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鹿
李安並不多麼興奮,他想了想,停下動作也休息一會。
這份狼皮,按價值幾乎算是一份大額收入,但和過往所得到東西比,它並不完全是屬於他的。
這和另外一些遊走在「他的」與「大家的」東西之間的情況也不一樣。
史蒂芬送他的短槍是他的,但火藥的補給由斯坦迪什上尉提供,對方也表示過,根據這樣的補給義務,如果任務需要,他也有權「借」來李安的槍給巡邏隊使用。
只是他說:「考慮到友誼,哈,我應該不會那麼去做吧。」
還有那把印第安的戰弓,也有人盯上過。
但李安解釋過弓首先是他的個人收藏,才是非火槍的武器。
大家考慮到他的付出,也才視而不見,就這麼允許他私人持有。
而狼皮這種獵物所獲。
在法律上,在合同上。
交易就是交易。
一份契約、一份合同在他無法左右的時間節點上就已簽訂,清教徒和自由移民們組成的殖民者來到北美洲之後,他們的所有得到的物資都是「公共物資」。
也就是說,如果他帶著冒險得到的狼回到殖民地。
狼皮會立刻被收繳,即使他是醫生也不會例外,然後立刻算成資產準備償還每個人來時候的債務。
「見鬼去吧。」李安吐了口唾沫。
你們又沒和我一起來,獵物為什麼屬於你們?
如果有別人在場幫助了他,那麼他肯定會帶回去的。
但,現在他絕不會把自己的冒險所獲交給公用。
這和他的工作不一樣,他完全是靠著自己和頭上的蒼鷹得來的,這就完全屬於他們倆。
他想清楚了,也說服了自己。
休息夠了。
除了狼的屍體,李安還想看看鹿頭上還有沒有肉。
他在四周尋找小樹,選中了一棵堅硬但韌性稍差的冬松,原地跳起,扒住頭上的一根光禿禿的粗枝。
李安做了個引體向上,將肚子以上的半個身子壓在上面,藉助重力把它壓斷。
咔嚓。
跟著落下,微微蹲下卸力,順便撿起和自己一起掉落的樹枝,他走回鹿骨旁邊,把它插進白骨的受力點,用力下按,順利地將鹿骨撬了起來。
砰。
樹枝斷了。
鹿的身體帶著那隻掛在上面的狼翻了個邊,被他施加的力量撕了下來,血噴了一地。
李安丟掉手上的半截樹枝,揉了揉手腕。
他蹲下身,抓住一點坑裡的鹿頭上的血肉,然後雙腳用力蹬地,上半身往後墜,手上也跟著用力試圖揪出來。
嘿!
李安脫了手,裡面的肉幾乎完全堵住了坑,還沒有完全凍僵,沒有骨頭他的手指也極其不好抓住,
他試著找了找,掏出刀試圖切割,卻找不到合適的受力點。
這顆鹿頭戳的非常牢固,根本沒辦法撬出來。
也難怪好幾頭狼都做不到。
李安嘆了口氣,也靠在鹿身的白骨上。
那隻完整的狼屍現在倒是可以夠到了,鹿脖子相連的鹿頭還是留在土裡。
先退而求其次。
他雙手抱住狼嘴,忍著臭味把它從白骨上扯了下來。
僅有頭部分損傷的完美狼屍到手。
狼放在身邊,他又打量了一下白骨,有點頭疼。
鹿身上的肉都被狼啃得一乾二淨,只剩一個鹿頭埋在土裡弄不出來。
一邊的蒼鷹也落了地,鹿骨搬開後,它倒是能啄到鹿頭上殘餘的血肉。
讓它吃著,李安踢了一腳狼的身體。
這傢伙上面倒是有不少肉,但是無論是清教徒還是聖公會信徒,大家都沒有食用狼這種腐食動物的習慣。
當然,帶他來這裡的新朋友也沒有這種習慣,它也是吃鮮肉的。
他趁機再休息一會,這幾天幾乎天天行走給他身體也帶來了不小的負擔。
他坐著,打量卡在地上土坑裡的鹿頭。
李安很清楚弄開它唯有挖開周圍的凍土,他握了握身上的劍柄,現在也沒有別的鐵器。
凍土十分堅硬,挖開它極易折斷這柄劍。
李安思考過後,還是決定放棄土坑裡的鹿頭,只帶走狼的屍體就夠了。
「嘿。」
他看向蒼鷹,試著呼喚了一聲。
它也剛好吃完了能夠到的,再往下的它也碰不到了。
「我要走了!」李安把狼的屍體扛在背上,然後揮了揮手。
他準備去找一些石灰,配合著狼腦碾碎之後先簡單鞣製防止壞掉,再想好藏在哪裡。
「下次見,朋友。」
但蒼鷹也收回頭,然後跳過來撞了撞李安,咬住了他的褲子。
真好。
李安神色複雜地試圖抽回褲子,他的褲子也多了兩個洞。
鬆開褲子,它直接飛到了他的面前,雙翼展開攔住了路。
咔!咔咔!咔!
