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書中果有黃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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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了一個多月,咸寧縣城裡當夜被燒毀的地方仍未完全重建完成。

  但錢家的油店倒率先建好了,今日喜訊傳回,自是道賀者眾。

  錢舜風再奪案首,就連汪祥也有點意外。

  雖說他在今年咸寧應試蒙童之中一枝獨秀,但那畢竟是整個武昌府的比試。

  就算冒政有意提攜,也不能太過名不副實。

  好在興許是府試沒必要多爭,所以沒傳來什麼非議。

  「看大宗師當日對王家那般嚴厲,只怕道試也願與之方便。」汪祥目光閃動,「就算有一時非議,大宗師也不懼。畢竟那錢養正進境之速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更已拜得蔡介夫為業師。」

  駱東升也很感慨:「是啊。即便有一時非議,只要他還能鄉試聯捷,那就是大宗師有識人之明。再給他兩年多時間,後年秋闈未必不能高中。」

  「若他能連中小三元,對本縣來說又是一樁文教功績。」汪祥不禁期待著,「紫陽,你說該怎麼促成其事?」

  「這……」

  駱東升看他都不是猶豫幫不幫,而是想著怎麼幫,一時卻不知道怎麼辦好。

  道試畢竟是事關取得真正功名的關鍵一考,當然不能過於有失公允。

  想了想之後駱東升就說道:「東翁,我看也不用咱們來促成。以那錢氏兄弟能耐,在省城只怕也會用心。倒是咸寧這邊……縣尊,王元買兇縱火一案,不如先判了?」

  汪祥聞言思索著。

  依大明律,同樣是放火也有不同。

  放火燒自家屋,杖一百,蔓延燒到別人家更得杖一百、徙三年。

  但放火燒的就是別人家,就倆字:【皆斬】。

  成化年間又有新例:徒罪以上俱發邊衛充軍。

  此外還有【並計所燒之物,盡犯人財產賠償】。

  現在各家損失是報上來了,但也有核驗過程、計價過程。

  按律,其實不用全賠:【假如房屋二間,原值鈔三百貰,燒訖者直百貫,𭴨殘者止直一百貫。】

  而對於犯人財產:【緣犯人財產止有一百五十貫,雖不及二百貫之之奴數,盡此一百五十貫陪償。】

  這裡面能做的文章就大了。

  誰放火,官府核出損失來是一本帳。

  再給各家的賠償,實則降價不少,因為這考慮的是放火之人家裡根本拿不出足夠賠償的情況,要不然官府倒貼?

  但除非犯人家的財產超過官府核出來的賠償金額,否則就是全部抄沒了事。

  現在放火的可是王家的王元。

  雖說王元這一戶只是王家其中一房,也許名義上屬於王元一家的財產真的不夠,但王家就真這樣處理?

  如今王元一家已經收監,屬於他家的房子、田地、店產也都在情況。

  「你的意思是,再去查王元家的隱田、隱丁?」

  駱東升點著頭:「眼下王家也在怕東翁真去查這些。哪怕只是做出樣子來,恐怕各房也會想方設法湊些銀子出來,補足了事。要不然,可就越查越深了,哪一房都躲不開。如數都賠了,錢家自然寬裕。歸縣衙的,拿出一半已然不少。」

  汪祥頗為意動地說:「這倒是個法子。只是這樣一來,若王綸父子並未受到大牽連……」

  「那就拿判斬和充邊做文章!王元家名下田地必定不少,左右這下是保不住了。各房出銀瓜分其田地店產,最後也保了他一家性命,可謂於內餘外都好。要是王綸父子果然受到牽連,將來也能再查,說他們隱沒王元家該抄家產。」

  汪祥想了想就笑起來:「這可是在縣城買兇縱火,本縣若撲救不力,只怕整個縣城都要陷於火海。如此處置,已是仁至義盡。紫陽,就這樣去辦!」

  這法子依大明律而來,汪祥僅僅是從這段時日以來查明案情後秉公斷案出手,任誰也說不出什麼。

  誰叫王元瘋了心,授人以柄在先?

