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上架感言
第40章 上架感言
接編輯通知,本書將在明日上架。
VIP將在凌晨開通,12點後會直發一萬。
2號開始,還是下午一點多更新。
然後說說感想:
1、本書之所以會是美娛,純粹是上本金融撲的太慘,連架都沒有上,由於上本的題材太小眾了,所以在構思時我就琢磨著寫個大眾點的東西,接著,本書便出現了。
當然,美娛+其實也不大眾。
2、在構思本書時,由於我在看本站的另一本書,《我在美國拼高達》,所以,把斬殺線這些東西融入電影,以《Saw》開局,這個靈感便撞進了我的腦子。
然後,事情就大條了。
因為我在寫書時很看重邏輯,且我平日裡看了比較多的八卦,所以我發現,直接寫《電鋸驚魂》是沒法寫的,也就是開篇直接拍《電鋸驚魂》是沒法弄的。
這是導演文和演員文最大的區別。
原因也是本書之前寫過的版權問題。
現實中,新人拿著劇本在找投資時,那是拿不到自己作品的版權的。
並且,如果新人想要自己出錢做電影,那在北美是沒法大規模上映的。
這個是有海量個例的嘛,甲骨文創始人的兒子都繞不過這個坎,他叔還是賈伯斯呢,賈伯斯都建議他不要和七大硬剛,你算老幾?對吧?
所以,在面對這個問題時,那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讓出版權拍電影。
但,這個是行不通的。
因為當我用讀者的視角看這個決定後,我便立刻感覺,這是個毒點。
《電鋸驚魂》的價值世人皆知。
毫不誇張的說,溫子仁能有今天,全都是因為拍了《電鋸》,那在這種情況下,主角要是把版權讓出去了,我這不就得被罵爆嗎?
所以版權不能讓。
那有沒有讓主角在不讓版權的情況下拍上電影的方法?這個問題鑽進了我的腦子。
然後,各位便瞧見了我找到的,現實中的確有成功案例的可行方法。
也就是馬克·阿明。
有一說一,在設計開篇這段劇情時,我的心是很忐忑的。
因為當我把故事的開篇搞得非常複雜後,從閱讀的角度上來說,對各位是不友好的。
小說就是個商品嘛,大家看小說就是為了爽。
我要是把發育期搞長了,那看的就不爽了啊。
所以在設計開篇時,我一度不想用現在各位看到的這個開篇。
至於我最後為什麼用了?
很簡單。
因為我在寫開篇大綱時,想著想著,忽然發現,我想的故事進展和兩本書很像。
一本是我比較喜歡的作者,白自的《1979》
《1979》的開頭是用賣大碗茶這段劇情拉起年代感嘛,然後抄劇本進北影廠,跟著改劇本拍攝,這其中在拉出武俠,也就是《太極》
如果看過《1979》的應該有感覺,本書的傑克·安德森進攝影棚被嚇得衝突和《1979》陳處賣大碗茶被找茬很像,當然我沒抄啊,真的只是看過喜歡有印象,然後本能的用了。
由於《1979》的開篇非常的順,所以,我個人覺得,當下各位看到的開篇應該能用?
但,這個想法其實並沒有持續多久。
白白升白金了嘛。
白金寫書的節奏不是撲街能學的。
而讓我做出決定,就用當下這個開頭的,是另一本書。
那也是我喜歡的一個作者十三號寫的《美利堅名利雙收》
那本書開篇,主角也沒立刻拍電影,而是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
當這一事實出現後,我便覺得,當下這個開篇能用?
當然,那個時候的我,心裡也是有懷疑的。
因為十三寫了十幾年的書嘛,他的節奏,也不是我等撲街能夠學的。
但當成功案例擺在我的面前,且,我真的找不到除了虎軀一震」外,能夠讓主角既掌控版權,又拍上電影的好方法時,本書,也就寫成這樣了。
美娛本來就沒有多少人寫了嘛!
女主美娛現在全站應該只有我一個人在寫!
我想抄都找不到地方抄!
然後,我很後悔。
因為寫著寫著,我發現,進度的確慢了。
並且,本書截至今目,沒有任何一個推薦。
是的,試水都沒有。
因為起點改規則了,試水都要PK。
達不到追讀就是沒有試水,即便我現在湊夠了上架的真追。
昂,都市就這麼殘忍,娛樂更殘忍,標準最高的。
從發書開始真·裸奔上架這種事是我第一次遇到,這讓我很鬱悶,真心話。
如果能重來,我覺得我該寫虎軀一震。
這不是我覺得現在的開篇設計的有問題,而是我覺得我沒資格這麼寫。
但,寫都寫了,那就繼續寫唄。
Okay,感想說完了。
我的感想的確有些喪,所以,如果給各位造成了困擾,我很抱歉。
然後,感謝能夠追到這裡的你們的支持,你們的投票打賞評論我都看得到。
我沒有回覆評論是因為————
遇到難回答的問題就不說話了。
(嘻嘻~
如果各位覺得本書能成為生活中的消遣,那還請各位在本書上架後支持訂閱一下。
謝謝。
要是看的不爽,你也可以把我無情的叉掉。
我自己也看書嘛,當我遇到了噁心的劇情時————我總不能花錢吃屎吧?對吧?
