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沈家人故意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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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女兒活過來了,沈有慶也是雙手合十,暗暗感謝滿天神佛。

  隨後,沈有慶的目光悠悠得看向了救人的小伙子,陳九九。

  大家都是鄰里鄰居,沈有慶是認識陳九九的,小伙子不但長得高大英俊,關鍵是家裡條件好,全家都有編制。

  沒有什麼好賭的爸、生病的媽、上學的弟、破碎的家,家風純樸。

  沈有慶的目光又看向了自己的寶貝女,不禁搖了搖頭。

  自己女兒什麼都好,聽話、乖巧,其實吃得也不多,但就是胖得跟頭豬一樣,去省城大醫院也檢查過,就是查不出什麼問題。

  目前體重達到了215斤。

  說句是越州城區第一胖女也不為過。

  七十年代又不是唐朝,以胖為美。

  雖然沈家的條件也不錯,他沈有慶是糧站主任,妻子姜傳梅是百貨大廈營業員,兒子在糧食局上班。

  旦凡自己女兒不這麼胖,哪怕長得醜點矮點的,沈有慶都不愁,隨便就能給高中畢業的女兒找個好工作。

  憑自家條件,以後有得是人家來上門提親。

  但是偏偏女兒長到215斤,普通人家門框小一點都擠不進去,這怎麼嫁得出去?

  這不是要砸手裡了嘛。

  想到這裡,沈有慶的眼睛裡精光一閃,眼前不是有一個妥妥的金龜婿嘛。

  女兒只要嫁進伯府台門,那這輩子就算是穩了,大不了自己多給女兒一點嫁妝,陳家人來買糧時多給點。

  想到這裡,沈有慶悄悄將自家幾個兄弟拉到一邊,快速商議起來。

  「老二,老三,你們看陳家那小子怎麼樣?」

  沈二叔有些摸不著頭腦:

  「你說陳九九?人是不錯,就是思想品德有問題,當著這麼多人對麗娟又是親又是摸,傷風敗俗。」

  沈三叔卻有些疑惑:

  「耍流氓,也不是陳家人做得出來的事情,何況我剛剛聽三大媽說了,麗娟是陳九九從河裡救上岸的。」

  沈有慶輕咳了一聲,低聲說道:

  「麗娟已經被陳九九給摸了親了,你們說,陳九九是不是應該對麗娟負責?」

  沈二叔和沈三叔也是老狐狸,馬上就秒懂了,自家大哥這是要賴上人家,準備強買強賣了。

  「大哥,你的意思是……」

  「一會兒我們就一口咬定陳九九當眾非禮了麗娟,麗娟的清白名聲沒了,以後嫁不出去了,陳家必須要負責到底。

  鳴鶴先生治家一直嚴格,陳家門風在越州城也是數一數二的,不敢做出過提起褲子不認帳的事情,咱們就道德綁架他們陳家。

  否則就憑麗娟現在長成這樣,想要嫁個好人家是千難萬難,與其嫁到農村去吃糠咽菜,還不如牢牢抓住陳家這根救命稻草。」

  沈二叔臉上一喜,小侄女的婚事可是沈家人的心頭大患。

  這年頭家裡有個老姑娘嫁不出去,是非常容易被左鄰右舍笑話。

  時間長了,沈家名聲鐵定受損,影響其他兄弟姐妹的婚姻。

  所以沈二叔當即強烈贊同道:「行,就按大哥說得辦。」

  沈三叔卻沉吟著,心裡有所顧慮:

  「這樣不好吧,一來陳九九不管怎麼說,總是救了麗娟一命,我們這不是恩將仇報嗎?

  另外你們想過沒有,陳家人是那麼好糊弄的?鳴鶴先生可是人老成精,別看表面上笑呵呵,卻從來不是一個吃虧的主兒,骨子狠著呢。」

  沈有慶一咬牙道:

  「顧不了那麼多了,現在就是最好的機會,左鄰右舍幾百人看到的陳九九在非禮麗娟,這事哪怕上了派出所咱們也有理。

  大不了事成之後,三轉一響我來準備,我再陪嫁兩千塊錢,就這份嫁狀,應該算是越州第一份了吧?也算對不起他們陳家了。」

  沈三叔一聽,也不再言語了。

  越州自古出師爺,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小算盤,底線從來都非常靈活,就看利益夠不夠。

  「行,現在我們就發難。」

  「對,絕對不能讓陳九九給跑了。」


  「注意態度,不要罵人,畢竟我們以後要結親家的。」

  陳九九此時還坐在地上安慰小胖妞,陳仁也在緊急用針,防止污水入肺引起感染。

  這時候沈二叔走上前去,一臉的嚴肅。

  「陳仁,這是你小侄子,陳九九吧?」

  陳仁聽後得意地回道:

  「對,老五家的小兒子,今天的救人英雄。」

  陳仁想得很美,自家小侄子今天救了人,到時家屬送面錦旗表示感謝,那小侄子找工作進人民醫院就穩了。

  陳家再使點錢,越州哪家好單位去不成?

  結果沈二叔的一句話,把現場的氣氛又打入了冰點:

  「陳仁,你小侄子這事做得,不……不恰當啊。」

  沈二叔原本想說「不地道」,但一想以後是自家侄女婿,不能說得太嚴厲,又要綁架陳九九,又不能讓他名聲受損。

  陳仁心裡咯噔了一下,他又不是傻子,沈家人的態度一看就知道要作妖了。

  「沈有福,你這話是什麼意思?我侄子救人還救出個不恰當來了?」

  現場圍觀的眾人都安靜下來了,大家都知道今天有瓜吃了,還是大瓜。

  陳九九這時候心中也是警鈴大震,馬上就想到了後世的一句網絡名言。

  說一個男的如果救了一個女的,那這一男一女之間就產生了「因果」。

  如果女的沒看上男的,就會說小女子來世做牛做馬再回報恩公。

  如果這個女的看中這個男的了,則會說女兒婚事,但憑父母大人作主。

  那反過來是不是也意味著,他陳九九和小胖妞,兩人都是18歲的年齡,男未娶女未嫁,年齡家世剛適合,能配婚?

  現在因為他陳九九救了小胖妞,兩人產生了「因」,那就會有一個「果」產生。

  如果沈家人看不上他陳九九,估計就是送面錦旗,再給個大紅包,了卻了這個「果」。

  但如果沈家人看中了他陳九九,那這個「果」肯定就會變成:大恩大德無以為報,只能以身相許了。

  以身相許???

  陳九九看了一眼地上像肉山一堆的沈麗娟,瞬間整個人都是一陣雞皮疙瘩。

  娶這麼一位胖姑娘,他寧可從府山飛翼樓上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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