  就連汪祥都難以想像當夜若是撲救不當,回頭朝廷會如何責罰他。

  錢舜風當夜就找到物證,後來又請到高人暗查拿到幕後真兇的實據,才算真正幫他度過一劫。

  如今他又連奪兩案首,王綸父子則仍要擔心朝廷給焦芳的奏疏什麼答覆,汪祥實在不用多顧慮王家。


  因此僅僅是次日,錢舜信所報上去的自家店裡損失,還有幫各家重新建起屋宅墊的工費,共計四百七十三兩多銀子就送到他面前。

  「師爺,沒這麼多!」錢舜信都嚇了一跳,「各家賠償……」

  駱東升只打斷他:「各家應賠多少,縣衙都造了冊。起了新屋,原就差不多了。縣衙再請些賑濟銀下來,每家補貼一些家什財貨銀,此事已算完滿。你家燒得精光,又幫東翁安置了這麼久災民,東翁的意思是補足五百兩,這也算你們兄弟讓東翁免於責罰的一點心意。」

  「這怎麼好?」錢舜信真有些害怕,「我家損失和這些時日耽誤之外,其實只不過問以正公借了二百兩。」

  「舜信老弟!就這麼辦!」

  錢舜信連連搖頭:「我弟弟臨行前是叮囑過的,只要夠周轉,有餘力的話就助縣尊修城!這樣,我家就再捐一百兩銀子,畢竟城牆修起來了,以後城內店產也能放心不少……」

  他雖然不適應家族地位提高帶來的好處,現在也越發覺得弟弟實在有先見之明。

  誰知道把損失、重建費用都多報三四成上去之後,縣衙居然如數賠下來了,還另外拿出二十餘兩補齊為五百兩?

  如此以來,經此一場大火竟還賺了近二百兩。

  哪怕原本照常營業,這段時日也有數十兩的進項,但更多的果然還不如再繼續賣縣尊一個人情。

  好歹油店算是煥然一新了。

  錢舜信這麼堅持,汪祥倒也沒有全然拒絕,最後就只認了錢家五十兩,又累入「專項基金」。

  此時,錢舜風的信也已經到達嘉魚。

  李承箕覺得理所當然,鄒氏卻平添一份驚喜。

  雖說相信丈夫的判斷,知道這准女婿將來成就定不會低,但連奪兩案首仍屬難得。

  至少李家這麼些舉人、進士,誰都不曾如此出色。

  李朵朵看錢舜風為最近這些時日專心府試沒有寫信過來而愧疚,自然越發覺得情郎實在體己。

  想著他專心舉業果然有所獲,一確定喜訊就給自己寫信,當然是恨不能能親眼目睹他那時快意。

  不過府試再奪案首,他道試雖然已無憂,卻又說名頭已傳遍武昌府,實在不能道試時考得太差。

  李朵朵也深以為然,畢竟是知縣、知府先後拔擢。

  她想著錢舜風實則已是秀才,不久之後就能身穿襴衫、戴巾冠了,又問母親要來了布料。

  這回可以大大方方地說是為他準備的了。

  這個時候,錢舜風寄給蔡清的書信剛剛上路不久。

  而三月底從咸寧出發的書信,此時才剛剛到達河間府。

  會試落第後,王子成本是途徑河間府先和父親一聚。此時正準備出發前往山東,拜訪當年鄉試座師,卻有晴天霹靂先後傳來。

  王元買兇縱火、鐵證如山;湖廣提學適逢其會怒不可遏,上疏以王家為例奏請嚴懲以正湖廣士風。

  王綸面無人色:「我已勸過他,勸過他!」

  以他所處的位置,豈不知道焦芳此舉大有文章。

  什麼叫湖廣士風需要端正?那豈不是說前面幾任提學裡有人問題不小?

  這怎麼還牽涉進朝堂派系之爭了呢?

  王子成連夜往家趕,但能不能趕上事情變化,父子兩人都沒底。

  而王綸有官職在身,絲毫動彈不得。

  對家裡的事,他只能幹著急。

  王元狂傲偏執惹出這等大禍,一家都難倖免,還把闔族拖下深淵。

  王綸就算再恨又有什麼用?

  弘治三年的五月就這樣到來,錢舜風看老鄒送來了五十兩銀子,看了錢舜信的信不由得感慨。

  舉業稍有成就,帶來的好處竟如此顯而易見。

  書中果有黃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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