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塵證指凶
「找一根線,或者任何能被用來從外面拉動鎖舌的東西。」
蘇晴趴在地板上,目光在門縫和地板之間的縫隙里來回搜索。
幾分鐘後,她在一根門框的下沿發現了一小段纖維,大約兩厘米長,深灰色,像是從某種織物上刮下來的。
她小心翼翼地把纖維夾進證物袋裡,然後站起來:
「高磊,你過來看。」
高磊湊過來,蘇晴指了指門框下沿的那個位置:
「你看這裡,門框和門扇之間的縫隙大概有三毫米,如果用一根足夠細但又有一定硬度的線,比如釣魚線或者鋼絲,可以從門縫裡伸進去,套住鎖舌的斜面,然後用力一拉,鎖舌就會被拉回來。
等門關上之後,再用力一拽,線就能抽出來。但這個過程會在鎖舌和門框上留下痕跡。」
高磊看著蘇晴手中的證物袋裡的那根纖維,若有所思:
「所以兇手是用了某種線狀物從外面把門反鎖了?」
「有這個可能。」
蘇晴說,「但還需要技術科的進一步檢驗。另外,這根纖維的來源也很關鍵,如果是兇手身上衣物上掉下來的,那就有可能成為重要的物證。」
她在書房裡又轉了一圈,目光落在了書桌上的一個相框上。
相框裡的照片是一家三口的合影,方遠和一個女人、一個十多歲的男孩站在一起,笑容燦爛。
「方遠的兒子呢?」
蘇晴問。
「在省城讀寄宿學校,已經通知了,正在趕回來的路上。」
高磊說。
蘇晴點點頭,把相框放回原處。
她的目光掃過書桌上散落的文件,其中一份引起了她的注意。
那是一份合同,紙張已經有些泛黃,看起來有些年頭了。
合同的甲方是「青川市遠達實業有限公司」,乙方是「青川市正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的標題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她拿起那份合同,快速瀏覽了一遍。
這是一份十五年前的合同,內容是遠達實業將其位於城北的一塊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正豪房地產,轉讓價格是每畝八十萬元。
但合同的最後一頁,用鋼筆手寫了一行小字:「實際成交價格以補充協議為準。」
「補充協議呢?」
蘇晴翻了翻桌上的其他文件,沒有找到。
高磊湊過來看了一眼:
「這行字看起來像是後來加上去的,筆跡跟合同正文的不一樣。」
蘇晴把合同裝進證物袋,正準備說什麼,手機突然響了,是陳芳打來的。
「頭兒,我查到了翠湖別墅區的物業背景。」
陳芳的聲音有些急促,「翠湖別墅區的開發商是正豪集團旗下的正豪置業,物業公司叫『安順物業』,而安順物業的法人代表,是一個叫錢世貴的人。」
蘇晴的手指在手機殼上輕輕叩了一下。
錢世貴,青川市娛樂業的老闆,三巨頭之一。
翠湖別墅區是正豪集團開發的,物業公司是錢世貴的人。
而方遠,就住在這個別墅區里,死在了一個密不透風的書房裡,死在了安保系統全覆蓋的監控之下,而死前三個月,他剛剛跟正豪集團的李正豪發生過正面衝突。
所有的線索,都在指向同一個方向。
但蘇晴知道,現在還不能急著下結論。辦案最忌諱的就是先入為主。
她需要證據,需要紮實的、經得起推敲的證據。
「陳芳,你幫我查一下方遠的手機數據恢復進度,還有他的銀行轉帳記錄,我要知道那八千萬到底去了哪裡。
另外,查一下李正豪、趙天龍和錢世貴今天下午的行蹤,越詳細越好。」
掛了電話,蘇晴看了一眼手錶。
已經快中午了,她還沒去市局報到,但此刻她已經顧不上了。
方遠的案子就像一塊巨大的磁鐵,把所有的人和事都吸了進去,而她,正站在這塊磁鐵的中心。
走出八號樓的時候,蘇晴在別墅門口遇到了一個人。
