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我喜歡的類型已經死了
保安掛了電話,再出來的時候,臉色就不怎麼好看了:
「人家業主說了,父母都死了!你們居然還好意思來冒充?趕緊滾,不然我報警了!」
姜世傑幾次辯解,可保安根本不信,直接將他轟走。
姜世傑氣得說不出話來,偏他老婆馮娜還在旁邊添油加醋:「你看看!這就是你一直惦記的好女兒,連自己親爹都不認!大逆不道,早晚被雷劈!」
姜世傑瞪了她一眼:「但凡你當年對她好一點,荔荔也不會跟我們鬧翻。現在該怎麼辦?我都答應了陸家,交不出心臟可怎麼辦?」
馮娜眼珠子一轉,道:「我有辦法!」
女人湊在男人耳邊低語兩句,男人眼眸頓時亮了起來:「這法子好!我就不信了,她還真能絕情成那樣!」
午後暖風溫柔地吹過簾幔,叫人昏昏欲睡。
姜荔不知道睡了多久,忽然有個溫柔的女聲在喊:「荔荔,荔荔……」
這是……想起來了,是媽媽的聲音!
姜荔急忙睜開眼,映入眼前的是曾經在腦海里揮之不去的一幕:
潔白的大床上,女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頭,卻還努力地伸手呼喚:「荔荔,媽媽要走了,媽媽的財產都留給你。可是沒有媽媽的照顧,你可怎麼辦呀……」
下一刻,媽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個美艷卻兇悍女子,插著腰呵斥:「你媽已經埋地底下了!從今以後我就是這個家的女主人,你要敢跟我鬧,我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畫面又一轉,出現在眼前的是一間滿是消毒水混著霉味的房間,狹小的窗戶被鐵條焊死。
姜荔瞬間就慌了,衝過去用力地拍打緊鎖的房門:「開門,放我出去!我沒有病,我要去上學!」
門外傳來冰冷的嘲諷聲:「來精神病院的,都說自己沒病。」
姜荔哭了,像只可憐的貓兒般,哭著說:「我不是精神病,我真的不是!他們在騙人……嗚嗚,媽媽你在哪裡,媽媽救救我……」
姜荔猛然驚醒,胸口像被千斤巨石壓住一般,痛得幾乎無法呼吸。
好一陣子,她才抬起頭,待看到穿衣鏡里映出的是成年的自己時,她的心才慢慢地平靜下倆。
那些被她刻意壓在心底深處,輕易不敢觸碰的記憶,此刻都如潮水般湧來。
小的時候,姜荔的家境很好。父母白手起家,一同創業。可男人的劣根性,在她父親的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有錢之後,姜世傑就開始夜不歸宿,紙醉金迷。
母親鬱鬱寡歡,後來就病倒了。即便如此,姜世傑還不肯收心,只請了護工照顧妻子。
護工是很漂亮的女人,照顧著照顧著,卻照顧到了男主人的床上。
就這樣,姜荔母親被活活氣死,臨死之前立下遺囑把所有財產留給女兒。
姜荔母親死後不到一個月,護工馮娜就以女主人自居。把姜荔所有的東西,全部丟掉,連一張母親照片都不願意給姜荔留下。說死人照片留著不吉利。
真可笑,嫌死人的東西不吉利,卻要住人家的房子,睡人家的丈夫。
姜荔恨極了他們,一直想要找到被父親藏起來的遺囑。她還計劃著,等自己一成年,就要拿回母親的一切。
可惜,她那時還小、心機也不夠深,根本鬥不過狡猾的大人。
後媽一句:「死丫頭這么小就鑽錢眼裡,和父親爭遺產。將來長大了也是個禍害!」
於是他們靈機一動,居然想出了一個歹毒的計策:若是財產繼承人有精神病,即便年滿十八歲,也由監護人代為管理財產。
那年,姜荔12歲,還沒從失去母親的悲痛中緩過神來,就被親生父親偽裝病歷送進了一家私人精神病院。
在那個設施簡陋、地處偏僻的精神病院裡,她度過了整整一年。
直到一位新來實習醫生,看出姜荔的問題,拼盡全力幫她逃離出去。可他自己卻因此搭上了性命,再也沒有走出那座牢籠。
赤裸的腳踩在光潔的地板上,冰冷的觸感,讓姜荔找回一點真實感。
她緩步行至窗前,抬眸看去。夕陽西下,霞光滿天。
落日西去,歲月往復,可那些逝去的人,再也無法歸來。
擁有萬物之眼後,她夜夜凝望暗夜,卻尋不到他們的一點痕跡,陰陽兩隔,此生再無相見。
晚上七點,陸景浩、陸時序叔侄倆結伴而來。
本來陸景浩還專門給姜荔帶來了一束百合花,可陸時序說:「姜小姐不喜歡百合,送給門衛吧。」
然後不由分說就把他精心挑選的花束,丟給了門口的保安。
見到姜荔的時候,她穿著一身白色的裙子,頭髮披散著,神情冷得彷佛能凍死人。
陸時序敏銳地感覺到,她似乎心情不好。為什麼不高興?遇到什麼事了嗎?
