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二審開庭,省城大律師的交鋒!
新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走廊里迴蕩著雜亂的腳步聲。
距離蘇晴離婚案及贈與合同糾紛案二審開庭,還有不到十分鐘。
陳夜靠在長椅上,右手翻看著手裡的卷宗。
張靈溪坐在他旁邊,緊張得不停深呼吸。
不遠處,電梯門打開。
顧律師領著程立文走了出來,神色比一審時從容了許多。
走在他們身邊的,是一位穿著深色職業裝的陌生女律師。
陳夜抬起眼皮,目光在那女人身上停留了兩秒。
省城安和律所的高級合伙人,趙薇然。
劉啟年為了保住那個洗錢的空殼,還真是下了血本。
「陳律師,對方好像有備而來。」
張靈溪壓低聲音。
「意料之中。」
陳夜合上卷宗,站起身。
「走吧,進去會會他們。」
二審正式開始,新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內座無虛席。
陳夜坐在原告席上,左臂的醫療固定帶被西裝外套遮了大半。
張靈溪緊挨著他坐在助理位置,手裡攥著厚厚一疊證據副本,指尖微微發白。
對面被告席上,顧律師一改一審時的疲態。
他今天換了一身全新的深藍色西裝三件套,坐姿極其放鬆,一條腿還搭在另一條腿上。
程立文坐在他身後,臉色蒼白但眼神躲閃。
林曼妮今天也到了場,濃妝艷抹,脖子上戴著條少說六位數的定製項鍊,身旁坐著的正是剛才見到的那位女律師。
陳夜掃了那女律師一眼。
來頭不小,是省城排名前三的安和律所合伙人趙薇然。
劉啟年果然砸了重金。
審判長宣布開庭,先由上訴人陳述上訴理由。
張靈溪站起身,翻開準備好的上訴狀。
她的聲音在最初幾秒略微發顫,但很快穩住了。
「上訴人蘇晴不服一審判決第二項、第三項,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她逐條念出上訴請求:確認程立文向林曼妮轉帳的全部560萬元構成無權處分,應全額返還;確認以林曼妮名義購買的市中心公寓系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判令過戶返還;撤銷一審對五百萬虛假債務的認定。
張靈溪念完後坐下,陳夜朝她微點了下頭。
審判長轉向被上訴人一方。
顧律師不緊不慢地站起身,拿起答辯狀卻並沒有照著念。
「審判長,我方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上訴人的核心訴求無非兩點:錢和房子。但這兩點,一審已經給出了公正裁判。」
他頓了頓,環視了一圈法庭,聲音不大但咬字紮實。
「關於轉帳款項,197萬的直接轉帳已判返還一半,剩餘款項上訴人至今無法證明與林曼妮收到的現金存在同一性。關於房產,林曼妮以自有資金全款購買,不動產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系合法財產,不應被追奪。」
張靈溪在旁邊飛快記錄著對方的答辯要點。
緊接著,趙薇然也站了起來。
她是林曼妮這次新聘請的代理人。
「審判長,我補充幾點。」
趙薇然的聲音沉穩冷靜,帶著省城大所律師特有的底氣。
「第一,上訴人提交的所謂平台後台數據,系第三方平台自行導出,未經司法鑑定機構認證其完整性與真實性,不符合電子證據的法定形式要件,我方申請排除該證據。」
陳夜眼皮跳了一下。
「第二,上訴人提交的吳建國帳戶流水,取得方式存疑。該帳戶並非本案當事人,上訴人未經法院調查令私自獲取案外人銀行信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我方同樣申請排除。」
張靈溪的筆尖頓住了。
她轉頭看向陳夜,眼裡閃過一絲慌亂。
趙薇然繼續說。
「第三,關於林曼妮的購房資金來源。我方今日向法庭提交新證據……」
她從文件袋裡抽出一疊材料遞給法官。
「這是林曼妮近三年在多個短視頻平台的商務合作合同、品牌方打款記錄及對應完稅證明,總金額超過三百二十萬元。加上其正常工資與獎金積累,完全覆蓋購房支出。」
