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這電影,永城人得看啊!
老周把兒子哄睡著的時候,已經快晚上十一點了。
小傢伙今年四歲,精力旺盛得跟裝了馬達似的,每天睡前都要在床上蹦半小時,嘴裡喊著奧特曼變身,老周得在旁邊當怪獸,被他拿枕頭砸好幾下才肯罷休。
今天還算好的,只蹦了二十分鐘就倒下了,枕頭剛挨上腦袋,呼嚕聲就起來了。
老周給兒子掖了掖被角,輕手輕腳帶上門,去廚房從冰箱裡摸出一罐啤酒,走到客廳往沙發上一癱。
這個點是一天裡他最舒服的時候。
老婆在臥室追劇,兒子睡著了,沒人喊他幹這干那,他可以安安靜靜地刷會兒手機。
客廳的燈只開了一盞落地燈,暖黃色的光照得整個屋子有點昏。
茶几上攤著幾包沒來得及收的餅乾和半個沒吃完的蘋果,電視黑著,遙控器掉在沙發縫裡,他也懶得撿。
老周喝了一口啤酒,打開抖音,拇指機械地往上滑。
美女跳舞——滑走。
直播間賣貨——滑走。
一個男人用腳開瓶蓋——老周停了一秒,又滑走了。
然後他刷到了一條視頻。
畫面是一個大合影,一群人擠在一起,背景像是個會議室,前面掛著國徽。
配的文字是——「電影《第二十條》今日殺青,聚焦正當防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老周的手停住了。
他認出了那條橫幅下面的字——永城縣檢察院。
他愣了一下,然後坐直了身子。
《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
老周把啤酒放在茶几上,點了暫停,盯著屏幕上那張合影看了好幾秒。
一群人圍在一起,中間是個年輕人,穿著深藍色夾克,表情淡淡的。
旁邊站了一圈演員——有認識的,有不認識的。
老周往下劃了一下評論。
老周沒有點讚,沒有評論,就是盯著那條視頻看了很久。
永城啊。
他不是網上的那種永城人——網上的永城人大多數是在外地工作,看到老家的新聞才轉發一下。
老周不一樣。
他是正兒八經住在永城的永城人。
那家小超市就在他丈母娘住的小區隔壁。
出事的那個晚上,他老婆正好在丈母娘家裡幫忙收拾東西,離那個超市不到三百米。
第二天一早他老婆打電話跟他說這件事的時候,聲音一直在發抖——「老周,昨天晚上那家超市出事了。」
他當時正在上班路上,電動車停在路邊,聽完了整件事。
掛了電話之後,他在路邊蹲了好一會兒,才重新騎上車。
這兩個月,永城變了很多。
網上的人說永城這下出大名了——但這個名,誰都不想出。
街坊鄰里聊天,說起那個案子,都壓低了聲音。
「他老婆是被欺負的,他自己是為了老婆,抓他幹嘛呢。」
然後大家一起嘆氣,把茶杯在手裡轉好幾圈,誰也不接下一句。
老周也沒少在網上跟人吵。
接著,他重新點開那條視頻,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
他看到了那個叫趙麗影的女演員。
評論區說她演的原型就是那個超市老闆的老婆。
圖片上的她穿著一件舊得看不出顏色的T恤,頭髮凌亂,臉瘦得顴骨都凸出來了。
老周愣了一下——這跟電視上看到的趙麗影完全是兩個人。
底下有人科普,說她為了演好角色,找了聾啞人老師,學了兩個多月手語。
老周喝了一口啤酒,心想:這個演員,用心了。
他又看了一遍評論區都在說的那句話——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老周沒什麼文化。
初中畢業就去汽修廠當學徒,現在三十出頭,在一家修車行當師傅,手上除了機油還是機油。
他不怎麼關注新聞聯播,也不太看得懂那些彎彎繞繞的政策文件。
但是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這句話,他聽懂了。
就八個字。
法律,不能向欺負人的那一方認慫。
「看什麼呢?」老婆從臥室出來了,穿著睡衣,頭髮亂糟糟地套在一個發箍里,臉上的面膜還沒揭。
她走到沙發邊上坐下,拿起茶几上那半個蘋果咬了一口。
老周把手機遞給她。
老婆接過來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然後抬頭:「電影?拍咱們這邊那個事?」
她聲音一下子就抬高了,面膜都皺了一塊,「拍完沒有?」
「說要上映了。」
「啥時候上?」
「不知道,剛拍完。」
老婆把蘋果核往茶几上一扔,把手機還給老周,又伸手抽了一張紙巾擦手:「到時候去不去看?」
老周沒說話。
老婆又說了一遍:「我問你去不去看。」
「你想看?」
「看,為什麼不看。」老婆把紙巾揉成一團丟進垃圾桶,靠在沙發扶手上,「那個老闆娘被欺負成那樣,她老公進去砍人,擱我也砍——但法律說不行,我想看看法律到底怎麼說的。」
老周轉過頭,發現老婆的眼睛有點紅。
「你怎麼了?」
「沒怎麼。」老婆吸了一下鼻子,聲音悶悶的,「我就是想起那個老闆娘了,上次咱們逛超市,她還幫咱兒子找過一個氣球,找了好久,你忘了?」
老周沒忘。
那回他帶著兒子去超市買東西,兒子非要貨架最上面掛的那種氣球。
他夠不著,老闆娘踩著凳子幫他拿下來,還彎腰塞到兒子手裡。
兒子說謝謝阿姨,老闆娘笑著摸了摸他的頭。
老周把手機放在茶几上,把啤酒罐里最後一點喝完,捏扁了扔進垃圾桶。
「到時候上映了,咱倆去看。」他說。
「孩子誰帶?」
「讓你媽幫看一天。」老周站起來,關掉落地燈,「睡吧。」
......
