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滲入南海子狩獵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行了,你吃過飯沒?」

  「還沒有。」

  「那別吃了,牽上西風,直接去南苑吧。」

  「啊……直接去皇家獵場啊,那你真是……多餘問啊。」

  「那就當我沒問過吧。」

  「趕緊上來。」

  李建國跨上車,牽著狗,西風早已完全康復了,活蹦亂跳,當初被大爪子咬斷的肋骨,甚至斷掉的前肢,已經恢復如初了。

  有句話叫狗腿子,可不是侮辱人是狗,而是形容狗腿被打斷可以自愈的能力特別強。

  打不斷的狗腿子,就是這個道理。

  「走的,二十里地呢,早到,早點打。」

  「你把槍給我,我來背。」

  是的,李建國牽狗出來時,背了槍,反正他們是出南城,又不在鬧市區晃悠,何況他是保衛科,我不怕被查。

  他背的雖然也是56半,但卻不是煉鋼廠給他配的長槍,而是從黑市那裡,黑吃黑得來的,嶄新的槍。

  反正無人認出,他也無所謂。

  這玩意商場就有賣的,別人問起,他就說買的,誰也說不出啥。

  其實他從煉鋼廠拿槍也一樣,只是懶得占便宜。

  南海子,也就是南苑,俗稱皇家獵場,就在南城往南,從東城區出發,大概十幾公里,二十里路左右,並不遠。

  騎車也就是頂多一小時左右,就能抵達,清朝時,南海子皇家獵場約210平方公里,非常大,徒步走一天一夜也別想走到頭。

  「小兵,你去過南海子打過獵物嗎?」

  「去過,抓過野雞,野兔,還有我朋友曾經打到過麋鹿。」

  「聽老一輩人說,麋鹿,天鵝,白唇鹿,馬鹿,各種鳥類,不過現在麋鹿幾乎跑光了,其他還好,只是少。」

  李建國當然知道,為何有些動物會遷徙了,不過無所謂,少就少吧。

  他的要求並不高,能抓幾隻野雞野兔足夠了,他空間還有沒吃完的各類肉呢。

  只是吃膩了,想換個口味。

  「姐夫,你就背了一桿槍,那我的呢?我跟著你很沒安全感啊。」

  「你家是軍旅出身,你怎麼不帶一桿槍?」

  「你說我爹的?那我也得敢啊,我自己又沒有。」

  李建國撇撇嘴,都快成年了吧?還一點自主權沒有?家裡父親管,家外姐姐管,不過這也不算什麼壞事,起碼他無法拿出來闖禍。

  「會用手槍嗎?」

  「會,會,會。」

  他就知道,姐夫不會讓他白跟來。

  他跟著來為了什麼?還不是為了摸一把槍嗎?享受狩獵人生嗎?

  你要非說饞肉那肯定饞肉,這個時代,只要不是貪官,沒有黨性的,失去原則的官員,那都饞肉,將軍都饞。

  沒見老爺子吃碗紅燒肉還要自己掏錢,掏票嘛?

  將軍那也是饞肉的,也就是像煉鋼廠後勤主任這種屁大的官,找個由頭開小灶,解解饞,簡直沒有原則。

  每人一個月四兩肉票,那是規定的,誰也別想例外,當然狩獵的除外。

  這是唯一能在陽光下大搖大擺吃肉的方式,哪怕是計劃外物資,也不是那麼光彩。

  「會用就行。」

  李建國從後腰,實際上從空間取出一把白朗寧M1910(花口擼子)手槍,並非廠里給他配的,來自黑市秦二爺據點倉庫收藏。

  手槍種類頗多,但單一數量並不多,最多兩三把,但類型不少,足有十幾種,各種不同品牌,不同型號的。

  李建國拿出來的這把,彈容量七發,7.65,威力不是最大的,但後坐力不大,因為可以放進口袋裡,屬於袖珍手槍類,有效射程二十米,是的,但注意,有效射程,並不是說五十米就打不死人了,而是子彈會下滑,而非直線了。

  這樣你想擊中目標,就需要計算子彈的軌道,換句話說,需要抬高槍口才能命中目標。

  但這是缺點嗎?不,這完全不缺點,袖珍手槍,本來就是近距離擊殺的,即便用來狩獵,二十米距離足夠了。

  他們要狩獵的是野雞野兔,太遠你也看不了那麼遠,因為有灌木叢遮擋,所以二十米有效射程,足夠了,主要是讓他過過癮,主力還是李建國手裡的56半,野豬都能打爆頭。


  「姐夫,我可太稀罕這把槍了。」

  接過去,他就反覆觀看,反覆摸索。

  「你悠著點,槍口別衝著我,別沒打到野雞,你先給我一槍。」

  「那不能夠,我十四歲就開始打槍了,我爹為了給我練膽,十四歲我就在靶場打過槍。」

  「真的假的?陳師長那麼寵你?」

  「額……要是拋開教不會就揍我這點來說,確實挺寵我。」

  「當我沒說。」

  李建國把自行車藏好,用灌木叢死死遮蓋住,李建國手握一桿槍,身後跟著亦步亦趨的陳小兵,手握白朗寧,整個人都是笑嘻嘻的。

  「姐夫,這槍也是你買的吧?」

  「你怎麼知道?」

  「因為你們保衛科的手槍我見過啊,是54式手槍,你這個明顯是白朗寧,我又不瞎。」

  哎喲,沒想到,這陳家大少,還能辨認槍枝?不一般啊,說他是傻子這話,看來要考量考量,不能以謀取人。

  私購手槍,是違法的,哪怕你是保衛科成員也一樣。

  但無論是李建國還是陳小兵,都沒當回事。

  因為這種情況存在,比如退伍兵,就有帶回槍枝的,以狩獵為主,屬於民不舉官不究的範圍,只要不是當場抓到,那就沒事。

  李建國有空間,壓根不怕,至於說陳小兵為何不驚訝?因為許多大院子弟,沒少偷拿槍出來打獵,其中就包括家裡的手槍。

  注意,這槍在你老子手裡或許合法,但到了你手裡,那被抓和李建國這個情況,是一樣的。

  甚至有大院子弟,結伴拿著手槍去練手,有陳小兵這種慫的,自然也有膽大的,所以這種事屢見不鮮,而且黑市也能搞到,雖然少,但並非沒有渠道。

  而且許多公安,保衛科,都有收藏私槍的,只是不多而已,畢竟一旦被人舉報,搜到了,那脫了這身皮都是輕的。

  但架不住有人是真稀罕收藏啊,加上有渠道買到,而且普通人不少有人有,說全部禁止那是做不到的。

  畢竟背的槍和手槍都是槍,長槍不禁止,光禁止手槍,難免讓人不是很重,就像是禁止酒駕,但不禁止開車,難免有人冒險酒駕一個道理。

  查不到就沒事,查到你就倒霉了,當然你要是關係硬,那另當別論,畢竟法不外乎人情嘛,人情社會,懂得都懂。

  「行了,別傻樂了,前面有情況。」

  李建國聽力,感知,異於常人,很快發現了獵物。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