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穿流主角的我加入了聊天群
【李同已加入聊天群!】
正在房間內打坐調息的李同猛地睜開眼:「誰!?」
無人回答,只有眼前半透明的聊天群界面發出淡淡的光,提醒他剛才的聲音並非錯覺。
「這是……金手指?」
李同表情有些奇怪。
實話實說,他並不感覺驚喜,因為這個金手指來的有點晚了。
穿越二十多年,哪怕是在沒有金手指的情況下,李同也硬是憑藉著自己的努力,打拼出了千億身家,成為了如今地球上最有錢的人之一。
如果這個世界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無魔位面,那麼李同完全可以過著平淡枯燥的有錢人生活,然後壽終正寢,大概這輩子都用不上所謂的金手指。
但很可惜,錢這種東西不管再多,在這個世界,都只是一個數字。
因為這裡是漫威宇宙。
雖然托尼·斯塔克還不是鋼鐵俠,雷神的錘子還沒有掉到新墨西哥州,美國隊長還在北極當冰棍……
但李同可以確定,這裡就是漫威。
至於他為什麼這麼確定……廢話,他之前住在紐約,每天早上一出門就能看到老遠那棟大樓上掛著一個明晃晃的單詞——「Stark(斯塔克)」。
這要是都認不出來,那李同還不如把眼珠子給扣了。
在意識到自己穿越到了漫威之後,年幼的李同就迅速給自己制訂了人生規劃——賺錢。
在漫威宇宙里有一條鐵則:窮人靠變異,富人靠科技。
李同不確定自己未來有沒有變異的機會,所以決定趁著年輕努力賺錢,爭取有條科技路線作為保底。
他先是趁著這個世界還沒有「超級英雄」的概念,直接發表了自己的超級英雄漫畫《超人》,以此開創了DC漫畫公司。然後又以漫畫公司為核心進行IP開發,拍攝電影電視,製作周邊玩具,成立娛樂公司,最終發展成了如今這個龐大的商業帝國。
在此期間,李同也沒有放棄對神秘力量的探尋,在拜師卡瑪泰姬無果之後,他走南闖北,尋訪名山大川,最後通過一個商人找到了除卡瑪泰姬以外的另一個能夠修行超凡力量的地方——崑崙。
沒錯,就是那個有鐵拳和神龍壽老的仙人福地,崑崙。
儘管崑崙非常排斥外界,李同的根骨也相當一般,但是奈何他有鈔能力啊。
這玩意在對付至尊法師的時候沒什麼效果,可是在對付崑崙長老們的時候卻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畢竟不管崑崙再怎麼封閉,生活在這裡的人也是需要吃飯的。
在與外界隔絕的情況下,有一個世界級富豪能給崑崙提供生活物資,對崑崙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在富蘭克林的攻勢下,崑崙的長老們最終還是同意破例收下李同,作為崑崙的記名弟子。
如今已經是李同在崑崙修行的第三個年頭,花費了三年時間,根骨一般的李同也只是剛剛踏入修行者的大門,距離夢想中天下無敵的境界還遙遙無期。
看著眼前的聊天群界面,李同心中隱隱生出一絲期待。
聊天群金手指嘛,他知道,就是能溝通各個世界的角色,各個世界的人可以在聊天群里發紅包,送東西。
他的要求也不多,來個卡卡羅特、哆啦A夢、孫悟空之類的大佬群友,整一箱仙豆、任意門、九轉金丹之類的寶物,讓自己能在漫威宇宙橫著走就行。
至於怎麼搞到這些東西,那就要看他怎麼忽悠了……
李同摸著下巴,笑得有些邪惡。
【李同已加入聊天群!】
【李同已加入聊天群!】
李同:???
【李同】:什麼情況?
【李同】:臥槽,外掛總算來了!
【李同】:不對!
【李同】:你怎麼也叫李同?
【李同】:你這話問的,我本來就是李同啊。
【李同】:你是李同,那我是誰?
【李同】:你也是李同!?
【李同】:扯淡!我才是李同!
【李同】:等等,讓我捋一下……
李同略微有些頭疼地捏了捏眉心,大腦飛快運轉。
現在的情況是聊天群里只有三個成員,但是三個成員都表示自己才是李同,那有沒有一種可能……
【李同】:你們冷靜一下,聽我說。
【李同】:現在有一種推測,那就是我們都是李同,或者說我們都是同一個人。
【李同】:這樣吧,我先說一下我的情況。
【李同】:我叫李同,是一名穿越者,我穿越到了漫威宇宙,具體應該是漫威電影宇宙,畢竟我沒看到漫畫裡那些離譜的超級英雄。
【李同】:現在是2007年,距離托尼成為鋼鐵俠還有差不多一年的時間,我現在是DC娛樂公司的老闆,同時也是崑崙的弟子。
【系統提醒:「李同」更改暱稱為「漫威」。】
【漫威】:「該你們了。」
【系統提醒:「李同」更改暱稱為「DC」。】
【DC】:所以我們這是同穿流?
