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夏為公司主題曲
林奕華攥著那張紙,眼眶有些泛紅。
他抬起頭看向江尋,聲音帶著一絲激動。
「江尋,你給我寫這首歌……」
「說實話,我唱了幾十年歌,從來沒收到過一首歌,能像這樣,從頭到尾每句詞都像在我心口上剜了一刀的。」
而且,這還是一首粵語歌啊!
粵語歌本來就少,還難寫。
沒想到,江尋這個從來沒有寫過粵語歌的人,一出手,就拿出了如此完美的歌曲!
林奕華說剛才那番話的時候時,目光還落在那張紙上。
像是怕一挪開,這首歌就會消失似的,心裡寶貴得不行。
江尋寫的這首《K歌之王》,讓他想起了自己這三十年所有的風光和落寞。
每一個字都像在他心上走了一遭。
林奕華和薛知謙是好友。
之前江尋給薛知謙寫了一首《演員》,他就和薛知謙聯繫過。
知道薛知謙花了八百萬。
而且,還是不要歌曲版權的那種。
「江尋,這首歌我給你一千萬,不要版權,你要是覺得不合適,再加也行。」
江尋擺了擺手,語氣很平靜:「林老師太多了。」
林奕華愣了一下,隨即笑著搖了搖頭:「你這孩子,怎麼還有人嫌棄給的錢多的啊……」
「我說一千萬,那就一千萬!」
雖然這些年林奕華在樂壇混得不咋樣,但是該賺的錢還是沒少賺的。
早就實現財富自由了。
一千萬對於林奕華來說,並不是什麼太大的數字。
在林奕華的堅持下,江尋也只好答應了。
從合同擬好,到簽完,前後不過半個小時。
本來江尋和林予歆想請林奕華吃個飯的。
誰知道林奕華心癢難耐,想要馬上回去練歌,很快就走了。
林奕華走的時候,把那頁歌詞折好,小心翼翼地放進內兜里。
拍了拍胸口,像是怕弄丟了什麼稀世珍寶。
當然,好歹是一千萬買的啊!
林奕華上車的時候,又回頭看了江尋一眼,笑著說:「江尋,下周《音樂風雲榜》,你到時候看吧,我不會讓這首歌白瞎的!」
送走林奕華後,江尋和林予歆兩人剛回房間。
江尋就被林予歆一把拽住了手腕。
林予歆踮起腳,湊近江尋的臉,鼻尖幾乎要碰上了。
一雙大眼睛裡閃著狡黠的光:「老公,你實話跟我說,你什麼時候會的粵語?我怎麼從來都不知道?」
林予歆偏著頭,語氣裡帶著一點故意拿捏的嗔怪,嘴角卻壓不住笑意。
江尋被她這麼近距離地盯著,笑了笑。
抬起手捏了捏她的臉頰:「前兩年我不是在家閒著沒事兒幹嗎?」
「那會兒想著,以後萬一要寫粵語歌呢,就偷偷練了練。」
林予歆」哼」了一聲,鬆開手。
雙臂環抱在胸前,裝出一副不太滿意的樣子?