它的雙翼又聚攏一起指著那個鹿頭下的坑。
「你是說,裡面還有什麼?」李安好像能聽懂了。
但是我弄不出來啊。
再讓我看看?
放下狼,再過去蹲下後李安才發現,它進食了一大圈鹿頭凍僵的血肉後,就像簡易盾構機那樣為他吃出來了兩個能握住的把手。
試著握住把手,李安再擺好那個姿勢,這下很輕易地就把鹿頭扯了出來。
鹿頭上沒有鹿角。
是一頭母鹿。
肉還剩一些。
李安抽出小刀,從鹿的頭顱上鋸下舌頭與臉頰所有的軟肉。
周圍寒冷,它們埋在土裡,土能自然保鮮,味道還很新鮮。
他一起放到蒼鷹面前,希望與它建立起馴鷹人和獵鷹的關係。
從一本書上他看到過,獵鷹的本能是引路換取新鮮食物。
如果付出沒有鮮肉回報,它不僅可能直接野化飛走,即使下次再發現獵物,也會直接獨自進食,甚至刻意引獵人去空地,甚至引向狼群報復。
但蒼鷹沒有立刻繼續進食,它的肚子都快撐圓了。
看來它也餓了很久。
「那你要留著慢慢吃嗎,朋友。」李安問。
不需要再鞏固一起捕獵的合作關係了嗎?
蒼鷹往洞口飛了飛,嘴往裡探了探,又回到李安身邊。
讓我再往下看?
李安挪了過去,跪在地上,低下頭將身體伸進簡單挖開的洞中。
洞口很小,但下面的空間很大,像是一群土撥鼠曾用過的洞穴。
洞裡面有些昏暗,李安眯縫著眼慢慢搜尋,在最深處,他停了下來。
一股新鮮的野獸的氣息。
【你發現了「???」幼崽的活動痕跡】
他往裡面擠了擠,肩膀都快碰到了炕口,兩對灰色的眼睛才眨巴了一下出現在眼前。
他們哆哆嗦嗦,畏懼地看著他的臉。
李安收回身體,手穩穩地抽出火石,他點燃一點樹枝伸了進去。
四個蹄子,尾巴不長,棕褐色的短絨皮毛,標誌性的特徵是肚皮和喉嚨上的大塊白毛。
一隻長著小小的角,一隻則沒有。
禍不單行。
是兩隻小鹿。
這份狼皮,按價值幾乎算是一份大額收入,但和過往所得到東西比,它並不完全是屬於他的。
這和另外一些遊走在「他的」與「大家的」東西之間的情況也不一樣。
史蒂芬送他的短槍是他的,但火藥的補給由斯坦迪什上尉提供,對方也表示過,根據這樣的補給義務,如果任務需要,他也有權「借」來李安的槍給巡邏隊使用。
只是他說:「考慮到友誼,哈,我應該不會那麼去做吧。」
還有那把印第安的戰弓,也有人盯上過。
但李安解釋過弓首先是他的個人收藏,才是非火槍的武器。
大家考慮到他的付出,也才視而不見,就這麼允許他私人持有。
而狼皮這種獵物所獲。
在法律上,在合同上。
交易就是交易。
一份契約、一份合同在他無法左右的時間節點上就已簽訂,清教徒和自由移民們組成的殖民者來到北美洲之後,他們的所有得到的物資都是「公共物資」。
也就是說,如果他帶著冒險得到的狼回到殖民地。
狼皮會立刻被收繳,即使他是醫生也不會例外,然後立刻算成資產準備償還每個人來時候的債務。
「見鬼去吧。」李安吐了口唾沫。
你們又沒和我一起來,獵物為什麼屬於你們?
如果有別人在場幫助了他,那麼他肯定會帶回去的。
但,現在他絕不會把自己的冒險所獲交給公用。
這和他的工作不一樣,他完全是靠著自己和頭上的蒼鷹得來的,這就完全屬於他們倆。
他想清楚了,也說服了自己。
休息夠了。
除了狼的屍體,李安還想看看鹿頭上還有沒有肉。
他在四周尋找小樹,選中了一棵堅硬但韌性稍差的冬松,原地跳起,扒住頭上的一根光禿禿的粗枝。
李安做了個引體向上,將肚子以上的半個身子壓在上面,藉助重力把它壓斷。
咔嚓。
跟著落下,微微蹲下卸力,順便撿起和自己一起掉落的樹枝,他走回鹿骨旁邊,把它插進白骨的受力點,用力下按,順利地將鹿骨撬了起來。
砰。
樹枝斷了。
鹿的身體帶著那隻掛在上面的狼翻了個邊,被他施加的力量撕了下來,血噴了一地。
李安丟掉手上的半截樹枝,揉了揉手腕。
他蹲下身,抓住一點坑裡的鹿頭上的血肉,然後雙腳用力蹬地,上半身往後墜,手上也跟著用力試圖揪出來。
嘿!
