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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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學的剝皮人」。

  後面是靠熟練度解鎖的提示,(0/100)。

  這個特質的效果框李安停下來看了看,沒有馬上叉掉,也沒有讓它自己慢慢消失。

  效果:剝下來的皮會更完整。

  當下來說,似乎沒有大用。

  現在也不是殖民者和原住民雙方對著剝頭皮的時候。

  但是,所有歐洲國家,甚至幾百年前的維京冒險家們來到北美為了什麼?

  皮毛啊。

  李安最近還是剛來到這個世界不算太久,

  很多特質的初階形態他都得到了很多,用不到的都是看看記住就暫時不管了。

  但這個讓他很滿意。

  本來,在他未來的規劃中,湯姆負責養他的牧群,羊,鹿,甚至未來能得到的馴化牲畜。

  威爾要種地。

  康斯坦絲則是和他一樣外出打獵和探險,再或者是……

  他就是缺少了一個負責處理皮毛的人。

  雖然在北美是不難找這樣的人,殖民者里就有,但是要想建立信任又是很麻煩。

  讓康斯坦絲去跟他們學?

  回憶著女孩嬌嫩的手,他覺得對方應該不會喜歡幹這種事。

  而現在,他有了這個特質之後,自己就能來做,無疑是補上了未來拼圖的重要一塊。

  軟黃金一樣的海獺皮,鹿肉吃了剩下的鹿皮,養殖的羊皮等等。

  李安把眼前其實是意外得來的狼皮攤在地上,讓他晾乾。

  它身上也一樣冒出黑點,但點開來只是簡單一行物品描述。

  【優良的郊狼狼皮】。

  比劣質好很多,但是因為頭部被毀,算不上完美的。

  看著它,李安腦子裡開始浮現前世看過的視頻的內容。

  比如,狩獵大師們的鞣製完整流程。

  連皮毛的厚度、皮質的韌性該怎麼處理都能想出辦法。

  先處理好狼肉,等它晾乾一些,李安想著,站起身,拔出腰間的劍,雙手握緊,對準了狼屍。

  應該要先完整挖出狼屁股上的腺體,不能用刀割,否則會遺漏並污染肉。

  他的兩把刀都不太適合,就用劍劈開吧。

  李安用力砸下雙手,朝狼的後半段身體上砍了一劍。

  噔!