他正猶豫著如何詢問,顯得不冒昧時。
就聽到陸景浩大大咧咧地問:「姜小姐,你有沒有男朋友?喜歡什麼樣的男人?」
這話很冒昧,陸時序想要阻止都來不及。
姜荔冷冷地掃了陸景浩一眼:「我喜歡的類型已經死了。」
陸景浩:「……」
姜荔坐在沙發上:「再說一句廢話,美人皮的事情我絕不再管。」
於是陸景浩閉嘴,尋思著先把眼前的危機度過再談感情。
「姜小姐,接下來要怎麼辦法?」
姜荔拿出美人皮,又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香和祭品,擺在台子上,對陸景浩道:「你過去跪下,把事情經過一五一十的再講述一遍。然後磕三個頭,問它是否滿意。」
「哦好。」
陸景浩乖乖照做,磕完頭之後,卻不見有任何回應。
他扭過頭問姜荔:「怎麼沒反應?」
姜荔道:「可能嫌你不夠誠心,繼續磕頭。磕三個,問一問。沒反應就繼續磕。」
「啊?一直磕?」陸景浩有點為難,「如果一直沒反應,我豈不是得一直磕下去?能不能找人代替?小序來來來,你是我小輩,理應給叔叔代勞。」
「人家業主說了,父母都死了!你們居然還好意思來冒充?趕緊滾,不然我報警了!」
姜世傑幾次辯解,可保安根本不信,直接將他轟走。
姜世傑氣得說不出話來,偏他老婆馮娜還在旁邊添油加醋:「你看看!這就是你一直惦記的好女兒,連自己親爹都不認!大逆不道,早晚被雷劈!」
姜世傑瞪了她一眼:「但凡你當年對她好一點,荔荔也不會跟我們鬧翻。現在該怎麼辦?我都答應了陸家,交不出心臟可怎麼辦?」
馮娜眼珠子一轉,道:「我有辦法!」
女人湊在男人耳邊低語兩句,男人眼眸頓時亮了起來:「這法子好!我就不信了,她還真能絕情成那樣!」
午後暖風溫柔地吹過簾幔,叫人昏昏欲睡。
姜荔不知道睡了多久,忽然有個溫柔的女聲在喊:「荔荔,荔荔……」
這是……想起來了,是媽媽的聲音!