第二天一早,林默坐最早一班高鐵回了燕京。
老趙留在廊坊處理收尾——拆景、還設備、結算場地費,這些事老趙熟,不用他操心。
到燕京的時候是早上八點半。
林默回家把行李撂下,換了件乾淨襯衫,直接去了最高檢。
他先回了自己辦公室,桌上堆了一摞文件,最上面是幾份待審的簡報,旁邊放著老韓留的便簽——韓正明那筆字跟他人一樣硬邦邦的,橫平豎直:「回來找我,匯報一下《第二十條》的情況。」
林默把便簽擱下,整了整襯衫領子,上了樓。
老韓辦公室的門開著。
林默敲了兩下門框,老韓正低頭看文件,頭也沒抬:「進來。」
「韓處。」
老韓這才抬起頭,摘了眼鏡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瘦了,廊坊的盒飯不行?」
「還行。」
「還行就是不行。」老韓把眼鏡重新戴上,指了指對面的椅子,「坐,片子拍完了?」
「拍完了,後期大概二十多天,一月就能上!」
老韓點了點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不緊不慢地說:「趙檢昨天還問你來著,他說張檢前兩天開會的時候提了一句——《第二十條》拍完了,首映的時候他要去看。」
林默愣了一下:「張檢?去首映?」
「怎麼,不行?」老韓放下茶杯。
「不是..張檢日理萬機...」
「理萬機也得看電影。」老韓站起來,從桌上拿起那份便簽,團了扔進垃圾桶,「這片子是三家聯合出品,正當防衛的普法宣傳是今年政法系統的重點工作之一,張檢去首映禮不是捧場,是表態。」
「你拍這片子的時候,張檢跟最高法的周院長通過兩次電話,討論正當防衛的司法實踐問題,你以為三家聯合是隨便說說的?那是上面認真研究過的。」
小傢伙今年四歲,精力旺盛得跟裝了馬達似的,每天睡前都要在床上蹦半小時,嘴裡喊著奧特曼變身,老周得在旁邊當怪獸,被他拿枕頭砸好幾下才肯罷休。
今天還算好的,只蹦了二十分鐘就倒下了,枕頭剛挨上腦袋,呼嚕聲就起來了。
老周給兒子掖了掖被角,輕手輕腳帶上門,去廚房從冰箱裡摸出一罐啤酒,走到客廳往沙發上一癱。
這個點是一天裡他最舒服的時候。
老婆在臥室追劇,兒子睡著了,沒人喊他幹這干那,他可以安安靜靜地刷會兒手機。
客廳的燈只開了一盞落地燈,暖黃色的光照得整個屋子有點昏。
茶几上攤著幾包沒來得及收的餅乾和半個沒吃完的蘋果,電視黑著,遙控器掉在沙發縫裡,他也懶得撿。
老周喝了一口啤酒,打開抖音,拇指機械地往上滑。
美女跳舞——滑走。
直播間賣貨——滑走。
一個男人用腳開瓶蓋——老周停了一秒,又滑走了。
然後他刷到了一條視頻。
畫面是一個大合影,一群人擠在一起,背景像是個會議室,前面掛著國徽。
配的文字是——「電影《第二十條》今日殺青,聚焦正當防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老周的手停住了。
他認出了那條橫幅下面的字——永城縣檢察院。
他愣了一下,然後坐直了身子。
《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
老周把啤酒放在茶几上,點了暫停,盯著屏幕上那張合影看了好幾秒。
一群人圍在一起,中間是個年輕人,穿著深藍色夾克,表情淡淡的。
旁邊站了一圈演員——有認識的,有不認識的。
老周往下劃了一下評論。
老周沒有點讚,沒有評論,就是盯著那條視頻看了很久。
永城啊。
他不是網上的那種永城人——網上的永城人大多數是在外地工作,看到老家的新聞才轉發一下。
老周不一樣。
他是正兒八經住在永城的永城人。
那家小超市就在他丈母娘住的小區隔壁。
出事的那個晚上,他老婆正好在丈母娘家裡幫忙收拾東西,離那個超市不到三百米。
第二天一早他老婆打電話跟他說這件事的時候,聲音一直在發抖——「老周,昨天晚上那家超市出事了。」
他當時正在上班路上,電動車停在路邊,聽完了整件事。
掛了電話之後,他在路邊蹲了好一會兒,才重新騎上車。
這兩個月,永城變了很多。
網上的人說永城這下出大名了——但這個名,誰都不想出。
街坊鄰里聊天,說起那個案子,都壓低了聲音。
「他老婆是被欺負的,他自己是為了老婆,抓他幹嘛呢。」
然後大家一起嘆氣,把茶杯在手裡轉好幾圈,誰也不接下一句。
老周也沒少在網上跟人吵。
接著,他重新點開那條視頻,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
