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你不願意?
沈懷瑜嘴裡還嚼著烤玉米,含含混混地問:「媽咪,誰呀?」
「法院打來的,」沈清辭聲音很平,「安排庭前調解的時間。」
沈懷瑜咀嚼的動作慢了下來,小臉上的笑意一點點收了,她把玉米棒子放下,拿紙巾擦了擦手,然後從椅子上滑下來,走到沈清辭身邊,把腦袋靠在她胳膊上。
沈懷瑾也放下了烤串,他什麼都沒說,只是安靜地看著沈清辭,那雙黑沉沉的眼睛裡有一種超乎年齡的沉靜。
他們很敏銳,知道媽咪獨自一個人要面對什麼。
沈清辭伸手摸了摸兩個孩子的頭,輕輕笑了一下:
「沒事的,就是去談一談,我會處理好的。」
她頓了頓,聲音更輕了一些:「你們相信媽咪嗎?」
沈懷瑜用力點了點頭,悶悶地「嗯」了一聲。
沈懷瑾也堅定地點了一下頭。
沈清辭把兩個孩子攏進懷裡,抱了一會兒,什麼都沒再說。
庭前調解那天,下著小雨。
沈清辭提前十五分鐘到了調解室。
顧律師已經在了,低聲跟她過了一遍要點:「沈小姐,調解不是開庭,不用爭對錯,但底線不能退。」
沈清辭點點頭。
緊接著門被推開,傅司珩帶走了進來。
深灰色襯衫,清冷矜貴。
身後跟著三個律師,最後面是蘇念,米白色針織衫,妝容精緻。
法官簡短開場後,看向沈清辭:「沈女士是原告,先說說你的訴求。」
沈清辭坐直身體,翻開面前的文件:
「法官,我的訴求有三條。第一,確認沈懷瑜、沈懷瑾的撫養權歸我所有。兩個孩子從出生到現在,五年零三個月,一直由我單獨撫養。傅先生沒有支付過一分錢撫養費,沒有參加過任何一次家長會,沒有在任何一個深夜帶孩子去過一次急診。」
她把材料推過去:「這是兩個孩子的疫苗接種記錄、幼兒園考勤記錄、就醫記錄。家長會簽到欄上,五年,只有我一個人的簽名。」
「第二,探視權由我決定。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必須由我同意。第三,探視頻率不得高於每兩周一次,且探視期間蘇念女士不得在場。理由我已書面提交,蘇念的助理曾在片場栽贓我女兒,蘇念本人也曾暗示我兒子患有心理疾病,都有記錄。」
法官看向傅司珩:「傅先生,你有什麼意見?」
譚律師率先開口:「法官,我方對沈女士的三條訴求全部不予認可。第一,沈女士雖有撫養事實,但患有心臟病,多次暈厥,一個隨時可能病發的母親能否保障孩子的安全?」
「第二,探視權由沈女士單方面決定,嚴重損害傅先生作為父親的基本權利。第三,限制蘇念女士在場沒有充分證據。」
譚律師合上文件:「我方主張撫養權變更為傅先生所有。變更之前,傅先生有權每周至少探視一次,每次不少於二十四小時。」
顧律師安靜聽完,用筆劃了幾道,然後開口:
「第一條,譚律師說多次暈厥,請舉出證據。沈女士最近一次發病,是因傅先生在派出所門口當眾拉扯她的手腕所致。沈女士已提供三甲醫院最新體檢報告,病情穩定,完全具備撫養能力。」
「第二條,傅先生從未行使過探視權,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嘗試過卻被拒絕。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的親子關係,是法律權利,不是自動獲得的感情。五年零三個月,傅先生沒打過一通電話,沒寄過一張賀卡,沒付過一分錢撫養費。」
「第三條,蘇念的問題有事實依據,助理栽贓,監控為證;蘇念本人以『關心』為由暗示沈清辭的兒子患有阿斯伯格綜合徵,對孩子造成心理傷害。傅先生如果真心想和孩子建立關係,不應讓一個有侵害記錄的人出現在孩子身邊。」
顧律師放下筆:「我們是原告,只願你配合被告方的合理訴求,並不是來討價還價的,被告方沒有實質性反駁證據,我方堅持全部三條訴求。」
法官翻了一下記錄本,看向傅司珩:「傅先生,你的意見呢?」
傅司珩沉默片刻,開口:「法官,沈女士說的每一條我都不接受。但我提一個臨時方案,我想先跟孩子接觸,帶他們吃頓飯,不過夜。如果這都不行,那所說的願意配合就是空話。」
沈清辭下意識地皺起了眉。
傅司珩顯然是有備而來的。
如果自己不同意的話,在庭審階段很有可能就會被法官認為是故意破壞孩子與父親之間的關係。
對於自己爭奪撫養權顯然是不利的。
她看了顧律師一眼。
顧律師低聲說:「臨時探視可以答應。但協議里要寫清楚,這是臨時性的,不構成讓步,也不作為庭審參考。你的三個條件必須寫進去。」
沈清辭點頭,抬眼看向法官:
「我可以同意傅先生今天帶孩子吃一頓飯。但必須符合我提的三條原則:第一,我全程在場。第二,蘇念女士不得在場。第三,不過夜。我需要明確,我同意的只是這一頓飯,不代表我接受任何超過此範圍的探視安排。」
蘇念聽到不能讓她在場的時候,臉上的笑意一淡。
這不是明擺著在針對她嗎?
