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法家,開宗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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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以為,律法為民而設,不應該是『管理』民,而應該是公俗共約,就好比相國所言,『約法三章』,學生因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傷人抵罪,這是黔首們共同的呼聲。」

  「只有殺人要償命了,弱者才不會被強者所以取走性命;只有欠債必須要還錢,朝廷會站在被欠債者那一邊,借貸之人才會安心,因為追債有朝廷兜底。」

  「傷人抵罪同理。」

  「基於這個道理,新秦法的編撰應該在擴大『約法三章』的基礎上,即,黔首們需要的,我們才去編撰,我大秦祖上,械鬥死傷累累,因此,商君改革律法,嚴厲處置私下械鬥,亮刃者死。」

  「如此一來,械鬥漸去,底層黔首們不再鬥狠,少死了許多人。」

  「而這一條,反而也是約法三章精神的一種延伸。」

  「而舊秦法裡,動輒連坐,互保,則黔首每日戰戰兢兢,此乃管理民眾,脅迫民眾,而非黔首們自己的呼聲。」

  「故而,黔首苦於秦法嚴苛,人人盼望秦法廢除,相國平定叛亂,先廢秦法,實在高瞻遠矚。」

  大堂里,方問盤膝坐在首座上,看著下面極為年輕的張釋之,認認真真闡述著他的道理,不卑不抗,言語之間,甚至還暗暗拍了一記自己的馬屁。

  方問不由得一陣汗顏,真不愧是在漢朝也能從底層爬上來的廷尉,真是人精了,年紀輕輕就有這樣的手腕。

  而方問,當初也不過就只是在大學裡一個臭教書的,官場手腕哪裡比得上真正的大人物?

  方問不動聲色,張釋之說完後,大堂里一片安靜。

  方問沉吟片刻,繼續緩緩道,「那你認為,我大秦為什麼要按照公俗共約去寫秦法,而不是按照『管理』黔首的角度,去寫秦法呢?」

  方問繼續追問。

  這一問就有點誅心了,毫無疑問,張釋之被方問給問住了。

  朝廷為什麼不按照『管理』黔首的角度,去寫秦法?

  這便是直反駁法家精神了!

  法家,尤其是李斯,就是認為民眾應該是被管理的,什麼「刑不可知,威不可測,則民畏上也」,這就是法家精神的一種體現。

  這句話是在什麼時候冒出來的?

  春秋時期,子產鑄刑書於鼎公之於眾,這是春秋的第一部公開的「刑法」,直接挑戰了「刑不可知」這個觀點。

  而叔向,晉國晉平公的太傅,被孔子稱讚為『古之遺直』(上古秉公執法),在春秋,他與子產,晏嬰並稱為三大賢臣!

  而叔向呢,明顯就是反對子產這個行為的,於是他就說出了這句赫赫有名的話,「刑不可知,威不可測,則民畏上也」。

  後世來看,這話簡直可笑,因為法律存在的意義就是告知你,不要去犯這個罪,當然是要普法的。

  (我們有一條法律,爭議很大,就是有悖於這個精神,一旦你普法,反而效果被背道而馳,大家想想是哪一條,請課代表發言)

  (寫出那樣法律的磚家,只能說,做法律工作的一定要有法律常識。。。)

  但是在春秋,乃至秦漢等等看來,這只是法家的基本精神,也就是,律法是用來向下管理用的。

  方問這一問,問的非常的深,張釋之是個絕頂聰明的人物,又是法家人士,當然一句話就聽懂了方問這是在挑戰法家的基本理念。

  張釋之很難受。

  這就好比儒學宗師荀子,教出了兩個法家人士。

  而嚴苛的法家也誕生了張釋之這樣寬和的人。

  必須值得一提的是,張釋之走方問的路線,並非完全是溜須拍馬,逢迎上意,他在漢初本來就是這麼做的,由此可見,張釋之是見證了底層的黔首在這樣的律法精神下,過的多麼的痛苦,多麼的想要結束這一切。

  所以,他才會走寬和的路線。

  等於說,張釋之從理論上,解釋不清法家的理念為什麼不對,但是,他起碼知道——,事實是錯的!

  這就好像,儒家說不清儒家理念怎麼就不對了。

  但是,井田制,分封制,就是錯的離譜了,這是不可爭議的事實!

  張釋之低著頭,沒有說話。

  方問也沒有為難他,讓一個法家學生,自己打法家的嘴巴,這種行為太難受了,於是方問平心靜氣,解釋道,「張釋之,如果你實在不懂為什麼要這麼做,那我換個角度說。」


  「管理黔首的目的,本身就是為了使得朝廷長治久安,對不對?」

  張釋之想了一下,點點頭,這個說法,毫無疑問。

  「那麼,事實就是用密不透風的方法去管理黔首,最終會逼迫黔首走投無路,生活窒息,而寬和的制度,反而可以讓他們安心為民,對不對?」

  張釋之一想,再次點了點頭。

  「那不就結了?還要管其他的幹什麼?走哪一條路線,本質就是使得王朝長治久安,那誰的結果是錯的,誰的精神就是錯的,誰的結果是對的,誰的精神就是對的。」

  「李斯路線的嚴苛秦法,毫無疑問,向下管理並沒有起到正向的作用,相反,激起了黔首的逆反心理。」

  「總之,事實就是如此,本相不是開宗立派的宗師,無心歸納這其中的緣由,這個問題,就交給你去思考了。」

  聽完方問說的,張釋之微微一愣。

  「張釋之,本相有幾個任務要交給你。」

  「請相國吩咐。」張釋之顧不上多想,趕緊起身,立在大堂中央,揖手,「一,你負責去說服外面那十幾個人,最終由你帶領他們,給我完成一部寬和的新秦法,旬月之間遞交上來,儘快施行。」

  「二,完成這個差事後,本相會發派你去地方,去一縣之地,任縣尉,你負責一縣之地,緝盜,管理民生。」

  「本相給你三年時間,考察你的所作所為。」

  「在這三年時間裡,本相希望你好好思考,觀察民生,寫一份基層辦案指南來。」

  「三年後,本相升你為郡尉。」

  「兩年後,調任咸陽,任咸陽縣尉,咸陽縣尉可不好做啊,這裡全是達官貴人,你來思考,面對達官貴人要怎麼辦案?要不要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倘若你在咸陽縣尉的任上也辦的好,你再辦最後一件事,想清楚,寫一本書出來,解釋清楚,為什麼法家精神要寬和的,不要嚴苛的,辦好這件事,本相讓你在法家一脈上,開宗立派!」

  「最後,本相讓你擔任大秦的第一任,刑部尚書!」

  「你一日不到位,本相就一日不設『刑部』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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