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酒館雜貨,一文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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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種異樣目光的注視下,林阿貴等人不自在地縮了縮肩膀,但很快就被街角的景象吸引住了。

  一棟兩層的木樓矗立在街口,門頭懸著一塊醒目的木製招牌,上面用粗獷的筆觸畫著一個巨大的啤酒杯,旁邊則是一個敞開胸懷姿態慵懶的性感女郎畫像。

  半敞開的門內,喧嚷的人聲混雜著刺鼻的菸酒氣味,一陣陣涌到街道上來。

  「就、就這家?」

  阿水的聲音有點抖。

  阿貴深吸一口氣,帶頭走了進去。

  門一推開,一股混合著麥芽發酵氣味與人體溫熱的濁浪撲面而來。

  室內光線昏暗,油燈在煙霧中暈開一團團朦朧的光。

  人影在昏黃里晃動,喧譁聲、碰杯聲、鬨笑聲混成一片嘈雜的背景。

  這個入夜後的小鎮沒什麼別的消遣,男人們白天在伐木場,鐵路上或農場裡賣了一天力氣的,晚上就聚到這樣的酒館裡,喝上一杯,吹幾句牛,用酒精卸去整日的疲憊。

  吧檯邊倚著幾個白人男子,正高舉酒杯大聲說笑。

  角落裡擺著一張撞球桌,深綠的台泥在昏暗中格外顯眼。

  這種被稱為『桌球』的遊戲,最早流行於十六世紀的法國宮廷,幾經演變與規則完善,在英倫三島逐漸成形。

  而就在幾年前。

  一種名為『斯諾克』的新式玩法誕生,隨著西進運動的浪潮,被人從東邊的華盛頓一路帶到了這加利福尼亞。

  吧檯後的酒保眼皮抬了抬,瞥見五個華人推門進來,他沒吭聲,低下頭繼續擦他的杯子。

  草莓鎮這地方,有一大半人的收入是靠鐵路餵飽的。

  只要口袋裡叮噹作響,肯在這裡花錢,他沒道理把客人往外推。

  幾個中國漢子侷促地站在門口,進退兩難。

  最後還是林慶走上前,仰頭看了看吧檯上方懸掛的木板菜單,用英文開口道:「2壺紅葡萄酒,5個杯子。」

  酒保沒應聲,轉身從木桶里接出兩壺暗紅色的液體,連同五個杯子擱在檯面上。

  林慶則將1枚鷹洋放在吧檯,稍後拿回找零的50美分輔幣。

  帶著酒和杯子,一行人在找了張最角落的空桌坐下。

  林慶給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後,隨即將剩下的四個杯子推向其他人。

  「貴哥,之前船上多謝援手,這頓酒算我請各位的。」

  聽到這話,其餘幾人方才回過神來。

  林阿貴一臉興奮地拍了拍林慶的肩膀。

  「你竟會說洋人的話!」

  「略懂幾句而已。來,喝酒吧。」

  林慶笑了笑,示意大家倒酒。

  「這是他們本地產的葡萄釀的葡萄酒,喝上那麼幾口潤下喉嚨是頂好的。」

  幾個漢子學著林慶的樣子,小心端起酒杯。

  林阿貴先是湊近聞了聞,眉頭皺了皺,隨即仰頭灌了一大口。

  暗紅的酒液滑入喉中,他咂了咂嘴,臉上露出一種奇異的表情。

  又酸又澀,遠不如家鄉的米酒順口。

  幾口酒下肚,一行人的膽子也漸漸放開,阿貴開始東張西望,眼睛像不夠用似的。

  他的目光最終定在了樓梯口,那裡倚著兩個女人,穿著緊繃繃的裙子,領口開得極低,露出大片雪白的胸脯肉。

  她們也朝這邊望過來,其中一個還拋了個飛吻。

  福生的喉結劇烈地滾動了一下,阿水則紅了臉,慌忙低下頭盯著酒杯。

