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找到突破口
此時,宋馨雅以為,秦宇鶴口中說的心疼,是指一種感受。
事實上,對秦宇鶴而言,他看到她受傷,不僅僅是一種感受上的心疼,還是一種生理層面上的心疼。
看到她受傷,他的心臟真的會疼。
幫她抹好藥,兩個人便在床上躺下了。
宋馨雅躺在秦宇鶴懷裡,枕著他的胳膊。
她握著他的手,手指輕輕描摹他掌心裡的疤。
「現在手長時間握筆,還會感覺疼嗎?」
秦宇鶴沉默了一瞬,回說:「偶爾會。」
實際是,經常會。
縱橫交錯的疤痕黏連在一起,皮膚缺少延展性和彈性。
正常人的手長時間握筆,都會感覺到不適,更何況他這種掌心全是疤的手。
而他,因為工作的原因,經常需要握筆寫字。
他的手,天天都會疼。
他每一天,都會忍受這種疼。
宋馨雅問說:「現在每天都有去醫院做治療嗎?」
秦宇鶴:「會去。」
如果不去,手會疼的更加厲害。
不得不去。
宋馨雅忽然翻個身,撲到秦宇鶴懷裡,雙手緊緊抱住他的脖子,頭埋在他的頸窩裡,臉緊緊貼著他的皮膚。
秦宇鶴摟著她的腰,抱著她,下巴墊在她的肩膀上,覺察到她的情緒變化,手掌輕拍她的後背。
「怎麼了?」
宋馨雅嗡嗡的聲音呵著他的皮膚傳出來:「不想讓你疼。」
秦宇鶴笑了笑,安慰她:「這只是很輕微的疼痛,沒關係。」
宋馨雅執拗的聲音帶著一縷孩子氣:「那我也不想讓你疼。」
秦宇鶴說:「那我以後不疼了。」
宋馨雅悶悶哼了一聲,手還沒好嗎,他說不疼就不疼了嗎,把她當小孩哄呢。
她哪有那麼笨。
她那麼聰明,才沒有那麼好糊弄。
秦宇鶴:「時間很晚了,你睡不睡?」
宋馨雅嘟囔說:「不睡。」
秦宇鶴的手從她的背,划過她的腰,落在她的臀上,用力揉了一把。
「你要不睡,我開始玩你了。」
宋馨雅從他懷裡利索地滾出去,雙手拽過被子,蓋過頭頂,聲音從被子裡傳出來。
「睡啦,我睡啦,我現在就睡,晚安。」
蒙著頭睡覺對身體不好。
秦宇鶴把被子往下拉,將她的臉蛋露出來,在她唇上親了一下。
「晚安。」
第二天,宋馨雅又去那個破舊的四合院民房,找沈朝陽。
她掐著沈朝陽媽媽下班的點去的,但一直等到天黑,晚上八點,一直沒見到人。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她一天比一天去得早,回來得晚,仍然沒有見到沈朝陽母女。
這對母女好像消失了一樣。
難道她們搬走了?
第六天的時候,宋馨雅換了個時間,不再是下午去,一大早,天還沒亮,她就去了。
這一次,終於有收穫了。
她不僅看到了沈朝陽的媽媽,還看到了沈朝陽。
天蒙蒙亮的早上,母女兩個人從胡同口走過來。
炎熱的夏季,即使是早上,氣溫依舊高。
胡同里來來往往的人,都穿著短袖。
沈朝陽長袖長褲,戴著口罩和帽子,眼睛上戴著墨鏡。
就連手上,都戴著手套。
她身體上的每一寸皮膚,都被包起來,蓋得嚴嚴實實。
她的頭一直低著,深深地低著,看著地,看著自己的腳,不抬頭。
沈媽媽的一雙眼睛不停往四周看,目光充滿了警惕和戒備,就像一個牢牢守護在小雞仔旁邊的母媽媽,只要危險來臨,就立即衝出去保護自己的孩子。
沈媽媽目光掃到宋馨雅,目光驟然緊繃,每一絲眼神都透著十足的警惕。
她加快步子,牽著沈朝陽快步跑進院子裡,砰的一聲把門關住。
沈朝陽從宋馨雅旁邊跑過時,宋馨雅看到她手裡拎著一個塑膠袋子。
塑膠袋子裡裝的都是藥。
是治療什麼病的藥?
