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胰子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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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見山雪一家回去收拾東西,也有人反應過來:「走,趕緊,咱們也收拾東西去!」

  看這天色,一會兒天黑了可真就來不及了。

  有些人家還有分工合作,囑咐家人:「你現在去把咱們屋子裡的炕點起來,我去把獸皮拿過來。」

  「好咧好咧。」

  一眾人都行動了起來。

  「首領,金怎麼不在?」夜驚春環顧一圈沒有看到金。

  首領吃飽了,正在打磨自己的長矛石片,回答道:「他還在狩獵呢!」

  利刃怕春匠誤會他們家不配合搬進房子住,解釋道:「他還不知道今天要搬進新房子。不然肯定回來了。」

  自己家兒子也很期待搬進新房子,不過,他是部落里最強的人,必須在狩獵隊裡勞作,沒有參與過房屋建造。

  大狩獵季的金幾乎都不在部落,哪怕是夜晚也不例外。貓科動物擅長夜伏,他一直搶著在入冬前努力狩獵。

  不過只有他一個人這麼幹。夜晚的森林是很危險的。

  夜驚春道:「不是準備這兩天就要出發去交換會了嗎?這時候打獵還來得及?」

  她知道金在搞長毛獸皮,但現在弄來也來不及鞣製帶走。而且她從老爹那裡聽說,部落獵到的長毛獸皮也不少,除了部落自己留用的之外,還剩下八張長毛獸皮,可以去大交換會進行交換。

