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梅花鹿群,偶遇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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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足飯飽,尤慶志帶他來到了保衛科,取了一桿長槍,56半步槍。

  「喏,一百發子彈,夠用了吧?」

  「夠了夠了,實在感謝。」

  李建國本人就是保衛科成員,擁有持槍證,所以只是借槍,如果是後世那肯定不行,問題是現在的獵人也有用56半步槍的,那就談不上什麼了。

  無非就是程序上,需要人擔保一下,換句話說,李建國完全可以從商店自己買一把,借只是省錢而已。

  「這是我的自行車,你拿去用吧,回頭還我就行。」

  「額,尤哥,這不好吧?」

  「跟我你還客氣什麼?大不了打了野味分我一些便是。」

  「哈哈哈,沒問題,小事。」

  順著尤慶志的指引,李建國騎車一路狂奔,直到靈霧山下,他把自行車收入空間,徒步進了山。

  其實根據系統情報,那些梅花鹿的落腳地點,系統是有虛線指引的,根本不需要人帶路,但李建國還是問了問。

  梅花鹿的落腳點,靠近外圍內側,這也是系統提到的,時效期限只有兩三天的原因。

  他來到山坡下,拿出56半,上膛一發,再填滿彈匣,可連開十一槍。

  也就是說,只要速度夠快,他可連開十一槍,點射殺敵。

  看了一眼系統積分,又看了一眼狩獵技能,狩獵才二級?釣魚都七級了。

  槍械高級夠用了,可以說千米之內,彈無虛發,那唯一就是對狩獵還不夠了解,光槍法准還不夠,還需要對狩獵有一定經驗。

  積分一百,立馬購買五個經驗包,加在狩獵上,狩獵立馬趕超了釣魚,抵達八級狩獵。

  技能不同,需要的經驗包多少是不一樣的,越簡單的技能,需要的經驗包越少。

  所以哪怕狩獵已經二級,哪怕經驗包比上次給釣魚加點還多了一個中型經驗包,但也僅僅是趕超一級而已。

  一股關於狩獵的知識,灌入大腦,李建國立馬意識到,他選擇的這個射擊位置,不太行,這是上風口,靠近容易暴露。

  野生梅花鹿也是十分警覺的,這就是八級狩獵帶給他的經驗。

  壓滿十一顆子彈,貓著腰,繞了一個圈,來到了下風口,找了一棵大樹,爬了上去,躲藏好,靜等梅花鹿靠近,這條路就是根據經驗判斷,梅花鹿會經過的地點。

  一旦開槍,梅花鹿必定四處逃竄,這裡較為空曠,可以儘可能的獵殺更多梅花鹿。

  還好今天靈霧山沒有其他獵人,當然了,也可能是獵人不敢像他一樣滲入。

  這一等就是半小時,直到根據狩獵經驗告訴他,該出手了,否則等風向一變他就得暴露。

  相隔梅花鹿路過八十米,這個距離,稍有風吹草動,都會讓梅花鹿警覺。

  伏擊位置,李建國早就找好了,時間一到,李建國立馬一個閃身,從樹一側出現,梅花站樁,腰部用繩子拴在樹上,可當做支撐點。

  不然莫說連開十幾槍,就是後坐力,也能讓他站不穩,更別說在樹上了。

  一根麻繩連接樹和腰部,腳步一前一後,還有安全繩負責接力,可大大加強穩定度。

  側身出現,李建國就扣動了扳機。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砰,砰。」

  槍聲接連響起,以高打低,加上視野開闊,又是偷襲,56半賦予他可以快速連射的能力,而洗髓丹加強了身體素質,超強的力量僅僅握住步槍,加上了穩定性,在連開十幾槍的情況下,整桿槍好像沒有後坐力一樣,穩如泰山。

