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要不您去唱首歌吧
紅浪漫是本地出了名的KTV,名字聽著俗氣,消費水平卻一點不低。
賺了大錢的唐龍心情正盛,出手格外闊綽,給三個小弟每人都點了一個陪唱小妹,自己更是毫不虧待自己,一下點了兩個。
單是陪酒小妹,一個就要八百塊,再加上包廂費、酒水錢,這一次的消費算下來,起碼得大幾千。
也就是這次一次性賺了十二萬,換做平時,唐龍壓根捨不得這麼揮霍。
一到包廂,唐龍就拿起話筒,先唱了一首《蓋世巨星》,扯著嗓子嘶吼,唱完不過癮,又點了一首《我不做大哥好多年》,唱得深情又張揚。
旁邊的三個小弟見狀,連忙賣力鼓掌,扯著嗓子叫好,陪唱小妹一口一個「龍哥唱得好」「龍哥不愧是龍哥」,把唐龍哄得眉開眼笑,越發得意。
唱得盡興後,唐龍才放下話筒,掃了三個小弟一眼,問道:「你們誰想唱?別拘謹,盡興就好。」
那兩個小弟連忙擺著手拒絕,臉上堆著恭維的笑:「龍哥,我就不獻醜了,唱得太爛,怕掃了您的興。」
「對對對,龍哥唱得這麼好聽,我們哪好意思上台啊!」
最後,還是那個之前扇自己巴掌的小弟笑著站起身,接過話筒:「龍哥,那我來一首。」
另外兩個小弟看著他接過話筒的背影,悄悄湊在一起,小聲罵了句「傻逼」。
他們心裡看得門兒清,自己才分了一萬五,誰願意浪費時間上台唱歌?
難得唐龍大方一次,不如趁著機會好好享受,怎麼也得把少拿的一萬多「補」回來。
念頭一落,兩人越發肆無忌憚,一門心思摸著身邊的陪唱小妹,下手沒輕沒重。
這可苦了那兩個陪唱姑娘,她們最討厭的就是這種喝了酒的客人,尤其是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
這種人目標明確,酒不喝、歌不唱,就一門心思在她們身上亂摸,嘴裡還說著些油膩的渾話。
而且他們喝得醉醺醺的,壓根沒有再點酒水的意思,她們連一點提成也賺不到。
更讓人難以忍受的是,兩人身上的酒氣混著口臭,熏得人直犯噁心。要不是不能挑客人、不敢得罪人,她們早就轉身走了。
就這麼僵持了兩個小時,那兩個小弟依舊沒有半點要上台唱歌的念頭,手上的動作也沒停。
兩個姑娘對視一眼,眼裡滿是無奈和厭惡,其中一個實在忍不下去了,強壓著心裡的噁心,輕聲說道:「大哥,別摸了,要不您去唱首歌吧?」
她的話還沒說完,門外突然傳來了急促的敲門聲,不等包廂里的人反應過來,門已經被推開,幾個身穿制服的警察走了進來,神色嚴肅。
那兩個正動手動腳的小弟瞬間僵住,嚇得渾身一哆嗦,連忙將濕漉漉的手從陪唱小妹身上抽了回來,慌亂地擦了擦褲子,大氣都不敢出。
唐龍也被這突如其來的警察嚇了一跳,他剛才還和身邊的陪唱小妹談好出去的價格,怎麼警察就來了?
這速度也太快了!他心裡暗自嘀咕,自己這還沒付完錢、沒來得及行動,應該不算嫖*吧?
