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2章 竊聽器
待洗完頭後,宋玉看了眼牆壁上的時鐘,忽然開口道:
「老闆,咱們剪頭髮能不能快一些,我忽然想起有件事要去辦。」
中年婦女一邊給宋玉擦拭頭髮,一邊為難道:
「剪完再沖洗,再吹乾的話,起碼要十五分鐘。」
「那還是算了,我給你洗頭的錢吧,等明天白天我再過來另外剪。」
中年婦女也沒有挽留。
「行吧,那你稍等,我給你吹乾。」
用了十幾秒時間,中年婦女大致給宋玉把頭髮吹得半干,後者便直接起身掏出錢,很是迫切扔下錢。
「就這樣吧,我明天再來,不好意思哈老闆。」
「這有啥不好意思的,你這都給錢了。」
看著這少年火急火燎離開,中年婦女也沒有懷疑。
這小子身上的味道太乾淨了,不像是扎手的人,而且單是對方身上穿的衣衫,手中戴的手錶,都表現出對方非富則貴。
這種人最不可能是公安了。
中年婦女將錢拿起,隨意放在抽屜內,也沒有特意去鎖。
關上店鋪門後,將屋內的燈光熄滅,就此打烊。
當中年婦女回到後屋,便看見一名短髮漂亮女性正端著碗筷正在吃飯。
此人正是宋玉在火車上與之『交鋒』的何同心。
何同心好奇道:
「曲姐,不是有客人嗎?
怎麼這麼快?」
中年婦女名叫曲紅,是上一任帶何同心的佛爺,兩人關係極好,曲紅無兒無女,待何同心宛如親閨女。
因此『退休』後,便開了這家美髮店,一直與何同心住在一起。
「有事著急走了。」
何同心警惕道:
「該不會是扎手的點子吧?」
曲紅笑著搖頭。
「我雖然退休了,但眼睛不瞎,這點眼力勁還是有的。
就一普通少年。
況且我都這麼多年沒出去忙活了,就算是不懷好意的人,也不是沖我,你還是想想最近有沒有得罪過其他人吧。」
何同心隨意道:
「我可不會隨便敗露身份,就算是沖我,也不知道我在這裡落腳,肯定與我無關!」
曲紅自己拿了個空碗,盛了碗飯坐下,輕聲詢問道:
「之前我和你說的事情,你考慮得怎麼樣?」
何同心沉默許久,幽幽開口道:
「曲姐,現在不是你那會了,現在想退休沒這麼容易的。
不僅要一次性給足十萬塊,而且為了封口,還要帶一名親屬進門,玩主這才肯放人的。」
曲紅溫和道:
「你要是真心想退的話,就直接走就好,剩下的交給我。」
何同心連忙搖頭:
「姐!
你這都退多少年了,不用為了我重新進門,不值當,我會自己想辦法的。
最多。。。
最多我就繼續幹下去唄,反正這行當挺賺錢的,等以後有機會,我在南方給你買個大房子,咱們倆一起過去。
我聽說南方濕潤,吃的東西清淡,很養人的,以後我們就去南方生活。」
曲紅被何同心的話逗得很開心,看著眼前這已經長大的『閨女』,曲紅心中既感慨又後悔。
何同心是孤兒,當年自己為了退休,曲紅特意撫養,將對方帶進榮門,為的就是滿足親屬在榮門的規矩。
結果自己是退下來了,但也與何同心有了感情。
現在的她,無比後悔當初這個決定,如果能夠重新選擇,她寧願讓何同心當個普通人。
這丫頭從小就聰明,如果正常讀書成長的話,或許現在已經大學畢業了。
何同心此時忽然開口道:
「曲姐,榮門下個月要開英雄會了,到時候我會很忙,就不回來吃飯睡覺了。」
「我知道,你小心一些,還是那句話,寧願地盤丟了,也不要被抓住。
榮門裡邊女孩子要想立足,心必須狠,你的心不夠狠。
記住,遇到危險的事,把下邊的小綹推出去,自己也不要沾身!」
何同心沒有回應,她不願意做這樣的事情。
亦如當初一樣,曲姐明明可以把她推出去,但對方卻沒有這樣做。
「我會自己小心的,放心吧,我現在的手藝比榮門裡邊的很多人好多了!」
曲姐笑道:
「你是沒見過真正的高手,就你這手藝,連我都比不過,榮門裡真正厲害的人多著呢。」
。。。
此時相隔心心美髮店兩間屋子外的某個小巷子內,宋玉正蹲在地上,耳中戴著耳機,聽著美髮店內的談話。
他面前的地面上擺著一部貌似老式收音機的玩意,耳機連著線插在上邊。
這是一款最傳統的無線電發射型竊聽器。
工作原理是竊聽器將聲音轉換成無線電信號實時發射,接收端在遠處用專用設備接收。
這種竊聽器很普通,但哪怕是後世的人,也很難接觸到。
其特點是不聯網,需要接收端在信號覆蓋範圍內,而且需要定期更換電池,發射器的信號可以被專業設備探測到。
這是宋玉之前讓宋良在那邊採購過來的零件,自己組裝的。
當然,他不可能讓宋良全部都在那邊購買,這容易觸發網警與警察,他只讓宋良買了一半,剩下的都是在這邊通過百貨商店與付秋民的關係弄到的。
這種竊聽器,他空間內很有很多,而且發射信號源的裝置,一大把。
宋玉聽著美髮店裡邊的內容,心中疑惑英雄會是什麼東西。
聽起來好像是賊窩舉行的偷竊活動?