陳夜接過法官助理轉遞的證據副本,快速翻了兩頁。
合同是真的。
打款記錄也對得上。
完稅證明蓋著稅務局的紅章。
但金額對不上。
三百二十萬的商務收入,要覆蓋二百八十六萬的全款購房,帳面上剛好卡在臨界線。
這套證據準備得極其精細,是有人花了大錢請專業團隊重新包裝過的。
陳夜合上副本,靠回椅背。
「上訴人方,對被上訴人提交的新證據有無質證意見?」
審判長問。
陳夜站起來,語速不快。
「有。」
「第一組證據,即平台商務合作合同,我方對真實性不予認可。合同簽訂時間集中在近兩個月內,但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卻回溯至一年前至兩年前。也就是說,這些合同極有可能是事後補簽。」
趙薇然立刻反駁:「合同簽訂時間與實際合作時間不一致在商業實踐中極為常見,上訴人的質疑缺乏事實依據。」
「那我換個問法。」
陳夜轉向林曼妮。
「這些品牌方打給你的三百二十萬商務款,走的是對公帳戶還是私人帳戶?」
林曼妮看了一眼趙薇然,趙薇然微點頭。
「私人帳戶。」
林曼妮答。
「哪個銀行?」
「建設銀行。」
「卡號尾號多少?」
趙薇然打斷:「審判長,上訴人代理人在法庭上直接盤問我方當事人,這不符合程序。」
審判長看了陳夜一眼。
「陳律師,請圍繞證據本身進行質證。」
陳夜點頭,沒有繼續追問。
但他要的信息已經到手了。
建工銀行,私人帳戶。
而他手裡掌握的林曼妮建行流水裡,這三百二十萬的入帳根本不存在。
這批所謂的商務打款,要麼走的是一張法院尚未調取的新卡,要麼就是徹頭徹尾的偽造。
「審判長,我方需要時間核實被上訴人新提交證據的真實性,申請對相關銀行帳戶進行補充調查。」
陳夜直接提出申請。
趙薇然當即反對:「本案已進入二審程序,上訴人在一審及上訴階段均有充分時間收集證據,不應以補充調查為由拖延審理。」
審判長沉吟片刻。
「法庭將對上訴人的補充調查申請進行合議,稍後告知結果。現在繼續法庭辯論。」
陳夜坐下。
張靈溪在本子上寫了一行字推過來:他們準備得比一審充分太多了。
陳夜沒看她,目光落在對面那位趙薇然身上。
距離蘇晴離婚案及贈與合同糾紛案二審開庭,還有不到十分鐘。
陳夜靠在長椅上,右手翻看著手裡的卷宗。
張靈溪坐在他旁邊,緊張得不停深呼吸。
不遠處,電梯門打開。
顧律師領著程立文走了出來,神色比一審時從容了許多。
走在他們身邊的,是一位穿著深色職業裝的陌生女律師。
陳夜抬起眼皮,目光在那女人身上停留了兩秒。
省城安和律所的高級合伙人,趙薇然。
劉啟年為了保住那個洗錢的空殼,還真是下了血本。
「陳律師,對方好像有備而來。」
張靈溪壓低聲音。
「意料之中。」
陳夜合上卷宗,站起身。
「走吧,進去會會他們。」
二審正式開始,新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內座無虛席。
陳夜坐在原告席上,左臂的醫療固定帶被西裝外套遮了大半。
張靈溪緊挨著他坐在助理位置,手裡攥著厚厚一疊證據副本,指尖微微發白。
對面被告席上,顧律師一改一審時的疲態。
他今天換了一身全新的深藍色西裝三件套,坐姿極其放鬆,一條腿還搭在另一條腿上。
程立文坐在他身後,臉色蒼白但眼神躲閃。
林曼妮今天也到了場,濃妝艷抹,脖子上戴著條少說六位數的定製項鍊,身旁坐著的正是剛才見到的那位女律師。
陳夜掃了那女律師一眼。
來頭不小,是省城排名前三的安和律所合伙人趙薇然。
劉啟年果然砸了重金。
審判長宣布開庭,先由上訴人陳述上訴理由。
張靈溪站起身,翻開準備好的上訴狀。
她的聲音在最初幾秒略微發顫,但很快穩住了。
「上訴人蘇晴不服一審判決第二項、第三項,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她逐條念出上訴請求:確認程立文向林曼妮轉帳的全部560萬元構成無權處分,應全額返還;確認以林曼妮名義購買的市中心公寓系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判令過戶返還;撤銷一審對五百萬虛假債務的認定。
