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沒出汗就好,嚇尿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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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傑現在很慌。

  這是他第一次參加恐怖遊戲。雖然被選為扮演新郎,在拜堂成親入洞房前,他的處境似乎很安全。規則上,他現在是自由的,只要不離開這座宅子,他幹什麼都行。

  但是根據前輩們留下的經驗總結,只要進入遊戲就沒有一處是安全的。尤其是當你覺得安全的時候,就是危險離你最近的時候。

  他站在洞房門口,手裡攥著那塊逆時針轉動的懷表,不知道自己是該進去,還是該在外面等著。懷表上的指針指向亥時,距離子時還有一個時辰。他還有兩個小時,然後就要拜堂。兩個小時,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長到足夠死好幾次,短到不夠死透。

  他決定先熟悉一下洞房的環境。

  推開門。房間不大,一張雕花木床,床上鋪著大紅被子,被子疊得整整齊齊。枕頭並排放著,枕頭上繡著鴛鴦。窗戶上貼著紅紙剪的「囍」字,燭台上插著兩根紅燭,沒有點燃。房間的角落裡放著一個銅盆,盆里有半盆水,水上漂著幾片紅色的花瓣。

  他剛邁進去一步,腳還沒落地,身後傳來一個聲音。

  「新郎官,拜堂前不能進洞房。」

  他猛地回頭。門口站著一個人,穿著灰色的短褂,腰上繫著白布腰帶,頭上戴著一頂瓜皮帽。它手裡端著一個托盤,托盤上放著一碗黑色的液體,冒著熱氣。紙人的臉是畫上去的,五官端正,但眼睛是兩個洞。

  李傑嚇得摸了摸自己的褲子,還好還好,只是嚇尿了,沒嚇出汗。

  「這是……什麼?」李傑指著那碗黑水。

  「洗腳水。」紙人說,「拜堂前,新郎要淨足。這是規矩。」

  李傑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腳。他穿著一雙白色的布襪,踩在青石板地上,已經髒了。

  他猶豫了一下,接過托盤。蹲下來,脫掉襪子,把腳伸進碗裡。黑色的液體沒過了他的腳踝,他感覺到有什麼東西在水底蠕動,滑溜溜的,像泥鰍。他不敢看,咬著牙把腳泡了十秒鐘,然後拿出來。腳是乾淨的,但腳底多了一個黑色的印記——一個「囍」字,印在腳心,擦不掉。

  紙人滿意地點點頭,端著托盤走了。走了兩步,又回頭說了一句:「新郎官,淨足之後,不能自己走路。要人背。」

  「背?誰背我?」

  紙人沒有回答,消失在走廊盡頭。

  李傑站在原地,腳心那個「囍」字隱隱發燙。他試著走了一步,腳底的印記像烙鐵一樣灼燒,疼得他齜牙咧嘴。他趕緊把腳縮回來,抬起那隻腳,單腿站著。疼,太疼了。

  他單腿跳著,跳到洞房門口,扶著門框。他四處張望,希望能看到隊友,自從進本後他就發現他的隊友們似乎不正常,除了他居然沒有一個害怕的。

  正想著,另一個紙人從走廊那頭走過來。穿著粉色的褂子,手裡拿著一把木梳,一看就是個女的。它走到李傑面前,歪著頭看了看他的腳,然後彎下腰,做出背人的姿勢。

  「新郎官,我背您去梳頭。」

  李傑猶豫了,他這體格子下去,這紙人不得被壓扁。

  「梳頭?為什麼要梳頭?」李傑問。

  「新郎拜堂前要梳頭。一梳梳到尾,二梳白髮齊眉,三梳子孫滿堂。這是規矩。」

  李傑心裡咯噔一下。他聽說過這個習俗,但那是給新娘梳的。新郎也要梳?他沒聽說過。但他不敢問,因為他覺得問了可能會觸發更多的規則。

  紙人背著他穿過走廊,走進一間偏房。房間裡有一面銅鏡,鏡前放著一把椅子。紙人把他放下,讓他坐在椅子上,然後站在他身後,拿起木梳,開始梳他的頭髮。

  第一下。梳子從頭皮上划過,不疼,但梳齒帶下來一縷頭髮。李傑看著那縷頭髮從眼前飄落,落地的過程中從黑色變成白色。

  第二下。又是一縷頭髮。這次更多,帶著血絲。李傑摸了摸頭皮,並沒有感到出血,但他能感覺到自己的頭髮在變少。

  「二梳白髮齊眉。」

  第三下。梳子停了。紙人沒有念第三句,而是把梳子放在桌上,退後一步。

  「好了。」它說。

  李傑看著銅鏡里的自己。他的頭髮還在,沒有禿,但髮際線後退了整整一指寬。他看起來老了五歲。他伸手摸了摸頭頂,摸到幾根白頭髮。

  「這……這是正常的嗎?」他渾身顫抖地發問。


  紙人沒有回答,端走了梳子和落髮。李傑坐在椅子上,看著銅鏡里的自己,越看越覺得陌生。他似乎在變成另一個人!

  他不想變成那樣。

  他站起來,腳底的印記已經不燙了。他試著走了一步——不疼。能走了!他快步走出偏房,回到走廊上。他需要回到堂屋,不能待在這裡。

  走廊很長,兩邊的門都關著。每扇門上都貼著「囍」字,但「囍」字的寫法不一樣。有的筆畫多一橫,有的少一撇,有的「囍」字的兩個「喜」是反著寫的。他不敢多看,低著頭快步走。

  走到第三扇門前,門忽然開了。

  門後是一間廚房。灶台上架著一口大鍋,鍋里燒著水,咕嘟咕嘟冒泡。灶台旁邊站著兩個紙人,一個在切菜,一個在燒火。切菜的紙人手裡拿的不是菜刀,是一把剪刀。剪刀的刃口上沾著紅色的液體。燒火的紙人往灶膛里塞一沓一沓的紙錢。紙錢燒起來,火焰是綠色的,照得整個廚房陰慘慘的。

  「新郎官,該喝合卺酒了。」切菜的紙人抬起頭,黑洞洞的眼窩看著李傑。

  「合卺酒?不是拜堂之後才喝嗎?」

  「那是後來的規矩。古禮,拜堂前先喝合卺酒。喝了酒,才算定親。」

  李傑猶豫了一下,走進廚房。燒火的紙人從灶台上端下一個酒壺,倒了一杯酒。酒是透明的,像水,但杯底沉著什麼東西,黑乎乎的,像燒焦的米粒。李傑接過酒杯,聞了聞——沒味道。他抿了一小口,苦的,像黃連。他咽下去,胃裡翻了一下,他強忍著沒有吐出來。

  「喝完。」紙人說。

  他一仰頭,幹了。杯底的黑東西滑進嘴裡,軟軟的,像葡萄乾。他咬了一下,爆漿了。他不敢細想那是什麼,把杯子放回灶台,轉身就走。

  此時拿著梳子路過這邊的高小萌也就是那個丸子頭女孩,看著李傑這副樣子搖了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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