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港島來信
這個世界對於藝術創作人的地位看得很重。
尤其是音樂圈,有時候三流歌手和熱門歌手之間的區別,往往就只差了一首代表作。
除非那些嗓音條件極度逆天,或者技巧登峰造極的歌王哥後,大多數演唱類歌手,都苦求一首代表作而不得。
沈璧很清楚這首歌的含金量。
而且還是粵語歌,相較於目前市面上鋪天蓋地的傷感情歌,這種詮釋友情的優質歌曲,無疑更加難得。
她很清楚,如果自己能在《快樂女聲》的舞台上演唱這首歌,會給自己平靜的生活帶來多大改變。
全網火爆的名氣,各大娛樂公司的邀約。
想想今天被媒體追著拜訪的天才學妹,就是因為在《快樂女聲》上唱了一首歌,瞬間就成了人所有人追捧的對象。
而現在,這個機會就擺在自己眼前。
沈璧呼吸急促,生怕陳南因為獎金分成的問題,將這首歌的演唱權利給了別人。
這個世界的華國版權看得很重,如果沒有授權就商業演唱,不僅要沒收所有演唱所得,而且還要繳納幾十萬,上百萬的侵權費。
也正因如此,那個大明星才會趁其他人還沒來得及動手,就果斷敲定了和天才學妹的合同。
而現在,自己相當於是白撿了一份價值幾百萬的演唱版權。
沈璧怎麼能不心情忐忑。
「那你覺得應該是多少?」
陳南反問道,他想要的一直是版權費,而不是那點三瓜兩棗的獎金。
不過看小丫頭擔驚受怕的樣子,如果拒絕了,恐怕反而不太敢。
而且……白撿的便宜,不要白不要。
「八二吧!」
沈璧思索了一下,給出了一個最終答案。
如果能靠著這首歌拿下冠軍,幾百萬的獎金分下來也有幾十萬,足夠自己很長一段時間開銷了。
沈璧很清醒,獎金這玩意兒說到底只有奪冠了再有,不奪冠,分得天花亂墜也沒用。
奪冠了,相較於那增長的人氣和璀璨的星途,獎金反而是最沒用的東西。
只要能奪冠,別說只拿一成了,分文不拿她都願意。
人家比賽為了一首合適的原創歌,甚至能掏出幾十萬去外面賣。
自己這還是白嫖,已經撿了天大的便宜。
「那就按你說的簽合同吧。」
白紙黑字的合同,陳南也不擔心對方違約,兩人草草聊了幾句,便各懷心思,急不可耐地跑到列印店列印了份合同樣本。
「文抄公老師,《快樂女聲》後面有幫唱環節,我可以邀請你嗎?」
簽完合同後,沈璧笑容滿面,美滋滋地詢問道。
這算是一種討好,也是拉近方式的一種方法。
「到時候再看吧。」
陳南沒有拒絕,但也沒有接受,像某組合那樣唱幾句詞就能分錢確實挺好的,但他懷疑自己的唱功,很可能適應不了歌手的身份。
專業技能有待提高啊。
……
第二天。
沈璧火急火燎地跑去《快樂女聲》報名,而陳南則是回歸了學習生活。
歌曲已經創作結束,能否賣出個好價錢,也只能聽天由命。
「你是真的卷王啊!」
「我服了!」
「每天日更兩萬字,現在還要寫新書。」
「你讓我們鹹魚怎麼活啊!」
大學食堂里,姜鈺瑤幽怨地向陳南哭訴道。
《狂飆》新書已經發布了,經過這幾天的發酵,反響很不錯。
借著《人在江湖》帶來的名氣,即使還沒有上推薦,就以一萬八千字的字數登上了新書榜第一。
這也是晉點有史以來,第一個在老書火爆途中,就進行雙開的大神作者。
不過,一般的作者雙開,評論區都是質疑他質量還能不能保證,罵作者朝秦暮楚,飄了之類的。
唯獨陳南的評論區,全是勸他照顧身體,注意休息之類的。
雙開日更幾千字,那叫分不清輕重,用心不一。
雙開日更幾萬字……那tm叫瘋了,叫觸手怪,叫變態。
現在晉點作者群里,都給陳南取了一個新外號——「觸手怪卷王」
