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正式開庭
時間慢慢往前走,一切都相安無事,平靜得讓張澈有些不太習慣。
在等待開庭的時間裡,他為生意再次火爆的網店穩定好貨源,許諾給員工發一個月獎金後,底下員工的抱怨才慢慢消失。
實在是系統太給力了,張澈網店的生意不知道翻了多少倍,現在他已經叫底下的人又物色了幾家代工廠。
而在這幾天,也不斷地有好消息傳來。
前面兩個案子拖了這麼久,終於結案了。
劉大強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兩年半,劉翠翠以敲詐勒索罪被判了七年。
這天早上,張澈和羅賓匯合,前往法院。
至於陳小曦,早早就被羅賓趕回京城,畢竟她這個前台已經出來夠久了。
羅賓還是看在對方父親的面子上,才讓她在這玩這麼久。
盧桂花聽到要開庭了,張羅著和張青山一起陪著去。
「對方一看就不是好惹的,我們多去點人,可以給你撐撐場面啊!」盧桂花到現在都還記得上次去要錢時那一屋子的親戚。
張澈本想拒絕,畢竟法庭都有法警在維護秩序,對方除非想不開,要不然哪有人敢在法院打架。
不過看到父母躍躍欲試的表情,他叮囑了幾句在現場不要亂說話後,就同意他們一起前往。
一行人按照開庭時間,上午早早地就來到了法院。
他們的開庭時間是上午十點,前面按盧桂花打聽的好像有一場離婚案。
沒錯,基層的法院就是這麼忙。
按去年的統計,基層法院的法官,每人每年差不多要判300個案子。
去掉節假日什麼的,幾乎一天最少一場。
由於來的時間晚了點,他們到的時候,離婚案已經開庭了。
要不然按盧桂花東問西問的樣子,她還真想進去看看。
畢竟普通人一生難得來一次法院,尤其還是能聽八卦的離婚案,這對中年婦女來說,有著巨大的吸引力。
聽到不能再進去的消息時,盧桂花還抱怨就是張青山早上瞎擺弄那幾根頭髮導致來晚了。
隨著時間的推進,張澈發現有些不對勁。
被告方居然一個人都沒有來。
按照正常的流程,誹謗罪這種自訴案件開庭前都會有一波調解的。
來之前張澈還想過對方會不會在這一方面鬧成什麼動靜,沒想到對方直接不來了。
這下調解員也很無語,於是就跳過這一環節,直接開庭了。
到了時間點,張澈等人不管這些,直接進入法庭。
「小澈,這對方不來人,是不是就算我們贏啊?」盧桂花有些好奇地問道。
「是的,阿姨,而且對方拒不到庭可能還會加重刑期。」羅賓主動解釋道。
按正常的起訴流程,開庭當天原告被告都需要按時到庭,各自陳述自己的證據。
然後再由審判長審判,若是有哪一方沒有到庭,可能會受到懲罰。
比如原告沒有到,那可能會被直接認定為撤訴,且不能再上訴。
若被告沒有到,法院在量刑時會依法從重處罰。
所以如果有人想用不來就不能審判自己來逃避該有的懲罰,那只能說是太天真了。
法庭正上方,審判長看著左邊空蕩蕩的一排,皺了皺眉。
「被告確定有收到傳票嗎?」他輕聲向邊上的助手問道。
助手看了下材料,肯定地回答道:「有的,傳票確認是送到了本人手上。」
「給被告打電話,問問是什麼情況。」審判長有些不悅地說道。
於是還沒有開始的庭審直接被迫延緩。
張澈看向一本正經的羅賓,好奇地問道:「像這種情況你遇到的多嗎?」
羅賓看了眼審判長,轉過頭笑著說道:「我打過那麼多場官司,被告沒到的情況還是遇見過的。但是連律師都沒有的還真是頭一次見!」
十分鐘後,助手打了幾次電話都沒有人接。
不過對方不到庭的原因倒是被他找到了。
原來張天翔早在前幾天的時候就冒充張澈給法院打過電話,說要撤訴,被識破後直接被當場警告。
沒想到對方變本加厲,直接偽造簽字和蓋章,郵寄到法院說要撤訴。
對方可能就是天真地以為撤訴了,所以今天才沒有來法院。
在審判員找自己核實的時候,張澈都驚呆了,沒想到還能有這樣的操作。
隨著張天翔一次次突破他的認知,要不是曉得對方家庭實力,他真的會懷疑對方讀的大學是不是買進去的。
這事是正常人能幹出來的嗎?
