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你看書的時候聞起來好香
第69章 你看書的時候聞起來好香
正所謂一回生二回熟,已經不是素人的來俊臣,面對李可兒的審稿,他這次表現得——
——依然相當緊張。
簡直堪比班主任喊他到辦公室,但半天不說話就在那改卷子,讓他在旁邊站著那麼緊張。
有時候來俊臣還挺羨慕在龍空或者作者群看到的某一類作者,這類作者往往非常自信,寫了幾萬字就篤定自己寫的絕對是呂氏春秋級別的絕世神書,一旦開書就能稱霸起點比肩斗破,每個看他書的讀者都只會讚嘆白金之資夜不能寐速更」,完全不在意別人的銳評,別人說他不好他會果斷罵回去,一點都不懷疑自己的實力。
他們小時候進充氣城堡肯定能成為街頭霸王。
以前來俊臣會覺得這類作者是哥譚市里你最狂,馬戲團里你最忙,麥打勞前你站崗,撲克牌里大小王。
但自從他開始連載《全球大玄幻時代》後,他越來越覺得這種心態才是版本答案。
能保持這種童心」的作者,簡直是完全不吃壓力的天選之子。
其他作者來俊臣不了解,但他自己是很容易被讀者評論影響的,特別是讀者的差評。
說是影響也不是很對,畢竟他不會因為讀者的評論就改變自己寫作計劃。
可在午夜夢回輾轉反側的時候,他心裡卻是無法避免地一遍遍回憶看到過的差評,無法避免地思考自己有沒有辦法寫得更討喜一點。
其實這種內耗是完全沒必要的,沒有一本書沒有差評,就連現在已經是美譽」的中原五白,當年都是讀者嘲諷五位名氣最大的作者都是寫小白文而創造出來的綽號。
連大作者都有那麼多人討厭,何況是他這種小癟三呢?
來俊臣以前看到一個相當好的比喻:網文作者是公交車,每寫到一個階段,有的讀者上車有的讀者下車,途中肯定有讀者希望你駛往他希望的方向,但作為創作者,你最應該做的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按照你的方式完成這趟旅程。
你跟讀者只是有一段旅程共同度過,不要奢望每個人都追隨你到最後。
只是大道理他都明白,但就是做不到。
還是會內耗,還是會焦慮,還是不甘心。
來俊臣也感覺這樣的自己很奇怪。
我原來是這麼不自信的人嗎?為什麼會這麼在意別人的看法呢?明明我以前也沒在意過別人怎麼看我。
小學時在開放式廁所面朝同學完成一次酣暢淋漓的大便後,來俊臣一直覺得自己的意志千錘百鍊遠超常人,所以一看《蠱真人》就覺得臥槽,這寫的完全就是我啊!
來俊臣趴在桌子上望著李可兒,忽然明白自己的心情了。
或許跟自不自信沒關係,而是因為每個故事之所以會被創作出來,最初都只有一個理由:作者喜歡這個故事。
我是因為喜歡這個故事所以想分享給你,就像小孩子將最喜歡的玩具分享給自己的朋友,如果你不喜歡————我真的會有一點點難過。
「你過來。」李可兒忽然說道,「坐過來點。」
「是!」來俊臣坐直了,雙手抬著屁股下的椅子一點一點挪到李可兒旁邊。
李可兒指著屏幕,「之前我就想說了你為什麼總是寫一大段一大段的?這都快有兩百字沒分行了。」
「因為這一整段都是圍繞同一個主題啊,而且有的段落是同一個人說的話,沒必要分段。」
來俊臣有些摸不著頭腦,「非要分段的話,」
「你難道不覺得,」
「有點太拖沓了嗎?」
「就像我現在說話這樣。」
李可兒伸出手,「把你的手機解鎖給我。」
來俊臣老老實實將小米4解鎖給她,李可兒看了一眼,「你不換字體的嗎?」