那些瓶子的標籤被刻意擺放在裡面,掩藏著,看不到。
宋馨雅沒有追上去,因為她清楚,這時候追上去,一定會又一次被掃地出門。
她說她不會害沈朝陽母女,站在她本人的角度,她說這句話是真心的。
但站在沈朝陽母女的角度,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突然冒出來找她們,並且追到了她們家門口,有一句古話叫,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她們母女自然要多提防。
宋馨雅明白,要想讓沈朝陽母女相信她,她必須拿出誠意,打動她們。
四合院民房的門吱呀呀打開,一個男人推著一個移動小吃攤出來。
上面寫著:香酥薄脆,嘎嘎香肉夾饃。
宋馨雅跟著這輛移動小吃攤,來到擺攤的位置。
「老闆,來二十個嘎嘎香肉夾饃。」
老闆一臉沒睡醒的表情消失,雙眼放光,立即清醒了。
「好嘞,好嘞,您稍等,我這剛出攤,現在就給您做。」
宋馨雅:「您慢慢做,不著急,我是聽說您家的肉夾饃特別好吃,特意開了二十公里過來吃。」
老闆更加心花怒放:「我家的肉夾饃真的這麼好吃嗎?」值得別人開二十公里過來?
宋馨雅:「香飄十里,絕世美味,嘗過一次,終生難忘。」
老闆被這一通馬屁拍的非常舒坦,哈哈大笑,手中的菜刀砰的一下,將案板上的肉砍成兩半,爽快道:「我再送你兩個肉夾饃。」
宋馨雅:「老闆您一看就是好人,最主要的是……」
她看看老闆腦袋上的地中海,再看看老闆一臉的大褶子,說道:「最主要的是,老闆你還長得那麼帥,特別像大帥哥吳彥祖。」
要是說現在的小鮮肉,大叔不一定知道,但如果說吳彥祖,大叔這個年紀一定知道。
果不其然,老闆一聽說自己像吳彥祖,臉上的笑容更加燦爛,大褶子擠在一起,像一朵菊花。
「我再送你三個肉夾饃。」
買二十個肉夾饃,被送了五個肉夾饃,宋馨雅擔心老闆賠錢。
掃碼付帳的時候,宋馨雅付了二十五個肉夾饃的錢。
老闆:「小姑娘你真是個實誠人,一點便宜都不帶占別人的。」
宋馨雅心說,老闆你也是挺實在的,被誇了兩句,就要賠錢做生意了。
宋馨雅嘴裡吃著肉夾饃,嘴裡又是一頓「好吃好吃真好吃,老闆你手藝比五星級酒店的大廚都棒」之類的彩虹屁輸出。
老闆心情美美噠,主動和宋馨雅聊天:「小姑娘,剛才看你站在我們四合院門口,找誰的啊?」
宋馨雅順利地引出話題:「我找沈朝陽。」
這個老闆和沈朝陽住一個院子裡,鄰里鄰居的,對沈朝陽的情況一定非常了解。
果不其然,宋馨雅聽到了有用的消息。
老闆:「沈朝陽啊,那個小姑娘,經歷特別曲折。」
「這孩子的父親是一名邊防軍人,在一次出任務的時候,為國家犧牲了。」
「從小這對孤兒寡母就相依為命。」
「好在沈朝陽這孩子特別爭氣,小的時候就特別優秀,每次考試都全校第一,還考上了特別好的大學。」
「四年過去,沈朝陽以優秀畢業生的身份順利畢業了,大家都說這對孤兒寡母終於迎來好日子了,沈朝陽這孩子突然患上精神病了。」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把自己包得特別嚴實,不敢見人,害怕見人,有時候半夜睡覺,能聽到她撕心裂肺的尖叫聲。」
老闆講到這些,重重嘆了一口氣。
「好好的人,就這麼毀了。」