  噔!嗡嗡——

  劍撞在骨頭上,沒切開,被彈了起來不停的晃動。

  李安手腕上的震動跟著不停。

  劍本身沒有砍進去太深。

  這一下就讓他放棄了,凍硬的骨頭有點難砍,他倒沒事,劍再這樣當斧子用會壞掉的。

  想了想,看看四周,李安只好掏出另一把像鋸子一樣鈍的採藥小刀。

  他先把狼的脖子用繩子綁緊,另一端固定在樹枝上,拉動著掛離地面,打了個結。

  然後,他從狼的肚子上,挑著儘量避開骨頭的位置,開始割下半凍著的肉。

  鈍刀當鋸子割半凍的肉倒不怎麼費事,算是找對方法了。

  他一邊割一邊注意挖出狼厚厚的油脂,也放在一邊備用。

  狼肉他沒吃過,也不想吃。

  但是狼油里的脂肪是很珍貴的物資,做點他稀缺的蠟燭啊油皂什麼的很不錯。

  狼肉很快分割成了幾塊巴掌大小的塊,堆在一起,李安拿出一根削尖的木棍穿上,就地烤肉。

  一邊客串著烤串師傅,李安點開面板,呼喚納拉斯爾。

  鷹的圖標暗著,沒有血紅的色彩,眼睛也閉著。

  而他點了一下之後,納拉斯爾的圖標亮了起來,也睜開了眼。

  好,對方也能感應到他。

  「來找我吧,我來給你送吃的了。」

  嘎!嘎——

  精神簡單連接成功,不遠處傳來蒼鷹的鳴叫,位置跟著向他移動。

  納拉斯爾很快就來了,落在他身邊的石頭上。


  它收攏雙翼,又落在篝火邊,跳了過來,像他們剛認識那會兒一樣好奇地看著李安手上的狼肉串。

  「我不吃,」

  李安搖搖頭,狼肉的味道他還是不想知道了,「都是你的。」

  他放過去一根烤的差不多半熟的,又把剩餘的也穿上,直接丟進火里燜烤。

  納拉斯爾可不在乎這個,它撲拉了下翅膀,嘴叼起一串撕咬了一點,吃了起來。

  它看起來很滿意。

  餵上了鷹,李安繼續處理狼皮。

  重新蹲下,從地上抄起半乾的整張皮革,披在河邊的石頭上。

  他雙手握著兩把小刀並用,一起用力刮向狼皮的脂肪與肌肉,殘存的筋膜交給鋒利的大馬士革小刀。

  颳得差不多之後,再投入溪水中反覆清洗。

  味道散掉之後,他拽出水面,從頭往腳底,往外用力甩干。

  最後就是揉制。

  鞣劑,就是狼的腦子,但輔料用到的肥皂水他沒有,就從篝火里扒拉了點草木灰加進去。

  狼皮先懸掛到不滴水之後,他閉上眼睛,把一邊的狼腦挖了出來,和草木灰一起用樹枝搗碎,混合,塗到皮上,摸到差不多均勻。

  最後再掏出幾顆順手撿來的木頭釘子,直接插上狼皮。

  完成後,李安把插著它的架子也綁上繩子,高高掛在了幾根樹的樹枝上,遠離地面。

  這塊狼皮也可以給納拉斯爾看管,李安想。

  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把裡面的玉米餅拿出一個塞進嘴裡。

  剩下的一個掰兩半,準備去餵給兩隻小鹿。

  然後他就要先回去了,等下午叫上威爾或者別的助手跟著他再去找薩默斯特的蹤跡,對方可能也在外出活動。

  他朝正在把烤狼肉串一個個拖出來品嘗的納拉斯爾點點頭,然後轉身向它飛來的方向走去。

  走了沒一會,快要走出灌木,就要看到那片林地的時候。

  李安突然聽到自己身後一聲輕響,像是弓弦被用力拉開回彈的聲音。

  同時,他的太陽穴猛地一震。

  納拉斯爾的圖標從眼前飄出,突然變得通紅。

  【對方正在戰鬥!】

  【無法開啟納拉斯爾之眼!】

  【您的盟友在呼喚您!】

  ……

  …

  一個握著弓箭蹲著的側影,正在好奇地撥弄李安剛離開的篝火,蒼鷹沒吃完的狼肉串吸引了他。

  但他拿起來聞了聞,又丟了回去。

  納拉斯爾盤旋在天上,他的羽毛有些雜亂,好像是被攻擊到了。

  李安試圖切換到他的視角,剛剛的提示又出現了。

  【對方正在戰鬥!】

  躲在灌木中觀察的他把火繩點燃,槍拿在手裡。

  他小心地走進了一點,觀察這是那個部落的人。

  腳下靠近了幾步,對方臉上沒有塗那種全臉甚至蔓延到身體上的白色油彩。

  而是將兩片紅色的印記抹在臉頰上。

  是萬帕諾亞格部落的人?

  李安記得在他們部落做客時,有些看起來即將成年的青年男子就會有稍小一點的紅色印記。

  面前的陌生印第安人,不再蹲著了而是趴在地上前進,他盯上了李安的腳印。

  李安的靴子打了鐵掌,走路的痕跡和他們的鬆軟鹿皮靴不一樣。

  他趴著尋找足跡,不斷調整方向,甚至朝著李安這邊來了。

  不能再躲了,對方再往前走一些就要找到李安的鹿了。

  但是,李安也沒有決定開槍打死他。

  他站起身,主動向對方走去。

  對方聽到灌木的嘩啦聲,抬頭就發現了李安。

  他似乎嚇了一跳。

  李安繼續朝他走過去。

  對方看起來很年輕,穿著從頭到腳包裹著的鹿皮斗篷,身體也很健壯。


  好像李安沒有在萬帕諾亞格見過,或許是酋長馬薩索伊特帶回來的另一波人。

  「嘿,薩默斯特在哪?」

  李安不會說他們的語言,但名字,這個東西的發音,相差不大,他卷著舌頭,儘量靠近那個發音。

  「薩默斯特!」

  聽到李安口中的名字,陌生的印第安人笑了笑,他雙手伸出,向自己懷裡抱了一下示意,又指了指周圍的一處。

  他就在這附近?