「為什麼要換字體?」來俊臣頗為疑惑,「原版字體很清晰了啊,換了字體感覺還比較難一眼看清楚。」
李可兒撇撇嘴,沒說什麼點開起點app,置頂在最上面的書赫然就是《蠱真人》,已經追更到最新章節了。
她點開一看,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你看書的字體也太小了。」
「我覺得剛剛好啊。」來俊臣說道,「調大了的話要經常翻頁,太麻煩了。」
「我不否認存在閱讀習慣跟你差不多的讀者,而且數量還不少。」李可兒說道,「但同樣的,也存在相當多閱讀習慣跟你截然不同的讀者。他們的字體會調得很大,因此他們也不喜歡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因為你一個兩百字的大段會將他們的屏幕全部塞滿,閱讀體驗非常差。」
「雖然沒有調研過,但考慮到現在手機閱讀用戶占據壓倒性的比例,目前應該是後一部分讀者數量更多。」
「你的意思是我應該要照顧後一部分讀者,而不是前一部分讀者?」來俊臣問道。
「不不不不!」李可兒搖頭搖得像撥浪鼓,「這兩者根本不是對立的關係,你為什麼會覺得只能照顧其中一部分?就像你,你雖然更喜歡這種經典分段,但如果有的書是更適應手機閱讀的現代分段,難道你就不看了嗎?」
來俊臣想了想,現在確實有不少書都是會刻意將大段文字分段,最近看的《燃鋼之魂》、《放開那個女巫》、《魔神樂園》都是如此。
與其說這種分段好不好,倒不如說他根本沒有注意到一隻要分段方式不會造成閱讀阻礙,那就是好的分段方式。
「從經典分段轉換成現代分段是大勢所趨,不過你也不用太刻意分段,每寫完一章稍微看一下,將比較大段的文字稍微分割一下即可。」李可兒說完頓了頓,「如果你想追求更有節奏感的閱讀體驗,可以嘗試一下長—短—長」的分段,不過我也在探索中,不能肯定這樣寫就是正確的。」
來俊臣點了點頭,但又產生新的問題:「有時候我要寫角色說一大段話,強行分割開的話感覺有點彆扭。如果說一大段文字是臃腫的怪物,那麼分割開的幾段就像是分裂出來的蛆。」
「所以你得想辦法避免這種情況。」李可兒指著屏幕說,「譬如這裡,在主角說話說到一半的時候,你可以插入旁人的反應,什麼反應都行,譬如內心想法、小動作、神色變化等等。這樣寫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你能通過旁人的反應來體現出角色說話的重量」。」
來俊臣心悅誠服地點了點頭。
「總而言之,多寫短句是絕對沒錯的。」李可兒說道,「長句是有嚼勁的牛排,短句是燉爛的牛腩,這兩者沒有高下之分只有左右之分,但你要考慮讀者看書的狀態。很多人是在通勤、休息的間隙看書,這時候你讓他們拿刀叉吃牛排不是不行,但如果你能捧出一碗好吃不累的牛腩粉,他們至少有耐心吃完,他們的注意力能堅持到看完一章。」
「如果你能做到讀者看書時注意力不分散,精品是理所當然的:如果你能做到讀者沒看書時仍在回味你的劇情,萬訂簡直跟吃飯喝水一樣簡單。」
李可兒看著來俊臣一臉迷迷糊糊的模樣,撇了撇嘴:「這種經驗對你這種低級作者來說還是太高級了,理解不了是正常的,以後多看多寫將語感培養出來就行了,這事說重要挺重要,說不重要也不重要,說到底也不過是基本功。」
「培養不出來怎麼辦?」