老闆疑問說:「這孩子以前性格活潑開朗,這是經歷了什麼事情,得上精神病的?」
事實上,對秦宇鶴而言,他看到她受傷,不僅僅是一種感受上的心疼,還是一種生理層面上的心疼。
看到她受傷,他的心臟真的會疼。
幫她抹好藥,兩個人便在床上躺下了。
宋馨雅躺在秦宇鶴懷裡,枕著他的胳膊。
她握著他的手,手指輕輕描摹他掌心裡的疤。
「現在手長時間握筆,還會感覺疼嗎?」
秦宇鶴沉默了一瞬,回說:「偶爾會。」
實際是,經常會。
縱橫交錯的疤痕黏連在一起,皮膚缺少延展性和彈性。
正常人的手長時間握筆,都會感覺到不適,更何況他這種掌心全是疤的手。
而他,因為工作的原因,經常需要握筆寫字。
他的手,天天都會疼。
他每一天,都會忍受這種疼。
宋馨雅問說:「現在每天都有去醫院做治療嗎?」
秦宇鶴:「會去。」
如果不去,手會疼的更加厲害。
不得不去。
宋馨雅忽然翻個身,撲到秦宇鶴懷裡,雙手緊緊抱住他的脖子,頭埋在他的頸窩裡,臉緊緊貼著他的皮膚。
秦宇鶴摟著她的腰,抱著她,下巴墊在她的肩膀上,覺察到她的情緒變化,手掌輕拍她的後背。
「怎麼了?」
宋馨雅嗡嗡的聲音呵著他的皮膚傳出來:「不想讓你疼。」
秦宇鶴笑了笑,安慰她:「這只是很輕微的疼痛,沒關係。」
宋馨雅執拗的聲音帶著一縷孩子氣:「那我也不想讓你疼。」
秦宇鶴說:「那我以後不疼了。」
宋馨雅悶悶哼了一聲,手還沒好嗎,他說不疼就不疼了嗎,把她當小孩哄呢。
她哪有那麼笨。
她那麼聰明,才沒有那麼好糊弄。
秦宇鶴:「時間很晚了,你睡不睡?」
宋馨雅嘟囔說:「不睡。」
秦宇鶴的手從她的背,划過她的腰,落在她的臀上,用力揉了一把。
「你要不睡,我開始玩你了。」
宋馨雅從他懷裡利索地滾出去,雙手拽過被子,蓋過頭頂,聲音從被子裡傳出來。
「睡啦,我睡啦,我現在就睡,晚安。」
蒙著頭睡覺對身體不好。
秦宇鶴把被子往下拉,將她的臉蛋露出來,在她唇上親了一下。
「晚安。」
第二天,宋馨雅又去那個破舊的四合院民房,找沈朝陽。
她掐著沈朝陽媽媽下班的點去的,但一直等到天黑,晚上八點,一直沒見到人。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她一天比一天去得早,回來得晚,仍然沒有見到沈朝陽母女。
這對母女好像消失了一樣。
難道她們搬走了?
第六天的時候,宋馨雅換了個時間,不再是下午去,一大早,天還沒亮,她就去了。
這一次,終於有收穫了。
她不僅看到了沈朝陽的媽媽,還看到了沈朝陽。
天蒙蒙亮的早上,母女兩個人從胡同口走過來。
炎熱的夏季,即使是早上,氣溫依舊高。
胡同里來來往往的人,都穿著短袖。
沈朝陽長袖長褲,戴著口罩和帽子,眼睛上戴著墨鏡。
就連手上,都戴著手套。
她身體上的每一寸皮膚,都被包起來,蓋得嚴嚴實實。
她的頭一直低著,深深地低著,看著地,看著自己的腳,不抬頭。
沈媽媽的一雙眼睛不停往四周看,目光充滿了警惕和戒備,就像一個牢牢守護在小雞仔旁邊的母媽媽,只要危險來臨,就立即衝出去保護自己的孩子。
沈媽媽目光掃到宋馨雅,目光驟然緊繃,每一絲眼神都透著十足的警惕。
她加快步子,牽著沈朝陽快步跑進院子裡,砰的一聲把門關住。
沈朝陽從宋馨雅旁邊跑過時,宋馨雅看到她手裡拎著一個塑膠袋子。
塑膠袋子裡裝的都是藥。
是治療什麼病的藥?
