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7章 占山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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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育才看出了秦宇的野心。

  不過他現在心態確實發生了變化,他沒有必要與秦宇爭什麼。

  你秦宇再怎麼與我爭,也不可能馬上接我的位子,等你接我位子的時候,我就退到政協人大去了。

  高育才只看到了秦宇的野心,卻是沒有看到張友林的野心。

  張友林不是常委,沒有資格參加常委會,高育才就沒有注意到張友林在背後所起的作用。

  而實際上,張友林的目的不是想讓秦宇取高育才而代之,而是想讓高育才讓出省政法委書記的位子,讓他有機會當上省政法委書記。

  高育才一直兼任省委政法委書記,而他之所以要兼任省委政法委書記,目的就是保持他對政法系統的影響力。

  另外,他也是幫梁同偉占著這個位子,只要梁同偉升了副省級,就把這個位子讓給梁同偉。

  只有把省委政法委書記這個位子交到梁同偉的手裡,高育才才能在退出一線之後,繼續維持他在省里的影響力。

  算盤打的非常精,可是梁同偉連副省長都沒能當上,如何直接一步到位當上省委政法委書記呢?

  按說直接當上省委政法委書記不是沒有可能。

  可是現在與以前不一樣了,以前是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長,如今很少有兼的了。

  而張友林如今已經是副省長了,如果高育才卸下省委政法委書記,他再進一步,當上省委政法委書記,非常正常。

  張友林做事手腕強硬,非常適合從事政法工作,只要他當上省委政法委書記,所謂的政法系就不存在了,他可以取高育才而代之。

  至於秦宇會怎麼樣,張友林不太關心,如果秦宇本事大,當上省長也不關他事。

  張友林還向秦宇建議,應當多多拉攏一下寧心遠。

  寧心遠在新平市掛過職,張友林對寧心遠的本事是有了真切的認識。

  如今寧心遠已經成長為副廳級幹部,更不能小視寧心遠的實力。

  當然,張友林讓秦宇重視寧心遠,不完全是寧心遠自身的原因,還有著寧心遠與王書記之間的特殊關係。

  秦宇現在比較膨脹,對張友林的這個建議不太以為然,覺得寧心遠雖然現在當了副廳級幹部,但已經不在王書記身邊工作,對王書記的影響比較小,他一個堂堂副省級幹部,沒有必要去巴結一個副廳級幹部。

  秦宇在官場上的段位就是比張友林差了一些。

  秦宇如果不是家庭條件好,官運好,走不到現在。

  見到秦宇對拉攏寧心遠沒什麼興趣,張友林就不再和他講這事了,轉而他有時給寧心遠打個電話,聊上幾句。

  省級領導主動給他打電話,這個待遇非同一般,所以寧心遠要表現出誠惶誠恐的樣子,雖然人家省領導想拉攏他,可他也不能坦然受之,如果他坦然受之,張友林就瞧不起他了。

  張友林以曹操自居,可以稱之為奸雄,哪是那麼好打交道的。

  寧心遠與張友林打交道,也是想磨鍊自己,從張友林那裡學到一些東西。

  與狼共舞,方能顯出英雄本色。

  可惜寧心遠現在不是副市長,張友林幫不上他什麼忙,如果他是副市長,讓張友林幫他發展一下臨城市的經濟是可以的。

  他現在是紀委書記,張友林就幫不上什麼忙了。

  而當了紀委書記,有時就是懷疑一切,看誰都像是貪官。

  所以,寧心遠現在不好交什麼朋友。

  雖然寧心遠與王書記的關係密切,但在一些人的眼裡,卻是認為他也是政法系的人,因為他畢業於東陸大學法學院,與梁同偉等人又有交往,便覺得他是政法系。

  秦宇之所以不願意拉攏寧心遠,也可能與這個情況有關,因為秘書系與政法系之間相處的不是那麼融洽。

  究其原因,便是高育才之前批評過省委辦公廳的秘書,批評的話傳出去之後,讓一些當過秘書的領導不滿。

  而寧心遠卻從沒把自己當成什麼政法系、秘書系的人,他做過秘書,按說應當是秘書系的人,可他離開省政府辦公廳後,與秘書交往的就少了。

  相對於政法系,秘書系的名聲也是不太好。

  只要一有人提到秘書,就會想到什麼狐假虎威、恃寵而驕等不好的詞。


  其實不能全怪秘書做了什麼,要怪就怪官場不良風氣影響到了秘書們。

  秘書們是經常與領導在一起的,如果領導行的正,要求的嚴,他們哪敢狐假虎威、恃寵而驕呢?

  領導的放縱導致了秘書這個群體在外人面前觀感很不好,比如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就有著燕趙第一秘書的光輝事跡,九十年代都這樣,就更不用說往後是什麼情況了。

  而從歷史上看,凡是重用秘書的,都不會有什麼好名聲。

  比如明朝,皇帝一直重視太監這個群體,而太監其實就是皇帝的秘書,只要秘書成了領導的代言人,必然會受到很多人的審視,成為眾矢之的。

  寧心遠現在不搞拉幫結派,不搞團團伙伙,所以就不想與任何團伙搞在一塊。

  張友林拉攏他,梁同偉也拉攏他,他只是周旋就行了。

  寧心遠在梁同偉的辦公室,說了追捕李開疆的事。

  梁同偉自信滿滿,讓寧心遠不要擔心,他一定會把李開疆從國外抓回來。

  李開疆轉移出去的一百多萬美元,算什麼啊,到了老妹國,這些錢就不是他的了,早晚被人給騙走,到時他沒有錢,吃不上喝不上,他就回來了。

  這事真讓梁同偉給說對了,李開疆設想的很美好,覺得到了老妹國,只有要錢,豈不是為所欲為?

  他想的對,在老妹國,只要有錢,那真的是可以為所欲為,但是你得有大錢,一百萬美元在老妹國算不上什麼大錢,打一個官司,這一百萬美元不一定夠律師費。

  他要是有個幾億美元,在老妹國那倒可以呼風喚雨,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即使是這樣,以他的膚色情況,也不是很安全,因為在老妹國,除了有錢,還要有勢力,其實這也能設想的出來,就好比過去軍閥混戰,你只要有槍,就可以占山為王,同理,你在老妹,只要有錢也可以形成自己的勢力,關鍵是,你得能形成自己的勢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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