  「乖乖……你們看到沒有,那洋婆子的胸脯看著比我腦袋還大!」

  林慶喝著酒,目光平靜地掃過那兩個女人。

  前世浸在資訊時代,短視頻里的各色光景見得多了,這小鎮酒館中的酒館女郎,無論姿色還是打扮都勾不起他的性趣,反倒酒吧里的裝潢更合他意。

  木質的桌椅,斑駁的牆面,各色酒客的衣著裝扮,恍惚間竟讓他生出幾分走進西部牛仔電影的錯覺。

  即便他現在真就身處這個時代。

  「想去玩就先掏錢,一塊鷹洋最多了,別被人把錢騙光了。」


  林慶喝完杯中最後一點葡萄酒,叮囑一句後擱下杯子起身。

  「你們喝吧,我去鎮子上逛逛。」

  在他走後,阿貴和福生對視一眼,像是下定了決心,站起身朝樓梯口走去,阿水猶豫了片刻,也和另外一人跟了上去。

  草莓鎮上,林慶腳步極輕地踩在房屋前的木質步道上,幾乎不發出聲音,仿佛體重被某種技巧卸去了大半。

  潛行技能的效果加成下,他貼著店鋪屋檐下的陰影移動,身形時而融入某扇緊閉門扉的凹陷,時而借著滿載貨物的篷車掩過身形。

  街道上,醉眼惺忪的牛仔勾肩搭背地晃過,挎著籃子的婦人低頭匆匆趕路,沒人特意將目光投向這個在寂靜中穿行的異鄉人身上。

  【你行走於光暗邊界,無人注意到你的移動軌跡,潛行熟練地+10】

  一圈走完,林慶從光暗陰影中走出,推門進入一間雜貨店內。

  門後的銅鈴發出清脆的響聲,櫃檯後,一個白人老頭正舉著份泛黃的報紙,聽到聲音只是抬眼瞥了一下進門的黃皮膚客人,花白的鬍子動了動。

  「買東西還是賣東西?」

  小鎮上的的雜貨店除了售賣一些日常用品外,還兼職回收一些沒了主人的舊物。

  如金銀銅的皮帶扣,貴重的金銀首飾,或者其它有價值的物品。

  「買東西吧。」

  林慶走進店內,視線掃過櫃檯後的貨架。

  成卷的帆布、鐵鍬、鋤頭、馬具,還有成排的玻璃罐裝著糖果和醃菜。

  白人老頭見林慶能聽懂對話,便朝櫃檯角努努嘴,那兒攤著本邊角捲起的硬皮簿子。

  「要什麼自己看清單,不識字商品冊上也有簡單圖樣,對了!別在老牛仔的店裡動歪心思,老牛仔的眼睛,隔著半里地都能看清草叢裡藏著的是兔子還是響尾蛇。」

  林慶無所謂的聳了聳肩膀,靠著櫃檯翻開商品冊。

  第一頁就是一幅工裝褲的素描圖。

  李維斯工裝褲:厚實的牛仔布料,膝蓋和臀部都加了雙層補強。

  售價:1.25美金

  平底鍋:全鐵鍛造,橡木握柄。

  售價:0.75美金

  淘金客荒野套裝:包含帆布行李袋,防水帳篷,野炊器具,伐木斧,防身短刀,淘金盤……

  售價:12.5美金

  ……

  20分鐘後,林慶走出雜貨店。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

  下身是條李維斯工裝褲,厚實的靛藍布料在膝頭磨出淺白的紋路,褲腳、口袋這些易撕裂處都綴著黃銅鉚釘,樣式已頗有幾分後世牛仔褲的影子。

  腳上那雙布鞋不見了,換成一雙二手工裝短靴,鞋頭有劃痕,鞋跟卻還結實,花去他一美元。

  另外胳臂下還夾著一卷舊報紙,紙張泛黃,油墨已淡,是半年前的日期。

  為了十多張報紙,他又付了二十五美分。

  六天的工錢,不到一個鐘頭就消費了個乾淨。

  林慶在店門口頓了頓,便轉身朝酒館走去。

  是該叫上林阿貴他們回去了,這麼長時間過去,該耍也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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