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花神咖啡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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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神咖啡館坐落於巴黎塞納河左岸、聖日耳曼大道172號。

  這家咖啡館既是一座活著的博物館,也是一家正常營業的時髦餐廳。

  2009年,社交媒體方興未艾,旅遊攻略開始井噴,「花神」在當時遊客心中的形象非常矛盾。

  那時一份蛋 omelette加一杯咖啡可能就要花費近20歐元,很多人都覺得是在為「坐位費」和「歷史感」買單,認為它已經淪為針對遊客的「俗套陷阱」。

  儘管如此,它依舊是附近知識分子、出版商和本地居民的日常碰頭點,老主顧們會趕在遊客湧入前,清晨來櫃檯邊站著喝一杯濃縮咖啡(就像在吧檯「像閃電一樣站著喝」),然後迅速離去……

  花神咖啡館之所以能成為傳奇,是因為它在20世紀上半葉是薩特、波伏娃、加繆、畢卡索等知識分子的「第二客廳」。

  薩特和波伏娃甚至各自擁有固定的角落寫作。

  到2009年,它依然通過延續花神文學獎來維繫這份文脈:

  這個獎項在1994年創立,由咖啡館老闆發起,旨在鼓勵年輕作家。

  2009年得主是作家 Simon Liberati,獲獎作品是《L'Hyper Justine》。

  這個獎很有性格。除了獎金,獲獎者可以在花神二樓靠窗的位置,擁有一個刻著自己名字的專屬座位,享用一整年的免費咖啡,這算得上是巴黎文學圈非常風雅的一個傳統。

  花神咖啡館的侍者認識李尋。

  不是因為他是香奈兒的設計師,在聖日耳曼大道,香奈兒員工和索邦學生一樣常見,而是因為他每周三下午都會來,坐在靠窗的位置,點一杯濃縮,待兩個小時。

  今天他帶了人。

  「老位置?」侍者用法語問道。

  「老位置。」

  劉亦妃跟著他走上二樓。木質樓梯發出細微的吱呀聲,空氣里有咖啡豆和黃油可頌的氣味。

  二樓人不多,一對老夫婦在角落低聲交談,一個戴貝雷帽的男人在寫東西,窗邊第三張桌子空著。

  李尋為她拉開椅子。

  「你常來?」劉亦妃坐下。

  「沒有特別忙的工作每周三都會來。」

  「為什麼是周三?」

  「周三下午工坊不忙。」李尋在她對面坐下。

  「維吉妮知道我要出來,從不攔我,卡爾先生也是。」

  侍者過來,李尋沒看菜單。

  「雙份濃縮,再要一杯熱巧克力,加鮮奶油。」

  侍者點頭離開。

  「你不問我喝什麼?」劉亦妃微微歪頭。

  「來花神喝美式,等於去故宮吃漢堡。」

  「你覺得我不會喝咖啡?」

  「你會喝,但你更想吃他們的鮮奶油。」

  劉亦妃輕輕瞪大眼睛,然後笑了。

  熱巧克力裝在白瓷杯里端上來,上面堆著厚厚一層鮮奶油,李尋的濃縮咖啡只有一小杯,深褐色,表面浮著一層淺金色的油脂。

  劉亦妃用勺子舀了一口奶油,放進嘴裡。

  「好吃嗎?」

  「嗯。」

  她吃第二口的時候,鼻尖沾了一點白色奶油,自己沒發現。

  李尋看見了,沒有提醒。

  花神咖啡館的二樓窗邊,下午五點的陽光照在劉亦妃臉上別是一般風景,不得不說,二十歲出頭的小龍女,這張臉,即使沒化妝,也是如此權威。

  「你在看什麼?」她抬起頭。

  「看你鼻子上有奶油。」

  她愣了一下,拿起餐巾紙擦掉。

  「你剛才為什麼不提醒我?」

  「挺有趣的。」

  劉亦妃放下勺子,雙手捧起杯子,喝了一口熱巧克力。

  「李尋。」

  「嗯。」

  「你平時和女生說話都這樣嗎?」

  「哪樣?」


  「直接的,不繞彎子的,讓人覺得你好像在說什麼很重要的事情,但仔細一想,你只是在說奶油。」

  李尋端起濃縮咖啡,喝了一口。

  「不是。」

  「不是什麼?」

  「不是和誰都這樣。」

  劉亦妃低頭,專心喝熱巧克力。

  窗外聖日耳曼大道上,一輛摩托車呼嘯而過。

  咖啡館裡,那對老夫婦起身離開,戴貝雷帽的男人還在寫東西,筆尖划過紙面的聲音很輕。

  「我和你說一件事。」劉亦妃放下杯子。

  「好。」

  「我小時候的夢想,是當時裝設計師。」

  李尋手裡的咖啡杯停在半空。

  「咳咳……」

  他眼睛直勾勾地看著劉亦妃。

  她今天穿著夏天的服裝,但他想起的是另兩張照片,穿著羽絨服……你想當設計師沒問題,但是...

  羽絨服。

  老氣。

  他沒繃住。

  「你笑什麼?」

  「沒笑。」

  「你嘴角在往上翹。」

  「肌肉痙攣。」

  劉亦妃哼了一聲。

  這個「哼」很輕,像貓被碰到鬍子發出的聲音。

  「你在想什麼?」

  「什麼都沒想。」

  「你在想我這個夢想很可笑!」

  「沒有。」

  「那你在想什麼?」

  李尋猶豫了零點五秒。

  「羽絨服。」

  劉亦妃的表情變了,她先是震驚,然後羞赧,最後變成一種難以形容的惱意,她的臉微微泛紅,耳朵也紅了。

  「你怎麼知道?」

  「網上有照片。」

  「那是我隨便穿的。」

  「嗯。」

  「那時候才十幾歲。」

  「嗯。」

  「我不想打扮。」

  「嗯。」

  她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一下。

  「你不要嗯,你把笑收回去。」

  李尋把笑收回去了。

  劉亦菲雙手捧著杯子,視線落在窗外的聖日耳曼大道上。

  過了五秒鐘才開口。

  「真的那麼丑?」

  「還行。」

  「還行是什麼意思?」

  「就是還行。」

  劉亦妃的嘴抿了一下,她沒生氣,她對衣服的態度一向是「穿了就行」,別人怎麼評價都無所謂。

  但李尋說「還行」,她有點在意。

  因為他是香奈兒的設計師。

  因為他說話的時候,眼神很乾淨,沒有討好的意思,也沒有炫耀的意思。

  所以她有點在意。

  「作為設計師怎麼看?」她轉回頭,看他。

  「你確定要聽專業意見?」

  「嗯。」

  李尋把最後一口濃縮咖啡喝完。

  「會穿。」

  「什麼?」

  「你知道自己適合什麼,你不跟風,你的私服永遠以舒服為第一位,這在演員里很少見。」

  「你是在誇我?」

  「我是在陳述事實。」

  劉亦妃沒說話,但嘴角微微上揚。

  「但是。」

  她的嘴角停住了。

  「你的舒服有時候過於舒服了。」

  「比如羽絨服?」

  「比如羽絨服。」

  李尋說完還是沒繃住笑容,主要是她現實里的雷霆穿搭照片,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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