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濫伐案里藏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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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八點,李安平一到辦公室,便讓黨政辦下了一個緊急通知。

  要求所有管理區幹部,鎮裡的包村、聯繫村幹部,全部下沉到各村。

  主要任務有三項:

  第一,現場指導果農採摘、分級、裝箱,嚴格按照標準執行,保證果品質量;

  第二,盯緊重點戶、重點人,做好情緒疏導,絕不能出現聚眾議論、造謠傳謠;

  第三,維持村里正常秩序,確保收購點運轉順暢,誰負責的村出問題,誰直接擔責。

  接到通知後,各部門人員雖然不知道李安平為什麼要求的這麼急,但都匆匆忙忙的往村里趕,畢竟稍微有點頭腦的人,都不會在這種緊急通知下鬧點事、出點風頭。

  李安平坐在辦公室處理文件,許寧一直在外面不停聯絡,關注著各村的情況。

  直到九點半左右,顧輝給他的手機發來一條消息:人員已全部順利抓捕,無一漏網。

  李安平指尖在屏幕上輕點,回了兩個字:收到。

  懸著的心,終於放下。

  這時,那些下村的幹部也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原來鎮裡動了大動作,之前在高嶺村煽風點火、串聯宗族鬧事的核心人員,竟已盡數落網。

  有人暗自心驚,更多人則是由衷佩服。

  村裡的氣氛並未因此動盪,家家戶戶都忙著自家的蘋果:男人在果園裡採摘,女人在家門口分級裝箱,老人孩子圍著果筐打下手,收購點前排著長隊,過秤聲、算帳聲、歡呼聲此起彼伏。

  所有人的心思都撲在眼前的真金白銀上,盯著自家果子能賣多少錢、能拿多少現金,壓根沒空去打聽別人家的閒事。

  真正慌了神的,只有那十幾戶涉事家庭和幾位頑固宗族族老。

  當他們看到或者得知家人被公安帶走,頓時亂了陣腳。

  特別是張氏宗族的幾個族老聚在村裡的宗祠大院,臉色鐵青,拍著大腿叫嚷,揚言要召集全村人去鎮政府討說法、鬧場子。

  「走!都跟我去鎮上!憑什麼抓人!」

  「咱們人多勢眾,只要一起去,鎮裡肯定放人!」

  他們扯著嗓子喊,可那些被叫來的村民卻是面露猶豫,腳下紋絲不動。

  有人抱著剛領到的現金,掂了掂厚度,不耐煩地擺手:「鬧什麼鬧?我家蘋果還沒賣完呢,耽誤了時間算誰的?」

  「就是,家裡一堆活等著,哪有空跟著你們瞎跑。」

  「抓人肯定有抓人的道理,真沒犯法,政府能隨便抓?」

  更有精明的村民直接戳破:「上次你們讓我們抵制賣果,害得我們差點少賺錢,這次還想忽悠我們?門都沒有!」

  幾位族老氣得渾身發抖,卻喚不動半個人。

  特別是張啟龍的父親,兒子被抓,他怎麼甘心,想了想,咬咬牙掏出手機給派出所長張文勛打去,沒想到聽筒里反覆傳來「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的提示音。

  關機。

  徹底聯繫不上。

  這些人有些慌了神,等他們折騰了許久終於勉強拉上幾個心有不甘的族人,磨磨蹭蹭趕到村口,卻見幾名下村的鎮幹部早已等候在那裡。

  「各位叔伯,有什麼情況可以跟我們反映,鎮上會依規處理。但現在是蘋果收購關鍵期,大家都忙著增收,可不能因為小事耽誤了正事。」

  幹部們順勢將族老聚集來的村民拉到一旁,耐心勸解,擺事實、講道理,把法律規定、政策底線講得明明白白,沒多久,這些人就各自散去。

  留下幾名不甘心的族老,看著村里熱火朝天的收果景象,再看看身邊孤零零的幾人,算是徹底泄了氣。

  ……

  苗興禮從牛角鎮返回縣委大院,第一時間就去落實李安平的安排,不僅將督查任務傳達到位,還直接電話通知了縣林業局和縣森林公安局,明確要求立刻趕赴東嶺鎮,核查野生槐樹被濫伐一案。

  縣林業局與森林公安局接到指令後不敢怠慢,抽調警力和林業專業人員組成專案小組,當天傍晚便到達東嶺鎮涉事山林。

  專案組人員勘查現場、固定砍伐痕跡、拍攝取證,初步鎖定作案痕跡與大致範圍,當晚便在鎮上開始初步摸排。

  第二天一早,專案組人員分頭行動,一邊擴大勘查範圍,一邊走訪周邊村組、排查可疑人員。


  不到半天時間,所有線索都指向同一個人 ——王金山。

  經查,王金山是東嶺鎮本地人,家中開辦了一家小型家具作坊,與鎮長羅岳軍沾點遠親關係。

  近幾年實木地板走俏市場,而野生老槐樹木材紋理順直、耐磨耐黃變,是加工高端實木地板的優質原料,價格一路走高。

  王金山動了歪心思,盯上了鎮裡這片無人看管的野生槐樹林。

  為了能放心砍伐、不被查處,王金山帶著一萬元現金,借著親戚名義找到羅岳軍,私下送上好處。

  羅岳軍收下禮金後,對王金山的濫伐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許對方悄悄砍樹。

  王金山怕動靜太大暴露,一直小批量、慢進度砍伐,直到被李安平發現,前後累計砍伐成材槐樹二十一棵。

  案情水落石出,森林公安當場控制王金山,完整製作訊問筆錄、固定證人證言、現場物證、作案工具等全套證據鏈。

  王金山自知罪責難逃,很快如實交代了向羅岳軍行賄一萬元、換取默許濫伐林木的全部事實。

  更精彩的是,王金山在送禮時怕羅岳軍之後反口不認帳,送錢時居然在口袋裡藏了只錄音筆,偷偷的錄了音,這下可謂是證據確鑿。

  因案件涉及鎮領導受賄,森林公安第一時間向縣公安局匯報。

  雙門縣公安局分管森警大隊業務工作的,正是副局長趙明強,看了案卷內容後,立即將事情向顧輝匯報。

  「書記,森警那邊在查破一起濫伐亂砍案件時,得到了東嶺鎮鎮長羅岳軍貪污受賄的線索,您看?」

  顧輝看了趙明強一眼,伸手接過案卷,仔細看了一遍後,沉吟了片刻。

  他和趙明強都知道是李安平視察東嶺鎮後,讓森林公安去查槐樹被伐案件,但查出鎮長羅岳軍受賄的線索,可以說完全是個意外。

  但外界的人不一定會這樣看,這位副書記視察一處就一位鎮長出現問題,那領導在別人的眼裡不成了「瘟神」了,以後下去鄉鎮檢查工作,大家不都得提心弔膽著,這位領導來視察一不高興就查人拿人,對領導的影響也不好。

  「這是我們公安辦案的內部事務。」顧輝把案卷遞還給趙明強,緩緩說道,「就以我們局的名義,將發現的線索移交給縣紀委。」

  趙明強會意的點了點頭,之前自己有些想差了,還想著請示一下李書記,還是顧書記思慮周全,這種事情確實只能做而不能通氣,否則還真會給領導帶來影響。

  回到辦公室後,趙明強親自將案卷資料及相關證據整理好,密封后送去了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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