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又送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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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銳的警笛聲由遠及近,像是要把整條街的玻璃都震碎。

  幾分鐘後,城西文化路面館的捲簾門被人從外面粗暴地拍響。

  「開門!警察!」

  李天齊屁顛屁顛地跑過去,拉開了門,門外站著的,正是臉色黑如鍋底的副所長玉伍,以及他身後十幾個嚴陣以待的警員。

  玉伍帶人衝進來,本以為會看到一地狼藉血肉橫飛的火併現場,結果眼前的景象讓他準備好的一肚子訓斥全噎了回去。

  店裡確實亂,翻倒的桌椅,碎裂的啤酒瓶,地面上還有一灘已經開始凝固的暗紅色血跡。

  但詭異的是,現場除了亂,還透著一股子……井井有條?

  五個鼻青臉腫的男人被用麻繩捆得結結實實,靠牆坐成一排,嘴裡塞著擦桌子的抹布,看警察的眼神跟看親人似的。為首那個眉骨有疤的,後腦勺上還貼著塊創可貼,手法相當專業。

  而「受害方」呢?

  那個叫小馬的黃毛經理,正指揮著兩個小弟拿拖把清理地上的麵湯。

  王大力和幾個壯漢,把收繳來的五把西瓜刀整整齊齊地碼在牆角,像是在擺什麼藝術品。

  整個場面,就好像一場糟糕的鬧劇剛剛收場,演員們正在清理舞台。

  「玉所!您可算來了!」李天齊一看到玉伍,跟見了久別的親人一樣迎了上去,手裡還拿著他的小本本,「報告玉所,我們龍興社公司,成功制止了一起性質惡劣的持械尋釁滋事案件!」

  玉伍的太陽穴突突直跳。

  你管這叫制止?這他媽是打完了才想起來報警吧!

  「嫌疑人共五名,為首者名叫阿刀。」李天齊指著牆角那個後腦勺貼著創可貼的男人,一臉嚴肅地匯報,「於今日中午十二時許,闖入我司經營的麵館,以食物中有異物為藉口,意圖敲詐勒索。在我方員工嚴詞拒絕後,惱羞成怒,拔刀行兇!」

  他頓了頓,語氣裡帶著一股子邀功的興奮,「所幸我司安保人員訓練有素,在二樓進行安保演練的李虎隊長及時發現,果斷出手!在對方行兇的千鈞一髮之際,以一個啤酒瓶,精準制止了其不法侵害行為!」

  玉伍的目光落在了樓梯口。

  李虎正靠著牆,手裡拎著根沒開封的棒球棍,看到玉伍,也只是面無表情地點了點頭,算是打過招呼。

  那模樣,根本不像剛打完架,倒像是剛結束了一場枯燥的會議。

  「根據我司法律顧問孟車先生的指導,」李天齊把小本本翻了一頁,繼續念道,「我方人員在後續的控制行動中,嚴格遵守了《刑法》關於正當防衛的限度規定,所有打擊均集中於對方的非要害部位,以使其喪失反抗能力為唯一目的,未造成任何重傷或殘疾的後果!」

  玉伍聽得眼皮直抽。

  他當了十幾年警察,審過的犯人比李天齊吃過的米都多,頭一次見到打架打完了,還能遞上來一份如此詳盡的「戰後報告」。

  「證據呢?」玉伍從牙縫裡擠出兩個字。

  「有!必須有!」

  李天齊一拍大腿,跑到吧檯後面,從抽屜里取出一盤錄像帶,雙手捧著遞給玉伍,那虔誠的模樣,像是在上交什麼傳國玉璽。

  「全程高清錄像,無剪輯,無死角。從他們進門找茬,到拔刀,到被我們制服,一秒不差!」

  玉伍接過那盤滾燙的錄像帶,感覺自己接住的不是證據,而是一個燙手的山芋。

  他走到牆角,一把扯掉阿刀嘴裡的抹布。

  「說!怎麼回事!」

  阿刀一晚上經歷了從囂張跋扈到懷疑人生的全過程,尤其是被那群嘴裡念叨著「尺神經」「股外側肌」的瘋子用棍子「按摩」過之後,他現在看誰都像是拿著教鞭的法學教授。

  他看了一眼面無表情的李虎,身子抖得像篩糠,帶著哭腔喊道:「警察同志!是我錯了!我是來找茬的!我是尋釁滋事!我認罪!快把我帶走吧!」

  他身後的四個小弟也跟著哭喊起來。

  「對對對!我們是壞人!他們是好人!他們是見義勇為!」

  「警察叔叔,求求你們了,快把我們關起來吧!這裡太可怕了!」

  玉伍徹底沒話說了。

  他從業生涯里,第一次見到嫌疑人搶著認罪,還哭著喊著求警察趕緊把自己抓走的。


  「行了,都別嚎了!」玉伍不耐煩地一揮手,「小王,把這幾個帶回所里!其他人,跟我錄口供!」

  十幾分鐘後,派出所里。

  玉伍看著手裡的口供,感覺自己像是被架在火上烤。

  人證、物證、口供、錄像,所有證據形成了一個完美的閉環,嚴絲合縫,挑不出一點毛病。龍興社在這件事裡,從頭到尾都扮演著一個遵紀守法、面對暴力勇敢反抗的「完美受害者」形象。

  「玉所,」老王湊過來,壓低了聲音,「這案子……太乾淨了。乾淨得都有點假了。」

  玉伍點上一根煙,猛吸了一口:「我他媽也知道假!可你告訴我,哪兒假?人家連打人的力道都算計好了,請法醫來驗,頂天了就是個輕微傷!我們憑什麼抓人?」

  最後,龍興社這邊,作為「報案人」和「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李虎、李天齊等人錄完口供,喝了杯茶,就被客客氣氣地請出了派出所。

  而阿刀那五個人,則被直接送進了拘留所,等待他們的,將是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未遂)的起訴。

  ……

  城北,龍義會總部。

  王猛剛結束一場酣暢淋漓的推拿,就接到了手下的電話。

  聽完電話那頭的匯報,他臉上的愜意消失得無影無蹤,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混雜著驚愕和陰沉的表情。

  「被警察帶走了?還他媽是對方報的警?」

  王猛掛了電話,在房間裡來回踱步。

  他派阿刀去,就是要給陳默一個下馬威,砸了他的店,打了他的人,讓他知道東海縣誰說了算。

  結果呢?

  店沒砸成,人沒打著,自己手下五個兄弟,被人用一種聞所未聞的方式給「辦」了,還被警察抓了個現行。

  這已經不是打臉了,這是把他的臉按在地上,用鞋底子來回碾。

  一個心腹小心翼翼地問:「猛哥,阿刀那幾個兄弟……還管嗎?」

  在道上混,最講究的就是一個「義」字。手下替你出去辦事折了,你要是不管,以後誰還肯為你賣命?

  王猛停下腳步,眼神變得冰冷。

  他知道,陳默這是在逼他。

  如果他不管阿刀,他這個老大在會裡的威信就會一落千丈。

  如果他管,就得花錢去撈人。這錢,等於就是交給了陳默,是認栽的「賠償款」。

  「管!當然得管!」

  王猛從抽屜里拿出一張銀行卡,扔給心腹。

  「去,找關係,把人給我撈出來。該花多少花多少。」

  他看著窗外的夜景,嘴角扯出一個森然的弧度。

  「告訴阿刀,這事兒不算完。」

  他王猛混了這麼多年,還從沒吃過這種啞巴虧。

  「這姓陳的小子,真他媽有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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