Over。
懶得去管順其自然202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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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編輯通知,本書將在明日上架。
VIP將在凌晨開通,12點後會直發一萬。
2號開始,還是下午一點多更新。
然後說說感想:
1、本書之所以會是美娛,純粹是上本金融撲的太慘,連架都沒有上,由於上本的題材太小眾了,所以在構思時我就琢磨著寫個大眾點的東西,接著,本書便出現了。
當然,美娛+其實也不大眾。
2、在構思本書時,由於我在看本站的另一本書,《我在美國拼高達》,所以,把斬殺線這些東西融入電影,以《Saw》開局,這個靈感便撞進了我的腦子。
然後,事情就大條了。
因為我在寫書時很看重邏輯,且我平日裡看了比較多的八卦,所以我發現,直接寫《電鋸驚魂》是沒法寫的,也就是開篇直接拍《電鋸驚魂》是沒法弄的。
這是導演文和演員文最大的區別。
原因也是本書之前寫過的版權問題。
現實中,新人拿著劇本在找投資時,那是拿不到自己作品的版權的。
並且,如果新人想要自己出錢做電影,那在北美是沒法大規模上映的。
這個是有海量個例的嘛,甲骨文創始人的兒子都繞不過這個坎,他叔還是賈伯斯呢,賈伯斯都建議他不要和七大硬剛,你算老幾?對吧?
所以,在面對這個問題時,那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讓出版權拍電影。
但,這個是行不通的。
因為當我用讀者的視角看這個決定後,我便立刻感覺,這是個毒點。
《電鋸驚魂》的價值世人皆知。
毫不誇張的說,溫子仁能有今天,全都是因為拍了《電鋸》,那在這種情況下,主角要是把版權讓出去了,我這不就得被罵爆嗎?
所以版權不能讓。
那有沒有讓主角在不讓版權的情況下拍上電影的方法?這個問題鑽進了我的腦子。
然後,各位便瞧見了我找到的,現實中的確有成功案例的可行方法。
也就是馬克·阿明。
有一說一,在設計開篇這段劇情時,我的心是很忐忑的。
因為當我把故事的開篇搞得非常複雜後,從閱讀的角度上來說,對各位是不友好的。
小說就是個商品嘛,大家看小說就是為了爽。
我要是把發育期搞長了,那看的就不爽了啊。
所以在設計開篇時,我一度不想用現在各位看到的這個開篇。
至於我最後為什麼用了?
很簡單。
因為我在寫開篇大綱時,想著想著,忽然發現,我想的故事進展和兩本書很像。
一本是我比較喜歡的作者,白自的《1979》
《1979》的開頭是用賣大碗茶這段劇情拉起年代感嘛,然後抄劇本進北影廠,跟著改劇本拍攝,這其中在拉出武俠,也就是《太極》
如果看過《1979》的應該有感覺,本書的傑克·安德森進攝影棚被嚇得衝突和《1979》陳處賣大碗茶被找茬很像,當然我沒抄啊,真的只是看過喜歡有印象,然後本能的用了。
由於《1979》的開篇非常的順,所以,我個人覺得,當下各位看到的開篇應該能用?
但,這個想法其實並沒有持續多久。
白白升白金了嘛。
白金寫書的節奏不是撲街能學的。
而讓我做出決定,就用當下這個開頭的,是另一本書。
那也是我喜歡的一個作者十三號寫的《美利堅名利雙收》
那本書開篇,主角也沒立刻拍電影,而是解決自己的生存問題。
當這一事實出現後,我便覺得,當下這個開篇能用?
當然,那個時候的我,心裡也是有懷疑的。
因為十三寫了十幾年的書嘛,他的節奏,也不是我等撲街能夠學的。
但當成功案例擺在我的面前,且,我真的找不到除了虎軀一震」外,能夠讓主角既掌控版權,又拍上電影的好方法時,本書,也就寫成這樣了。
美娛本來就沒有多少人寫了嘛!
女主美娛現在全站應該只有我一個人在寫!
我想抄都找不到地方抄!
然後,我很後悔。
因為寫著寫著,我發現,進度的確慢了。
並且,本書截至今目,沒有任何一個推薦。
是的,試水都沒有。
因為起點改規則了,試水都要PK。
達不到追讀就是沒有試水,即便我現在湊夠了上架的真追。
昂,都市就這麼殘忍,娛樂更殘忍,標準最高的。
從發書開始真·裸奔上架這種事是我第一次遇到,這讓我很鬱悶,真心話。
如果能重來,我覺得我該寫虎軀一震。
這不是我覺得現在的開篇設計的有問題,而是我覺得我沒資格這麼寫。
但,寫都寫了,那就繼續寫唄。
Okay,感想說完了。
我的感想的確有些喪,所以,如果給各位造成了困擾,我很抱歉。
然後,感謝能夠追到這裡的你們的支持,你們的投票打賞評論我都看得到。
我沒有回覆評論是因為————
遇到難回答的問題就不說話了。
(嘻嘻~
如果各位覺得本書能成為生活中的消遣,那還請各位在本書上架後支持訂閱一下。
謝謝。
要是看的不爽,你也可以把我無情的叉掉。
我自己也看書嘛,當我遇到了噁心的劇情時————我總不能花錢吃屎吧?對吧?
Over。
懶得去管順其自然202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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