隨即他又反應過來,應該只是來查房的,畢竟自己錢都還沒付呢。
可還沒等他緩過神,領頭的何警官已經走到他面前,目光銳利地盯著他:「你就是唐龍吧?你涉嫌強迫交易罪,請跟我們走一趟,配合調查。」
唐龍當場就懵了,臉上的得意和慌亂瞬間凝固,皺著眉大喊:「警官,你們是不是搞錯了?」
他壓根沒聽懂這個罪名,還以為他們抓錯人了。
另外三個小弟一看警察是來抓唐龍的,心裡頓時慌了,趁警察不注意,悄悄挪到包廂門口,想趁機溜走。
可他們剛走沒幾步,何警官的聲音就冷冷傳來:「都站住,所有人都跟我們回去,接受詢問,一個都不能少!」
-----------------
警局審訊室里。
直到此刻,唐龍才反應過來,自己被抓進來,竟然是因為中午攔婚車賣手串的事。
他看著對面一臉嚴肅的何警官,連忙擺著手狡辯:「警官,我冤枉啊!本來我還捨不得賣那串手串,是他自己湊過來說很喜歡,我才忍痛割愛的啊!」
何警官聽了他這番顛倒黑白的話,忍不住冷哼一聲,指尖輕輕敲擊著桌面,語氣冰冷:「忍痛割愛?我問你,這手串你多少錢買來的,又賣給他多少錢?」
唐龍聽到這個問題,眼神瞬間閃爍了一下,不自覺地飄向別處。
何警官見狀,語氣愈發嚴厲,直接警告:「你別想著撒謊,你的三個小弟,可是已經把所有事情都交代清楚了。」
唐龍心裡咯噔一下,原本還想謊稱手串是自己祖傳的,可一想到那三個小弟,他還是選擇說實話。
「那、那手串是我花一百塊錢撿漏來的,賣給了他十二萬。」
但他耍了個小心眼,說手串是自己撿漏的,意思就是價值遠不止一百。
何警官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小心思,被他這厚顏無恥的樣子氣笑了,語氣里滿是嘲諷:
「你確定要撒謊到底?我再提醒你一次,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別等錯過了機會,再後悔莫及。」
可唐龍壓根不信這話,心裡打得算盤噼啪響:當時他特意讓張澈把攝像頭關了,根本就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這手串不值一百塊。
就算張澈把手串拿出來,自己只要一口咬定手串被調包了,不是自己當初賣給他的那串,誰也奈何不了他。
張澈說自己賣給他的手串不值十二萬,那他就得拿出證據來。
再說了,文玩這東西本就沒有固定價格,十幾萬的手串在圈子裡很常見,甚至都不算貴,只要自己咬死不鬆口,警察也沒轍。
打定主意後,唐龍抬起頭,語氣堅定地一口咬定:「警官,我沒撒謊,我那串手串真的值十二萬,我要是訛他,天打雷劈!」
砰!
何警官猛地一拍桌子,將一串手串狠狠甩在唐龍面前,手串碰撞桌面發出清脆的聲響。他指著手串,厲聲質問道:「你告訴我,這串手串怎麼值十二萬?」
那串手串放在桌上,珠子色澤暗沉,表面粗糙,還帶著明顯的塑料質感,一看就是地攤上隨處可見的劣質樹脂貨。
誰知唐龍看到何警官拿出的「物證」,卻一點都不慌,直接笑道:「警官,這根本不是我賣給他的那串手串啊!我賣給他的那串,比這個精緻多了。」
何警官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地問道:「你確定?你要為你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負責,一旦查實你撒謊,後果自負。」
唐龍被他看得心裡莫名發慌,總覺得哪裡不對勁,可話已經說出口,只能硬著頭皮,梗著脖子回答:「我確定!這絕對不是我賣給他的那串手串!」
何警官聽了他的回答後,二話不說,直接掏出手機,點開視頻,遞到唐龍面前。
唐龍看到視頻後,整個人徹底沉默了。
賺了大錢的唐龍心情正盛,出手格外闊綽,給三個小弟每人都點了一個陪唱小妹,自己更是毫不虧待自己,一下點了兩個。
單是陪酒小妹,一個就要八百塊,再加上包廂費、酒水錢,這一次的消費算下來,起碼得大幾千。
也就是這次一次性賺了十二萬,換做平時,唐龍壓根捨不得這麼揮霍。
一到包廂,唐龍就拿起話筒,先唱了一首《蓋世巨星》,扯著嗓子嘶吼,唱完不過癮,又點了一首《我不做大哥好多年》,唱得深情又張揚。
旁邊的三個小弟見狀,連忙賣力鼓掌,扯著嗓子叫好,陪唱小妹一口一個「龍哥唱得好」「龍哥不愧是龍哥」,把唐龍哄得眉開眼笑,越發得意。
唱得盡興後,唐龍才放下話筒,掃了三個小弟一眼,問道:「你們誰想唱?別拘謹,盡興就好。」
那兩個小弟連忙擺著手拒絕,臉上堆著恭維的笑:「龍哥,我就不獻醜了,唱得太爛,怕掃了您的興。」
「對對對,龍哥唱得這麼好聽,我們哪好意思上台啊!」
最後,還是那個之前扇自己巴掌的小弟笑著站起身,接過話筒:「龍哥,那我來一首。」
另外兩個小弟看著他接過話筒的背影,悄悄湊在一起,小聲罵了句「傻逼」。
他們心裡看得門兒清,自己才分了一萬五,誰願意浪費時間上台唱歌?