「那你可得把握好進廠打螺絲的時機了。」李可兒擺擺手,「好了,我還沒看完,別打擾我。」
來俊臣趕緊移開視線。
他之前一直在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因為看著別人看他的作品實在是一種很難為情的體驗。
如果你不能理解,你就想像自己中二時期在筆記本寫自己穿越到異世界成為暗黑烈焰使跟大奶女精靈魔法師冒險的幻想故事被家人發現,然後你的家人決定在你面前朗讀出來————大概就是這種心情。
來俊臣低下頭想玩手機,卻發現剛剛李可兒將手機順走了,正放在她的右手邊,如果伸手過去拿的話會打擾她,來俊臣只好按捺住亂動的心思。
李可兒此時靠在花園桌上,左手撐著下巴,整個人斜坐著,姿勢慵懶地閱讀。大概是因為天氣炎熱,她今天將後面的頭髮束起來,露出天鵝般白皙的脖子。
外面的太陽很耀眼,涼風吹得樹葉颯颯作響,李可兒鬢邊比較短的髮絲隨風飄蕩,大概是髮絲撩到耳朵痒痒,她用手指將髮絲沿著鬢間熨帖到耳後。
來俊臣看著看著,心裡想著以後有機會也要在書里寫相似的一幕,沒什麼特別的緣由,只是想分享這份美好。
忽然聞到一股淡淡的香氣,像是洗髮水的氣味,又有點榛子的味道,還帶了一點巧克力的柔和。
閒得無聊的來俊臣忍不住湊過去聞聞,李可兒警覺地轉頭看了他一眼,「幹嘛?」
「你聞起來好香。」來俊臣老老實實說道。
李可兒完全沒想到他會這麼說,愣了一下才沒好氣道:「我在看書呢。
來俊臣哦了一聲,「你看書的時候聞起來好香。」
「熱死了,你離我遠點,都擋住我的風了。」
李可兒氣鼓鼓地將他的椅子推開點,但推開一個拳頭就停下來,來俊臣想搬遠點還被她按住,「別動了,反正等下你也要靠過來跟我討論。」
然後她從口袋裡拿出健達繽紛樂,撕開分享一條給他,撇撇嘴道:「今天沒掏出來就被你聞到,你是屬狗的啊?」
看著來俊臣狐疑地聞了聞巧克力,李可兒一邊摸著自己微微發紅的臉頰,一邊咬繽紛樂,只感覺今天的巧克力特別滾燙。
正所謂一回生二回熟,已經不是素人的來俊臣,面對李可兒的審稿,他這次表現得——
——依然相當緊張。
簡直堪比班主任喊他到辦公室,但半天不說話就在那改卷子,讓他在旁邊站著那麼緊張。
有時候來俊臣還挺羨慕在龍空或者作者群看到的某一類作者,這類作者往往非常自信,寫了幾萬字就篤定自己寫的絕對是呂氏春秋級別的絕世神書,一旦開書就能稱霸起點比肩斗破,每個看他書的讀者都只會讚嘆白金之資夜不能寐速更」,完全不在意別人的銳評,別人說他不好他會果斷罵回去,一點都不懷疑自己的實力。
他們小時候進充氣城堡肯定能成為街頭霸王。
以前來俊臣會覺得這類作者是哥譚市里你最狂,馬戲團里你最忙,麥打勞前你站崗,撲克牌里大小王。
但自從他開始連載《全球大玄幻時代》後,他越來越覺得這種心態才是版本答案。
能保持這種童心」的作者,簡直是完全不吃壓力的天選之子。
其他作者來俊臣不了解,但他自己是很容易被讀者評論影響的,特別是讀者的差評。
說是影響也不是很對,畢竟他不會因為讀者的評論就改變自己寫作計劃。
可在午夜夢回輾轉反側的時候,他心裡卻是無法避免地一遍遍回憶看到過的差評,無法避免地思考自己有沒有辦法寫得更討喜一點。
其實這種內耗是完全沒必要的,沒有一本書沒有差評,就連現在已經是美譽」的中原五白,當年都是讀者嘲諷五位名氣最大的作者都是寫小白文而創造出來的綽號。
連大作者都有那麼多人討厭,何況是他這種小癟三呢?