  李安把短槍點著的的火繩別到卡口上,插回到腰間,「帶路吧。」他手心向上,跟著對方指了指,又拍拍自己的胸口。

  年輕的印第安男人轉過身,李安剛要跟上。

  他突然停住腳,身體側倒用肩膀頂向李安的胸口,而一隻手順勢伸出,似乎是要去搶奪他的火槍。

  襲擊?

  李安的反應不慢,反手抓住突然就變成敵人的傢伙的肩膀,用力往地上摔去。

  陌生的印第安人臉朝下摔倒,他也跟著倒下,側身在地上調整姿勢,立刻拔出火槍,槍口立刻對準敵人後心。

  薩拉——

  兩人只隔著半步的距離,對方的應對也不慢,他後腳蹬起泥土,一下衝到火槍上面。

  點著的火繩撕拉了一下。

  啞火了!

  「阿加!!!!!!!!!!!」

  偷襲者回頭迅速看了一眼,他立刻爬起身,回身拉弓。

  李安沒給他機會,他知道對方拉開弓,自己就死定了。

  誰叫他出門的時候,以為是去友好領地就沒帶胸甲。

  塵土可不能讓弓箭熄火。

  印第安人也沒試圖爬起來,他翻轉身體,就地抬起上半身,彎弓,搭箭,對準了李安的眼睛。

  他猛地拉開弓,就要射箭。

  一陣颶風的響聲比他更快。

  襲擊者猛的後墜,他的嘴裡被丟進了一根英格蘭出產的優質胡桃木槍柄。

  堅硬的木頭帶著巨大的力道,一下就撞碎了半邊的上牙。

  他的弓箭鬆開,沒有準頭的對準了天空。

  「來加!來加!」

  他甚至都來不及吐出嘴裡的槍,立刻大喊。

  李安猛的跳起,壓在他身上。

  周圍的灌木悉悉索索,印第安人從各個方向冒出。

  他們用弓箭指住了李安的全身。

  李安沒有鬆開手上卑鄙的偷襲者的喉嚨。

  他抓著俘虜,站起身,讓他擋在前面,自己後背頂住一顆橡樹。

  「別動!」他大喊。

  「薩默斯特!」

  【薩默斯特一樣的使者提供了幫助。】

  【陌生的印第安人決定圍困你。】

  「薩默斯特!」

  李安從俘虜手裡扯出槍,甩掉上面的牙齒碎片握在手裡,火繩上的泥土吐掉了。

  重新點燃,李安抓著槍柄,面對著印第安人的圍攻。

  「去找薩默斯特啊!你們這些傻瓜!是他襲擊我!」李安大喊。

  圍著他的印第安人聽不懂,有個人向前走了幾步,李安把槍口對準他。

  「停下!」

  他繼續往前走。

  李安猛的用膝蓋頂了下俘虜的軟蛋。

  「叫他停下!」

  「卡扎!」

  停下了。

  然後他們向外展開。

  一個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

  薩默斯特撥開身前的人,走出人群。

  他見到躲在族人身後的李安有些驚訝,但更讓他驚訝的是對方還死死掐著一個他們的人的脖子。

  「別靠近!薩默斯特,告訴你的人,再往前走一步,我馬上扭斷他的脖子!」

  薩默斯特點點頭,他揮手叫自己身後的人放下指著李安的弓,防止刺激到他,然後自己舉起雙手,朝李安走了過來。

  「李,我的朋友,老朋友。」他用自己的語言對身後說。

  「我的朋友,你怎麼在這?」他換成英語對李安說。

  「這裡,李,怎麼回事?」

  「我也想問你這個。」見到熟人,李安稍微鬆了鬆手上的力氣,讓那個年輕的印第安人喘了口氣。

  他手上被掐著的人立刻搶著開口,但用的是他們的語言。

  「薩默斯特!」

  「快叫人殺了他!」

  「他不是我們找的英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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