「好哇,居然偷偷練?」
「臭老公,你還連我都瞞著?」
「你這保密工作做得也太好了吧。」
「老婆,我也不是故意瞞你。」
江尋伸手把林予歆攬過來,下巴抵在她頭頂,聲音低低的,帶著點寵溺的笑意。
「就是那會兒學的還沒到能拿出手的水平,不想在你面前丟人。」
「後來練好了,又一直沒機會用……這不是今天林老師來,才剛好派上用場嘛。」
林予歆在江尋懷裡仰起頭,嘴角彎著:「那你以後還瞞不瞞我了?」
「不瞞了。」江尋低下頭看她,目光里全是暖意。
「老婆,我以後什麼都告訴你。」
林予歆這才滿意地」嗯」了一聲,腦袋往江尋肩窩裡蹭了蹭,像只貓似的。
兩人剛膩歪了一會兒,辦公室的門又被敲響了。
劉蘭推門進來,手裡拿著一個平板,表情認真了不少。
她看了一眼沙發上黏在一起的兩人,挑了挑眉。
反正早就習慣了。
劉蘭並沒多說什麼,徑直走到茶几邊坐下,把平板往桌上一放。
「好了好了,你倆等會兒再膩,先說正事。」
江尋和林予歆這才坐直了些,看向劉蘭。
「這裡有一些邀約,你們之前還沒看完,現在再看看有沒有想接的。」
「我倒是有一個重點推薦的。」
劉蘭劃了劃平板,調出一份文件,語氣利落起來。
「夏為公司那邊,向國內外各大音樂人發了一輪創作邀請。」
「他們想要一首能作為消費者業務全球品牌主題曲的歌。」
「你們應該知道夏為的分量吧?」
夏為是華夏自己的民營科技企業,在國內外都很有影響力。
「如果江尋你能拿下這個合作,對你後續的行業地位,加成不是一點點。」
劉蘭頓了頓,看向江尋,目光裡帶著明顯的期待:「所以我的建議是,這個活,江尋你可以試一試。」
林予歆聽了,眼睛也跟著亮了起來。
側頭看向江尋,輕聲說道。
「老公,夏為確實是很難得的合作機會……」
「如果能拿下來,對你以後的知名度會有很大幫助。」
江尋沒有立刻回答,目光落在平板上那份文件上,沉默了幾秒。
他的腦子轉得很快。
夏為、海外市場、品牌主題曲……
這些關鍵詞在他腦子裡過了一遍,但他最先想到的,不是自己。
他想到的是林予歆。
從最開始簽約星河娛樂,到《歌王爭霸賽》,再到後來解約、成立工作室、一步步走到今天。
林予歆的路走得不容易。
她有實力,有長相,有觀眾緣,離天后那個位置只差一兩步。
缺的不過是時間,和一些真正有分量的作品,以及足夠大的舞台。
而現在,作品已經有《如願》在了!
只要有這首歌在,林予歆就永遠站在那裡。
只不過,想要封后,終究是差一些資歷。
而夏為這個全球品牌主題曲,正是一個絕佳的跳板。
如果林予歆演唱夏為公司全球品牌的主題曲,那麼她的影響力就能直接從國內衝到海外。
她的歌聲會被全世界聽到!
那才是她應該站上的舞台!
他抬起頭看向江尋,聲音帶著一絲激動。
「江尋,你給我寫這首歌……」
「說實話,我唱了幾十年歌,從來沒收到過一首歌,能像這樣,從頭到尾每句詞都像在我心口上剜了一刀的。」
而且,這還是一首粵語歌啊!
粵語歌本來就少,還難寫。
沒想到,江尋這個從來沒有寫過粵語歌的人,一出手,就拿出了如此完美的歌曲!
林奕華說剛才那番話的時候時,目光還落在那張紙上。
像是怕一挪開,這首歌就會消失似的,心裡寶貴得不行。
江尋寫的這首《K歌之王》,讓他想起了自己這三十年所有的風光和落寞。
每一個字都像在他心上走了一遭。
林奕華和薛知謙是好友。
之前江尋給薛知謙寫了一首《演員》,他就和薛知謙聯繫過。
知道薛知謙花了八百萬。
而且,還是不要歌曲版權的那種。
「江尋,這首歌我給你一千萬,不要版權,你要是覺得不合適,再加也行。」
江尋擺了擺手,語氣很平靜:「林老師太多了。」
林奕華愣了一下,隨即笑著搖了搖頭:「你這孩子,怎麼還有人嫌棄給的錢多的啊……」
「我說一千萬,那就一千萬!」
雖然這些年林奕華在樂壇混得不咋樣,但是該賺的錢還是沒少賺的。
早就實現財富自由了。
一千萬對於林奕華來說,並不是什麼太大的數字。
在林奕華的堅持下,江尋也只好答應了。
從合同擬好,到簽完,前後不過半個小時。
本來江尋和林予歆想請林奕華吃個飯的。
誰知道林奕華心癢難耐,想要馬上回去練歌,很快就走了。
林奕華走的時候,把那頁歌詞折好,小心翼翼地放進內兜里。
拍了拍胸口,像是怕弄丟了什麼稀世珍寶。
當然,好歹是一千萬買的啊!