  首領用手拂去長矛石片上的灰粉,笑道:「這時候狩獵到的肉還能送進熏房熏一熏存著,獸皮也能我們自己用。」

  這會兒已經不是為了大交換會才狩獵。

  利刃看向夜驚春,坦誠道:「春匠,在你們沒來之前,我們部落寒季缺吃缺穿。很難有現在這樣,大家放鬆坐著休息的時候。」

  畢竟以前他們的肉放不了多久,早些時候狩獵到的肉也只能管二十天,只有現在這樣,天氣冷下來,那肉類就能存放挺久。

  「金那孩子也習慣了,每次寒季前都會拼命狩獵,抓最多的獵物回來。」

  存下來的食物越多,部落越安全。

  夜驚春瞭然地點點頭,金確實對部落很上心。

  「他會一起去大交換會吧?」

  利刃:「當然。他要負責保護交換隊。」

  「首領,你看我這個!」戲冬也湊上來,把自己手上的一塊淺黃色肥皂遞了上來,「用象油做的!」

  象油加上清澈草木灰水,製成肥皂。

  中間用鹽水鹽析走了一遍,收集了一些甘油。

  利刃往她手上瞅了一眼:「這是什麼東西?」

  淺黃色的一塊,沒見過這樣的東西。

  戲冬道:「是肥皂,就是之前說的,可以讓幼崽少生病的。」

  肥皂做好後,也不是馬上就能用的,等它熟化變硬也等了一個月。

  利刃左看看右看看:「是藥?用來吃的?」

  戲冬搖搖頭:「不,是用來洗手的。」

  沒一會兒,戲冬就弄了個陶盆過來,盆里打了水:「首領,你洗手,再用這個肥皂抹一抹。」

  她把肥皂遞給了首領。

  首領端詳著這塊肥皂,感覺它摸起來很細膩光滑,不像是什麼石頭或者泥土。

  夜驚春直接把大熊貓幼崽叫過來:「果果來。」

  果果正是獸形,在他阿奶的腳邊坐著,抱著吃飽了鼓鼓的白肚皮。

  聽見夜驚春叫他,他坐起來抬頭看看,身子一翻就像個球一樣地滾過來了,撞到了夜驚春的腿才停下。

  大熊貓幼崽抱住她的腿,趴在她的膝蓋上,抬起頭來,眨眨眼睛:「春匠,我來啦,叫我幹什麼呀?」

  夜驚春:「來,用人形。」

  大熊貓崽崽很聽話地恢復了人形,趴在膝蓋上的上肢和腦袋變成了五歲小孩的短胖雙手和頭。

  夜驚春把他的手拿起來,看了看,一天下來,這小傢伙的手果然髒兮兮的。

  早霞和雲朵聽見夜驚春叫走果果,也好奇地跟了過來。

  只見夜驚春牽著果果的手蹲下,把他的小手放進了陶盆,從利刃那裡拿過了肥皂,給果果抹了抹。

  揉揉搓搓,沒一會兒就冒出了泡泡。

  看著泡泡,果果發出了驚訝的聲音:「哇。」

  夜驚春笑笑,把他的手又放進水裡清洗乾淨。

  泡泡消融,雙手拿出來,在眾人面前攤開,又變成了白嫩嫩的模樣,一點也不見髒污。

  雲朵不可思議,拿著孩子的手,手心手背都看了看:「這麼快?」

  自家的崽崽自家最清楚,孩子什麼都愛玩,那小手那叫一個髒,每次都搓揉很久才能洗乾淨,最近天冷,雲朵都好幾天沒給崽崽洗手了。

  可她就看著春匠拿著那塊東西給崽崽抹了抹,在水裡泡了泡,就這麼幹淨了,一點也不費勁兒!

  早霞也打量著那塊東西:「怎麼會這麼快啊?」

  夜驚春道:「你們也可以試試。」

  利刃第一個試,他把手上的長矛放在地上,拍了拍手上的石粉末,拿起肥皂,學著果果之前那樣洗手。

  先抹了抹,出了泡泡。

  果果想伸手去戳泡泡,被雲朵一把攔了下來。

  抹了肥皂揉搓兩下,就放進水裡清洗。

  兩隻手拿出來時,乾乾淨淨了。他的手有繭子和傷疤,在歲月打磨下,透著一種黑黃的粗糲膚感。

  不如果果的洗得那麼白淨,但利刃卻能感覺到一種清爽感,他感覺裹覆著手部的塵土都被洗淨了。

  甚至,似乎還有一種看不見的東西從手上被除去。

  感受非常明顯。

  果果還小,不能表達清楚自己的感受,但是利刃卻很清楚,他看看自己的手,瞪大眼睛,問夜驚春:「是死亡粉嗎?死亡粉被除去了?」

  他好像是第一次感覺到這種被洗得乾乾淨淨的滋味。

  夜驚春明白利刃說的那種感覺,很多人都一樣,用了肥皂清洗後有明顯的「乾淨感」,除了真的能清洗掉手上的污漬外,最主要的是肥皂的去油效果。

  肥皂能把肌膚上沾著的油脂,甚至是皮膚自己分泌的油脂,統統帶走。這就給人一種緊繃、發澀的感覺。

  煥然一新,不著外物。很容易讓人心理上覺得這是——「真正的乾淨」。

  其實用熱水洗也能有這種感覺,但獸世熱水用來喝都緊俏,不會用來洗手。第一次有這種感覺的利刃,自然會聯繫到超自然力量上。

  夜驚春也不解釋,就讓大家這樣認為也挺好的,以後就會好好洗手,減少生病的概率。

  她認真點頭:「嗯,以後吃飯前好好洗手。」

  她看向果果,摸摸他的腦袋:「還有你,天天吃你那手,就那麼好吃?」她拍拍他的腦袋頂,「以後吃飯前一定洗手,知道沒?也不能再吃手!」

  果果點頭:「我知道了!」

  利刃卻又想到了另外的可能性:「這個也能拿去大交換會上換東西!」

  他想了想,說道:「大交換會上,有一些部落會拿出一種叫皂角的東西……像大豆莢,說是捏碎了洗獸皮能洗得乾淨。」

  有點貴,需要好多張獸皮才能交換。而且猛嘯部落是煙燻獸皮,要防水,一般不洗,他們沒有換過那種東西。

  但利刃覺得,眼前的這塊肥皂,比皂角更好使。這看著都更漂亮些。

  夜驚春搖搖頭道:「咱們這個是用油來做的,成本高了。」自己都不夠用呢。

  那皂角多便宜啊,在這種時代恐怕沒什麼競爭力。

  不過,夜驚春想了想:「這東西還能用野獸的胰子來做。」

  就是胰子皂,那個去污能力也強。相對動物油脂來說,它也更有性價比。畢竟野獸都有胰子,卻不一定能有油脂。

  只是之前部落都把動物內臟當作食物吃掉,以後可以專門留下來做皂。

  那個就能和皂角競爭市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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