審判長聽後嘴角抽搐了下,實在是張天翔太奇葩了,以至於他這樣的老幹部都是第一次見這樣的操作。
要知道開庭當天是被告唯一的辯訴機會,即使自己不來,律師總該到的啊。
你不來不就是放棄了自己的權益,到時候別說法院沒有給你機會。
審判長示意被告缺席,然後正式開庭。
羅賓一臉嚴肅地將評論截圖,警方核實的身份信息等證據上交。
審判長等人傳閱了證據後,看了眼空蕩蕩的被告席。
由於證據確鑿,且被告無反駁意見,開庭不到半小時就有了判決結果。
書記員喊了一句全體起立!
有十幾個觀眾還在竊竊私語「怎麼被告那邊沒人來」,哪曉得庭審直接就結束了,聽到這句話後,他們連忙起身。
審判長敲了下法槌,大聲地說道:「現在宣判,本院受理原告張澈與被告張天翔誹謗糾紛一案,業已審理終結。」
「依照《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六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本院對被告人判處的緩刑,改為實刑;
二、對被告人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
三、被告人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四、與前罪判處的刑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刑期四年零六個月。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向上級法院申請二審。」
隨著法槌再次落下,宣判立即生效。
原告席上,張澈聽到判決後,有些驚訝。
這次的判決確實有些出乎他的意料,開庭前,他以為對方最多會被判兩年。
這還是在判得比較重的情況下。
那曉得對方直接來了個神助攻,不來開庭就算了,居然還敢冒充自己騙法院撤訴。
直接多了個妨礙公務罪,多了一年多有期徒刑。
加上這一波操作,直接把法官們惹怒了,從判的刑期就能看出來幾乎都是在規則之內頂格判的。
只能說不作死就不會死,這一波四年半的有期徒刑,應該能給那些網絡黑子們一個教訓了。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無論這代價有多大。
所以,約束好自己是每一個成年人都應該學會的課程。
在等待開庭的時間裡,他為生意再次火爆的網店穩定好貨源,許諾給員工發一個月獎金後,底下員工的抱怨才慢慢消失。
實在是系統太給力了,張澈網店的生意不知道翻了多少倍,現在他已經叫底下的人又物色了幾家代工廠。
而在這幾天,也不斷地有好消息傳來。
前面兩個案子拖了這麼久,終於結案了。
劉大強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兩年半,劉翠翠以敲詐勒索罪被判了七年。
這天早上,張澈和羅賓匯合,前往法院。
至於陳小曦,早早就被羅賓趕回京城,畢竟她這個前台已經出來夠久了。
羅賓還是看在對方父親的面子上,才讓她在這玩這麼久。
盧桂花聽到要開庭了,張羅著和張青山一起陪著去。
「對方一看就不是好惹的,我們多去點人,可以給你撐撐場面啊!」盧桂花到現在都還記得上次去要錢時那一屋子的親戚。
張澈本想拒絕,畢竟法庭都有法警在維護秩序,對方除非想不開,要不然哪有人敢在法院打架。
不過看到父母躍躍欲試的表情,他叮囑了幾句在現場不要亂說話後,就同意他們一起前往。
一行人按照開庭時間,上午早早地就來到了法院。
他們的開庭時間是上午十點,前面按盧桂花打聽的好像有一場離婚案。
沒錯,基層的法院就是這麼忙。
按去年的統計,基層法院的法官,每人每年差不多要判300個案子。
去掉節假日什麼的,幾乎一天最少一場。
由於來的時間晚了點,他們到的時候,離婚案已經開庭了。
要不然按盧桂花東問西問的樣子,她還真想進去看看。
畢竟普通人一生難得來一次法院,尤其還是能聽八卦的離婚案,這對中年婦女來說,有著巨大的吸引力。
聽到不能再進去的消息時,盧桂花還抱怨就是張青山早上瞎擺弄那幾根頭髮導致來晚了。
隨著時間的推進,張澈發現有些不對勁。
被告方居然一個人都沒有來。
按照正常的流程,誹謗罪這種自訴案件開庭前都會有一波調解的。
來之前張澈還想過對方會不會在這一方面鬧成什麼動靜,沒想到對方直接不來了。