耳機里的那位『曲姐』宋玉毫不關心,他欣賞的是何同心。
在他見到何同心的第一眼,宋玉便覺著這女的和自己很像,心中都有著一股狠勁,不服輸。
這種人不願意向世俗低頭,而且最重要的是。
小偷這種行業,手中幾乎都沒有閒錢,每天賺多少都會肆意揮霍掉。
但何同心能穩得住,懂的低調。
這是宋玉心目中完美的『槍手』人選。
當然,宋玉也不是非要選一個賊來當『打手』,他是喜歡這種刺激的感覺。
這麼多年,他太無聊了。
難得遇到這麼有趣的一個人,這麼一個群體,他心中難免熱血沸騰。
就算何同心最後不答應也沒關係,他最多將這個榮門一網打盡,何同心被抓了也好,逃掉也罷。
等到對方一無所有的時候,宋玉再向她拋出橄欖枝,屆時再慢慢看。
一想到今年這個暑假都有事能玩,宋玉便發自內心的愉悅。
他太喜歡這種刺激的感覺了。
。。。
「老闆,咱們剪頭髮能不能快一些,我忽然想起有件事要去辦。」
中年婦女一邊給宋玉擦拭頭髮,一邊為難道:
「剪完再沖洗,再吹乾的話,起碼要十五分鐘。」
「那還是算了,我給你洗頭的錢吧,等明天白天我再過來另外剪。」
中年婦女也沒有挽留。
「行吧,那你稍等,我給你吹乾。」
用了十幾秒時間,中年婦女大致給宋玉把頭髮吹得半干,後者便直接起身掏出錢,很是迫切扔下錢。
「就這樣吧,我明天再來,不好意思哈老闆。」
「這有啥不好意思的,你這都給錢了。」
看著這少年火急火燎離開,中年婦女也沒有懷疑。
這小子身上的味道太乾淨了,不像是扎手的人,而且單是對方身上穿的衣衫,手中戴的手錶,都表現出對方非富則貴。
這種人最不可能是公安了。
中年婦女將錢拿起,隨意放在抽屜內,也沒有特意去鎖。
關上店鋪門後,將屋內的燈光熄滅,就此打烊。
當中年婦女回到後屋,便看見一名短髮漂亮女性正端著碗筷正在吃飯。
此人正是宋玉在火車上與之『交鋒』的何同心。
何同心好奇道:
「曲姐,不是有客人嗎?
怎麼這麼快?」
中年婦女名叫曲紅,是上一任帶何同心的佛爺,兩人關係極好,曲紅無兒無女,待何同心宛如親閨女。
因此『退休』後,便開了這家美髮店,一直與何同心住在一起。
「有事著急走了。」
何同心警惕道:
「該不會是扎手的點子吧?」
曲紅笑著搖頭。
「我雖然退休了,但眼睛不瞎,這點眼力勁還是有的。
就一普通少年。
況且我都這麼多年沒出去忙活了,就算是不懷好意的人,也不是沖我,你還是想想最近有沒有得罪過其他人吧。」
何同心隨意道:
「我可不會隨便敗露身份,就算是沖我,也不知道我在這裡落腳,肯定與我無關!」
曲紅自己拿了個空碗,盛了碗飯坐下,輕聲詢問道:
「之前我和你說的事情,你考慮得怎麼樣?」
何同心沉默許久,幽幽開口道:
「曲姐,現在不是你那會了,現在想退休沒這麼容易的。
不僅要一次性給足十萬塊,而且為了封口,還要帶一名親屬進門,玩主這才肯放人的。」
曲紅溫和道:
「你要是真心想退的話,就直接走就好,剩下的交給我。」
何同心連忙搖頭:
「姐!
