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驚天大案,驚動高層
「噓,頭暈是正常的,深呼吸。」
無人胡同里,賴五一條腿被徹底打斷,李建國從後面勒住他的脖子,一隻手捂住他的嘴,讓他喊不出,發不出聲。
腿被打斷一條,雙手被折斷,可謂是悽慘無比,可神奇的是對方即便腿斷,手臂被折斷,硬是一聲未吭。
這是李建國逐漸刺激的結果,腎上腺素急速上升,先打斷胳膊,對方沒叫,李建國就知道,對方過於亢奮,痛覺肯定有,但對方足夠硬氣,忍住了。
那他就不客氣了,於是乎就有了這一幕。
對方渾身上下沒有哪裡是好肉,全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骨頭不知手臂和腿,肋骨,鼻樑,多處骨折。
你說你跟李建國比硬功,那不是找死嗎?
雖然大力金剛腿的確是硬功範疇,但李建國是內外兼修,外有泰拳剛猛犀利,內有形意行氣如鋼、發勁如雷底蘊,這還怎麼比?
賴五死死盯著李建國,他雖然口不能言,但他想看清李建國那張臉,可惜,李建國為了不留下隱患,莫說衣服穿的是普通衣服,沒有任何標誌,就連臉也是出了廠區門口就戴上了口罩。
這麼幹就是讓盯著他的人知道哪個是他,別跟錯了人,從頭到尾就是一個局,腳穿的更是平底鞋,沒有任何花紋,手上還戴著一副勞保白色手套,不留任何指紋。
直到死,他才明白,這是一個局,可知道了又如何?明白的太晚了。
李建國輕輕一擰,只聽咔嚓一聲,對方頸部斷裂不等對方嘴部流血,人已經消失不見,仿佛沒出現過。
實際上,就是對方剛斷氣就被收入到了空間裡。
李建國正常去買氣門芯,正常徒步回家。
還做了小炒肉,燉了排骨,給村里孩子一人一碗肉湯,挨個分的,說是解解饞,一個碗裡就三塊排骨,不多,但足夠讓孩子解饞了。
這可是人證,不能怠慢,畢竟試問一個剛殺了人的人,怎麼會做一頓大餐,還那麼淡定呢?
夜深,李建國翻牆離開,他沒有騎行車,徒步趕往目的地。
東城區,東膠民巷,家屬大院,有保衛科定時巡邏,李建國悄無聲息潛入。
翟家住哪裡,他早已知曉。
他沒有走正門,徒手爬到了翟家陽台,這裡有鐵絲網護欄,進肯定是進不去的,但李建國也不需要進去。
他用賴五的褲腰帶,在陽台安全網上打了個結,從空間放出賴五,掛了上去。
利用輕功,打掃乾淨所有攀爬痕跡,悄無聲息離開了家屬院,回到了大雜院。
沒錯,這就是一次警告,還是一次對正廳級幹部的警告,他不怕把事鬧大,更不怕被查。
你知道是他幹的又如何?他立的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難道是擺設?只為了好看嗎?
沒有真憑實據,憑什麼說是他?就算是他,憑什麼掛你家門口?
翟家這個啞巴虧,不吃也得吃,因為他講不明白,為什麼掛他家陽台,說是威脅?震懾?簡直笑話,好端端的,為何威脅你?警告你?
他敢承認他雇凶,要斷對方的腿嗎?即便他承認了,如何證明是李建國殺得?
即便黑市秦二爺出來承認,又如何?那只是證明李建國有嫌疑,還是那句話,證據呢?
別忘了,李建國有不在場證明,屍體收入空間,會停止死亡時間,他掛上去那一刻,就是剛死,而那一會,李建國在院裡,沒有任何動靜,你別說李建國半夜出去?那到底是賴五殺他?還是他殺賴五?
不應該是賴五找上門嗎?可賴五即便膽大找上門,以賴五的身手,混入大雜院,想對李建國不利,他殺死賴五,會一點動靜沒有?真當大雜院的人睡得像死豬嗎?這說不通啊。
除非死亡時間是假的,可如何保存屍體?延緩死亡時間,如果有準備,可以用冷凍的方式,可問題是賴五想襲殺李建國是臨時起意,或許今天,或許明天,他是看那天看到機會,那天動手,難道說李建國早早發現了對方,提前準備了冷藏庫?這可能嗎?
從秦二爺安排賴五到賴五死亡,不過一天一夜,李建國不可能在賴五眼皮子底下準備冷藏庫,而賴五絲毫未察覺,這可能嗎?
