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0章 距離開庭剩三天,關鍵證人跑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距離開庭還有三天時,第三個小股東依然沒有找到。

  李哲和王浩翻遍了周老闆提供的所有線索,最終在偏遠的西南小城追到了孫建國的戶籍地址,但人去樓空,鄰居說他已經搬走大半年了。

  柳歡得知消息後,沉默了很久。

  「準備不充分,也得上。」

  她坐在套房沙發上,手裡捏著話梅語氣冷靜:「趙立恆不會給我們延期的機會,拖得越久對我們越不利。」

  陳夜靠在窗邊,手指彈著玻璃。

  他知道柳歡說得對。

  現有的證據已經夠鋒利了,公證日期在周六、見證人資格造假、收購資金來自空殼關聯公司、趙大勇的脅迫證詞。

  這些加在一起,足以動搖那三份股權轉讓協議的合法性。

  但動搖和推翻之間,差著一道天塹孤證不立的道理,趙立恆比誰都清楚。

  少了孫建國的佐證,趙大勇那份證詞的殺傷力至少打六折。

  更何況主審法官跟趙立恆的關係擺在那兒,想靠一份不完整的證據鏈讓法官判萬鑫敗訴難度極大。

  「那就先把手裡的牌全打出去。」

  陳夜轉過身看著柳歡:「讓趙立恆在法庭上接招,我們邊打邊找人。」

  柳歡咬了一口話梅,酸得眯起眼。

  「行。通知所有人,後天早上七點半集合。」

  開庭前一晚,陳夜把整個團隊叫到柳歡的套房,做最後一次證據梳理。

  白板上寫滿了紅藍標註。

  安然負責匯報合同瑕疵部分,她的聲音有些緊,但條理清晰。

  每一個疑點、每一處矛盾、對應的證據頁碼,全部標註得一絲不苟。

  李哲補充了趙大勇證詞的核心要點,王浩做了一份對方可能提出的質證清單。

  秦可馨最後上場,把恆通資本的資金穿透報告用PPT展示了一遍。

  所有人都沒說話。大家心裡都清楚,這套證據能傷人,但未必能要命。

  柳歡站起來,走到白板前。

  「明天進了法庭,所有人都給我記住一件事。我們不需要在第一次開庭就贏。」

  她的目光掃過每個人的臉。

  「我們要做的,就是把趙立恆的底牌全逼出來。摸清他藏了什麼,怕什麼,防線在哪裡。只有這樣,第二次開庭才能一刀斃命。」

  安然攥緊手裡的螢光筆,重重點了下頭。

  開庭日。

  江南省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陳夜穿著一套深黑西裝,領帶是秦可馨昨晚特意幫他挑的深藍窄版款。

  柳歡依舊是那身深灰寬鬆西裝,臉上化了淡妝,看不出孕期倦容。

  只有陳夜知道,她出門前在洗手間吐了一回,漱完口面不改色地補了口紅。

  安然坐在柳歡右側,李哲和王浩在後排,秦可馨坐在最外面負責遞資料。

  對面,趙立恆帶著兩個助手大搖大擺走進來。

  他今天穿著淺灰色三件套,皮鞋擦得鋥亮。

  入座後,他先是不緊不慢地摘下眼鏡擦拭鏡片,然後才抬頭看向柳歡這邊。

  嘴角掛著令人生厭的篤定微笑。張明遠本人也來了,坐在旁聽席第一排。

  五十出頭的中年男人,方臉大耳,脖子上掛著一串粗重的金鍊子。

  他翹著腿,手機都沒收,明目張胆地在那劃拉。

  審判長是一位五十歲左右的男法官,姓吳。

  陪審員兩名,書記員一名。

  上午九點整,法槌落下。

  「鼎盛礦業有限公司訴萬鑫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一案,現在開庭。」

  原告方先陳述訴訟請求。

  柳歡起身,聲音不高但每個字都砸得清清楚楚。

  「原告請求確認被告萬鑫投資與三名小股東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無效。理由有三:第一,協議簽署過程存在脅迫。

  第二,協議的公證程序違規。

  第三,收購資金來源涉嫌違法。」


  吳法官面無表情地記錄,示意被告方答辯。

  趙立恆慢悠悠站起來,整了整袖口才開口。

  「審判長,被告方認為原告的訴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三份股權轉讓協議均經雙方自願簽署,並經公證處依法公證,程序合法、內容真實。

  原告所謂的脅迫純屬捏造,所謂的資金違規更是主觀臆斷。我們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他說完坐下,朝助手使了個眼色。