林奕華上車的時候,又回頭看了江尋一眼,笑著說:「江尋,下周《音樂風雲榜》,你到時候看吧,我不會讓這首歌白瞎的!」
送走林奕華後,江尋和林予歆兩人剛回房間。
江尋就被林予歆一把拽住了手腕。
林予歆踮起腳,湊近江尋的臉,鼻尖幾乎要碰上了。
一雙大眼睛裡閃著狡黠的光:「老公,你實話跟我說,你什麼時候會的粵語?我怎麼從來都不知道?」
林予歆偏著頭,語氣裡帶著一點故意拿捏的嗔怪,嘴角卻壓不住笑意。
江尋被她這麼近距離地盯著,笑了笑。
抬起手捏了捏她的臉頰:「前兩年我不是在家閒著沒事兒幹嗎?」
「那會兒想著,以後萬一要寫粵語歌呢,就偷偷練了練。」
林予歆」哼」了一聲,鬆開手。
雙臂環抱在胸前,裝出一副不太滿意的樣子?
「好哇,居然偷偷練?」
「臭老公,你還連我都瞞著?」
「你這保密工作做得也太好了吧。」
「老婆,我也不是故意瞞你。」
江尋伸手把林予歆攬過來,下巴抵在她頭頂,聲音低低的,帶著點寵溺的笑意。
「就是那會兒學的還沒到能拿出手的水平,不想在你面前丟人。」
「後來練好了,又一直沒機會用……這不是今天林老師來,才剛好派上用場嘛。」
林予歆在江尋懷裡仰起頭,嘴角彎著:「那你以後還瞞不瞞我了?」
「不瞞了。」江尋低下頭看她,目光里全是暖意。
「老婆,我以後什麼都告訴你。」
林予歆這才滿意地」嗯」了一聲,腦袋往江尋肩窩裡蹭了蹭,像只貓似的。
兩人剛膩歪了一會兒,辦公室的門又被敲響了。
劉蘭推門進來,手裡拿著一個平板,表情認真了不少。
她看了一眼沙發上黏在一起的兩人,挑了挑眉。
反正早就習慣了。
劉蘭並沒多說什麼,徑直走到茶几邊坐下,把平板往桌上一放。
「好了好了,你倆等會兒再膩,先說正事。」
江尋和林予歆這才坐直了些,看向劉蘭。
「這裡有一些邀約,你們之前還沒看完,現在再看看有沒有想接的。」
「我倒是有一個重點推薦的。」
劉蘭劃了劃平板,調出一份文件,語氣利落起來。
「夏為公司那邊,向國內外各大音樂人發了一輪創作邀請。」
「他們想要一首能作為消費者業務全球品牌主題曲的歌。」
「你們應該知道夏為的分量吧?」
夏為是華夏自己的民營科技企業,在國內外都很有影響力。
「如果江尋你能拿下這個合作,對你後續的行業地位,加成不是一點點。」
劉蘭頓了頓,看向江尋,目光裡帶著明顯的期待:「所以我的建議是,這個活,江尋你可以試一試。」
林予歆聽了,眼睛也跟著亮了起來。
側頭看向江尋,輕聲說道。
「老公,夏為確實是很難得的合作機會……」
「如果能拿下來,對你以後的知名度會有很大幫助。」
江尋沒有立刻回答,目光落在平板上那份文件上,沉默了幾秒。
他的腦子轉得很快。
夏為、海外市場、品牌主題曲……
這些關鍵詞在他腦子裡過了一遍,但他最先想到的,不是自己。
他想到的是林予歆。
從最開始簽約星河娛樂,到《歌王爭霸賽》,再到後來解約、成立工作室、一步步走到今天。
林予歆的路走得不容易。
她有實力,有長相,有觀眾緣,離天后那個位置只差一兩步。
缺的不過是時間,和一些真正有分量的作品,以及足夠大的舞台。
而現在,作品已經有《如願》在了!
只要有這首歌在,林予歆就永遠站在那裡。
只不過,想要封后,終究是差一些資歷。
而夏為這個全球品牌主題曲,正是一個絕佳的跳板。
如果林予歆演唱夏為公司全球品牌的主題曲,那麼她的影響力就能直接從國內衝到海外。
她的歌聲會被全世界聽到!
那才是她應該站上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