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鄭霜的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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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辰的家庭算得上是個標準的小康之家。母親劉蘭是傳統的家庭主婦,幾十年來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

  父親林逸在小區附近經營著幾家小型社區超市,規模不大,算是個體戶,但在街坊四鄰里口碑極好,誰家臨時缺個油鹽醬醋,打個電話他就讓店員送上門。

  當初聽說林辰從前途無量的單位辭了職,一頭扎進娛樂圈當什麼經紀人,林逸氣得在客廳里踱了整整一個晚上。

  他在商場上摸爬滾打了幾十年,最知道什麼叫穩定,什麼叫風險,什麼叫「一步走錯滿盤皆輸」。他幾乎已經拿起手機訂了機票,準備飛過去當面教訓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兒子。

  但後來,他慢慢想通了,他自己年輕時也有想做卻沒做成的事,那種遺憾埋在心底幾十年。

  他不能把自己的遺憾強行按在後輩身上,更何況林辰從小就不是那種會聽勸的人,決定了的事,八匹馬都拉不回來。

  於是林逸沒有打電話罵他,只是在某個深夜給林辰發了條微信,內容只有四個字:注意身體。

  在家裡住下之後,林辰的生活節奏反而比在劇組時還要緊繃。

  白天,林辰要對著電腦處理營銷公司的籌備事務。

  營業執照要變更地址、辦公室要實地考察、基礎崗位的招聘需求要擬出來。

  李依桐則被安排留在家裡,她記得林辰說的,每天雷打不動地抱著報紙站在陽台上念新聞。

  她念得很認真,一個字一個字地咬,遇到不確定的讀音就用手機查字典,然後拿鉛筆在報紙上注音。

  但她畢竟是個閒不住的性子,讀完上午的報紙就開始在屋子裡找事做,主動幫劉蘭擇菜、洗碗、拖地,跟在劉蘭身後從廚房轉到客廳,從客廳轉到陽台,像一條突然多出來的尾巴。

  兩人在家相處的畫面,林辰已經看習慣了。

  每次他回到家,推開門,電視裡放著午後檔的家庭劇,茶几上擺著兩杯沒喝完的花茶。

  劉蘭坐在沙發上織毛衣,李依桐盤腿坐在旁邊幫劉蘭繞毛線團,一邊繞一邊聽劉蘭講林辰小時候在超市門口因為想要一包辣條在地上打滾的糗事。

  講到關鍵處,李依桐笑得前仰後合,手裡的毛線團差點滾到沙發底下去。

  看見林辰進門,兩人一起抬頭,異口同聲地說了句「回來了啊」,然後又繼續聊她們的,完全把他當成了背景板。

  有時林辰甚至懷疑,自己在這個家的存在感還不如陽台上那盆最大的綠蘿。

  「快一個月了,跟拍有什麼結果了嗎?回公司總部匯報,順便當面處理一些資料和文件。」

  就在張小涵自由行動了快一個月、預支的十萬塊經費快要見底的時候,她終於在企業微信上等到了林辰發來的消息。

  她盯著這條消息看了好一會兒,然後用一種近乎劫後餘生的語氣敲出了一行回復。

  「老闆,你終於想起我了!怎麼,我們公司總部已經可以辦公了嗎?那我買今天晚上的機票,明天就來報到。」她手指懸在發送鍵上方停了一秒,又加了一句,「真和你猜的一樣,鄭霜有大新聞!」

  「有什麼料,明天當面說。」

  第二天,林辰早早就來到了公司。

  公司新租的辦公室不大,在武侯區一棟老寫字樓的八層。

  門口掛著一塊不鏽鋼銘牌,上面刻著公司名字,旁邊前台的位置坐著一個剛畢業的小姑娘,穿著不太合身的黑色西裝外套。

  「林總好。」前台小姑娘看見林辰推門進來,立刻站起來,聲音脆生生的,帶著剛入職場的拘謹。

  林辰點了點頭,腳步沒停,徑直朝裡面的獨立辦公室走去。

  這個「林總」的稱呼怎麼聽怎麼彆扭,以前在單位被人叫「小林」,在劇組被人叫「林經紀人」,現在突然升級成了「林總」。

  他推開辦公室的門,裡面只有一張複合板的辦公桌、兩把摺疊椅和一個半空的文件櫃,桌上的電腦屏幕還貼著保護膜,連鍵盤都是昨天才拆封的。

  他剛坐下不到五分鐘,門外就傳來了敲門聲。

  「請進。」

  推門進來的是一個胖胖的圓臉姑娘,戴著一副黑框眼鏡,鏡片厚得能看出來度數不低。

  她身上背著一個鼓鼓囊囊的雙肩包,劉海被汗水打濕了一小撮,貼在額頭上,顯然是趕了早班機又轉地鐵一路小跑過來的。


  她站在門口,看著坐在辦公桌後面那個看起來比自己大不了幾歲的年輕男人,遲疑了一下,試探性地低聲喚了句:「老闆?」

  「坐吧。」林辰指了指對面的摺疊椅,沒有寒暄,直奔主題,「等會兒把你的個人資料交給門外第二張辦公桌的陳姐入檔保存。現在先把鄭霜的事匯報一下。」

  聽到「鄭霜」兩個字,張小涵終於確認了,這就是那個在網上跟她通過幾次消息、給她打了十萬塊、但實際上根本沒見過的林辰。

  她把雙肩包卸下來放在腳邊,從裡面掏出一疊列印好的文件,鋪在林辰的辦公桌上。

  「老闆,這個月我跟著鄭霜劇組和綜藝兩邊跑,光機票就花了三四萬。然後那個綜藝,她,她們,居然還飛到國外錄製去了。但是沒有關係,我就在機場等啊,蹲啊,等了四天,她們終於回來了,於是我又跟著——」