【DC】:我和@漫威的經歷差不多,我穿越之後創立了漫威影業,一邊用漫威電影賺錢,一邊尋找變強的方法。
【漫威】:真是英雄所見略同!
【DC】:廢話!咱倆腦迴路都是一樣的,想出來的招還能不一樣?
【DC】:不過我這邊的時間線可能更早一點,超人都還沒有出名,我之前派人去了堪薩斯州,在那裡找到了超人的老家,不過那裡只有他老媽。
【DC】:蝙蝠俠倒是已經家喻戶曉了,現在人人都知道哥譚有個喜歡大半夜到處亂竄的異裝癖。
【DC】:另外,我之前跟著理察·龍學了幾年武術。
【漫威】:理察·龍?就是那個和蝙蝠俠還有喪鐘旗鼓相當的格鬥大師?
【DC】:其實蝙蝠俠也跟著龍學習過格鬥,嚴格來說我們也算師兄弟。
【DC】:我一開始想拜師大友大師的,就是龍的師父,不過大友大師年事已高,已經不收徒了,所以才把我引薦給了龍。
【漫威】:等一下,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漫威】:如果這個聊天群就是我們的金手指,那我們是不是就沒辦法開共享了?
【DC】:應該是。
【DC】:我剛看了一下,我們可以將自己擁有的東西當成紅包發出去,但是發送出去的東西也會從自己身上消失。
【漫威】:不是吧?這金手指也太廢了!感覺跟夢境空間差了好幾個檔次。
【DC】:或許這個聊天群更傾向於「交流」和「交換」,而不是「共享」。
【DC】:如果我們能夠做到流水線生產某種超凡力量,那就和共享沒什麼區別了。
【漫威】:那得等到什麼時候啊?我現在才剛入門呢!
【漫威】:對了,不是有三個人嗎,怎麼只有我們兩個人一直在聊?另外一個李同呢?
【DC】:應該在窺屏。我推測他應該和我們一樣,都是穿越到了某個超級英雄的宇宙。
【漫威】:真的嗎?他也在超英宇宙?會是哪個宇宙?
【DC】:可能是無敵少俠?或者變相怪傑?
【李同】:……都不是。
【系統提醒:「李同」更改暱稱為「黑袍糾察隊」。】
【漫威】:……
【DC】:……
正在房間內打坐調息的李同猛地睜開眼:「誰!?」
無人回答,只有眼前半透明的聊天群界面發出淡淡的光,提醒他剛才的聲音並非錯覺。
「這是……金手指?」
李同表情有些奇怪。
實話實說,他並不感覺驚喜,因為這個金手指來的有點晚了。
穿越二十多年,哪怕是在沒有金手指的情況下,李同也硬是憑藉著自己的努力,打拼出了千億身家,成為了如今地球上最有錢的人之一。
如果這個世界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無魔位面,那麼李同完全可以過著平淡枯燥的有錢人生活,然後壽終正寢,大概這輩子都用不上所謂的金手指。
但很可惜,錢這種東西不管再多,在這個世界,都只是一個數字。
因為這裡是漫威宇宙。
雖然托尼·斯塔克還不是鋼鐵俠,雷神的錘子還沒有掉到新墨西哥州,美國隊長還在北極當冰棍……
但李同可以確定,這裡就是漫威。
至於他為什麼這麼確定……廢話,他之前住在紐約,每天早上一出門就能看到老遠那棟大樓上掛著一個明晃晃的單詞——「Stark(斯塔克)」。
這要是都認不出來,那李同還不如把眼珠子給扣了。
在意識到自己穿越到了漫威之後,年幼的李同就迅速給自己制訂了人生規劃——賺錢。
在漫威宇宙里有一條鐵則:窮人靠變異,富人靠科技。
李同不確定自己未來有沒有變異的機會,所以決定趁著年輕努力賺錢,爭取有條科技路線作為保底。
他先是趁著這個世界還沒有「超級英雄」的概念,直接發表了自己的超級英雄漫畫《超人》,以此開創了DC漫畫公司。然後又以漫畫公司為核心進行IP開發,拍攝電影電視,製作周邊玩具,成立娛樂公司,最終發展成了如今這個龐大的商業帝國。
在此期間,李同也沒有放棄對神秘力量的探尋,在拜師卡瑪泰姬無果之後,他走南闖北,尋訪名山大川,最後通過一個商人找到了除卡瑪泰姬以外的另一個能夠修行超凡力量的地方——崑崙。
沒錯,就是那個有鐵拳和神龍壽老的仙人福地,崑崙。
儘管崑崙非常排斥外界,李同的根骨也相當一般,但是奈何他有鈔能力啊。
這玩意在對付至尊法師的時候沒什麼效果,可是在對付崑崙長老們的時候卻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畢竟不管崑崙再怎麼封閉,生活在這裡的人也是需要吃飯的。
在與外界隔絕的情況下,有一個世界級富豪能給崑崙提供生活物資,對崑崙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在富蘭克林的攻勢下,崑崙的長老們最終還是同意破例收下李同,作為崑崙的記名弟子。
如今已經是李同在崑崙修行的第三個年頭,花費了三年時間,根骨一般的李同也只是剛剛踏入修行者的大門,距離夢想中天下無敵的境界還遙遙無期。
看著眼前的聊天群界面,李同心中隱隱生出一絲期待。
聊天群金手指嘛,他知道,就是能溝通各個世界的角色,各個世界的人可以在聊天群里發紅包,送東西。
他的要求也不多,來個卡卡羅特、哆啦A夢、孫悟空之類的大佬群友,整一箱仙豆、任意門、九轉金丹之類的寶物,讓自己能在漫威宇宙橫著走就行。
至於怎麼搞到這些東西,那就要看他怎麼忽悠了……
李同摸著下巴,笑得有些邪惡。
【李同已加入聊天群!】
【李同已加入聊天群!】
李同:???