  解開繩子,李建國順著大樹滑了下去,重新填滿子彈,扛著槍,走向了剛剛梅花鹿被殺的地方。

  他緊著公鹿打的,其一,公鹿體型大,其二,公鹿有鹿茸,更具有價值。

  千米他都可以彈無虛發,何況百米,那真是槍槍爆頭,一槍一個。

  十一發子彈,放倒十一個敵人。

  「發財了,發財了哈哈。」

  「朋友,看了那麼久,是不是該亮個相了?」

  「再不出來,我可開槍了。」

  李建國作勢要拉動槍栓,靜等了幾秒,不見人影。


  「還不出來?」

  李建國聲音變高了一些,但依舊靜悄悄的。

  「看來真沒人。」

  實際上,他壓根沒發現人,只是試探一下,因為一會他要把梅花鹿放空間,生怕被人看到,故而有此試探一下。

  假如真有人在附近,躲在某處看著他,這咋呼一下,估計就出來了,畢竟他都說開槍了,怕引起誤會那也該出個聲。

  見沒人,李建國開始拖動梅花鹿,把梅花鹿集中在一個草叢裡,因為這裡視野受阻,李建國直接收起梅花鹿,貓腰藏起來,躲在一棵樹上,靜等了半小時,不見人影。

  他這才悄然離去,他擁有系統這事,絕跡不能暴露,如果被人發現了,他也只好痛下殺手了。

  他可不想被切片,但經過他一番神操作,即便真有一雙眼睛,只要不是透視眼,那獵物消失不見了,也沒什麼,畢竟他是先藏好,再收入空間的,且躲在樹上等了半個來小時。

  故而根本不怕,也就是他的系統,不帶雷達,否則掃一下就知道附近有沒有活人了。

  系統沒有紅色警報,想來是安全的,李建國也就繼續深入山林了。

  反正他有三天時間,這群梅花鹿的確是他的目標不假,但他想玩槍也是真的,完全可以借著這三天時間,好好打打獵,放鬆一下心情。

  所以他並沒有直接返回,而是繼續深入,靈霧山,他還是第一次來,雖然不熟悉,但長年在山裡長大,他也沒少進山,對大山有一種親切感。

  對於別人,荒山野嶺,四處危機重重,但對於李建國來說,那就是寶藏,四處都充滿了機遇。

  李建國大搖大擺,仿佛回到了家裡,直到遇到了數隻逃竄的野兔,被他輕而易舉打死。

  他把野兔放入空間,一開始,他並沒有發現什麼異樣,直到發現,林子裡太靜了。

  而且剛剛那些野雞野兔,似乎都是朝一個方向跑的,他這才警覺了起來。

  「不對,難道有大傢伙在驅趕他們?」

  「砰,砰砰。」

  「咦,好像是炮筒子的聲音,有人在狩獵?」

  李建國拉動槍栓,朝天開了一槍,快速接近槍聲的位置。

  先開一槍是告訴對方,我是人,別打錯了,還有就是表達自己的善意,畢竟你偷偷靠近,跟光明正大靠近,能一樣嗎?

  山里人可是信譽度降到最低的,一般不熟悉的人,哪怕是同村人,也不會一起打獵。

  除非是村里組織的打圍,也就是人很多,否則一兩個人,彼此還不信任,那硬湊一塊,遲早出事。

  這屬於老一輩的規矩了,比如摸金校尉,如果是父子局,那就父親先上去,在拉兒子出去,因為父親一般不會弄死兒子,獨吞財寶,但兒子可未必。

  打獵也是同樣的,也有屬於他的規矩,不信任的人,哪怕是村里人,也不會把後背交給對方,因為山里死個把人,你都不知道誰害死的。

  除非是村里打圍,十幾個人一起,那麼出現殺人的機率幾乎沒有,你一個人也不可能把所有人殺了,也不可能十幾個人齊心弄死一個人,即便真這麼齊心,你就不怕有人反水?

  所以除了村里打圍,基本都是師傅帶徒弟,或者父親帶兒子,又或者親堂兄弟,一起進山,關係差一些都不會輕易把後背交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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