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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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清秋!你往哪去了?你弟出事了知道不?」

  沈清秋剛走到紡織廠家屬院門口,門衛大爺就從傳達室里探出半個身子,嗓門大得半條街都聽得見。

  沈清秋腳步一頓,她今早從自由路市場那個門臉出來,一路走回家來。

  「昨兒下午在徐縣那邊讓人抓了,說是詐騙,市局直接提走了。」

  「你媽後半夜接到通知,天沒亮就去市收容站了,到現在還沒回來。」

  沈清秋愣在原地,一時沒有反應過來。

  片刻後轉身就往市收容站的方向跑去。

  沈楠這些天跟著東爺沒幹好事,冒充國家公職人員,行詐騙之實。

  東爺糾集了他們幾個穿白襯衫的小青年,打著「商業局青年幹部下鄉調研指導工作」的幌子,專挑保州市附近郊縣的鄉鎮企業下手。

  要說這手段,其實低劣得很。

  城裡人但凡有點常識,都不會上當。

  可那時消息閉塞,農村人見識有限。

  再加上廠里突然來這麼一群制服整齊的人,本身就唬人。

  東爺再當面擺幾句官腔,幾個小年輕拿個紙筆跟在後面裝模作樣地記錄。

  鄉鎮廠的廠長們心裡犯嘀咕,卻也拿不準他們的來頭。

  他們就借著「訂購機器」的名頭,從老鄉手裡騙了不少錢。

  沈楠那兩張大團結,就是這麼來的。

  你要問他們不知道這是犯罪麼?

  知道!

  他們當然知道!

  可東爺跟他們說的,從來不是「咱們去騙錢」,而是「咱們去治治那些鄉鎮廠的廠長」。

  在那個年代裡,鄉鎮企業是集體的,廠長手裡有權有資源。

  東爺編了一套話:「這些人拿著公家的錢吃喝玩樂,咱們去敲打敲打他們,讓他們出點血,這叫劫富濟貧。」

  半大小子最吃這一套。他們不覺得自己是騙子,覺得自己是俠客。

  再說了,東爺不是一個人,是一群。

  前面已經干成好幾回了,誰也沒出事。

  人就是這樣,只要沒被抓過,就覺得永遠不會輪到自己。

  沈楠甚至想過:就算有一天東爺翻了,他一個小跟班,頂多被教育幾句就放了。

  可是他們太低估了國家的司法機構,他們幹完第一天時,就有鄉鎮廠長報了案。

  只是礙於當時交通通訊問題,直到幾天後再作案時,才被當場摁住。

  最特麼奇葩的是,東爺這兔崽子,也不知道最後一次案發前察覺到了什麼,自己給跑了。

  讓沈楠這幫小年輕頂了雷。

  沈清秋匆匆趕到市收容所,她媽和看上去同樣是家長的幾人,正在大鐵門外等候。

  手中拿著被褥衣服,是局裡通知他們帶的。

  她走到母親身邊,沈母沒搭理沈清秋,甚至連看都沒看她。

  「哐當」一聲,大鐵門上的窗口被打開,裡面傳出一個嚴肅的點名聲。

  「沈楠家屬!」

  沈母聽到這聲點名,立刻湊了過去。

  她把戶口本和那張皺巴巴的通知單從窗口遞進去,民警接過去翻了翻,頭也沒抬:「沈楠?」

  「是!是我兒子……」

  民警在登記本上寫了幾筆,又推出一張紙:「簽這兒,姓名、關係、日期。」

  沈母低頭簽字,手有些抖。

  簽完後民警把戶口本和通知單收據退出來:「衣服和錢放這兒就行,人現在不能見,案子查清再說。」

  母親急了:「同志,我就看一眼!」

  「說了不能見。」

  「那……」她媽還想說什麼卻再次被無情的打斷。

  「都說了不能,下一個!」

  沈母站在原地,有些手足無措。

  沈清秋站在她身後,看著她媽把那張皺巴巴的通知單撫平,又撫平。

  簽完字,沈母轉過身來,開口說了第一句話:


  「你還有臉站在這兒?要不是你昨天往外跑,你弟能被抓?」

  沈清秋沒接話。她看著母親的臉,忽然覺得心裡有什麼東西鬆了。

  原來不管她怎麼做,在這個家裡,她永遠是那個可以被責怪的人。

  「媽!」

  她打斷了母親的話,聲音不大,但很穩。

  「他進去,是他自己選的。跟我沒關係。」

  說完,她轉身往外走。

  母親在身後喊她,她沒有回頭。

  兩天後,王向陽從柳紅嘴裡得知這件事,心中滿是唏噓。

  前世他就在報紙上看過真實案例,只是沒想到這年頭還真有這麼幹的人!

  如今已經是七月份了,這人先羈押再取證,到最後的宣判,怎麼也得倆仨個月去了。

  沈清秋家算是塌了。

  王向陽搖了搖頭,看向一旁的柳紅:「那沈清秋現在在哪呢?」

  柳紅想了想,臉上的表情有些許不自然:「向陽哥,我瞞了你件事,你可別罵我……」

  王向陽微微一笑:「我說這兩天的帳咋不對呢?」

  「原來是被你拿走的!」

  「沒有,不全是我!」柳紅趕忙否定,同時還指了指旁邊的趙林海,「他也參與了!」

  「向陽大哥啊,我不行啊……」趙林海一看自己被供了出來,那個逗逼勁兒立馬又上來了!

  「停停停,打住!」王向陽趕忙呼扇了一下子,「我又沒說不行,都是朋友,幫著渡過下難關怎麼了,又不是施捨!」

  柳紅聽到這句話後,才鬆了口氣。

  她從這兩天的流水裡拿了5塊錢,又從趙林海那裡湊了5塊,一起交給沈清秋。

  一開始那姑娘還不要,可柳紅提到朋友倆字時,她卻默默接受了,同時心裡想著,她一定要還,這樣才不能辜負朋友兩個字。

  沈清秋自那天后,除了她媽有急事外,基本就沒有再回過家,

  她弟的事兒全社區都知道了,同時也知道她家散了。

  她找到街道辦,還是之前開除她那個主任。

  這主任同情她的遭遇,幫她在社區裡的單身樓找了張床。

  至於現在幹什麼呢?

  好像是在紡織廠供銷社後面的食堂做幫廚,一個月也能拿個十塊二十塊的。

  這些是柳紅告訴他的,王向陽聽後嘆了口氣,從一旁的竹籃子裡拿出一個包裹,遞給柳紅。

  「抽空給沈清秋送過去吧!這是我跑了好些個店才找到的!」

  柳紅不知道裡面是什麼,但也沒有拆開。

  後來她將這個包裹轉交給沈清秋,裡面有一本新書,和一個大本子。

  那本書正是她最喜歡的《朦朧詩選》。

  沈清秋翻開扉頁,看見上面寫著一行字,眼眶一下子就紅了。

  她用手背飛快地蹭了一下眼睛,沒讓淚掉下來。

  「沈清秋,以前你總是看別人寫的故事,如今也希望你書寫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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