【李同】:什麼情況?
【李同】:臥槽,外掛總算來了!
【李同】:不對!
【李同】:你怎麼也叫李同?
【李同】:你這話問的,我本來就是李同啊。
【李同】:你是李同,那我是誰?
【李同】:你也是李同!?
【李同】:扯淡!我才是李同!
【李同】:等等,讓我捋一下……
李同略微有些頭疼地捏了捏眉心,大腦飛快運轉。
現在的情況是聊天群里只有三個成員,但是三個成員都表示自己才是李同,那有沒有一種可能……
【李同】:你們冷靜一下,聽我說。
【李同】:現在有一種推測,那就是我們都是李同,或者說我們都是同一個人。
【李同】:這樣吧,我先說一下我的情況。
【李同】:我叫李同,是一名穿越者,我穿越到了漫威宇宙,具體應該是漫威電影宇宙,畢竟我沒看到漫畫裡那些離譜的超級英雄。
【李同】:現在是2007年,距離托尼成為鋼鐵俠還有差不多一年的時間,我現在是DC娛樂公司的老闆,同時也是崑崙的弟子。
【系統提醒:「李同」更改暱稱為「漫威」。】
【漫威】:「該你們了。」
【系統提醒:「李同」更改暱稱為「DC」。】
【DC】:所以我們這是同穿流?
【DC】:我和@漫威的經歷差不多,我穿越之後創立了漫威影業,一邊用漫威電影賺錢,一邊尋找變強的方法。
【漫威】:真是英雄所見略同!
【DC】:廢話!咱倆腦迴路都是一樣的,想出來的招還能不一樣?
【DC】:不過我這邊的時間線可能更早一點,超人都還沒有出名,我之前派人去了堪薩斯州,在那裡找到了超人的老家,不過那裡只有他老媽。
【DC】:蝙蝠俠倒是已經家喻戶曉了,現在人人都知道哥譚有個喜歡大半夜到處亂竄的異裝癖。
【DC】:另外,我之前跟著理察·龍學了幾年武術。
【漫威】:理察·龍?就是那個和蝙蝠俠還有喪鐘旗鼓相當的格鬥大師?
【DC】:其實蝙蝠俠也跟著龍學習過格鬥,嚴格來說我們也算師兄弟。
【DC】:我一開始想拜師大友大師的,就是龍的師父,不過大友大師年事已高,已經不收徒了,所以才把我引薦給了龍。
【漫威】:等一下,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漫威】:如果這個聊天群就是我們的金手指,那我們是不是就沒辦法開共享了?
【DC】:應該是。
【DC】:我剛看了一下,我們可以將自己擁有的東西當成紅包發出去,但是發送出去的東西也會從自己身上消失。
【漫威】:不是吧?這金手指也太廢了!感覺跟夢境空間差了好幾個檔次。
【DC】:或許這個聊天群更傾向於「交流」和「交換」,而不是「共享」。
【DC】:如果我們能夠做到流水線生產某種超凡力量,那就和共享沒什麼區別了。
【漫威】:那得等到什麼時候啊?我現在才剛入門呢!
【漫威】:對了,不是有三個人嗎,怎麼只有我們兩個人一直在聊?另外一個李同呢?
【DC】:應該在窺屏。我推測他應該和我們一樣,都是穿越到了某個超級英雄的宇宙。
【漫威】:真的嗎?他也在超英宇宙?會是哪個宇宙?
【DC】:可能是無敵少俠?或者變相怪傑?
【李同】:……都不是。
【系統提醒:「李同」更改暱稱為「黑袍糾察隊」。】
【漫威】:……
【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