難得唐龍大方一次,不如趁著機會好好享受,怎麼也得把少拿的一萬多「補」回來。
念頭一落,兩人越發肆無忌憚,一門心思摸著身邊的陪唱小妹,下手沒輕沒重。
這可苦了那兩個陪唱姑娘,她們最討厭的就是這種喝了酒的客人,尤其是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
這種人目標明確,酒不喝、歌不唱,就一門心思在她們身上亂摸,嘴裡還說著些油膩的渾話。
而且他們喝得醉醺醺的,壓根沒有再點酒水的意思,她們連一點提成也賺不到。
更讓人難以忍受的是,兩人身上的酒氣混著口臭,熏得人直犯噁心。要不是不能挑客人、不敢得罪人,她們早就轉身走了。
就這麼僵持了兩個小時,那兩個小弟依舊沒有半點要上台唱歌的念頭,手上的動作也沒停。
兩個姑娘對視一眼,眼裡滿是無奈和厭惡,其中一個實在忍不下去了,強壓著心裡的噁心,輕聲說道:「大哥,別摸了,要不您去唱首歌吧?」
她的話還沒說完,門外突然傳來了急促的敲門聲,不等包廂里的人反應過來,門已經被推開,幾個身穿制服的警察走了進來,神色嚴肅。
那兩個正動手動腳的小弟瞬間僵住,嚇得渾身一哆嗦,連忙將濕漉漉的手從陪唱小妹身上抽了回來,慌亂地擦了擦褲子,大氣都不敢出。
唐龍也被這突如其來的警察嚇了一跳,他剛才還和身邊的陪唱小妹談好出去的價格,怎麼警察就來了?
這速度也太快了!他心裡暗自嘀咕,自己這還沒付完錢、沒來得及行動,應該不算嫖*吧?
隨即他又反應過來,應該只是來查房的,畢竟自己錢都還沒付呢。
可還沒等他緩過神,領頭的何警官已經走到他面前,目光銳利地盯著他:「你就是唐龍吧?你涉嫌強迫交易罪,請跟我們走一趟,配合調查。」
唐龍當場就懵了,臉上的得意和慌亂瞬間凝固,皺著眉大喊:「警官,你們是不是搞錯了?」
他壓根沒聽懂這個罪名,還以為他們抓錯人了。
另外三個小弟一看警察是來抓唐龍的,心裡頓時慌了,趁警察不注意,悄悄挪到包廂門口,想趁機溜走。
可他們剛走沒幾步,何警官的聲音就冷冷傳來:「都站住,所有人都跟我們回去,接受詢問,一個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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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審訊室里。
直到此刻,唐龍才反應過來,自己被抓進來,竟然是因為中午攔婚車賣手串的事。
他看著對面一臉嚴肅的何警官,連忙擺著手狡辯:「警官,我冤枉啊!本來我還捨不得賣那串手串,是他自己湊過來說很喜歡,我才忍痛割愛的啊!」
何警官聽了他這番顛倒黑白的話,忍不住冷哼一聲,指尖輕輕敲擊著桌面,語氣冰冷:「忍痛割愛?我問你,這手串你多少錢買來的,又賣給他多少錢?」
唐龍聽到這個問題,眼神瞬間閃爍了一下,不自覺地飄向別處。
何警官見狀,語氣愈發嚴厲,直接警告:「你別想著撒謊,你的三個小弟,可是已經把所有事情都交代清楚了。」
唐龍心裡咯噔一下,原本還想謊稱手串是自己祖傳的,可一想到那三個小弟,他還是選擇說實話。
「那、那手串是我花一百塊錢撿漏來的,賣給了他十二萬。」
但他耍了個小心眼,說手串是自己撿漏的,意思就是價值遠不止一百。
何警官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小心思,被他這厚顏無恥的樣子氣笑了,語氣里滿是嘲諷:
「你確定要撒謊到底?我再提醒你一次,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別等錯過了機會,再後悔莫及。」
可唐龍壓根不信這話,心裡打得算盤噼啪響:當時他特意讓張澈把攝像頭關了,根本就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這手串不值一百塊。
就算張澈把手串拿出來,自己只要一口咬定手串被調包了,不是自己當初賣給他的那串,誰也奈何不了他。
張澈說自己賣給他的手串不值十二萬,那他就得拿出證據來。
再說了,文玩這東西本就沒有固定價格,十幾萬的手串在圈子裡很常見,甚至都不算貴,只要自己咬死不鬆口,警察也沒轍。
打定主意後,唐龍抬起頭,語氣堅定地一口咬定:「警官,我沒撒謊,我那串手串真的值十二萬,我要是訛他,天打雷劈!」
砰!
何警官猛地一拍桌子,將一串手串狠狠甩在唐龍面前,手串碰撞桌面發出清脆的聲響。他指著手串,厲聲質問道:「你告訴我,這串手串怎麼值十二萬?」
那串手串放在桌上,珠子色澤暗沉,表面粗糙,還帶著明顯的塑料質感,一看就是地攤上隨處可見的劣質樹脂貨。
誰知唐龍看到何警官拿出的「物證」,卻一點都不慌,直接笑道:「警官,這根本不是我賣給他的那串手串啊!我賣給他的那串,比這個精緻多了。」
何警官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地問道:「你確定?你要為你自己說的每一句話負責,一旦查實你撒謊,後果自負。」
唐龍被他看得心裡莫名發慌,總覺得哪裡不對勁,可話已經說出口,只能硬著頭皮,梗著脖子回答:「我確定!這絕對不是我賣給他的那串手串!」
何警官聽了他的回答後,二話不說,直接掏出手機,點開視頻,遞到唐龍面前。
唐龍看到視頻後,整個人徹底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