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中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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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汝情和徐二蛋抓進派出所的審訊室,馬國良親自審問,一開始,徐汝情還想抵賴,面對人證物證,只得老實承認。

  偷雞不是什麼大事,頂多拘留兩天,襲警問題可大了,追究起來,要坐牢的。

  馬國良把口供,送到陳實辦公室。

  陳實看著口供,偷雞拘留個十天,都算嚴重的,可襲警就不一樣,可大可小,他肯定不會放過這對無賴父子。

  要讓他們知道,法大於天,做個守法的公民。

  治人,一次就要治服他們,弄得不疼不癢的,後患無窮。

  馬國良問道:「這個案件,怎麼處理,請陳所指示。」

  「敢襲擊人民警察,這種窮凶極惡的歹徒,必須嚴懲,安排立案,明天送去公安局,依法處理。」

  馬國良點頭,知道怎麼做了,這是要追究襲警的責任,從重處理。

  李富貴,提著一口袋的雞,找到陳實辦公室。

  陳實安排他坐下,從小就是個好人,給他倒了一杯茶。

  「富貴,往後在村里,有人敢欺負你,給我打電話,我為你討回公道。」

  李富貴一臉憨笑,這次敢認自己的雞,就是陳建華告訴他,警察是陳實派來的,他當了副所長。

  要不給他一百個膽,也不敢認自己的雞,怕徐汝情報復他。

  徐汝情的表哥,可是財政所的所長,村里比他厲害的人都不敢惹,更何況他一個懦弱的人。

  陳建華和陳建勇就是活脫脫的例子。

  「謝謝你,小實,幫我出頭。」

  陳實拍拍他單薄的肩膀:「我們是髮小,小時候一起玩,就沒少為你出頭,放心,以後在村里,沒人敢再欺負你。」

  辦公室有一股雞屎味,陳實說道:「不早了,提著你的雞,快回去。」

  「改天,我給你送只雞來,自己家養的公雞,肉好吃。」

  陳實擺擺手:「不要送,送來我也不要,回去吧。」

  李富貴一臉喜悅的提著自己失而復得的雞,離開辦公室。

  徐汝情被抓走後,他媽嚎啕大哭,他媳婦還算冷靜,知道事情不好,連忙對婆婆說:「媽,別哭了,我看新聞,襲警可是要坐牢的,趕快給表哥打電話,想辦法救他們。」

  徐汝情的母親嚇得停止哭泣,連忙拿出手機,給娘家侄兒打去電話。

  財政所所長李孟江接到姑姑的電話,了解事情的原委,知道大事不好。

  姑姑家占了陳建華家的地建房,之前鬧得不可開交,找過自己幾次,給他們出了主意,一分不賠。

  陳建華家的土地,屬於小片開荒,沒有土地證,算是集體土地。

  只是這地給你家種著而已,上了法院,是要講證據的,根本不存在原告,法院最終會駁回。

  陳建華家要是敢動武,直接報警,把他們抓起來。

  現在情況不一樣,陳建華的堂弟,不聲不響的當了派出所的副所長,這事他知道怎麼處理。

  姑姑家建房子的土地,屬於耕地,沒有審批,追究起來,屬於違建,國土所可以要求拆除。

  這次抓走姑父和表弟,就是報復。

  上次陳建華家完敗,出律師費兩萬多,一點作用沒有,他弟弟陳建勇,撬了姑父家院子幾塊磚,被抓去拘留十天,賠了三千。

  李孟江知道,表弟仗著自己的關係,沒少在村里,欺負老實人,很多人都不敢惹他。

  村民是敢怒不敢言,特別是占陳建華家土地建房,他不但沒有事,還拘留了陳建勇,讓他賠償三千,村里更沒有人敢惹,囂張氣焰,達到頂峰。

  李孟江跟王劍明關係還可以,想到他是所長,找他幫幫忙。

  拿起電話,給王劍明打去。

  王劍明手機響起,拿起一看,是李孟江打來的。

  接通電話。

  「李所」

  「王所,跟你打聽一件事。」

  「什麼事?」

  「你們派出所的人,今天去清河村,到我姑父家,把我姑父和表弟抓來了。

  事情我了解一下,不是什麼大事,是我表弟順手拿了一個村民家的雞。


  這么小的事,拘留都達不到,讓他賠村民一兩百塊錢,幫協調下,把人放了。」

  王劍明不知道此事,可這事有問題,一個偷雞的,誰會去管。

  要是連偷雞都管,派出所的人都不用干別的了,一天到晚,抓偷雞的得了,抓得過來嗎?

  他跟李孟江關係不錯,沒有立刻答覆。

  「李所,我不知道此事,等我了解下,再回覆你。」

  掛了電話,王劍明給馬國良打去電話,叫他來辦公室。

  馬國良來到王劍明辦公室。

  王劍明叫道:「坐」

  馬國良坐下,王劍明問道:「老馬,你們治安組今天是不是去清河村,抓了個偷雞的。」

  馬國良見問這事,把事情的經過說了。

  王劍明見是陳實派去抓的,這個徐汝情,跟陳實堂哥結怨很深,兩家有占地糾紛,之前就報過警,陳實的堂哥,還被拘留過。

  了解事情原委,王劍明可不想插手管這事,跟自己有什麼關係。

  平時跟李孟江關係不錯,可也犯不上得罪陳實,現在可不是偷雞這小事,涉及到襲警,可大可小。

  自己站在一旁,看熱鬧就行。要是順水人情,這個面子,當然要給李孟江。

  可他的面子,沒有陳實大。

  李孟江的背後只是一個財政局的副局長,陳實背後,可是縣長,誰輕誰重,他分得清。

  「老馬,你去忙吧,我知道了。」

  馬國良離開,王劍明給李孟江打去電話。

  電話很快接通。

  「王所,不是什麼大事吧?」

  「李所,事情有點嚴重,偷雞是小事,可他們襲警,這問題就大了。

  這事是陳副所長在管,我這邊不便插手。」

  李孟江沉默了三秒說道:「王所,你可是派出所的所長,一把手,這麼點小事,你還做不了主。

  晚上我們喝兩杯,上次去縣城開會,周局給我兩瓶好酒,就是想著,找時間,跟你一起喝。」

  王劍明在心裡吐槽,財政局的周副局長能給你酒,恐怕是你給人家送去,人家嫌棄不好,叫你提回來。

  我們關係還沒有到這一步,讓我下場跟陳實對著幹,不值得。

  「算了,晚上陳副所長叫我吃飯,下次再約。」

  態度很明確,這次我站陳實。

  李孟江急了,這事不能拖,陳實好不容易逮到機會,恐怕明天就要送去公安局立案審查。

  有些事,不上稱,一兩沒有,上了稱,有千斤重。

  襲警可是刑事犯罪,要坐牢的。

  「王所,麻煩你跟陳副所長說一聲,晚上我請你們吃飯。」

  這個面子,王劍明還是要給,在一個鄉鎮,抬頭不見低頭見,不要把關係搞僵,這就是順水人情,想請自己做中間人,至於你們能不能握手言和,我可不管,是你們的事。

  王劍明滿口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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