好幾個更新鹹魚的大神作者,都被負責的編輯拿出來當典型了。
「不要求你們像文抄公一樣拼命爆更,好歹每天給我寫夠四千字啊。」那些編輯苦口婆心的勸道。
結果第二天,
那幾個作者輕飄飄留下一句「被卷王刺激到了,今日請假,麼麼噠」,然後美滋滋地結伴旅遊去了。
弄得編輯部全體哀嚎遍野。
兩人閒聊期間,陳南的電話突然響了,是編輯梨花打來的加急電話。
「餵?」
「港島那邊的影視公司來了。」編輯梨花急匆匆說道,不過語氣有點怪。「開的價格很高,是行業內的頂尖價格。」
陳南眼睛一亮,黎嫿則話鋒一轉說道,「不過他們有個要求,想和你見一面。」
「見面?」
「和我見面幹什麼?」
陳南疑惑道。
「據他們的負責人說……」黎嫿斟酌了一下用詞,轉述道,「他們擔心這部劇會侵犯到一些版權,所以想諮詢你的整體大綱和創作來源。」
「版權?我侵犯了誰的版權?」
陳南不解道,這是自己從原世界搬運的作品,哪來的和這個世界的版權矛盾。
「準確的說,是怕你的作品冒犯了一些人。」
黎嫿吞吞吐吐道。
「冒犯誰?」陳南反問道。
「洪幫曾經的老大,吳天豪!」
陳南:「……」
這個名字他有一丁點印象,前身闖蕩港島的時候,聽過對方的一些傳聞。
不過當時港島回歸已經有一些時間了,對方早就因行賄,販毒,攪亂社會治安等多項罪名被判入獄,終身囚禁。
這怎麼也能扯上關係?
而且還冒犯到人家,我哪裡冒犯人家了?
總不至於他代入到裡面的角色了吧。
等等……洪幫,洪興幫,他不會代入到裡面了吧?
陳南臉色一變,自己現在承認是文抄公還來得及嗎?
天可憐見,自己當時光顧著回憶原著劇情了,壓根沒在意這些細節。
而且……他混港島的時候,別人不是說洪幫早就解散了嗎。
這也能賴上自己?
陳南臉色變幻,一想到自己可能無形中得罪了某位江湖大佬,頭都大了幾圈。
尤其是音樂圈,有時候三流歌手和熱門歌手之間的區別,往往就只差了一首代表作。
除非那些嗓音條件極度逆天,或者技巧登峰造極的歌王哥後,大多數演唱類歌手,都苦求一首代表作而不得。
沈璧很清楚這首歌的含金量。
而且還是粵語歌,相較於目前市面上鋪天蓋地的傷感情歌,這種詮釋友情的優質歌曲,無疑更加難得。
她很清楚,如果自己能在《快樂女聲》的舞台上演唱這首歌,會給自己平靜的生活帶來多大改變。
全網火爆的名氣,各大娛樂公司的邀約。
想想今天被媒體追著拜訪的天才學妹,就是因為在《快樂女聲》上唱了一首歌,瞬間就成了人所有人追捧的對象。
而現在,這個機會就擺在自己眼前。
沈璧呼吸急促,生怕陳南因為獎金分成的問題,將這首歌的演唱權利給了別人。
這個世界的華國版權看得很重,如果沒有授權就商業演唱,不僅要沒收所有演唱所得,而且還要繳納幾十萬,上百萬的侵權費。
也正因如此,那個大明星才會趁其他人還沒來得及動手,就果斷敲定了和天才學妹的合同。
而現在,自己相當於是白撿了一份價值幾百萬的演唱版權。
沈璧怎麼能不心情忐忑。
「那你覺得應該是多少?」
陳南反問道,他想要的一直是版權費,而不是那點三瓜兩棗的獎金。
不過看小丫頭擔驚受怕的樣子,如果拒絕了,恐怕反而不太敢。
而且……白撿的便宜,不要白不要。
「八二吧!」
沈璧思索了一下,給出了一個最終答案。
如果能靠著這首歌拿下冠軍,幾百萬的獎金分下來也有幾十萬,足夠自己很長一段時間開銷了。
沈璧很清醒,獎金這玩意兒說到底只有奪冠了再有,不奪冠,分得天花亂墜也沒用。
奪冠了,相較於那增長的人氣和璀璨的星途,獎金反而是最沒用的東西。
只要能奪冠,別說只拿一成了,分文不拿她都願意。