那是一個三十七八歲的女人,穿著黑色的連衣裙,臉色蒼白,眼睛紅腫,手裡拿著一束白菊花。
她看到蘇晴從警戒線里走出來,腳步頓了一下,眼眶立刻又紅了。
「你是...方遠的妻子?」
蘇晴問。
女人點了點頭,聲音沙啞:
「我是方敏,你是?」
「我是新來的市公安局局長,蘇晴。方遠先生的案子,現在由我負責。」
方敏的眼眶裡又湧出了淚水,她用力咬著嘴唇,像是在拼命克制自己的情緒。
沉默了幾秒鐘後,她突然開口說了一句讓蘇晴意外的話。
「蘇局長,我丈夫生前跟我說過一句話。」
方敏的聲音顫抖著,但每一個字都說得非常清楚,「他說,『如果有一天我出了什麼事,不要找青川的警察,要找就找省里的人。』」
蘇晴的心猛地一沉。
「他為什麼這麼說?」
方敏的眼淚終於控制不住地流了下來:
「因為他知道的太多了。」
蘇晴沒有立刻追問,她看著方敏的眼睛,從那雙紅腫的眼睛裡,她看到了一種深入骨髓的恐懼。
這種恐懼不是裝出來的,是一個失去丈夫的女人,在面對一個比她強大太多的力量時,才會有的那種絕望和無力。
「方敏,你跟我來。」
蘇晴的聲音放得很輕,「我們需要好好談談。」
方敏跟著蘇晴上了車,高磊發動車子,駛出了翠湖別墅區。
蘇晴透過後視鏡看了一眼,那個保安正站在崗亭里,手裡握著手機,目光追隨著他們的車,一直到消失在路口。
車開出去大約十分鐘,蘇晴才開口:
「方敏,你丈夫生前,有沒有跟你說過,他到底知道些什麼?」
方敏坐在后座,雙手緊緊攥著那束白菊花,指關節因為用力而泛白。
她沉默了很久,像是在做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
「蘇局長,方遠這幾年一直在查一件事。」
方敏的聲音很低,低到幾乎要被車外的噪音淹沒,「十五年前,他和李正豪簽過一份土地轉讓協議,這件事你知道吧?」
................
蘇晴趴在地板上,目光在門縫和地板之間的縫隙里來回搜索。
幾分鐘後,她在一根門框的下沿發現了一小段纖維,大約兩厘米長,深灰色,像是從某種織物上刮下來的。
她小心翼翼地把纖維夾進證物袋裡,然後站起來:
「高磊,你過來看。」
高磊湊過來,蘇晴指了指門框下沿的那個位置:
「你看這裡,門框和門扇之間的縫隙大概有三毫米,如果用一根足夠細但又有一定硬度的線,比如釣魚線或者鋼絲,可以從門縫裡伸進去,套住鎖舌的斜面,然後用力一拉,鎖舌就會被拉回來。
等門關上之後,再用力一拽,線就能抽出來。但這個過程會在鎖舌和門框上留下痕跡。」
高磊看著蘇晴手中的證物袋裡的那根纖維,若有所思:
「所以兇手是用了某種線狀物從外面把門反鎖了?」
「有這個可能。」
蘇晴說,「但還需要技術科的進一步檢驗。另外,這根纖維的來源也很關鍵,如果是兇手身上衣物上掉下來的,那就有可能成為重要的物證。」
她在書房裡又轉了一圈,目光落在了書桌上的一個相框上。
相框裡的照片是一家三口的合影,方遠和一個女人、一個十多歲的男孩站在一起,笑容燦爛。
「方遠的兒子呢?」
蘇晴問。
「在省城讀寄宿學校,已經通知了,正在趕回來的路上。」
高磊說。
蘇晴點點頭,把相框放回原處。
她的目光掃過書桌上散落的文件,其中一份引起了她的注意。
那是一份合同,紙張已經有些泛黃,看起來有些年頭了。
合同的甲方是「青川市遠達實業有限公司」,乙方是「青川市正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的標題是《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她拿起那份合同,快速瀏覽了一遍。