來俊臣以前看到一個相當好的比喻:網文作者是公交車,每寫到一個階段,有的讀者上車有的讀者下車,途中肯定有讀者希望你駛往他希望的方向,但作為創作者,你最應該做的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按照你的方式完成這趟旅程。
你跟讀者只是有一段旅程共同度過,不要奢望每個人都追隨你到最後。
只是大道理他都明白,但就是做不到。
還是會內耗,還是會焦慮,還是不甘心。
來俊臣也感覺這樣的自己很奇怪。
我原來是這麼不自信的人嗎?為什麼會這麼在意別人的看法呢?明明我以前也沒在意過別人怎麼看我。
小學時在開放式廁所面朝同學完成一次酣暢淋漓的大便後,來俊臣一直覺得自己的意志千錘百鍊遠超常人,所以一看《蠱真人》就覺得臥槽,這寫的完全就是我啊!
來俊臣趴在桌子上望著李可兒,忽然明白自己的心情了。
或許跟自不自信沒關係,而是因為每個故事之所以會被創作出來,最初都只有一個理由:作者喜歡這個故事。
我是因為喜歡這個故事所以想分享給你,就像小孩子將最喜歡的玩具分享給自己的朋友,如果你不喜歡————我真的會有一點點難過。
「你過來。」李可兒忽然說道,「坐過來點。」
「是!」來俊臣坐直了,雙手抬著屁股下的椅子一點一點挪到李可兒旁邊。
李可兒指著屏幕,「之前我就想說了你為什麼總是寫一大段一大段的?這都快有兩百字沒分行了。」
「因為這一整段都是圍繞同一個主題啊,而且有的段落是同一個人說的話,沒必要分段。」
來俊臣有些摸不著頭腦,「非要分段的話,」
「你難道不覺得,」
「有點太拖沓了嗎?」
「就像我現在說話這樣。」
李可兒伸出手,「把你的手機解鎖給我。」
來俊臣老老實實將小米4解鎖給她,李可兒看了一眼,「你不換字體的嗎?」
「為什麼要換字體?」來俊臣頗為疑惑,「原版字體很清晰了啊,換了字體感覺還比較難一眼看清楚。」
李可兒撇撇嘴,沒說什麼點開起點app,置頂在最上面的書赫然就是《蠱真人》,已經追更到最新章節了。
她點開一看,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你看書的字體也太小了。」
「我覺得剛剛好啊。」來俊臣說道,「調大了的話要經常翻頁,太麻煩了。」
「我不否認存在閱讀習慣跟你差不多的讀者,而且數量還不少。」李可兒說道,「但同樣的,也存在相當多閱讀習慣跟你截然不同的讀者。他們的字體會調得很大,因此他們也不喜歡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因為你一個兩百字的大段會將他們的屏幕全部塞滿,閱讀體驗非常差。」
「雖然沒有調研過,但考慮到現在手機閱讀用戶占據壓倒性的比例,目前應該是後一部分讀者數量更多。」
「你的意思是我應該要照顧後一部分讀者,而不是前一部分讀者?」來俊臣問道。
「不不不不!」李可兒搖頭搖得像撥浪鼓,「這兩者根本不是對立的關係,你為什麼會覺得只能照顧其中一部分?就像你,你雖然更喜歡這種經典分段,但如果有的書是更適應手機閱讀的現代分段,難道你就不看了嗎?」
來俊臣想了想,現在確實有不少書都是會刻意將大段文字分段,最近看的《燃鋼之魂》、《放開那個女巫》、《魔神樂園》都是如此。
與其說這種分段好不好,倒不如說他根本沒有注意到一隻要分段方式不會造成閱讀阻礙,那就是好的分段方式。
「從經典分段轉換成現代分段是大勢所趨,不過你也不用太刻意分段,每寫完一章稍微看一下,將比較大段的文字稍微分割一下即可。」李可兒說完頓了頓,「如果你想追求更有節奏感的閱讀體驗,可以嘗試一下長—短—長」的分段,不過我也在探索中,不能肯定這樣寫就是正確的。」
