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惹誰,都不要惹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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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罵也罵不得,動手也不敢動。

  最後索性往地上一坐,開始耍起了無賴。

  「呵呵。」

  「我知道你們想幹嘛。」

  「想要身份證,想要離婚對吧?」

  「簡單,還是那句話。」

  「給我一百萬,要不然就滾出我家,孩子你們也永遠別想見到。」

  這句話一出口,屋裡又響起了母女的陣陣啜泣聲。

  男人聽見哭聲,不但沒有半分心疼,反而臉上更加得意。

  仿佛那個哭得渾身發抖的,根本不是他的女兒。

  「大不了最後就報警唄。」

  「我怕什麼?」

  「傳出去,到底看看是任市長怕丟人,還是我怕丟人。」

  他似乎已經吃定了任星雲。

  賭定了這種有頭有臉的人,最怕事情鬧大怕影響名聲,最後只能乖乖掏錢了事。

  哪料任星雲根本不吃他這一套。

  「怕?」

  「我面對那麼多貪官污吏都沒怕過。」

  「我會怕你?」

  說完,他直接掏出手機,撥通了報警電話。

  電話很快被轉到了當地鄉鎮的警察局。

  手機那頭的警察一聽地址,語氣立刻變得有些不耐煩。

  「我們都去過幾次了。」

  「都說了,這是家事我們管不了。」

  「你們自己商量吧。」

  任星雲聽到這個回答,臉上的表情變得有些慍怒。

  「來不了?」

  「那你告訴我你的姓名和警號。」

  一聽到詢問警號,對方的態度終於有了些變化。

  「行行行。」

  「你等著。」

  「我們現在過去。」

  掛斷電話後,靠在牆邊的男人忽然嗤笑了一聲。

  「哈哈。」

  「聽到了吧?」

  「管天管地,還能管老子自己的家事?」

  「我教育教育老婆孩子怎麼了?」

  「我樂意。」

  李月晴一聽這混帳話,抬腳就想衝過去抽他,結果被丈夫一把拉住。

  ——

  四十多分鐘後。

  院外才終於傳來汽車停下的聲音。

  沒過多久,兩名警察一前一後走進了院子。

  走在前面的中年警察,身上甚至沒有穿警服,只是隨意的披了一件深色外套。

  進門後,先是慢悠悠地往屋裡掃了一圈。

  滿地碎酒瓶。

  倒翻的桌椅。

  哭紅眼的女人。

  在他看來,今晚這趟出警,無非又是來和稀泥的。

  夫妻吵架,娘家人上門。

  這種事他們以前也不是沒處理過,無非是開導幾句,各大三十大板。

  至於說真正解決?

  別開玩笑了。

  一家人自己都處理不好的事,讓他們怎麼解決?

  中年警察心裡這麼想著,目光也漫不經心地從屋裡幾個人臉上掃過。

  可當他的視線落到角落裡的那個青年身上時。

  整個人忽然一僵。

  「任……」

  「任市長?」

  中年警察連忙上前兩步,開口解釋道:

  「任市長。」

  「我……我剛才不知道這是您家裡的事。」

  「路上不好走,所以耽擱了。」

  任星雲望著他身上那件隨意披著的外套,臉上沒有半點笑意。

  「別叫我市長。」

  「我現在就是一個普通老百姓。」


  中年警察嘴唇動了動。

  「是,是……」

  任星雲冷冷看著他。

  「怎麼?」

  「市長報警,和普通百姓報警。」

  「還要區別對待是嗎?」

  中年警察臉色一白,磕磕巴巴吐出幾個字。

  「不是,不是...」

  「那是什麼!」

  「還有,現在出警都可以連警服都不穿了嗎!」

  中年警察被訓得一句話都不敢說。

  平時他們這種鄉鎮派出所,半個月都接不到一起正兒八經的案子。

  所以晚上值班時不穿警服,也不算什麼稀奇事。

  可這些話,他現在一個字都不敢解釋。

  他只覺得倒霉。

  今晚怎麼偏偏是自己值班,又怎麼偏偏撞上了這尊活閻王。

  要知道,在這位任市長手裡落馬的幹部,就算沒有上百,也有好幾十了。

  .......

  屋裡一時間有些尷尬。

  就在中年警察額頭已經開始冒冷汗的時候,旁邊的任興國終於開口。

  「好了,星雲。」

  「正事要緊。」

  任星雲看了爺爺一眼,這才暫時壓下火氣。

  一旁的中年警察連忙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主動開口說道:

  「這位……老伯。」

  「這個事情是這樣的。」

  「我們之前確實已經來過好幾次了。」

  「但是夫妻吵架,父母教育孩子這種事,我們來了也只能先做調解。」

  「畢竟這是家務事,不好處理啊。」

  中年警察自以為這個理由還算充分。

  哪知任興國壓根沒有接他的話。

  轉身走到李曉晴母女面前,伸手輕輕撥開兩人臉側的頭髮。

  一塊塊還沒完全消下去的紅腫和淤青,就這樣暴露在了眾人眼前。

  「你覺得,這還是普通夫妻吵架?」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可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

  「如果傷情達到輕傷以上。」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說到這裡,任興國看向中年警察。

  「具體傷情如何,我馬上就會帶她們去做鑑定。」

  中年警察嘴唇動了動,不知道該怎麼接話。

  可任興國的話還沒完。

  他轉頭看向牆邊那個男人,聲音更冷了幾分。

  「另外。」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百萬,應該算是特大數額了吧。」

  「剛才你以孩子和身份證作為要挾的話,我手機里都已經錄下來了。」」

  一旁的中年警察聽著聽著,臉上的表情都快哭出來了。

  不是一個家庭糾紛嗎?

  怎麼幾句話的工夫,就變成了故意傷害加敲詐勒索?

  關鍵受害者還是任市長的家人。

  這事要是處理不好,自己今天晚上恐怕真要吃不了兜著走。

  ——

  牆邊的男人,這時也終於反應過來。

  他本來以為自己最多就是耍個無賴,嚇唬嚇唬人。

  撐死進去坐幾天。

  怎麼現在忽然就變成三年起步,上不封頂了?

  男人一下子慌了,連忙指著任星雲喊道:


  「你別聽他們胡說!」

  「我剛才還挨打了!」

  「我才是受害者啊!」

  哪料兩名警察直接忽略了他的話。

  中年警察對旁邊的年輕警察使了個眼色,隨後自己連忙跑到院外,給局長打去電話。

  原本還無比囂張的男人,在這一刻終於感受到了一絲恐懼。

  「你們是一夥的對吧?」

  「來人啊!」

  「來人啊,有人欺負老百姓了!」

  幾分鐘後,眼見沒人搭理自己,男人又改變成了苦肉計。

  望著不遠處的妻子,苦苦哀求道:

  「曉晴。」

  「你和他們說說,放過我。」

  「我以後再也不賭了,我們好好過日子。」

  「不...」

  「你要是想離婚也行,我們馬上去離婚。」

  「我不能坐牢啊!」

  「孩子不能沒有爸爸啊!」

  .......

  哪知現場根本沒有人理會男人的垂死掙扎。

  他越是掙扎,越顯得可笑。

  甚至就連一直站在旁邊的年輕警察,都趁著沒人注意,悄悄啐了一口。

  da老婆,還拿孩子要挾要錢。

  什麼玩意啊!

  該。

  同一時間,任星雲看向爺爺的眼神里,也多出了幾分崇拜。

  果然老祖宗說的對。

  惹誰,都不要惹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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