人家比賽為了一首合適的原創歌,甚至能掏出幾十萬去外面賣。
自己這還是白嫖,已經撿了天大的便宜。
「那就按你說的簽合同吧。」
白紙黑字的合同,陳南也不擔心對方違約,兩人草草聊了幾句,便各懷心思,急不可耐地跑到列印店列印了份合同樣本。
「文抄公老師,《快樂女聲》後面有幫唱環節,我可以邀請你嗎?」
簽完合同後,沈璧笑容滿面,美滋滋地詢問道。
這算是一種討好,也是拉近方式的一種方法。
「到時候再看吧。」
陳南沒有拒絕,但也沒有接受,像某組合那樣唱幾句詞就能分錢確實挺好的,但他懷疑自己的唱功,很可能適應不了歌手的身份。
專業技能有待提高啊。
……
第二天。
沈璧火急火燎地跑去《快樂女聲》報名,而陳南則是回歸了學習生活。
歌曲已經創作結束,能否賣出個好價錢,也只能聽天由命。
「你是真的卷王啊!」
「我服了!」
「每天日更兩萬字,現在還要寫新書。」
「你讓我們鹹魚怎麼活啊!」
大學食堂里,姜鈺瑤幽怨地向陳南哭訴道。
《狂飆》新書已經發布了,經過這幾天的發酵,反響很不錯。
借著《人在江湖》帶來的名氣,即使還沒有上推薦,就以一萬八千字的字數登上了新書榜第一。
這也是晉點有史以來,第一個在老書火爆途中,就進行雙開的大神作者。
不過,一般的作者雙開,評論區都是質疑他質量還能不能保證,罵作者朝秦暮楚,飄了之類的。
唯獨陳南的評論區,全是勸他照顧身體,注意休息之類的。
雙開日更幾千字,那叫分不清輕重,用心不一。
雙開日更幾萬字……那tm叫瘋了,叫觸手怪,叫變態。
現在晉點作者群里,都給陳南取了一個新外號——「觸手怪卷王」
好幾個更新鹹魚的大神作者,都被負責的編輯拿出來當典型了。
「不要求你們像文抄公一樣拼命爆更,好歹每天給我寫夠四千字啊。」那些編輯苦口婆心的勸道。
結果第二天,
那幾個作者輕飄飄留下一句「被卷王刺激到了,今日請假,麼麼噠」,然後美滋滋地結伴旅遊去了。
弄得編輯部全體哀嚎遍野。
兩人閒聊期間,陳南的電話突然響了,是編輯梨花打來的加急電話。
「餵?」
「港島那邊的影視公司來了。」編輯梨花急匆匆說道,不過語氣有點怪。「開的價格很高,是行業內的頂尖價格。」
陳南眼睛一亮,黎嫿則話鋒一轉說道,「不過他們有個要求,想和你見一面。」
「見面?」
「和我見面幹什麼?」
陳南疑惑道。
「據他們的負責人說……」黎嫿斟酌了一下用詞,轉述道,「他們擔心這部劇會侵犯到一些版權,所以想諮詢你的整體大綱和創作來源。」
「版權?我侵犯了誰的版權?」
陳南不解道,這是自己從原世界搬運的作品,哪來的和這個世界的版權矛盾。
「準確的說,是怕你的作品冒犯了一些人。」
黎嫿吞吞吐吐道。
「冒犯誰?」陳南反問道。
「洪幫曾經的老大,吳天豪!」
陳南:「……」
這個名字他有一丁點印象,前身闖蕩港島的時候,聽過對方的一些傳聞。
不過當時港島回歸已經有一些時間了,對方早就因行賄,販毒,攪亂社會治安等多項罪名被判入獄,終身囚禁。
這怎麼也能扯上關係?
而且還冒犯到人家,我哪裡冒犯人家了?
總不至於他代入到裡面的角色了吧。
等等……洪幫,洪興幫,他不會代入到裡面了吧?
陳南臉色一變,自己現在承認是文抄公還來得及嗎?
天可憐見,自己當時光顧著回憶原著劇情了,壓根沒在意這些細節。
而且……他混港島的時候,別人不是說洪幫早就解散了嗎。
這也能賴上自己?
陳南臉色變幻,一想到自己可能無形中得罪了某位江湖大佬,頭都大了幾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