來俊臣點了點頭,但又產生新的問題:「有時候我要寫角色說一大段話,強行分割開的話感覺有點彆扭。如果說一大段文字是臃腫的怪物,那麼分割開的幾段就像是分裂出來的蛆。」
「所以你得想辦法避免這種情況。」李可兒指著屏幕說,「譬如這裡,在主角說話說到一半的時候,你可以插入旁人的反應,什麼反應都行,譬如內心想法、小動作、神色變化等等。這樣寫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你能通過旁人的反應來體現出角色說話的重量」。」
來俊臣心悅誠服地點了點頭。
「總而言之,多寫短句是絕對沒錯的。」李可兒說道,「長句是有嚼勁的牛排,短句是燉爛的牛腩,這兩者沒有高下之分只有左右之分,但你要考慮讀者看書的狀態。很多人是在通勤、休息的間隙看書,這時候你讓他們拿刀叉吃牛排不是不行,但如果你能捧出一碗好吃不累的牛腩粉,他們至少有耐心吃完,他們的注意力能堅持到看完一章。」
「如果你能做到讀者看書時注意力不分散,精品是理所當然的:如果你能做到讀者沒看書時仍在回味你的劇情,萬訂簡直跟吃飯喝水一樣簡單。」
李可兒看著來俊臣一臉迷迷糊糊的模樣,撇了撇嘴:「這種經驗對你這種低級作者來說還是太高級了,理解不了是正常的,以後多看多寫將語感培養出來就行了,這事說重要挺重要,說不重要也不重要,說到底也不過是基本功。」
「培養不出來怎麼辦?」
「那你可得把握好進廠打螺絲的時機了。」李可兒擺擺手,「好了,我還沒看完,別打擾我。」
來俊臣趕緊移開視線。
他之前一直在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因為看著別人看他的作品實在是一種很難為情的體驗。
如果你不能理解,你就想像自己中二時期在筆記本寫自己穿越到異世界成為暗黑烈焰使跟大奶女精靈魔法師冒險的幻想故事被家人發現,然後你的家人決定在你面前朗讀出來————大概就是這種心情。
來俊臣低下頭想玩手機,卻發現剛剛李可兒將手機順走了,正放在她的右手邊,如果伸手過去拿的話會打擾她,來俊臣只好按捺住亂動的心思。
李可兒此時靠在花園桌上,左手撐著下巴,整個人斜坐著,姿勢慵懶地閱讀。大概是因為天氣炎熱,她今天將後面的頭髮束起來,露出天鵝般白皙的脖子。
外面的太陽很耀眼,涼風吹得樹葉颯颯作響,李可兒鬢邊比較短的髮絲隨風飄蕩,大概是髮絲撩到耳朵痒痒,她用手指將髮絲沿著鬢間熨帖到耳後。
來俊臣看著看著,心裡想著以後有機會也要在書里寫相似的一幕,沒什麼特別的緣由,只是想分享這份美好。
忽然聞到一股淡淡的香氣,像是洗髮水的氣味,又有點榛子的味道,還帶了一點巧克力的柔和。
閒得無聊的來俊臣忍不住湊過去聞聞,李可兒警覺地轉頭看了他一眼,「幹嘛?」
「你聞起來好香。」來俊臣老老實實說道。
李可兒完全沒想到他會這麼說,愣了一下才沒好氣道:「我在看書呢。
來俊臣哦了一聲,「你看書的時候聞起來好香。」
「熱死了,你離我遠點,都擋住我的風了。」
李可兒氣鼓鼓地將他的椅子推開點,但推開一個拳頭就停下來,來俊臣想搬遠點還被她按住,「別動了,反正等下你也要靠過來跟我討論。」
然後她從口袋裡拿出健達繽紛樂,撕開分享一條給他,撇撇嘴道:「今天沒掏出來就被你聞到,你是屬狗的啊?」
看著來俊臣狐疑地聞了聞巧克力,李可兒一邊摸著自己微微發紅的臉頰,一邊咬繽紛樂,只感覺今天的巧克力特別滾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