張靈溪念完後坐下,陳夜朝她微點了下頭。
審判長轉向被上訴人一方。
顧律師不緊不慢地站起身,拿起答辯狀卻並沒有照著念。
「審判長,我方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上訴人的核心訴求無非兩點:錢和房子。但這兩點,一審已經給出了公正裁判。」
他頓了頓,環視了一圈法庭,聲音不大但咬字紮實。
「關於轉帳款項,197萬的直接轉帳已判返還一半,剩餘款項上訴人至今無法證明與林曼妮收到的現金存在同一性。關於房產,林曼妮以自有資金全款購買,不動產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系合法財產,不應被追奪。」
張靈溪在旁邊飛快記錄著對方的答辯要點。
緊接著,趙薇然也站了起來。
她是林曼妮這次新聘請的代理人。
「審判長,我補充幾點。」
趙薇然的聲音沉穩冷靜,帶著省城大所律師特有的底氣。
「第一,上訴人提交的所謂平台後台數據,系第三方平台自行導出,未經司法鑑定機構認證其完整性與真實性,不符合電子證據的法定形式要件,我方申請排除該證據。」
陳夜眼皮跳了一下。
「第二,上訴人提交的吳建國帳戶流水,取得方式存疑。該帳戶並非本案當事人,上訴人未經法院調查令私自獲取案外人銀行信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我方同樣申請排除。」
張靈溪的筆尖頓住了。
她轉頭看向陳夜,眼裡閃過一絲慌亂。
趙薇然繼續說。
「第三,關於林曼妮的購房資金來源。我方今日向法庭提交新證據……」
她從文件袋裡抽出一疊材料遞給法官。
「這是林曼妮近三年在多個短視頻平台的商務合作合同、品牌方打款記錄及對應完稅證明,總金額超過三百二十萬元。加上其正常工資與獎金積累,完全覆蓋購房支出。」
陳夜接過法官助理轉遞的證據副本,快速翻了兩頁。
合同是真的。
打款記錄也對得上。
完稅證明蓋著稅務局的紅章。
但金額對不上。
三百二十萬的商務收入,要覆蓋二百八十六萬的全款購房,帳面上剛好卡在臨界線。
這套證據準備得極其精細,是有人花了大錢請專業團隊重新包裝過的。
陳夜合上副本,靠回椅背。
「上訴人方,對被上訴人提交的新證據有無質證意見?」
審判長問。
陳夜站起來,語速不快。
「有。」
「第一組證據,即平台商務合作合同,我方對真實性不予認可。合同簽訂時間集中在近兩個月內,但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卻回溯至一年前至兩年前。也就是說,這些合同極有可能是事後補簽。」
趙薇然立刻反駁:「合同簽訂時間與實際合作時間不一致在商業實踐中極為常見,上訴人的質疑缺乏事實依據。」
「那我換個問法。」
陳夜轉向林曼妮。
「這些品牌方打給你的三百二十萬商務款,走的是對公帳戶還是私人帳戶?」
林曼妮看了一眼趙薇然,趙薇然微點頭。
「私人帳戶。」
林曼妮答。
「哪個銀行?」
「建設銀行。」
「卡號尾號多少?」
趙薇然打斷:「審判長,上訴人代理人在法庭上直接盤問我方當事人,這不符合程序。」
審判長看了陳夜一眼。
「陳律師,請圍繞證據本身進行質證。」
陳夜點頭,沒有繼續追問。
但他要的信息已經到手了。
建工銀行,私人帳戶。
而他手裡掌握的林曼妮建行流水裡,這三百二十萬的入帳根本不存在。
這批所謂的商務打款,要麼走的是一張法院尚未調取的新卡,要麼就是徹頭徹尾的偽造。
「審判長,我方需要時間核實被上訴人新提交證據的真實性,申請對相關銀行帳戶進行補充調查。」
陳夜直接提出申請。
趙薇然當即反對:「本案已進入二審程序,上訴人在一審及上訴階段均有充分時間收集證據,不應以補充調查為由拖延審理。」
審判長沉吟片刻。
「法庭將對上訴人的補充調查申請進行合議,稍後告知結果。現在繼續法庭辯論。」
陳夜坐下。
張靈溪在本子上寫了一行字推過來:他們準備得比一審充分太多了。
陳夜沒看她,目光落在對面那位趙薇然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