  「說重點。」林辰用手指敲了敲桌面。

  張小涵咧嘴一笑,露出一排不太整齊的牙齒,然後壓低聲音,像是要宣布一個足以撼動娛樂圈的驚天秘密:「鄭霜有新戀情。」

  林辰靠在椅背上,沒有任何驚訝的表情。

  鄭霜是90花里出頭最早的人之一,在她還沒徹底塌房之前,她和楊芷的粉絲一直在爭奪「90後女演員TOP」的頭銜,至於黃鴨,粉圈論戰一直是以各種理由把她排除在外的。

  一個靠早年爆劇積累國民度,一個靠更早的童年濾鏡穩紮穩打。

  只不過相比楊芷在2015年後才慢慢擺脫童星標籤重新出頭,鄭霜則是出道起就一直維持著xfxy體質,腥風血雨,隨便一個動作都能上熱搜,隨便一句話都能引發粉圈大戰。

  她被大眾熟知的第一段戀情是和「魚塘主」張汗的,兩人因戲生情,那時候鄭爽還是個會因為覺得自己不夠好看而自卑的女孩。

  據說她在這段感情里一直缺乏安全感,總覺得自己配不上對方,甚至為此去整了容。

  這段戀情在2014年就斷了,但餘波一直持續了很久,每次鄭霜上熱搜,張汗都會被拉出來鞭屍一輪。

  她的第二段戀情是被狗仔爆料後雙方直接承認的,對方是音樂人胡言斌。

  按照上一世的軌跡,這段戀情會在今年八月才被正式曝光,但按蛛絲馬跡來看,兩人應該早就已經在一起了。

  於是林辰直接開口:「是胡言斌吧。」

  張小涵的表情瞬間凝固了。

  她張著嘴,眼睛瞪得溜圓,一副「你怎麼知道」的表情寫在臉上,聲音都不自覺地拔高了:「原來你早知道是誰了,還叫我去跟拍一個月!」

  「沒辦法,畢竟女狗仔比較少見,更容易拍到實錘的料。」林辰伸出手,手掌朝上勾了勾,「把照片給我看看吧。」

  張小涵從文件堆底部翻出一個牛皮紙信封,遞給林辰。

  林辰打開信封,抽出裡面的照片,一張一張地攤在桌面上。

  照片像是在居民樓對面拍的,有的從樹縫裡取景,有的從樓道窗戶往外拍,角度刁鑽,光線昏暗。

  但是,照片的拍攝技術極度不合格。

  畫面模糊到只能勉強分辨出是一男一女兩個人影,至於五官、表情,一概看不清楚。

  其中有一張稍微清晰一點的,能看出來女方個子不高,短髮,穿著一件寬鬆的白色T恤,男方比女方高半個頭,從女方背後伸出雙手摟著她。

  「就這?」林辰舉起兩張照片,對著張小涵晃了晃,「你拿座機拍的?幾萬塊的設備就這水平?」

  「老闆你別誤會,我真沒花幾萬塊,設備加配件才七八千,加上其他配件也就一萬出頭,不信我把發票給你。」張小涵連忙辯解,語氣裡帶著一種被冤枉了的委屈。

  「我說的真的是設備的問題嗎?」林辰嘆了口氣,把照片扔回桌上,揉了揉太陽穴。

  他沉默了幾秒:「算了,還是採用保守計劃吧。給你個任務,一天之內,把你這個月看到的內容畫成簡單的漫畫,不用太精細,知道故事內容就行,明天發給我驗稿。」

  「這,能行嗎?我畫得可沒有那麼像。」張小涵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指,聲音里透著不自信。

  她學的是美術,但畫明星的人物漫畫跟畫靜物素描完全是兩回事。

  「不需要像。只需要當事人雙方知道畫的是他們就行。」

  只要把大概的線索放出去,身高差、時間地點、模糊但足以辨認的特徵,總會有更專業的狗仔聞著味道去跟拍。

  林辰需要的又不是真的去掙那點封口費。

  收封口費風險太高,容易鬧到魚死網破,而且一旦收了錢,就會觸犯法規。

  更何況,鄭霜的性格他是知道的,上一世她和胡言斌被拍到後就大大方方承認了,那樣反而成全了她「敢愛敢恨」的人設,效果適得其反。

  而用漫畫來爆料就不一樣了,虛虛實實,既放出了信號,又沒有把全部底牌攤在桌面上。

  藝人方拿不準你手裡到底有多少實錘,不知道你接下來還會放什麼料,會更加去衡量現在立即自爆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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