李安脫了手,裡面的肉幾乎完全堵住了坑,還沒有完全凍僵,沒有骨頭他的手指也極其不好抓住,
他試著找了找,掏出刀試圖切割,卻找不到合適的受力點。
這顆鹿頭戳的非常牢固,根本沒辦法撬出來。
也難怪好幾頭狼都做不到。
李安嘆了口氣,也靠在鹿身的白骨上。
那隻完整的狼屍現在倒是可以夠到了,鹿脖子相連的鹿頭還是留在土裡。
先退而求其次。
他雙手抱住狼嘴,忍著臭味把它從白骨上扯了下來。
僅有頭部分損傷的完美狼屍到手。
狼放在身邊,他又打量了一下白骨,有點頭疼。
鹿身上的肉都被狼啃得一乾二淨,只剩一個鹿頭埋在土裡弄不出來。
一邊的蒼鷹也落了地,鹿骨搬開後,它倒是能啄到鹿頭上殘餘的血肉。
讓它吃著,李安踢了一腳狼的身體。
這傢伙上面倒是有不少肉,但是無論是清教徒還是聖公會信徒,大家都沒有食用狼這種腐食動物的習慣。
當然,帶他來這裡的新朋友也沒有這種習慣,它也是吃鮮肉的。
他趁機再休息一會,這幾天幾乎天天行走給他身體也帶來了不小的負擔。
他坐著,打量卡在地上土坑裡的鹿頭。
李安很清楚弄開它唯有挖開周圍的凍土,他握了握身上的劍柄,現在也沒有別的鐵器。
凍土十分堅硬,挖開它極易折斷這柄劍。
李安思考過後,還是決定放棄土坑裡的鹿頭,只帶走狼的屍體就夠了。
「嘿。」
他看向蒼鷹,試著呼喚了一聲。
它也剛好吃完了能夠到的,再往下的它也碰不到了。
「我要走了!」李安把狼的屍體扛在背上,然後揮了揮手。
他準備去找一些石灰,配合著狼腦碾碎之後先簡單鞣製防止壞掉,再想好藏在哪裡。
「下次見,朋友。」
但蒼鷹也收回頭,然後跳過來撞了撞李安,咬住了他的褲子。
真好。
李安神色複雜地試圖抽回褲子,他的褲子也多了兩個洞。
鬆開褲子,它直接飛到了他的面前,雙翼展開攔住了路。
咔!咔咔!咔!
它的雙翼又聚攏一起指著那個鹿頭下的坑。
「你是說,裡面還有什麼?」李安好像能聽懂了。
但是我弄不出來啊。
再讓我看看?
放下狼,再過去蹲下後李安才發現,它進食了一大圈鹿頭凍僵的血肉後,就像簡易盾構機那樣為他吃出來了兩個能握住的把手。
試著握住把手,李安再擺好那個姿勢,這下很輕易地就把鹿頭扯了出來。
鹿頭上沒有鹿角。
是一頭母鹿。
肉還剩一些。
李安抽出小刀,從鹿的頭顱上鋸下舌頭與臉頰所有的軟肉。
周圍寒冷,它們埋在土裡,土能自然保鮮,味道還很新鮮。
他一起放到蒼鷹面前,希望與它建立起馴鷹人和獵鷹的關係。
從一本書上他看到過,獵鷹的本能是引路換取新鮮食物。
如果付出沒有鮮肉回報,它不僅可能直接野化飛走,即使下次再發現獵物,也會直接獨自進食,甚至刻意引獵人去空地,甚至引向狼群報復。
但蒼鷹沒有立刻繼續進食,它的肚子都快撐圓了。
看來它也餓了很久。
「那你要留著慢慢吃嗎,朋友。」李安問。
不需要再鞏固一起捕獵的合作關係了嗎?
蒼鷹往洞口飛了飛,嘴往裡探了探,又回到李安身邊。
讓我再往下看?
李安挪了過去,跪在地上,低下頭將身體伸進簡單挖開的洞中。
洞口很小,但下面的空間很大,像是一群土撥鼠曾用過的洞穴。
洞裡面有些昏暗,李安眯縫著眼慢慢搜尋,在最深處,他停了下來。
一股新鮮的野獸的氣息。
【你發現了「???」幼崽的活動痕跡】
他往裡面擠了擠,肩膀都快碰到了炕口,兩對灰色的眼睛才眨巴了一下出現在眼前。
他們哆哆嗦嗦,畏懼地看著他的臉。
李安收回身體,手穩穩地抽出火石,他點燃一點樹枝伸了進去。
四個蹄子,尾巴不長,棕褐色的短絨皮毛,標誌性的特徵是肚皮和喉嚨上的大塊白毛。
一隻長著小小的角,一隻則沒有。
禍不單行。
是兩隻小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