這是一份十五年前的合同,內容是遠達實業將其位於城北的一塊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正豪房地產,轉讓價格是每畝八十萬元。
但合同的最後一頁,用鋼筆手寫了一行小字:「實際成交價格以補充協議為準。」
「補充協議呢?」
蘇晴翻了翻桌上的其他文件,沒有找到。
高磊湊過來看了一眼:
「這行字看起來像是後來加上去的,筆跡跟合同正文的不一樣。」
蘇晴把合同裝進證物袋,正準備說什麼,手機突然響了,是陳芳打來的。
「頭兒,我查到了翠湖別墅區的物業背景。」
陳芳的聲音有些急促,「翠湖別墅區的開發商是正豪集團旗下的正豪置業,物業公司叫『安順物業』,而安順物業的法人代表,是一個叫錢世貴的人。」
蘇晴的手指在手機殼上輕輕叩了一下。
錢世貴,青川市娛樂業的老闆,三巨頭之一。
翠湖別墅區是正豪集團開發的,物業公司是錢世貴的人。
而方遠,就住在這個別墅區里,死在了一個密不透風的書房裡,死在了安保系統全覆蓋的監控之下,而死前三個月,他剛剛跟正豪集團的李正豪發生過正面衝突。
所有的線索,都在指向同一個方向。
但蘇晴知道,現在還不能急著下結論。辦案最忌諱的就是先入為主。
她需要證據,需要紮實的、經得起推敲的證據。
「陳芳,你幫我查一下方遠的手機數據恢復進度,還有他的銀行轉帳記錄,我要知道那八千萬到底去了哪裡。
另外,查一下李正豪、趙天龍和錢世貴今天下午的行蹤,越詳細越好。」
掛了電話,蘇晴看了一眼手錶。
已經快中午了,她還沒去市局報到,但此刻她已經顧不上了。
方遠的案子就像一塊巨大的磁鐵,把所有的人和事都吸了進去,而她,正站在這塊磁鐵的中心。
走出八號樓的時候,蘇晴在別墅門口遇到了一個人。
那是一個三十七八歲的女人,穿著黑色的連衣裙,臉色蒼白,眼睛紅腫,手裡拿著一束白菊花。
她看到蘇晴從警戒線里走出來,腳步頓了一下,眼眶立刻又紅了。
「你是...方遠的妻子?」
蘇晴問。
女人點了點頭,聲音沙啞:
「我是方敏,你是?」
「我是新來的市公安局局長,蘇晴。方遠先生的案子,現在由我負責。」
方敏的眼眶裡又湧出了淚水,她用力咬著嘴唇,像是在拼命克制自己的情緒。
沉默了幾秒鐘後,她突然開口說了一句讓蘇晴意外的話。
「蘇局長,我丈夫生前跟我說過一句話。」
方敏的聲音顫抖著,但每一個字都說得非常清楚,「他說,『如果有一天我出了什麼事,不要找青川的警察,要找就找省里的人。』」
蘇晴的心猛地一沉。
「他為什麼這麼說?」
方敏的眼淚終於控制不住地流了下來:
「因為他知道的太多了。」
蘇晴沒有立刻追問,她看著方敏的眼睛,從那雙紅腫的眼睛裡,她看到了一種深入骨髓的恐懼。
這種恐懼不是裝出來的,是一個失去丈夫的女人,在面對一個比她強大太多的力量時,才會有的那種絕望和無力。
「方敏,你跟我來。」
蘇晴的聲音放得很輕,「我們需要好好談談。」
方敏跟著蘇晴上了車,高磊發動車子,駛出了翠湖別墅區。
蘇晴透過後視鏡看了一眼,那個保安正站在崗亭里,手裡握著手機,目光追隨著他們的車,一直到消失在路口。
車開出去大約十分鐘,蘇晴才開口:
「方敏,你丈夫生前,有沒有跟你說過,他到底知道些什麼?」
方敏坐在后座,雙手緊緊攥著那束白菊花,指關節因為用力而泛白。
她沉默了很久,像是在做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
「蘇局長,方遠這幾年一直在查一件事。」
方敏的聲音很低,低到幾乎要被車外的噪音淹沒,「十五年前,他和李正豪簽過一份土地轉讓協議,這件事你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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