更要緊的是,讓司珩和沈清辭他們單獨相處,她實在不放心。
可現在這個階段,並不是她可以隨意發言的場合。
這時法官看向傅司珩:「傅先生,你接受嗎?」
傅司珩點頭:「接受。」
顧律師取出《臨時探視協議書》,第七條約定違約責任後推到傅司珩面前。
雙方簽字確認。
法官合上記錄本:「調解到此為止。原告的三條核心訴求與被告方立場存在根本分歧,調解未能達成一致,臨時探視協議已簽署,具有法律效力,正式庭審時間另行通知。」
調解結束後,雨已經停了。
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淡淡的青草香味。
可沈清辭的心情就不是那麼美妙了。
「我想帶兩個孩子去附近吃飯,不遠,二十分鐘就到了。」
傅司珩走到她面前,語氣裡帶著一種理所當然的從容,像是已經替她做好了決定。
沈清辭看了他一眼,什麼都沒說,轉身往停車場走。
傅司珩跟上來,眉頭微不可察地皺了一下:「你不願意?」
「法院打來的,」沈清辭聲音很平,「安排庭前調解的時間。」
沈懷瑜咀嚼的動作慢了下來,小臉上的笑意一點點收了,她把玉米棒子放下,拿紙巾擦了擦手,然後從椅子上滑下來,走到沈清辭身邊,把腦袋靠在她胳膊上。
沈懷瑾也放下了烤串,他什麼都沒說,只是安靜地看著沈清辭,那雙黑沉沉的眼睛裡有一種超乎年齡的沉靜。
他們很敏銳,知道媽咪獨自一個人要面對什麼。
沈清辭伸手摸了摸兩個孩子的頭,輕輕笑了一下:
「沒事的,就是去談一談,我會處理好的。」
她頓了頓,聲音更輕了一些:「你們相信媽咪嗎?」
沈懷瑜用力點了點頭,悶悶地「嗯」了一聲。
沈懷瑾也堅定地點了一下頭。
沈清辭把兩個孩子攏進懷裡,抱了一會兒,什麼都沒再說。
庭前調解那天,下著小雨。
沈清辭提前十五分鐘到了調解室。
顧律師已經在了,低聲跟她過了一遍要點:「沈小姐,調解不是開庭,不用爭對錯,但底線不能退。」
沈清辭點點頭。
緊接著門被推開,傅司珩帶走了進來。
深灰色襯衫,清冷矜貴。
身後跟著三個律師,最後面是蘇念,米白色針織衫,妝容精緻。
法官簡短開場後,看向沈清辭:「沈女士是原告,先說說你的訴求。」
沈清辭坐直身體,翻開面前的文件:
「法官,我的訴求有三條。第一,確認沈懷瑜、沈懷瑾的撫養權歸我所有。兩個孩子從出生到現在,五年零三個月,一直由我單獨撫養。傅先生沒有支付過一分錢撫養費,沒有參加過任何一次家長會,沒有在任何一個深夜帶孩子去過一次急診。」
她把材料推過去:「這是兩個孩子的疫苗接種記錄、幼兒園考勤記錄、就醫記錄。家長會簽到欄上,五年,只有我一個人的簽名。」
「第二,探視權由我決定。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必須由我同意。第三,探視頻率不得高於每兩周一次,且探視期間蘇念女士不得在場。理由我已書面提交,蘇念的助理曾在片場栽贓我女兒,蘇念本人也曾暗示我兒子患有心理疾病,都有記錄。」
法官看向傅司珩:「傅先生,你有什麼意見?」
譚律師率先開口:「法官,我方對沈女士的三條訴求全部不予認可。第一,沈女士雖有撫養事實,但患有心臟病,多次暈厥,一個隨時可能病發的母親能否保障孩子的安全?」
「第二,探視權由沈女士單方面決定,嚴重損害傅先生作為父親的基本權利。第三,限制蘇念女士在場沒有充分證據。」