他看到了那個叫趙麗影的女演員。
評論區說她演的原型就是那個超市老闆的老婆。
圖片上的她穿著一件舊得看不出顏色的T恤,頭髮凌亂,臉瘦得顴骨都凸出來了。
老周愣了一下——這跟電視上看到的趙麗影完全是兩個人。
底下有人科普,說她為了演好角色,找了聾啞人老師,學了兩個多月手語。
老周喝了一口啤酒,心想:這個演員,用心了。
他又看了一遍評論區都在說的那句話——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老周沒什麼文化。
初中畢業就去汽修廠當學徒,現在三十出頭,在一家修車行當師傅,手上除了機油還是機油。
他不怎麼關注新聞聯播,也不太看得懂那些彎彎繞繞的政策文件。
但是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這句話,他聽懂了。
就八個字。
法律,不能向欺負人的那一方認慫。
「看什麼呢?」老婆從臥室出來了,穿著睡衣,頭髮亂糟糟地套在一個發箍里,臉上的面膜還沒揭。
她走到沙發邊上坐下,拿起茶几上那半個蘋果咬了一口。
老周把手機遞給她。
老婆接過來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然後抬頭:「電影?拍咱們這邊那個事?」
她聲音一下子就抬高了,面膜都皺了一塊,「拍完沒有?」
「說要上映了。」
「啥時候上?」
「不知道,剛拍完。」
老婆把蘋果核往茶几上一扔,把手機還給老周,又伸手抽了一張紙巾擦手:「到時候去不去看?」
老周沒說話。
老婆又說了一遍:「我問你去不去看。」
「你想看?」
「看,為什麼不看。」老婆把紙巾揉成一團丟進垃圾桶,靠在沙發扶手上,「那個老闆娘被欺負成那樣,她老公進去砍人,擱我也砍——但法律說不行,我想看看法律到底怎麼說的。」
老周轉過頭,發現老婆的眼睛有點紅。
「你怎麼了?」
「沒怎麼。」老婆吸了一下鼻子,聲音悶悶的,「我就是想起那個老闆娘了,上次咱們逛超市,她還幫咱兒子找過一個氣球,找了好久,你忘了?」
老周沒忘。
那回他帶著兒子去超市買東西,兒子非要貨架最上面掛的那種氣球。
他夠不著,老闆娘踩著凳子幫他拿下來,還彎腰塞到兒子手裡。
兒子說謝謝阿姨,老闆娘笑著摸了摸他的頭。
老周把手機放在茶几上,把啤酒罐里最後一點喝完,捏扁了扔進垃圾桶。
「到時候上映了,咱倆去看。」他說。
「孩子誰帶?」
「讓你媽幫看一天。」老周站起來,關掉落地燈,「睡吧。」
......
第二天一早,林默坐最早一班高鐵回了燕京。
老趙留在廊坊處理收尾——拆景、還設備、結算場地費,這些事老趙熟,不用他操心。
到燕京的時候是早上八點半。
林默回家把行李撂下,換了件乾淨襯衫,直接去了最高檢。
他先回了自己辦公室,桌上堆了一摞文件,最上面是幾份待審的簡報,旁邊放著老韓留的便簽——韓正明那筆字跟他人一樣硬邦邦的,橫平豎直:「回來找我,匯報一下《第二十條》的情況。」
林默把便簽擱下,整了整襯衫領子,上了樓。
老韓辦公室的門開著。
林默敲了兩下門框,老韓正低頭看文件,頭也沒抬:「進來。」
「韓處。」
老韓這才抬起頭,摘了眼鏡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瘦了,廊坊的盒飯不行?」
「還行。」
「還行就是不行。」老韓把眼鏡重新戴上,指了指對面的椅子,「坐,片子拍完了?」
「拍完了,後期大概二十多天,一月就能上!」
老韓點了點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不緊不慢地說:「趙檢昨天還問你來著,他說張檢前兩天開會的時候提了一句——《第二十條》拍完了,首映的時候他要去看。」
林默愣了一下:「張檢?去首映?」
「怎麼,不行?」老韓放下茶杯。
「不是..張檢日理萬機...」
「理萬機也得看電影。」老韓站起來,從桌上拿起那份便簽,團了扔進垃圾桶,「這片子是三家聯合出品,正當防衛的普法宣傳是今年政法系統的重點工作之一,張檢去首映禮不是捧場,是表態。」
「你拍這片子的時候,張檢跟最高法的周院長通過兩次電話,討論正當防衛的司法實踐問題,你以為三家聯合是隨便說說的?那是上面認真研究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