你這都退多少年了,不用為了我重新進門,不值當,我會自己想辦法的。
最多。。。
最多我就繼續幹下去唄,反正這行當挺賺錢的,等以後有機會,我在南方給你買個大房子,咱們倆一起過去。
我聽說南方濕潤,吃的東西清淡,很養人的,以後我們就去南方生活。」
曲紅被何同心的話逗得很開心,看著眼前這已經長大的『閨女』,曲紅心中既感慨又後悔。
何同心是孤兒,當年自己為了退休,曲紅特意撫養,將對方帶進榮門,為的就是滿足親屬在榮門的規矩。
結果自己是退下來了,但也與何同心有了感情。
現在的她,無比後悔當初這個決定,如果能夠重新選擇,她寧願讓何同心當個普通人。
這丫頭從小就聰明,如果正常讀書成長的話,或許現在已經大學畢業了。
何同心此時忽然開口道:
「曲姐,榮門下個月要開英雄會了,到時候我會很忙,就不回來吃飯睡覺了。」
「我知道,你小心一些,還是那句話,寧願地盤丟了,也不要被抓住。
榮門裡邊女孩子要想立足,心必須狠,你的心不夠狠。
記住,遇到危險的事,把下邊的小綹推出去,自己也不要沾身!」
何同心沒有回應,她不願意做這樣的事情。
亦如當初一樣,曲姐明明可以把她推出去,但對方卻沒有這樣做。
「我會自己小心的,放心吧,我現在的手藝比榮門裡邊的很多人好多了!」
曲姐笑道:
「你是沒見過真正的高手,就你這手藝,連我都比不過,榮門裡真正厲害的人多著呢。」
。。。
此時相隔心心美髮店兩間屋子外的某個小巷子內,宋玉正蹲在地上,耳中戴著耳機,聽著美髮店內的談話。
他面前的地面上擺著一部貌似老式收音機的玩意,耳機連著線插在上邊。
這是一款最傳統的無線電發射型竊聽器。
工作原理是竊聽器將聲音轉換成無線電信號實時發射,接收端在遠處用專用設備接收。
這種竊聽器很普通,但哪怕是後世的人,也很難接觸到。
其特點是不聯網,需要接收端在信號覆蓋範圍內,而且需要定期更換電池,發射器的信號可以被專業設備探測到。
這是宋玉之前讓宋良在那邊採購過來的零件,自己組裝的。
當然,他不可能讓宋良全部都在那邊購買,這容易觸發網警與警察,他只讓宋良買了一半,剩下的都是在這邊通過百貨商店與付秋民的關係弄到的。
這種竊聽器,他空間內很有很多,而且發射信號源的裝置,一大把。
宋玉聽著美髮店裡邊的內容,心中疑惑英雄會是什麼東西。
聽起來好像是賊窩舉行的偷竊活動?
耳機里的那位『曲姐』宋玉毫不關心,他欣賞的是何同心。
在他見到何同心的第一眼,宋玉便覺著這女的和自己很像,心中都有著一股狠勁,不服輸。
這種人不願意向世俗低頭,而且最重要的是。
小偷這種行業,手中幾乎都沒有閒錢,每天賺多少都會肆意揮霍掉。
但何同心能穩得住,懂的低調。
這是宋玉心目中完美的『槍手』人選。
當然,宋玉也不是非要選一個賊來當『打手』,他是喜歡這種刺激的感覺。
這麼多年,他太無聊了。
難得遇到這麼有趣的一個人,這麼一個群體,他心中難免熱血沸騰。
就算何同心最後不答應也沒關係,他最多將這個榮門一網打盡,何同心被抓了也好,逃掉也罷。
等到對方一無所有的時候,宋玉再向她拋出橄欖枝,屆時再慢慢看。
一想到今年這個暑假都有事能玩,宋玉便發自內心的愉悅。
他太喜歡這種刺激的感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