解釋不通死亡時間,就無法解釋是李建國殺得,畢竟賴五殺李建國,李建國本人是不知道的,他不可能說,有個人要殺我,我先下手為強。
可對方不動手,他怎麼知道誰要殺他?他怎麼先下手為強?而且家屬大院可不是什麼阿貓阿狗都能混進去的,那是有保衛科巡邏的,帶著一個屍體潛入進去,還爬那麼高掛上面,嘖嘖嘖,真查下去,看門的保衛科全都要吃瓜落。
系統空間這個Bug可以讓時間禁止,自然也包括了死者的屍體,說出去莫說公安不信,怕是翟家都不會想到有這種事。
第二天,天色剛亮,翟家太太去陽台收衣服時,發出了一聲尖叫,撕開了小區的安靜。
隨著保衛科發現樓上某戶陽台掛著一個屍體,整個家屬院炸開了鍋。
翟天仁愣愣看著掛在他家陽台的屍體,陷入了驚慌失措之中,他自問沒得罪過誰。
可這屍體,偏偏掛在他家陽台上,那血滴答滴答的,讓人毛骨悚然。
保衛科沖入了進來,當然,對方沒有莽撞,畢竟對方是廳級幹部,老老實實打了招呼,同樣來到了陽台,觀察死者表情,查看對方死因。
「弄根繩子,先把死者放下去,不需破壞環境。」
「馬上報案,通知公安,另外,把這裡的情況上報。」
「昨晚誰值班的,全部留下,一個不許走。」
「是,隊長。」
很明顯,因為隊長非常果斷,放屍體下去,是為了減輕影響,不製造恐慌,以免更多人看到這可怕的一幕。
而留下值夜班的人,是怕公安來問話,還要及時上報這邊的情況,查清死者身份。
「翟司長,這人你認識嗎?」
「不,不認識。」
「真不認識?這裡沒有外人,你跟我交個底,兄弟才好安排後續事宜。」
這話明顯是說,如果你知道什麼事,快點說,沒準我還能幫你遮掩一下,只要不是你殺得,他願意賣你一個面子,幫你收尾一下。
其實一開始這位隊長就知道,不可能是翟司長所為,畢竟誰殺人了,還掛自己大門口啊,那只能是他得罪了什麼人,這是報復。
所以他明白,翟司長可能只是引火上身,引來麻煩,絕不會有事,他願意這個時候賣對方一個面子,如果有對他不利的事情,他可以幫忙遮掩一下。
「秦……秦隊,我真不認識,你看他手臂上,還有紋身,我怎麼可能認識這種人。」
果然,那人手臂上畫著一條青龍紋身,對方說的對,以翟天仁的身份,哪怕是司機,都不允許用紋身,更別說接觸了。
無人胡同里,賴五一條腿被徹底打斷,李建國從後面勒住他的脖子,一隻手捂住他的嘴,讓他喊不出,發不出聲。
腿被打斷一條,雙手被折斷,可謂是悽慘無比,可神奇的是對方即便腿斷,手臂被折斷,硬是一聲未吭。
這是李建國逐漸刺激的結果,腎上腺素急速上升,先打斷胳膊,對方沒叫,李建國就知道,對方過於亢奮,痛覺肯定有,但對方足夠硬氣,忍住了。
那他就不客氣了,於是乎就有了這一幕。
對方渾身上下沒有哪裡是好肉,全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骨頭不知手臂和腿,肋骨,鼻樑,多處骨折。
你說你跟李建國比硬功,那不是找死嗎?
雖然大力金剛腿的確是硬功範疇,但李建國是內外兼修,外有泰拳剛猛犀利,內有形意行氣如鋼、發勁如雷底蘊,這還怎麼比?
賴五死死盯著李建國,他雖然口不能言,但他想看清李建國那張臉,可惜,李建國為了不留下隱患,莫說衣服穿的是普通衣服,沒有任何標誌,就連臉也是出了廠區門口就戴上了口罩。
這麼幹就是讓盯著他的人知道哪個是他,別跟錯了人,從頭到尾就是一個局,腳穿的更是平底鞋,沒有任何花紋,手上還戴著一副勞保白色手套,不留任何指紋。
直到死,他才明白,這是一個局,可知道了又如何?明白的太晚了。
李建國輕輕一擰,只聽咔嚓一聲,對方頸部斷裂不等對方嘴部流血,人已經消失不見,仿佛沒出現過。
實際上,就是對方剛斷氣就被收入到了空間裡。
李建國正常去買氣門芯,正常徒步回家。
還做了小炒肉,燉了排骨,給村里孩子一人一碗肉湯,挨個分的,說是解解饞,一個碗裡就三塊排骨,不多,但足夠讓孩子解饞了。
這可是人證,不能怠慢,畢竟試問一個剛殺了人的人,怎麼會做一頓大餐,還那麼淡定呢?