這下調解員也很無語,於是就跳過這一環節,直接開庭了。
到了時間點,張澈等人不管這些,直接進入法庭。
「小澈,這對方不來人,是不是就算我們贏啊?」盧桂花有些好奇地問道。
「是的,阿姨,而且對方拒不到庭可能還會加重刑期。」羅賓主動解釋道。
按正常的起訴流程,開庭當天原告被告都需要按時到庭,各自陳述自己的證據。
然後再由審判長審判,若是有哪一方沒有到庭,可能會受到懲罰。
比如原告沒有到,那可能會被直接認定為撤訴,且不能再上訴。
若被告沒有到,法院在量刑時會依法從重處罰。
所以如果有人想用不來就不能審判自己來逃避該有的懲罰,那只能說是太天真了。
法庭正上方,審判長看著左邊空蕩蕩的一排,皺了皺眉。
「被告確定有收到傳票嗎?」他輕聲向邊上的助手問道。
助手看了下材料,肯定地回答道:「有的,傳票確認是送到了本人手上。」
「給被告打電話,問問是什麼情況。」審判長有些不悅地說道。
於是還沒有開始的庭審直接被迫延緩。
張澈看向一本正經的羅賓,好奇地問道:「像這種情況你遇到的多嗎?」
羅賓看了眼審判長,轉過頭笑著說道:「我打過那麼多場官司,被告沒到的情況還是遇見過的。但是連律師都沒有的還真是頭一次見!」
十分鐘後,助手打了幾次電話都沒有人接。
不過對方不到庭的原因倒是被他找到了。
原來張天翔早在前幾天的時候就冒充張澈給法院打過電話,說要撤訴,被識破後直接被當場警告。
沒想到對方變本加厲,直接偽造簽字和蓋章,郵寄到法院說要撤訴。
對方可能就是天真地以為撤訴了,所以今天才沒有來法院。
在審判員找自己核實的時候,張澈都驚呆了,沒想到還能有這樣的操作。
隨著張天翔一次次突破他的認知,要不是曉得對方家庭實力,他真的會懷疑對方讀的大學是不是買進去的。
這事是正常人能幹出來的嗎?
審判長聽後嘴角抽搐了下,實在是張天翔太奇葩了,以至於他這樣的老幹部都是第一次見這樣的操作。
要知道開庭當天是被告唯一的辯訴機會,即使自己不來,律師總該到的啊。
你不來不就是放棄了自己的權益,到時候別說法院沒有給你機會。
審判長示意被告缺席,然後正式開庭。
羅賓一臉嚴肅地將評論截圖,警方核實的身份信息等證據上交。
審判長等人傳閱了證據後,看了眼空蕩蕩的被告席。
由於證據確鑿,且被告無反駁意見,開庭不到半小時就有了判決結果。
書記員喊了一句全體起立!
有十幾個觀眾還在竊竊私語「怎麼被告那邊沒人來」,哪曉得庭審直接就結束了,聽到這句話後,他們連忙起身。
審判長敲了下法槌,大聲地說道:「現在宣判,本院受理原告張澈與被告張天翔誹謗糾紛一案,業已審理終結。」
「依照《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六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本院對被告人判處的緩刑,改為實刑;
二、對被告人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
三、被告人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四、與前罪判處的刑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刑期四年零六個月。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向上級法院申請二審。」
隨著法槌再次落下,宣判立即生效。
原告席上,張澈聽到判決後,有些驚訝。
這次的判決確實有些出乎他的意料,開庭前,他以為對方最多會被判兩年。
這還是在判得比較重的情況下。
那曉得對方直接來了個神助攻,不來開庭就算了,居然還敢冒充自己騙法院撤訴。
直接多了個妨礙公務罪,多了一年多有期徒刑。
加上這一波操作,直接把法官們惹怒了,從判的刑期就能看出來幾乎都是在規則之內頂格判的。
只能說不作死就不會死,這一波四年半的有期徒刑,應該能給那些網絡黑子們一個教訓了。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無論這代價有多大。
所以,約束好自己是每一個成年人都應該學會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