譚律師合上文件:「我方主張撫養權變更為傅先生所有。變更之前,傅先生有權每周至少探視一次,每次不少於二十四小時。」
顧律師安靜聽完,用筆劃了幾道,然後開口:
「第一條,譚律師說多次暈厥,請舉出證據。沈女士最近一次發病,是因傅先生在派出所門口當眾拉扯她的手腕所致。沈女士已提供三甲醫院最新體檢報告,病情穩定,完全具備撫養能力。」
「第二條,傅先生從未行使過探視權,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嘗試過卻被拒絕。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的親子關係,是法律權利,不是自動獲得的感情。五年零三個月,傅先生沒打過一通電話,沒寄過一張賀卡,沒付過一分錢撫養費。」
「第三條,蘇念的問題有事實依據,助理栽贓,監控為證;蘇念本人以『關心』為由暗示沈清辭的兒子患有阿斯伯格綜合徵,對孩子造成心理傷害。傅先生如果真心想和孩子建立關係,不應讓一個有侵害記錄的人出現在孩子身邊。」
顧律師放下筆:「我們是原告,只願你配合被告方的合理訴求,並不是來討價還價的,被告方沒有實質性反駁證據,我方堅持全部三條訴求。」
法官翻了一下記錄本,看向傅司珩:「傅先生,你的意見呢?」
傅司珩沉默片刻,開口:「法官,沈女士說的每一條我都不接受。但我提一個臨時方案,我想先跟孩子接觸,帶他們吃頓飯,不過夜。如果這都不行,那所說的願意配合就是空話。」
沈清辭下意識地皺起了眉。
傅司珩顯然是有備而來的。
如果自己不同意的話,在庭審階段很有可能就會被法官認為是故意破壞孩子與父親之間的關係。
對於自己爭奪撫養權顯然是不利的。
她看了顧律師一眼。
顧律師低聲說:「臨時探視可以答應。但協議里要寫清楚,這是臨時性的,不構成讓步,也不作為庭審參考。你的三個條件必須寫進去。」
沈清辭點頭,抬眼看向法官:
「我可以同意傅先生今天帶孩子吃一頓飯。但必須符合我提的三條原則:第一,我全程在場。第二,蘇念女士不得在場。第三,不過夜。我需要明確,我同意的只是這一頓飯,不代表我接受任何超過此範圍的探視安排。」
蘇念聽到不能讓她在場的時候,臉上的笑意一淡。
這不是明擺著在針對她嗎?
更要緊的是,讓司珩和沈清辭他們單獨相處,她實在不放心。
可現在這個階段,並不是她可以隨意發言的場合。
這時法官看向傅司珩:「傅先生,你接受嗎?」
傅司珩點頭:「接受。」
顧律師取出《臨時探視協議書》,第七條約定違約責任後推到傅司珩面前。
雙方簽字確認。
法官合上記錄本:「調解到此為止。原告的三條核心訴求與被告方立場存在根本分歧,調解未能達成一致,臨時探視協議已簽署,具有法律效力,正式庭審時間另行通知。」
調解結束後,雨已經停了。
空氣中瀰漫著一股淡淡的青草香味。
可沈清辭的心情就不是那麼美妙了。
「我想帶兩個孩子去附近吃飯,不遠,二十分鐘就到了。」
傅司珩走到她面前,語氣裡帶著一種理所當然的從容,像是已經替她做好了決定。
沈清辭看了他一眼,什麼都沒說,轉身往停車場走。
傅司珩跟上來,眉頭微不可察地皺了一下:「你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