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賺錢能力max,生活單純得一塌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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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乾股?那店不就是你的嗎?」

  顧天的聲音里充滿了不可思議,他甚至懷疑自己的耳朵出了問題。這就像一個國王,跑去跟自己的管家商量,問能不能在自己的國庫里,分給自己一點零花錢。

  荒謬,且離譜。

  「對啊。」電話那頭的女人卻說得一本正經,「我還跟他說,我每年給自己定個業績目標,完成了多少銷售額,他就得給我分紅。」

  「……」

  顧天徹底沒話了,他靠在椅背上,仰頭看著演播廳的天花板,足足沉默了五秒鐘。

  謊言感知下,他發現女人的確沒有說謊。

  這一切,都是真的!

  顧天笑了,是一種被徹底打敗的笑。

  「姐妹,你還給自己下任務啊?在自己的店裡,給自己定KPI?你可真是個商業奇才。」

  說完,顧天對著鏡頭,表情嚴肅起來,「我在這裡,給所有正在看節目的觀眾,尤其是夫妻雙方一起創業的朋友們,普及一個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只要你們是合法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經營產生的任何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什麼叫共同財產?就是一人一半!不存在誰給誰發工資,誰給誰股份的說法!你們不是老闆和員工,你們是平等的合伙人!這位女士,這個店收益本來就有你一半,懂嗎?」

  電話那頭,長久的沉默。

  「啊……是……是這樣子的嗎?」女人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發懵,仿佛一個全新的世界在她面前打開了大門。

  「不然呢?」顧天反問。

  「可是……可是他當時不同意給我乾股,也不願意多給錢,我就……我就自己出去幹了。」女人說,「我去做代購,還賺了不少錢。後來我們買房子,我還自己掏了二十萬。」

  這下,不僅是顧天,連直播間裡的所有觀眾,都對這位女士肅然起敬。

  「我靠,這行動力也太強了!」

  「被老公PUA成那樣,一轉頭自己就能殺出一條血路,這是什麼大女主劇本?」

  「又單純又能幹,這到底是個什麼神仙組合體?」

  顧天點了點頭,語氣里多了幾分讚許:「幹得漂亮。然後呢?既然你自己能賺錢了,為什麼還要分居?」

  「他……他吵架的時候,老是搞冷暴力。」女人的聲音低沉下來,「一句話不說,就把你當空氣。我受不了那個,就帶著孩子搬出來了。從那以後,他沒給過我跟孩子一分錢生活費,也不會打電話問一句。當然,我也不問他。」

  「那你現在想怎麼樣?」顧天詢問。

  「我想離婚。」女人的語氣變得堅定。

  「那就離啊。」

  「可是……」女人猶豫了,「網上不是說,離婚要有一年的冷靜期嗎?」

  「誰告訴你的?」顧天簡直要被這些網絡法盲氣笑了,「你是不是把去民政局協議離婚的三十天冷靜期,跟法院起訴離婚搞混了?我告訴你,你這種情況,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所謂的一年冷靜期,指的是如果你起訴離婚,法院第一次判決不准離,你才需要等一段時間才能再次起訴。你現在案子還沒開始呢,哪來的一年冷靜期?」

  「哦哦,原來是這樣。」女人恍然大悟,「那還有一點,他們家跟我說,孩子戶口在本地,我一個外地人,不可能把孩子帶走的。」

  「你孩子多大了?」

  「八歲。」

  「他自己想跟著誰?」顧天問出了最核心的問題。

  「那肯定是想跟著我啊!」女人毫不猶豫地回答。

  「這就行了。」顧天一錘定音,「對於一個八歲的孩子來說,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歸屬的時候,會非常重視孩子本人的意願。只要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你,你的贏面就非常大。」

  「可是……之前我諮詢過一個律師。」女人的聲音又充滿了擔憂,「那個律師跟我說,如果開庭當天,他們家把孩子藏起來,不讓孩子出庭,那我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那個律師是哪個犄角旮旯里冒出來的?」顧天冷哼一聲,「你聽過人格權侵害行為禁令嗎?這是民法典里的新規定。你完全可以在起訴離婚的同時,向法院申請行為保全,禁止對方搶奪、藏匿孩子。他要是真敢這麼做,那就是公然藐視法庭,違抗法院禁令!這非但不會讓他得逞,反而會成為他品行不端、不適合撫養孩子的鐵證!到時候,法官只會對你更加同情,把孩子判給你的可能性就更大了!這對他來說是自掘墳墓!」


  「啊?還能這樣?」女人的聲音里充滿了震驚和驚喜,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道光。

  「對,就能這樣。」顧天的聲音沉穩而有力,「你聽我的就行了。我就是想不通,你一個賺錢能力這麼強的女人,怎麼在別的事情上,就這麼單純呢?」

  「那……那如果離婚了,我們買的房子……」女人又開始下一個疑惑,「我雖然出了二十萬,但是他們家出的比我多。現在他們家放話了,說要把房子寫在孩子名下,誰拿到撫養權,這房子就歸誰。到時候要讓我淨身出戶!」

  「淨身出戶?」

  顧天的眼神瞬間冷了下來。

  這簡直是欺人太甚,這女人未免也太單純無知了!

  不過,或許就是因為這份單純,才會贏得客戶信賴吧!

  「首先,我們來理一理這個房子的問題。」顧天的思路清晰得可怕,「第一個問題,這套房子,是不是在你們結婚之後買的?」

  「是……是的。」

  「第二個問題,你出的那二十萬,有沒有轉帳記錄或者其他憑證?」

  「有!我當時是直接從我自己的銀行卡轉到開發商帳戶的,記錄都在!」女人立刻回答。

  「很好。」顧天點了點頭,「那麼,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這套房子,無論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無論他們家出了多少錢,只要是在你們婚後購買,並且你也有出資,它就是板上釘釘的夫妻共同財產!」

  「所謂的誰拿撫養權,房子就歸誰,純屬放屁!撫養權的歸屬,和財產的分割,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法律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還有,他們說要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以此來剝奪你的財產份額,這個想法更是天真得可笑。」顧天的嘴角扯出一抹譏諷的弧度,「我問你,你同意把你的那部分房產份額贈與給孩子了嗎?」

  「沒有!我從來沒同意過!」

  「那不就結了!」顧天一拍桌子,「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需要雙方一致同意。他單方面想把房子給你兒子,那是做夢!法律上根本不成立!」

  「那……那萬一到了法庭上,法官說要把房子處理掉呢?」女人還是有些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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