夜深,李建國翻牆離開,他沒有騎行車,徒步趕往目的地。
東城區,東膠民巷,家屬大院,有保衛科定時巡邏,李建國悄無聲息潛入。
翟家住哪裡,他早已知曉。
他沒有走正門,徒手爬到了翟家陽台,這裡有鐵絲網護欄,進肯定是進不去的,但李建國也不需要進去。
他用賴五的褲腰帶,在陽台安全網上打了個結,從空間放出賴五,掛了上去。
利用輕功,打掃乾淨所有攀爬痕跡,悄無聲息離開了家屬院,回到了大雜院。
沒錯,這就是一次警告,還是一次對正廳級幹部的警告,他不怕把事鬧大,更不怕被查。
你知道是他幹的又如何?他立的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難道是擺設?只為了好看嗎?
沒有真憑實據,憑什麼說是他?就算是他,憑什麼掛你家門口?
翟家這個啞巴虧,不吃也得吃,因為他講不明白,為什麼掛他家陽台,說是威脅?震懾?簡直笑話,好端端的,為何威脅你?警告你?
他敢承認他雇凶,要斷對方的腿嗎?即便他承認了,如何證明是李建國殺得?
即便黑市秦二爺出來承認,又如何?那只是證明李建國有嫌疑,還是那句話,證據呢?
別忘了,李建國有不在場證明,屍體收入空間,會停止死亡時間,他掛上去那一刻,就是剛死,而那一會,李建國在院裡,沒有任何動靜,你別說李建國半夜出去?那到底是賴五殺他?還是他殺賴五?
不應該是賴五找上門嗎?可賴五即便膽大找上門,以賴五的身手,混入大雜院,想對李建國不利,他殺死賴五,會一點動靜沒有?真當大雜院的人睡得像死豬嗎?這說不通啊。
除非死亡時間是假的,可如何保存屍體?延緩死亡時間,如果有準備,可以用冷凍的方式,可問題是賴五想襲殺李建國是臨時起意,或許今天,或許明天,他是看那天看到機會,那天動手,難道說李建國早早發現了對方,提前準備了冷藏庫?這可能嗎?
從秦二爺安排賴五到賴五死亡,不過一天一夜,李建國不可能在賴五眼皮子底下準備冷藏庫,而賴五絲毫未察覺,這可能嗎?
解釋不通死亡時間,就無法解釋是李建國殺得,畢竟賴五殺李建國,李建國本人是不知道的,他不可能說,有個人要殺我,我先下手為強。
可對方不動手,他怎麼知道誰要殺他?他怎麼先下手為強?而且家屬大院可不是什麼阿貓阿狗都能混進去的,那是有保衛科巡邏的,帶著一個屍體潛入進去,還爬那麼高掛上面,嘖嘖嘖,真查下去,看門的保衛科全都要吃瓜落。
系統空間這個Bug可以讓時間禁止,自然也包括了死者的屍體,說出去莫說公安不信,怕是翟家都不會想到有這種事。
第二天,天色剛亮,翟家太太去陽台收衣服時,發出了一聲尖叫,撕開了小區的安靜。
隨著保衛科發現樓上某戶陽台掛著一個屍體,整個家屬院炸開了鍋。
翟天仁愣愣看著掛在他家陽台的屍體,陷入了驚慌失措之中,他自問沒得罪過誰。
可這屍體,偏偏掛在他家陽台上,那血滴答滴答的,讓人毛骨悚然。
保衛科沖入了進來,當然,對方沒有莽撞,畢竟對方是廳級幹部,老老實實打了招呼,同樣來到了陽台,觀察死者表情,查看對方死因。
「弄根繩子,先把死者放下去,不需破壞環境。」
「馬上報案,通知公安,另外,把這裡的情況上報。」
「昨晚誰值班的,全部留下,一個不許走。」
「是,隊長。」
很明顯,因為隊長非常果斷,放屍體下去,是為了減輕影響,不製造恐慌,以免更多人看到這可怕的一幕。
而留下值夜班的人,是怕公安來問話,還要及時上報這邊的情況,查清死者身份。
「翟司長,這人你認識嗎?」
「不,不認識。」
「真不認識?這裡沒有外人,你跟我交個底,兄弟才好安排後續事宜。」
這話明顯是說,如果你知道什麼事,快點說,沒準我還能幫你遮掩一下,只要不是你殺得,他願意賣你一個面子,幫你收尾一下。
其實一開始這位隊長就知道,不可能是翟司長所為,畢竟誰殺人了,還掛自己大門口啊,那只能是他得罪了什麼人,這是報復。
所以他明白,翟司長可能只是引火上身,引來麻煩,絕不會有事,他願意這個時候賣對方一個面子,如果有對他不利的事情,他可以幫忙遮掩一下。
「秦……秦隊,我真不認識,你看他手臂上,還有紋身,我怎麼可能認識這種人。」
果然,那人手臂上畫著一條青龍紋身,對方說的對,以翟天仁的身份,哪怕是司機,都不允許用紋身,更別說接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