姜荔急忙睜開眼,映入眼前的是曾經在腦海里揮之不去的一幕:
潔白的大床上,女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頭,卻還努力地伸手呼喚:「荔荔,媽媽要走了,媽媽的財產都留給你。可是沒有媽媽的照顧,你可怎麼辦呀……」
下一刻,媽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個美艷卻兇悍女子,插著腰呵斥:「你媽已經埋地底下了!從今以後我就是這個家的女主人,你要敢跟我鬧,我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畫面又一轉,出現在眼前的是一間滿是消毒水混著霉味的房間,狹小的窗戶被鐵條焊死。
姜荔瞬間就慌了,衝過去用力地拍打緊鎖的房門:「開門,放我出去!我沒有病,我要去上學!」
門外傳來冰冷的嘲諷聲:「來精神病院的,都說自己沒病。」
姜荔哭了,像只可憐的貓兒般,哭著說:「我不是精神病,我真的不是!他們在騙人……嗚嗚,媽媽你在哪裡,媽媽救救我……」
姜荔猛然驚醒,胸口像被千斤巨石壓住一般,痛得幾乎無法呼吸。
好一陣子,她才抬起頭,待看到穿衣鏡里映出的是成年的自己時,她的心才慢慢地平靜下倆。
那些被她刻意壓在心底深處,輕易不敢觸碰的記憶,此刻都如潮水般湧來。
小的時候,姜荔的家境很好。父母白手起家,一同創業。可男人的劣根性,在她父親的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有錢之後,姜世傑就開始夜不歸宿,紙醉金迷。
母親鬱鬱寡歡,後來就病倒了。即便如此,姜世傑還不肯收心,只請了護工照顧妻子。
護工是很漂亮的女人,照顧著照顧著,卻照顧到了男主人的床上。
就這樣,姜荔母親被活活氣死,臨死之前立下遺囑把所有財產留給女兒。
姜荔母親死後不到一個月,護工馮娜就以女主人自居。把姜荔所有的東西,全部丟掉,連一張母親照片都不願意給姜荔留下。說死人照片留著不吉利。
真可笑,嫌死人的東西不吉利,卻要住人家的房子,睡人家的丈夫。
姜荔恨極了他們,一直想要找到被父親藏起來的遺囑。她還計劃著,等自己一成年,就要拿回母親的一切。
可惜,她那時還小、心機也不夠深,根本鬥不過狡猾的大人。
後媽一句:「死丫頭這么小就鑽錢眼裡,和父親爭遺產。將來長大了也是個禍害!」
於是他們靈機一動,居然想出了一個歹毒的計策:若是財產繼承人有精神病,即便年滿十八歲,也由監護人代為管理財產。
那年,姜荔12歲,還沒從失去母親的悲痛中緩過神來,就被親生父親偽裝病歷送進了一家私人精神病院。
在那個設施簡陋、地處偏僻的精神病院裡,她度過了整整一年。
直到一位新來實習醫生,看出姜荔的問題,拼盡全力幫她逃離出去。可他自己卻因此搭上了性命,再也沒有走出那座牢籠。
赤裸的腳踩在光潔的地板上,冰冷的觸感,讓姜荔找回一點真實感。
她緩步行至窗前,抬眸看去。夕陽西下,霞光滿天。
落日西去,歲月往復,可那些逝去的人,再也無法歸來。
擁有萬物之眼後,她夜夜凝望暗夜,卻尋不到他們的一點痕跡,陰陽兩隔,此生再無相見。
晚上七點,陸景浩、陸時序叔侄倆結伴而來。
本來陸景浩還專門給姜荔帶來了一束百合花,可陸時序說:「姜小姐不喜歡百合,送給門衛吧。」
然後不由分說就把他精心挑選的花束,丟給了門口的保安。
見到姜荔的時候,她穿著一身白色的裙子,頭髮披散著,神情冷得彷佛能凍死人。
陸時序敏銳地感覺到,她似乎心情不好。為什麼不高興?遇到什麼事了嗎?
他正猶豫著如何詢問,顯得不冒昧時。
就聽到陸景浩大大咧咧地問:「姜小姐,你有沒有男朋友?喜歡什麼樣的男人?」
這話很冒昧,陸時序想要阻止都來不及。
姜荔冷冷地掃了陸景浩一眼:「我喜歡的類型已經死了。」
陸景浩:「……」
姜荔坐在沙發上:「再說一句廢話,美人皮的事情我絕不再管。」
於是陸景浩閉嘴,尋思著先把眼前的危機度過再談感情。
「姜小姐,接下來要怎麼辦法?」
姜荔拿出美人皮,又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香和祭品,擺在台子上,對陸景浩道:「你過去跪下,把事情經過一五一十的再講述一遍。然後磕三個頭,問它是否滿意。」
「哦好。」
陸景浩乖乖照做,磕完頭之後,卻不見有任何回應。
他扭過頭問姜荔:「怎麼沒反應?」
姜荔道:「可能嫌你不夠誠心,繼續磕頭。磕三個,問一問。沒反應就繼續磕。」
「啊?一直磕?」陸景浩有點為難,「如果一直沒反應,我豈不是得一直磕下去?能不能找人代替?小序來來來,你是我小輩,理應給叔叔代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