  助手立刻遞上一摞文件。

  「審判長,被告方提交補充證據一份,即三名小股東在轉讓時錄製的視頻聲明,聲明中明確表示轉讓系自願行為,不存在任何脅迫。」

  安然眉頭一跳,視頻聲明?這是之前沒有出現過的東西。

  柳歡接過秦可馨遞來的文件瀏覽了兩秒,臉色沒有任何變化。

  陳夜也在看。

  三段視頻截圖列印在紙上,三個小股東分別對著鏡頭說自己是自願轉讓,沒人逼迫。

  表情僵硬,措辭一模一樣。

  陳夜心裡已經有數了。

  這種視頻聲明,十有八九是在簽完字之後被人架著錄的。

  趙立恆手裡藏著這張牌今天才拿出來,就是為了對沖趙大勇的證詞。

  進入質證環節後,雙方開始真刀真槍地交鋒。

  安然第一個站起來,針對股權轉讓協議的公證問題發難。

  「審判長,原告提請法庭注意,第一份股權轉讓協議的公證日期為去年一月十五日。經查證該日期為周六,公證處並不辦公。」

  趙立恆不慌不忙。

  「原告律師對公證制度的了解不夠。江南省部分公證處設有周末值班制度,當日系值班公證員辦理,合規合法。

  被告方已向公證處調取了值班記錄,可以提交。」

  他的助手當場遞上一份蓋著公章的值班表。

  安然微愣。

  陳夜在後面碰了一下她的手臂,安然反應過來,沒有在這個點上繼續糾纏。

  她切換到第二個攻擊點。

  「審判長,原告提請法庭注意,第二份股權轉讓協議的見證人欄所填寫的律師,經原告在司法部執業公示系統核查,該人不具備律師執業資格,執業證號為偽造。」

  這一下讓趙立恆的表情微凝。

  「審判長,見證人的身份問題不影響協議本身的效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要件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見證人並非必要條件。

  即便見證人身份存疑,也不構成協議無效的法定事由。」

  吳法官看了趙立恆一眼,微微點頭。

  「被告方的意見,法庭予以記錄。」

  安然的心往下沉了一截,法官的態度太曖昧了。

  每次趙立恆回應,他都點頭記錄。

  而原告方提出的質疑,他只是平淡地說予以注意。

  柳歡在桌下拍了拍安然的膝蓋,示意她穩住。

  接下來是資金來源的交鋒。

  柳歡親自上陣。

  「審判長,原告查明,被告收購鼎盛礦業股權的資金,有兩億八千萬來自名為恆通資本的關聯公司。

  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被告萬鑫投資實控人張明遠的配偶,註冊資本僅五百萬元。

  如此大額的資金轉入不符合商業邏輯,且分三筆、每筆間隔七天完成轉帳,存在規避大額交易監管的嫌疑。」

  旁聽席上,張明遠放下了手機。

  趙立恆站起來時,嘴角的笑已經不太自然。

  「審判長,原告方的推測沒有證據支撐。恆通資本是合法註冊的企業,其資金來源屬於商業秘密,與本案股權轉讓效力無關。

  原告方若認為存在違規,可向監管部門舉報,但不能在民事訴訟中以此作為推翻合同的理由。」

  柳歡沒有退讓。

  「如果收購資金本身涉嫌違法,那麼基於違法資金達成的交易行為,理應被認定為無效。」

  「這是原告方的法律理解,不代表法律規定。」


  趙立恆的聲音硬了起來。

  吳法官敲了一下桌面。

  「雙方對資金來源的爭議,法庭已經記錄在案。原告方如有進一步證據,可在舉證期限內補充提交。」

  一上午的庭審打得膠著。

  雙方在每一個證據點上都寸步不讓,但誰也沒能拿出致命一擊。

  趙立恆那三段視頻聲明對沖了趙大勇的證詞,公證處值班記錄堵住了周六不辦公的漏洞,而資金來源問題被法官巧妙地用可以補充四個字擋了回去。

  下午兩點繼續開庭,圍繞趙大勇的證詞展開了更激烈的爭論。

  趙立恆當庭質疑趙大勇證詞的真實性,指出趙大勇本人未到庭接受質證,書面證詞證明力有限。

  並且他拿出趙大勇在視頻聲明中自願轉讓的內容,與書面證詞的被脅迫形成直接矛盾。

  「同一個人,一邊說自願,一邊說被逼。審判長,到底該信哪個?」

  趙立恆攤開雙手,語氣里全是嘲諷。

  陳夜終於開口。

  「審判長,視頻聲明的錄製時間和地點,被告方始終沒有交代。如果視頻是在股權轉讓現場、在被告方人員的監督下錄製,那麼其證明力本身就存在瑕疵。」

  他看向趙立恆。

  「趙律師,你能告訴法庭,這三段視頻分別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由誰操作錄製的嗎?」

  趙立恆沉默了兩秒。

  「視頻由小股東自行錄製。」

  「自行錄製?」

  陳夜冷笑出聲:「三個人用同一型號的手機,同一個拍攝角度,連背景牆上的掛畫都一模一樣。趙律師管這叫自行錄製?」

  旁聽席上傳來幾聲低語,吳法官敲了敲法槌。

  趙立恆臉色難看了幾秒,但很快恢復鎮定。

  「視頻內容是否真實,可以做鑑定。被告方對此沒有異議。」

  他在把球踢回來,做鑑定意味著時間拖長,而時間拖長對他有利。

  下午四點半,吳法官終於宣布了那句所有人都在等的話。

  「鑑於本案事實複雜,雙方爭議較大,部分證據尚需補充核實。本庭決定休庭,五日後再次開庭審理。」

  法槌落下那一刻,安然的手微微發抖。

  她扭頭看了一眼陳夜,又看了一眼柳歡。

  沒贏,但也沒輸。

  只是所有人都知道,五天之後的那場庭審,才是真正決生死的時候。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