盜匪。」

  張三郎手指在案面上下意識的叩了兩下,「憲司?」

  「提點刑獄司。」方仲安的聲音又低了幾分,「路里直接下來的行文。說是命官被戕,不是普通命案,要州里限期破案。知州大人已經發了話,濮州各縣都要協查。」


  屋裡安靜了片刻。

  張三郎穩了穩情緒,有些奇怪的看著方仲安,「方前行,那你來找我做什麼?」

  方仲安愣了一下。

  「這事該去稟報顧縣丞和孫縣尉。」

  張三郎無奈的搖頭,「憲司行文到州里,州里要各縣協查,這得顧縣丞和孫縣尉拿主意。你來找我這個戶房前行,我也幫不上忙啊!」

  方仲安張了張嘴,臉上紅一陣白一陣。

  半晌,他一拍腦袋,「我是急糊塗了。」

  他轉身要走,沒兩步又停下來,回頭看著張三郎,「張前行,你說這事會不會牽連到咱們縣?」

  「牽連什麼?」張三郎扯了扯嘴角,「沈知縣是在臨濮地界出的事,又不是在鄄城。案發地是臨濮,辦案是臨濮縣和濮州的事。咱們只是協查,能有什麼牽連?」

  方仲安點了點頭,臉上的慌亂去了幾分,但眉頭還擰著。

  「去吧。」張三郎擺了擺手,「顧縣丞在籤押房。你帶徐方去,把事情說清楚。」

  方仲安應了一聲,拉著徐方就往外走。

  徐方被他拽了個趔趄,包袱從肩上滑下來,掉在地上。

  他彎腰撿起來,抱在懷裡,跟著方仲安出了門。

  腳步聲在廊道里響了一陣,漸漸遠了。

  張三郎站在窗前,看著院子裡的積水。雨水從屋檐滴下來,在青磚地上砸出一個個小坑。

  沈覺。

  他在心裡念了一遍這個名字。

  那個在任上三年,什麼事都不管,只愛在後衙讀書的知縣。

  如今他死在臨濮縣境內,連屍首都不知道有沒有人收殮。

  張三郎關上窗,坐回案前搖了搖頭。

  七個人,連車夫都沒留活口。

  這不是尋常劫財。

  單純劫財,官府可能懶得大動干戈。

  出了人命,尤其是多條人命,州縣必須上報,甚至驚動路一級的提點刑獄司。破案壓力完全不同。

  除非,下手的人從一開始就沒打算留活口。

  方仲安言語間懷疑兇手就出自鄄城,張三郎沒正面接話,但他其實也是有些猜測。

  只有內部吏役,才知道沈知縣離任時,表面上看輕車簡從,實際上帶了不少金銀細軟。

  就張三郎所知,沈覺帶走的財物有三百兩金子,一千五百兩銀子,再加上幾十本孤本古籍。

  僅是這些財貨就價值五千多貫!

  他忽然想起了孔佑安。

  此人在刑房幹了十幾年,沈覺在任上的三年,兩人不可能沒有往來。沈覺的死,孔佑安有沒有可能牽連其中?

  更重要的是,孔佑安年前調去牢城營,是不是早就知道要出事,提前把自己摘出去了?

  他把筆擱下,眼底露出陰險的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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