那些瓶子的標籤被刻意擺放在裡面,掩藏著,看不到。
宋馨雅沒有追上去,因為她清楚,這時候追上去,一定會又一次被掃地出門。
她說她不會害沈朝陽母女,站在她本人的角度,她說這句話是真心的。
但站在沈朝陽母女的角度,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突然冒出來找她們,並且追到了她們家門口,有一句古話叫,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她們母女自然要多提防。
宋馨雅明白,要想讓沈朝陽母女相信她,她必須拿出誠意,打動她們。
四合院民房的門吱呀呀打開,一個男人推著一個移動小吃攤出來。
上面寫著:香酥薄脆,嘎嘎香肉夾饃。
宋馨雅跟著這輛移動小吃攤,來到擺攤的位置。
「老闆,來二十個嘎嘎香肉夾饃。」
老闆一臉沒睡醒的表情消失,雙眼放光,立即清醒了。
「好嘞,好嘞,您稍等,我這剛出攤,現在就給您做。」
宋馨雅:「您慢慢做,不著急,我是聽說您家的肉夾饃特別好吃,特意開了二十公里過來吃。」
老闆更加心花怒放:「我家的肉夾饃真的這麼好吃嗎?」值得別人開二十公里過來?
宋馨雅:「香飄十里,絕世美味,嘗過一次,終生難忘。」
老闆被這一通馬屁拍的非常舒坦,哈哈大笑,手中的菜刀砰的一下,將案板上的肉砍成兩半,爽快道:「我再送你兩個肉夾饃。」
宋馨雅:「老闆您一看就是好人,最主要的是……」
她看看老闆腦袋上的地中海,再看看老闆一臉的大褶子,說道:「最主要的是,老闆你還長得那麼帥,特別像大帥哥吳彥祖。」
要是說現在的小鮮肉,大叔不一定知道,但如果說吳彥祖,大叔這個年紀一定知道。
果不其然,老闆一聽說自己像吳彥祖,臉上的笑容更加燦爛,大褶子擠在一起,像一朵菊花。
「我再送你三個肉夾饃。」
買二十個肉夾饃,被送了五個肉夾饃,宋馨雅擔心老闆賠錢。
掃碼付帳的時候,宋馨雅付了二十五個肉夾饃的錢。
老闆:「小姑娘你真是個實誠人,一點便宜都不帶占別人的。」
宋馨雅心說,老闆你也是挺實在的,被誇了兩句,就要賠錢做生意了。
宋馨雅嘴裡吃著肉夾饃,嘴裡又是一頓「好吃好吃真好吃,老闆你手藝比五星級酒店的大廚都棒」之類的彩虹屁輸出。
老闆心情美美噠,主動和宋馨雅聊天:「小姑娘,剛才看你站在我們四合院門口,找誰的啊?」
宋馨雅順利地引出話題:「我找沈朝陽。」
這個老闆和沈朝陽住一個院子裡,鄰里鄰居的,對沈朝陽的情況一定非常了解。
果不其然,宋馨雅聽到了有用的消息。
老闆:「沈朝陽啊,那個小姑娘,經歷特別曲折。」
「這孩子的父親是一名邊防軍人,在一次出任務的時候,為國家犧牲了。」
「從小這對孤兒寡母就相依為命。」
「好在沈朝陽這孩子特別爭氣,小的時候就特別優秀,每次考試都全校第一,還考上了特別好的大學。」
「四年過去,沈朝陽以優秀畢業生的身份順利畢業了,大家都說這對孤兒寡母終於迎來好日子了,沈朝陽這孩子突然患上精神病了。」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把自己包得特別嚴實,不敢見人,害怕見人,有時候半夜睡覺,能聽到她撕心裂肺的尖叫聲。」
老闆講到這些,重重嘆了一口氣。
「好好的人,就這麼毀了。」
老闆疑問說:「這孩子以前性格活潑開朗,這是經歷了什麼事情,得上精神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